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自贡沿滩第二小学校、逸夫小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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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市沿滩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贡市沿滩区教育局
2014年沿滩第⼆⼩学校、逸夫⼩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报经沿滩区⼈民政府同意,决定⾯向区内、外学校招聘教师充实沿滩第⼆⼩学、逸夫⼩学教师队伍。
现将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1、沿滩第⼆⼩学校8个,其中:⼩学语⽂2个、⼩学数学2个、⼩学英语1个、⼩学美术1个、⼩学体育2个。
2、逸夫⼩学校4个,其中:⼩学语⽂2个、⼩学数学2个。
⼆、招聘对象
沿滩区内、外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招聘条件
(⼀)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责任⼼强,具有较⾼教师职业道德⽔平。
(⼆)⼤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45周岁及以下,⼥性年龄40周岁及以下(截⽌2014年8⽉31⽇),具有⼩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从事所报岗位教学⼯作3年及以上。
(三)符合以下条件中的⼀条及以上: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县(区)级及以上名教师;
3、县(区)级及以上⾻⼲教师或学科带头⼈;
4、县(区)级及以上优质课⼀等奖获得者;
5、县(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作者”;
6、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14⽇—7⽉15⽇(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沿滩区教育局⼈事股。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各种证书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份证(新版临时⾝份证、第⼆代居民⾝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获奖证书、加分证明材料。
⼀⼨免冠正⾯照⽚2张。
3、资格审查:沿滩区教育局对报名的⼈员进⾏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4、缴费:经审核合格的报考⼈员,须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件规定的标准进⾏缴费,笔试考务费每科⼈民币50元。
进⼊⾯试的⼈员,须在领取⾯试通知时按有关规定另⾏缴纳⾯试考务费每⼈⼈民币80元。
报名联系⼈:王⽼师联系电话:************、152****3966
特别提⽰:报考⼈员在参考期间(笔试和⾯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在报名、领取准考证时未留联系电话、⽆通讯信息、⽋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负。
五、考试
采取笔试和⾯试相结合的⽅式进⾏,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
笔试、⾯试⼯作由沿滩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沿滩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笔试
1、笔试科⽬:《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以《四川省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纲》为准,该⼤纲已在⾃
贡⼈事考试上发布。
2、笔试时间:2014年7⽉20⽇。
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试
参加笔试⼈员全部进⼊⾯试,由沿滩区教育局发出《⾯试通知书》。
1、⾯试形式:⾯试采取上微格课和评委提问的⽅式进⾏,⾯试成绩为100分。
(1)微格课:内容为报考岗位学科所有年级教材内容。
时间15分钟,占⾯试成绩的80%。
(2)评委提问:即教育教学专业技能问答。
时间5分钟,占⾯试考试的20%。
2、⾯试时间、地点见《⾯试通知书》。
参加⾯试的考⽣凭《⾯试通知书》及本⼈⼆代居民⾝份证参加⾯试。
考试总成绩计算=《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40%+⾯试成绩×60%
报考⼈员总成绩和进⼊体检⼈员名单在⾃贡⼈事试和区⼈社局、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栏上发布。
六、体检
⾯试后依据招聘岗位数,按报考⼈员总成绩,从⾼到低等额确定进⼊体检⼈员名单(如遇总成绩相同,则按⾯试成绩中微格课得分⾼低排序;如微格课得分相同,再按⾯试成绩中评委提问得分⾼低排序)。
体检由区教育局组织,体检的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的项⽬和标准执⾏。
其中,⼄肝检测项⽬按国家⼈社部、教育部和卫⽣部《关于进⼀步规范⼊学和就业体检项⽬维护⼄肝表⾯抗原携带者⼊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
报考⼈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次,复检由区教育局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复检⼈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员参加体检。
七、考核
考核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考核并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
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条件不予聘⽤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员。
⼋、公⽰
区教育局确定拟聘⽤⼈员后,在区⼈社局、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栏进⾏公⽰,公⽰期7天,公⽰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员公⽰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的,办理聘⽤⼿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条件的,不予聘⽤;对反映有问题,但⼀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
因公⽰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九、审核确认及聘⽤
经笔试、⾯试、体检、考核、公⽰合格的拟聘⽤⼈员,填写《沿滩区事业单位考调⼯作⼈员审批表》⼀式三份,由聘⽤学校和区教育局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员办理聘⽤⼿续。
⼗、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考试⼯作的顺利进⾏,维护考试⼯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试⼯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事管理⼯作纪律,防⽌和杜绝不正之风。
考试⼯作要⾃觉接受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在考试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资格,并按⼈事管理规定追究当事⼈责任。
⼗⼀、本公告由沿滩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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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