试航船员工作要领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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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航船员工作要领摘要
试航船员工作要领摘要
一、试航船员职责
二、航行值班制度
三、试航前的培训及训练
四、船舶适航的检查及核定
五、航行安全措施
六、分段航行的安全措施
(一)试航船员职责
一、船长:在船厂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船舶的航行安全,防止海上污染,保护环境,组织、
指挥船员,安全顺利的完成海上试航任务。
航海日志的管理、对外通告联络等。
1、预定航行计划;
2、制定安全保护措施;
3、适航准备及确认;
4、应急培训及训练(消防、救生、溢油)
5、学习、实施国际法规及长江航行规则;
二、大副:在船长的领导下,负责甲板部的工作安排。
1、值航行班8小时;
2、组织、实施消防、救生演习;
3、锚机操作、试验;
4、靠、离泊时的船舶指挥。
三、二副:在船长的领导下,主要完成:
1、值航行班8小时;
2、航海海图、资料的准备、整理,航线的准备;
3、导航设备的管理;
4、靠、离泊时的船舶指挥。
四、三副:在船长的领导下,主要完成:
1、值航行班8小时;
2、消防救生设备的管理;
3、靠、离泊时驾驶台操纵主机
4、参加救生艇试验
五、报务员:主要职责:
1、通信设备的维护管理;
2、接收气象报告;
3、负责船舶通信联络;
5、电台值班。
六、水手长、木匠、一水职责;
1、值航行操舵班;4、靠、离泊时的系泊作业;
2、悬挂信号旗及开关信号灯;5、应急状态时的指定工作、
3、锚机操作、试验;6、大副指派的工作。
7、参加救生艇试验。
七、轮机长:在船长的领导下,完成试航期间的机、电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及试验的正常进行;发现问题时及时与船厂人员联络处理:轮机日志的保管。
1、开航前的准备,适航状态的确认;
2、靠、离泊及长江航道航行时的机舱监督指挥、值班;
3、正常航行时机电设备的定时安全巡回检查,
4、紧急状况时,机舱指挥;
5、熟悉试航大纲,配合船厂进行各项试验。
八、大管轮:在轮机长的领导下,负责试航时轮机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
主要职责:
1、开航前机舱状态确认;
2、进出港值班监督、检查;
3、定时机舱巡检;主管设备正常运转、维护(必要时)指导;
九、二管轮及三管轮:
1、定时机舱巡检;
2、主管设备正常运转、维护(必要时)指导;
3、大管轮安排的工作。
十、电机员:在轮机长领导下,负责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转;主要职责:
1、开航前状态确认;
2、进出港值班监督、检查;
3、电气设备的定时巡检;
4、主管设备正常运转、维护(必要时)指导;
十一、机工:指定的值班、维修保养工作。
(二)航行值班制度
1、正常情况下;
00:00---------04:00 12:00--------16:00 二副+ 舵工
04:00---------08:00 16:00--------20:00 大副+ 舵工
08:00---------12:00 20:00--------24:00 三副+ 舵工
*注:1、遇特殊情况,由船长统一指挥按排;
2、水手长、木匠兼作舵工;
3、机工值班有船厂统一安排。
(三)试航前的培训、熟悉
一、熟悉、掌握主要航行设备(机舱机电、驾驶台通导、甲板机械等)
二、熟悉航用海图及航路
三、熟悉、掌握应急消防、救生、防污设备并按部署进行训练
四、熟悉、掌握试航大纲
五、进行安全教育,制定航行安全措施
1、船长、驾驶员研究、熟悉掌握狭水道航行规则
2、船位报告制度
3、航海日志、狭水道、夜航记录簿的正确记载
4、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安全措施
(四)船舶出航前的适航检查与核定
由船厂担当人员进行各设备的详细检查并填写检查清单交科长确
认;出航前试航人员按下表分甲板部、轮机部对主要设备再次进行确认
甲板部:
NE 船名日期船长
轮机部:
NE 船名日期轮船长
(五)航行安全措施
一、航程:南通------------宝山46海里(长江下游段)宝山------------长江口灯船56海里(长江口段)
二、特点:1、狭窄水道,多浅滩;
2、来往船多,伴有轮渡横交;
3、鱼船多;
4、潮流急;
5、航浮标时有飘失及位移。
三、主要措施:
1、驾驶台的值班秩序;
2、浮筒航法,并经常用雷达及GPS复核船位;
4、正确处理驾驶员与引水员的关系;
5、正确使用VHF与来往船舶沟通及协调;
6、正确使用信号旗、信号灯、声号;
7、严格执行安全航行规则(长江下游及国际避碰规则)
8、时刻做好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准备。
附3:当他人操船时
附4:紧急情况下的应急行动
(六)分段航行的安全措施
一、南通———浏河口:主要水道为:南通—通州沙—白卯沙—宝山水道。
详见附录一。
二、浏河口———长江口:详见附录二。
三、沿途船位报告制度:详见附录三。
附录二:浏河口——长江口分段航行安保措施
船舶应按指定的地点与通信频道向指定的主管机关报告有关船舶信息,也可根据需要在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