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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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9月7日XX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汇报会精神,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速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刚才,砚山县介绍了省级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传授了经验;市委编办、市住建局、林业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也分别作了发言,并对相关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
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做到“四个清楚”,深刻认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意义
不动产,广义上讲,包括土地、林地、草地等自然资源及其地上的定着物,通俗地讲,就是土地和房屋。
不动产物权可以说是最重要的财产权,它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经过多年改革发展的探索,经过多年市场经济的洗礼,国家已经认识到必须通过不动产的统一登记,来明晰不动产的归属,只有这样,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才有保障,下一步一些重大改革的有序推进才有保障。
我们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党委政府的判断、部署上来,切实做到“四个清楚”,明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意义。
(一)要清楚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现实意义。
长期以来,我们国家实施的是不动产分散登记制度,也就是说,不同的部门各自为政、各管一块,比如,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是由国土部门登记,房屋所有权是由住建部门登记,林业使用权、所有权又由林业部门登记,还有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由渔业部门登记,海域使用权是由海洋部门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由农业部门登记,等等。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动产交易活动的日趋活跃,这种分散登记制度的弊端日益凸显。
一方面,由于我们的登记工作分散在多个部门,不动产信息成为了各部门的独占资源,造成了信息孤岛,不仅使企业、群众在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需要在多个部门之间跑腿,而且其他部门也难以共享信息资源,常常遭遇扯皮的困局。
另一方面,各块不动产登记的法律依据有时也相互矛盾,不动产产权人为分割,极易造成权属界限不清、
权力归属不明等问题,导致纠纷频发,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得不到保障,甚至各部门之间的法律法规也在打架。
怎么改变这种现象?就是要加快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解决机构重复设置、职能相互交叉、信息分散隔绝等问题,所以,中央、国务院花大力气抓这项工作,是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的。
(二)要清楚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上级精神。
特别是对在座的相关工作部门的负责人,这一点很重要。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上级精神有三个方面:一是中央有统一要求。
早在20XX年出台的《物权法》,国家就明确提出要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20XX年11月,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全部划归国土资源部门。
20XX年11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并明确于20XX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党中央、国务院要求20XX年底全面完成省、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机构组建和编制人员到位等工作。
20XX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
二是省里有方向。
要求各地20XX年全面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机构组建、发证系统和窗口建设;20XX年开展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20XX年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
和平台建设,实现数字化、信息化管理。
同时,省还把我市的砚山县和玉溪的易门县作为省级试点县,先试先行。
三是市里有具体部署。
20XX年8月,市人民政府建立了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地税局、市法制办等8个部门组成的XX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XX年4月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市国土、编办、财政、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XX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
20XX年8月31日,市委编办下发了《关于整合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的通知》(文编办〔2015〕92号),明确将不动产登记工作整合到国土资源局。
(三)要清楚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是工作推进缓慢。
20XX年12月,中央编办印发了《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明确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20XX年11月,省编办印发《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云编办〔2014〕210号),明确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
适当加强国土资源厅相关机构和人员。
但我市除试点县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外,市级的机构调协和职能整合,以及其他各县(市)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还停留在调研论证阶段,与上级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
二是协调配合不够。
此次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正好处于政府机构改革精简控编的大背景下,各职能部门应该结合机构改革工作的推进,将不动产登记职能进行整合。
但由于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涉及部门多,各类不动产登记机构存在机构性质、级别、人员身份、经费来源不一等问题,职责机构整合难度大,各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和配合不够。
三是数据整合难度大。
各类登记分散在不同部门,长期以来登记的内容、标准各不相同,各部门的信息化程度差距大,有的部门登记信息仍以纸质为主,缺失和错误较多,数据整合困难。
(四)要清楚XX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汇报会精神。
20XX年9月7日,以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黄文武同志为组长的省国土资源厅调研组到XX市调研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和砚山县不动产登记省级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在砚山县召开了XX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汇报会。
会议听取了市国土资源局、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和砚山县工作情况汇报,李刚副厅长就当前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存在的问题对XX市和砚
山县提出了具体要求,黄文武厅长就XX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和砚山县不动产登记省级试点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张秀兰市长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的主要精神体现在黄文武厅长、李刚副厅长的讲话和张秀兰市长的表态发言中。
——黄文武厅长的重要讲话精神。
黄厅长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工作,明确要求建立统一登记制度,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交由国土资源部门承担。
他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今年下半年,国务院将把不动产登记和闲置土地清理工作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督查。
目前,云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展在全国范围内相对滞后,要年内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的目标任务压力较大。
地方政府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工作,尽快成立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职能机构,确保不动产职责和机构整合任务圆满完成。
住建、林业、农科等有关部门要加大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做好相关职责和机构整合,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明确时限,加快推进工作开展。
积极推进全市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9月底前要印发实施XX 市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相关文件,争取在10月底
前全市完成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组建工作;加快推进砚山县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进度,确保在9月25日前颁发全省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李刚副厅长的讲话精神。
李刚副厅长强调,XX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和砚山县不动产统一登记省级试点工作,下步要重点解决5个问题,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是思想认识的问题。
要把思想统一到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精神上,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稳步开展。
二是职责整合的问题。
要把职责的整合和编制、人员的整合区分开来,当前首要解决职责整合的问题,要切实按照中央“四统一”(机构、簿册、依据和信息平台)的要求扎实推动部门职责整合。
被整合的部门要正确认识职责整合的内涵,积极配合、共同推进不动产职能职责整合工作。
三是机构设置的问题。
按照省委编办的要求,在市、县两级国土部门设立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编制问题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统筹考虑,从有关单位划转解决。
乡(镇)一级可设立不动产登记工作站,在为民服务中心增设服务窗口或设立在国土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或国
土资源管理所,人员编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考虑,不宜过多。
不动产登记局的干部配备的问题在不违反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可根据各级实际进行统筹考虑。
四是信息平台的问题。
当前首要解决的是满足于颁发房产证、宅基地等不动产权证的问题,在机构建立和运转后再逐步完善其他功能。
五是统一窗口的问题。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方便群众办事,要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和紧密联系的农科、住建等部门职能进行统筹考虑,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张秀兰市长讲话精神。
一是充分认识我市不动产登记存在的工作推进缓慢、协调配合不够、数据整合难度大等困难和问题。
二是要认真落实机构和职能整合工作。
抓紧下发职责整合文件,尽快成立不动产登记机构,确保工作人员到位。
三是要抓好试点先行,全面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
砚山县要尽快落实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确保按时就位。
同时,围绕登记系统的开发、登记数据库整合等,抓紧开展各类涉及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涉及各类不动产受理、审批、登记、纠纷调处等业务流程和工作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尽快形成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信息平台接入正
常,稳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推进试点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同时,要及时组建不动产登记工作机构、加快推进各职能部门职责整合、做好档案移交、业务培训等相关工作,同步启动市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其他县(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设置和职能整合,确保20XX年1月开始正常受理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
四要加强工作宣传和经费保障。
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权益、保障交易安全、便民利民的政策宗旨宣传到位,为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同时,市、县财政要保障各项经费到位,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确保砚山县在9底前顺利颁发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10月31日前完成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20XX年1月1日起其余的7县(市)都能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二、抓好“五项工作”,确保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时间要求是20XX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10月底前完成机构设立等工
作,20XX年1月1日起全市发放统一的不动产产权证书。
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抓好“五项工作”,精心操作,积极推动,确保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抓好职责整合。
职责整合是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首要环节,是确保《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顺利实施的基本前提,要继续围绕实现机构、簿册、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按照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健全配套制度,确保平稳有序、统一规范地实施。
这项工作如果没做好,接下来的工作无法继续推进。
上级要求在9月底前完成这项工作,目前只有10多天的时间了,各县(市)回去后,要抓紧补课、抓紧整合。
各业务部门要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积极支持,抓好工作。
当前,务必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组织国土、住建、林业、农业等相关部门,进行一次认真梳理,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机构、人员、编制、职责,理清登记的依据、流程、成果资料和收费状况、办公场所等情况,把原来的家底搞清楚。
另一方面,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机构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提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整合方案,将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尽快整合到国土资源部门。
在职责整合过程中,要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记、发证等各项职责统一起来,注意保持其完整性,不得随意拆分和截留,目的就是要让群众今后到一个窗口办理,不用再跑几个部门。
(二)抓好机构组建。
要按照“建强机构、配齐人员、保障履职”的要求,合理确定不动产登记的机构设置,探索登记机构的具体模式。
要进一步摸清现有机构、人员、业务开展等情况,整合归并分散机构,再造优化工作流程、重组登记机构。
各县(市)可参照砚山县的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
机构确定后,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划转相应的人员、编制、场地、设备和经费,确保有足够的力量开展工作。
特别要强调的是,在机构组建期间,一定要督促住建、林业、农业等相关部门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资料移交、系统对接、沟通协调等工作,以保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专业性和连续性,请大家讲大局、配合好。
各县(市)相关部门要按市属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工作开展。
(三)抓好窗口建设。
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便
民利民的原则,认真考虑统一登记的业务量以及今后的发展需求,统筹调配好现有资源,科学确定不动产登记窗口的位置、大小、功能和配套设施,设立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窗口,制作办事指南和手册,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服务环境。
(四)抓好平台建设。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数据量大、业务繁琐,全市要迅速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和业务应用系统建设,认真执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标准,按照登记资料数字化、预留链接统一信息平台接口等要求,实现市、县两级业务联动,实现国土、住建、林业、农业等多部门业务协同,实现土地、房产、林地、土地承包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不能再像原来那样各自为政。
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整合土地、房产、林地、土地承包等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统计、分析、查询和管理等功能,力求不动产登记工作有质的提升。
(五)抓好试点工作。
为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取得成效,达到以点带面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目的,实现20XX年9月30日前建立试点县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具
备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和颁发全省第1本不动产权证书,从10月1号开始正常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的目标。
砚山县要尽快落实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确保人员按时就位。
同时,围绕登记系统的开发、登记数据库整合等,抓紧开展各类涉及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涉及各类不动产受理、审批、登记、纠纷调处等业务流程和工作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尽快形成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信息平台接入正常,稳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保证云南省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于20XX年9月25日前在砚山县颁发。
三、落实“三个到位”,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取得实效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三个到位”,精心组织、齐心协力、强力推进,把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
(一)协调配合要到位。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政策性、技
术性、专业性都比较强,不是国土部门一家就能做的,需要各部门、市县(市)的协同配合、共同推进。
一要强化部门协同。
涉及到的机构编制、财政、住建、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必和全局性,结合机构改革和简政放权的要求,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二要做好工作衔接。
在整合过程中,要及时划转人员、编制、资料,加快健全工作制度,从机制、政策、标准、队伍等各方面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专业性。
做到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确保平稳过渡、无缝对接。
在全面清理和整理历史资料的基础上,加快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国家、省、市、县和本级相关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与共享。
(二)督查指导要到位。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各个时限和具体任务,省、市都有明确要求。
市国土资源、编办以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做好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同时,要加大对各县(市)工作的指导力度,20XX年11月底前要完成全市统一登记人员的业务培训。
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工作情况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切实解决好,督促各县(市)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市政府将定期通报有关进展情况,全市上下都要做到标准、要求、
时限“三明确”,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按时限落实到位。
(三)宣传引导要到位。
这个方面,我讲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在我们政府系统内部,要多宣传上级工作要求,多宣传外地及砚山的工作经验与做法,使大家认识到这项改革不是市里的自选动作,更不是国土部门的主动所为,而是中央的要求、省里的部署。
目前大家也确实存在一个误区,以为这是国土部门在争权、在揽事。
所以,在政府系统内部我们一定要讲清楚,这是中央的决心,既立了法律,又颁了条例,省里也作出了具体部署,我们做这项工作,实际上是在落实上级的要求,因此不能消极应对,而是要主动作为,不然的话,就牵扯到不作为、慢作为及政令不通的问题,也影响到考评的成绩。
第二层意思是,在对外宣传方面,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多进行政策解读,引导群众提高认识、消除误解。
实际上一开始提这项工作的时候,很多人都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包括一些媒体也做了一些不合适的政策解读,认为这项工作会对楼市造成影响,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的下一步工作就是征收房产税。
对此,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及时作出了澄清,表示这两件事情之间没有关系,之所以这样做,只是为了更好地整合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同时,
因没有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不具备颁发新版证书条件,继续颁发的各类旧版证书;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前,分散登记时已经依法颁发的各类证书都继续有效。
我们要通过政策解读、政策宣传,来消除对这项工作的误解、误读,增强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的群众基础,争取社会舆论和公众的最大支持和配合。
搞好宣传引导,对内对外的重点是不一样的,但我们的目的,就是为了争取支持,争取一个好的工作氛围。
同志们,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一定要从大局出发,团结协作、主动作为,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此外,今天机会很好,市国土局班子、县(市)分管国土工作的副县(市)长、国土局长都来了。
借此机会,我再强调两方面的工作。
第一,关于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截至20XX年9月8日,全
市共发生地质灾害10起,造成1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5.2万元。
特别是8月22日19时许,富宁至花甲公路K32+800米处(平麻丫口附近)左侧山体发生滑坡,滑坡长度约150米,滑坡方量约20万立方米,造成12人遇难。
(累计投入资金1300多万元,共整合公安、交通、国土、民政、电力、卫生等省、市、县32个部门和单位,以及驻富部队、武警官兵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参与抢险救援人员达3000多人次,投入各类保障车辆及工程器械500余辆(台)次,经过6昼夜不间断紧张救援,累计排土18.35万立方米,完成搜救面积3489平方米,圆满完成了搜救工作。
)目前,我市汛期已接近尾声,但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突发性、破坏性特点,我们要充分认识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突发的基本市情,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基本形势不会发生根本性改变。
因此,我们一定要清醒认识我市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时刻绷紧防灾的弦,在工作中做到“三克服和三确保”,即克服侥幸心理,确保工作到位;克服麻痹思想,确保责任到人;克服疲劳情绪,确保长抓不懈。
下步工作中:一是要继续落实好《XX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文府电
〔2015〕5号)要求;二是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项目进度,让受威胁群众早日搬离危险区;三是要继续做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和20XX年工程治理项目申报的前期工作;四是富宁、麻栗坡要落实好富宁8.22地质灾害和麻栗坡8.18地质灾害险情隐患区的管控工作,马关县要全力做好都龙镇堡梁街村委会曼约村一组地质灾害隐患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第二,关于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工作。
要认真贯彻落实8月21日全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一是要切实加强清理处置,提高供地率。
近五年批准土地批而未供情况,根据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显示,截至20XX年6月30日,全市2010至20XX年批而未供面积1057公顷。
其中,丘北县306公顷、麻栗坡县11公顷、砚山县314公顷、富宁县44公顷、马关县80公顷、XX市287公顷、西畴县15公顷。
各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批而未供问题,切实加强清理处置,提高供地率。
特别是砚山县、丘北县、XX市批而未供问题十分突出,要把批而未供清理处置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以基础设施、重点项目,以及房地产和工业用地批而未供为重点,制订切实有效的清理处置方案、逐宗落实处置工作,依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