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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香港中學會考規則(一)(簡稱會考)是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簡稱考評
第一章引言香港中學會局)根據香港考考試及評核局條例舉辦之公開考試。

(二)會考之主要目的在考查修畢五年全日制中學課程學生之學
業程度,大部分考試在每年四、五月間舉行。

(一)會考共設以下科目名稱附加數學佛生物化學學中中中國國國文學商業歷史語文 22個科目:2012年推出,最後一屆會考將於
應考語文或或英英文文 (三)隨着首屆香港中學文憑於2010年舉行。

2011年會考則只接受自修生報考。

故此,本
第二章會考科目文件內所述的“考生”指的乃“自修生”。

∗+∗∗電腦與資訊科技+∗++註: 經濟英國語物理會計學原理普通話宗教科學學科技旅遊與與旅遊業視覺藝術地理歷史綜合人文文數設有選科限制之科目實驗科目(參閱第二章第五節(參閱第二章第三節)) 英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文文文文文文文文文文文文文文文文文文文文文文或或或或或或或或或或或或或或英英英英英英英英英英英英英英文文文文文文文文文文文文文文∗2011-CE-REG 8
(二)文應考之科目。

同一次會考,考生只可選擇以一種語文報考可用中文或英(三)在在佛學和宗教兩科當中,考生在同一會考中只限選報其中一科。

(四)每次會,考生不得報考超過十科。

(五)申請報考考實驗科目,考生(參閱第三章第一節)曾在香港中學會考或相等之公開考試中應考該科考試。

須證明以往(六)屆教師評審之成績,以替代該科本年之專題研習/個人習作成電腦與資訊科技科學與科技科,不可選擇採用往績。

考生必須重新提交專題研習/個人習作。

(七)考考生生報報考考中國歷史、歷史及及綜合人文科,不可選擇採用往屆第三考章考生生參加本會考之規則教師評審之成績,作為該科之校本評核成績考生整科成績(八)(1)將只以公開考試分數計算。

曾應香港中學會考;報考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不可選用往屆校本評核成績。

考生整科成績將只以公開考試分數計算。

(一)凡具以下任何一項資格者可報名參加會考:(2)(3)於於考試前一年已修畢或正修讀等同中五程度的非本地學
校課程。

會考考年份之一月一日計算,已足十八歲;(二)報名表格將於會考前一年九月分發;辦理報名手續之詳情將
於報章及考評局網頁上公布。

(三)考生必須在指定期限前繳交考試費。

(一)會考將按照考試時間表舉行。

考試時間表通常於會考前一年(二)之九月公布。

評局將盡可能按照試時間表之日期及時間舉辦各科考
第四章一般事項試,惟並不保證全部均如期舉行。

如某一科目考試因故 需改期舉行或,評局將不負任何賠償責任;惟考評局可酌情就臨時取取消消之考考考考試試科目退還全部或部分考試費。

(三)考考評局於每年九月前公布翌年會考之考試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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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考生須繳交科目試費及報名費。

在同一次會考,考考生不得申請報考相同或不同科目超過一次 截止報名日期後辦理報名手續,惟考生除繳交規定之
(六)任何報人士,如在本局舉辦之任何考試,或在涉及會考證(七)作在利弊特殊。

,考考評局保考試費情況下考評局得外,,須留拒絕另繳交附加費;其報考由考評局舉辦之任何考試之准許考生: 權(1)(3)選用非報名時選定之語文作答或選答非報名時選報之
(八)書題,或要有(2)(4)、成績證明特殊於於其考申請須繳交附加費科更/卷改報報名時選定之需要之生可求在考考試時,惟考生須繳交附加費。

書或同獲(更類給予特別接向之文件個納改應考語文作卷別考評局申請後,或增考試組別案加或,惟考生
中安排,惟考生須繳交附加費;豁免嚴更更。

有重改改報報考考科科目目應考一科中部分試違關例、行為不申請必須於指論)檢;或(九)定期間以考生繳明)。

付全部考試費後,其報考申請書面向秘書長提出,並須附證明文件方屬有效。

(例如醫生證(十)在會考前一年之十二月料核對表」及(2)「生須初,考生將個知」。

考生應核別獲發對(1)「考生報考資核對表符之處,必須於會考考前一年之十二月十六日前以書面通知秘書長。

考評局如在會考前一年之十二月十五日後申請無接獲考生通知,該考生之報報考考資資更改個人資料料將以核料,須((十十二一))上所本章第七節之獲秘書長批准對考考生生於報名後六日前以會酌情考表上所試之用或列各項資列書面慮出者為情料規。

擬通況特殊轉是定辦理。

退出是次會考,知秘書長作否準他。

日後如與其報名時人之試費。

生如申請。

如只,可擬更獲若發還部分考試費,考評局填在會考前一年之十二月十改報考資報者相擬退出部分科目之考試符被料。

如發取消會考成績,,,其申請將按現任何不亦將不獲發還任何費用。

考試費一經繳交,不得以之代付其他((十十四三))其考試費費將不考考考生如加費。

評局將於會年度之之三月發出遺失准予考考證,可發還(參閱第五章第一節向考考評局申請准考考證補發,惟考生須繳交附予)。

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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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除輸入作時不發出者。

得也語文科可能作以下用計算程協協助助政府回應合外高,考生可式等法聲響之計算使院或公要用以途校、求及:營機構,證明考生成績;及 沒使機圓點顯示模式政府有用電。

惟計算印刷或公制子訂計算營機構處發或機放奬顯示圖機必須以之計算應考各科考試,學理金表乾機入名/電學申請;單語文池;為能字句包括源設、備可操(十六)所有生之屬考評局所有,考評局得全答卷(包括實驗科目考試之習作及權處理。

雖然考評局會盡答卷)力合理,均(十七)地保考生個人資核,考考考生生不不可因此管答卷,料但倘乃為辦理考試之用。

考生資有向遺失考評局或損毁追討,責任或賠償。

使考生成績不能按料(包括考試成績答卷評)(1)(2)(3)(4)料當事人人之身分,可在在繳交手續費後查閱其個人資料。

(十八)一號切來函修頓隨中身攜帶未心應書12明樓秘書長收啟經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許可之物。

品(地或將址:香港未)經許灣仔軒尼詩道 可之物品放在桌
130(一)考生如會考科目成成績,或作試費將不違犯予下發還:列任何會考扣分、規降級處則,考評局得取消其全部或部分
分;考生已繳付之任何考(1)(2)(3)(4)(5)(6)(7)(8)(9)第五章取消會考績根據個資(10)(11)以不研在報名表格內考考考試試試時時上違犯則;或其紙止書寫不所意圖未未究/等遵從呈經經記及分前以不正當內; 本他攜離交之作業並非考生本人之將試許許名抄襲攜入意圖規考生之後試料可可方式析則第四章第十節試而擅仍繼場場(即私隱。

或以任何場內開及不填答案;自續任或供始)條例,任何人報方法獲悉試離書寫應之考試用作虛假場;開試監答披露之方式;考或於考試之個人資筆記場員(2考生試題內與試;之指)、品項所述士若書籍身場示製如終結分之原則下,料容內;作;答能、電;;/外題「時試向紙考生須考評局證實其資子器材、人場墊底紙士主任通訊;知」進內宣內之行教載或布資方育料



(12)曾在考評局主主辦之考試中行為不檢而遭書面警告,惟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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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生如其參加會考申請之再違反擬要其中指求考評局示決。

定,可覆核有向秘書長關取消其會考成績或以書面提出要拒絕求。

接受 (一)除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外,各科成績共分六級,即A 、B 、
第六章會考成績C 成績將不、D 、E 予及評F 級,其中。

A 級為最高,F 級為最低。

F 級以下之 (二)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分為五等,其中第第內,成績最最5* 5 4 3 A* A B C 5等為高佳,第之考生可1等以下之成績將不獲「5*」成績。

予評級。

在第1等為最5等之低,
(三)所有level 認等同英國普通中學教)C 及格。

級或以上的科目育(無論文憑考試用英文或中文作(GCE )普通程度答),均(“獲確
O ” (四)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之成績,獲確認等同於(IGCSE )成績:International General Certificate of Secondary Education (五)香港中學會考等通常於會考當年八月中公布。

級(六)會會考考成成績績公布時,每通IGCSE 知書上將出:等級 位考生將獲發一份「考生成績通知書」,(1)(2)(七)考生申請位考生可根據公開試覆核會考必須於考評局指定限期前提出。


委員會所規定之科目數量,就某些科(八)應考語文不目申請全績,須提如成成考考績績生生報考通常在會考當年十月分發獲各科成績;及得提列列充而未於通分理由。

升面覆,考考生將有應考之科目。

知書核(包括覆上。

獲發還有核予考生。

積關分及重閱費用。

考生申請答卷)或積覆分核成覆核。

考生申請覆核成成績績,,須按科/分部繳交費用。

經覆核後,(九)證證書書將列出出考生各科成績,惟考生之應考語文不會列於證書上。

文、英國語文、電腦與資訊科技、普通話及科學與技,各科將列至出分部成績。

全部科目均於考生缺席及不予評級之科目將不會缺席之考生或所有科科目列出。

中國語皆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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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評估。

有若獲豁免關考考生生之證應考某科部分試題,該部分之成績將由考評局書將設附頁(證書將附有適當註明表示(十)一)不另因不會長付予有附頁考試時間、提費用。

評能如級列完遺失之,不會)於證成整科考試,有,成績通列書出供點字上。

此獲豁免知書外或,可獲部分之資,考評局放發證關大試向詳情不會考評局申請書卷。

料亦等,惟考生會提)列予於證有需要之考生,,只要供特殊協助補獲豁免發,惟考生須繳書上。

應考之原(例如延((十十二)考考考生生生可向考評局申請發給成績證明書,惟考生須繳付費用。

((一二))本會考規則,有需要時考評局得予以修訂。

第七章規則修訂經修日後訂始之修規訂則將於會考前一年九月十五日前公布。

九月十五之規則,將由考評局通知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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