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质量控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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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质量控制方案
1.目的:为了加强我院的药事管理工作,根据上级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质量控制方案。
2.范围:药剂科临床各科室
3.内容:
3.1控制目标
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行使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中有关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保证药品质量,做到临床合理用药,达到安全、有效、经济、适用的目的。
3.2工作职责
3.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2.2确立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3.2.3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
3.2.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制度,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3.2.5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3.2.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2.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3.3监测指标
3.3.1药品采购供应合格率为100%。
3.3.2药品调剂出门差错率<1/10000。
3.3.3中药调剂称量误差≤5%。
3.3.4处方合格率≥95%。
3.3.5患者、医师、护理人员的满意度≥90%。
3.3.6按照国家规定,药品价格符合率100%。
3.3.7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特殊药品管理达标率100%。
3.3.8年药品调剂引发的等级责任事故次数为0。
3.3.9患者窗口取药等候时间≤10分钟。
3.3.10年发生假药、劣药情况为0。
3.3.11未落实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0。
3.3.12临床用药合理性检查评价每月≥1次。
3.3.13医师、药师药事管理制度的普及率100%。
3.4保证措施:
3.4.1严格落实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提高认识,做好知识培训,掌握领会文件精神。
3.4.2认真落实医院质量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建立完善的医院药事质量管理制度并加以落实。
3.4.3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各岗位职责,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3.4.4临床医师、药学人员搞好三基训练,保证技术指标的落实。
加强各相关岗位规范化管理,强化责任,强化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技术技能、水平。
按照医院的要求组织相关的政策法规及业务学习,每季度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集中学习,每年全院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培训,每月药剂科组织药剂人员业务学习1~2次,留有记录。
3.5效果评价
3.5.1合理用药评价
落实卫生部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医院处方点评制度,规范临床合理用药。
3.5.1.1指导思想和点评的范围
落实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促进合理使用药物,减少患者的负担,减少药物不良反应。
人员范围包括本院有处方权的全体医师以及具有调剂权的药士以上职称的调剂人员;点评处方范围包括门诊患者的门诊处方和住院患者的用药医嘱单。
3.5.1.2点评方法
按照本院制定的处方点评办法的检查标准,检查处方的开具是否符合要求。
同时按照门诊处方检查标准检查门诊处方的合理性;
按照本院制定的《病历用药医嘱考核标准》《抗菌药物专项点评标准》的检查标准,检查医嘱开具是否符合要求。
同时按照医院合理用药的相关规定检查住院患者的用药医嘱的合理性。
处方点评小组负责门诊处方的合理性检查,按照规定检查分析处方开具是否适宜,调剂是否正确,是否合理用药,记录检查情况;每月检查病区医嘱的药物使用情况,掌握各科药物的使用情况,分析是否合理用药,并记录检查情况;药剂科临床药学室每月检查出、入院病历,填写查房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5.1.3纠正措施
检查门诊处方的合理性时,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时,及时联系处方医师改正,在行政职能部门会上向领导汇报并在科联会上通报全院;
处方点评小组检查住院患者用药医嘱的合理性检查时,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时在办公会上向领导汇报并以科联会的形式通报全院;定期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防止不良倾向的发生。
3.5.2药品的采购管理评价,依据《新药引进及药品采购管理规定》等相关的规定。
《新药引进及药品采购管理规定》的落实评价,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满足临床治疗对药品的需求,严格规范管理为目的。
3.5.3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评价
按照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理》、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进行评价。
每季度医院组织检查麻醉药品的使用及保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整改。
3.5.4药品临床使用双排序、双公示
按照规定,每季度对使用金额、数量前十位的药品排序并予以公示。
每季度对使用前十位药品前三的科室公示,必要时进行诫勉谈话。
3.6信息反馈
在医院质控会议上,向全院通报合理用药的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对违反医院的规定、经评价属于不合理用药的当事医师给予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对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的医师、调剂人员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处罚规定处理。
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上听取药剂科关于药品采购工作的情况汇报,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上听取药剂科关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上听取药剂科关于药品管理工作(药事法规落实、假劣药品查处)的情况汇报,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7考核奖惩
3.7.1严格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检查,对医院合理用药工作检查查出的一般处方开具问题,药剂科调剂室及时联系处方医师改正;属于调剂问题的由药剂人员改正。
发
现用药合理性、超常性存在问题时,药剂科予以登记,应由处方医师予以说明,必要时处方医师写出书面的情况说明。
当事医生不能说明其药品使用合理的,经调查属于责任心不强和有违纪行为,医院将按照医院制定的警示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罚。
3.7.2对相关人员药品管理失职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7.3特殊药品的使用检查出的问题,对处方医师提出批评,购入、保管检查出的问题,对责任者提出批评。
3.7.4按照医院规定每年对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做一次全面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