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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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二单元4课二目:《受教育—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班级:共同体:姓名:序号:○9
学习目标:
1、情感、态度、价值观:能够正确行使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培养终身学习的意识。
2、能力目标: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
3、知识目标:理解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珍惜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义务。
学习重点:如何珍惜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义务。
学习难点:理解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教学过程:
一、自主学习(自学教材P41-46),尝试发现和解决下列基本问题:
A:解决下列基本问题
1、我国宪法四十六条的规定首先说明了什么?
2、我国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有哪些权利?
3、结合陈章良的事例,谈谈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对个人的发展的重要性。
4、怎样理解“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呢?
5、阅读教材P43页材料,思考讨论马燕是怎样珍惜和维护自己受教育权利的?
6、阅读课本43-45页,思考:我们怎样以实际行动珍惜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义务?B:通过自主学习,你总结出来的问题主要有哪些?
二、问题解决,合作探究
三、问题拓展,巩固提高
1、价值判断:某校七年级学生小亮沉迷于网络游戏,经常迟到旷课。
判断:()
理由:
2、材料分析题:
华罗庚的故事:1910年11月12日,华罗庚生于江苏省金坛县。
他家境贫穷,决心努力学习。
华罗庚上完初中一年级后,因家境贫困而失学了,只好替父母站柜台,但他仍然坚持自学数学。
经过自己不懈的努力,他的《苏家驹之代数的五次方程式解法不能成立的理由》论文,被清华大学数学系主任熊庆来教授发现,邀请他来清华大学;华罗庚被聘为大学教师,这在清华大学的历史上是破天荒的事情。
华罗庚也为青年树立了自学成才的光辉榜样,他是一位自学成才、没有大学毕业文凭的数学家。
他说:“不怕困难,刻苦学习,是我学好数学最主要的经验”,“所谓天才就是靠坚持不断的努力。
”
(1)、结合华罗庚的事例,谈谈享受受教育权利对个人的发展的重要性。
(2)、怎样理解“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3、材料分析题:李平,家住山区,生活条件艰苦,不仅经济困难,而且父亲身患重病,无人照顾。
为了改变家乡贫穷落后的面貌,他渴望学到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
因此,虽然遇到这么大的困难,他也不肯放弃学习的机会。
为了照顾爸爸,他牺牲了很多宝贵的时间,有时甚至耽误了上课时间。
为了赶上学校的教学进度,他往往在父亲睡了以后挑灯夜战。
在他的努力下,他读完了初中、高中,并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一家师范院校。
结合事例分析:李平是怎样珍惜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义务的?
四、学习收获
【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