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点并校决定权要交给村民】当你把决定权交给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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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点并校决定权要交给村民】当你把
决定权交给公众
撤点并校问题其实在我国农村地区,早已十分突出,只是最近几年来,由于农村校车安全问题频发,而进入公众视野。

大家赫然发现,过去10多年来,我国农村小学数量锐减一半。

教育部的资料显示,2022年全国农村小学数为51万多所,2022年为23万多所,学校总数合计少了一半多,平均每天减少学校数为64所。

很显然,在农村小学已经减少一半的现实下,再来谈撤点并校问题,已属“亡羊补牢”。

而从眼下的征求意见稿分析,要起到“亡羊补牢”的效果,对于一些意见条款还需进一步完善。

其实,我国学校的布局设点和农村学校的撤点并校问题,主要根源在于,村民和社区居民没有参与决策的权利。

对于孩子上学的路途远近、孩子是否适合寄宿,村民和居民最有发言权,如果他们有权参与学校布局设点和撤点并校的论证,那么,学校设点和撤点并校根本无需量化指标,因为学校如何布点,完全根据政府部门、所有家长、社区居民共同讨论决定。

在我国撤点并校推进过程中,一些乡村学校的撤并,就是在居民强烈反对中强制推进的,当时反对的理由,就包括上学路途遥远、存在安全隐患、
上学成本增加等问题,政府部门的解释是为居民好,是为了让孩子们接受更好的教育。

可结果完全相反。

如果真为老百姓好,为何不听他们的意见,让他们做主呢?
没有居民参与论证、决策的学校布局设点和撤点并校,将很难避免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盲目”设点、撤点,而且,也可能让国家的一些好政策走样。

比如,这次意见提到,“提高村小和教学点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证其正常运转。

”这条规定考虑到了乡村学校生源不足(教师编制也少)的特殊情况,但如果没有民众的监督,按100人核定的公用经费,很有可能到不了学校,也不会用于配齐相关的师资,结果是,经费增加了,可有编不补的情况继续。

这次意见提到,“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多数学生家长反对或听证会多数代表反对,学校撤并后学生上学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并入学校住宿和就餐条件不能满足需要,以及撤并后将造成学校超大规模或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均不得强行撤并现有学校或教学点。

”在笔者看来,这还不够,对于乡村学校的撤并,应该把决策权交给全体村民,并完善决策程序。

否则,由行政部门主导的听证会,或者听取家长意见会,很可能变成走过场,并具有强制色彩。

我国乡村学校的合理布局设点以及农村学生的受教育权保障,可能仍难以得到根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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