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操作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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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操作票之规定
1 电气倒闸操作
1.1 倒闸操作应根据设备分管权限,分别由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值长或电气班长)发布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
发令人和受令人双方都要录音并作好记录(命令记录簿格式见附录一)。
发布命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操作术语(见附录二)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
发令人使用电话发布命令前,应先和受令人互报单位、姓名,并使用普通话。
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必须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
对命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
1.2 使用微机开票系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2.1 变电站微机防误系统功能达到规定要求,并经过验收后投入正常使用。
1.2.2 微机开票系统内驻一、二次设备操作规则库中的操作规则经本单位的总工程师(或分管生产领导)审批。
1.2.3 微机开票宜采用“图文”开票方式,不得使用只输入操作任务就自动生成操作票的方式。
1.2.4 微机开票系统软件经过测试,并通过专项验收。
1.3 使用微机开票时,运行人员仍应对操作票进行认真审核,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典型操作票只能用于培训不得直接用于操作。
1.4 根据同一个操作命令,且为了相同的操作目的而进行的一系列相互关联并依次进行的操作过程称为一个操作任务(操作票格式见附录三,举例见附录四)。
根据一个操作命令所进行的倒换母线和倒换变压器等的操作,对几条线路依次进行的停、送电的操作,以及一台机组检修,有关厂用电部分的停、送电操作,均可采用一张操作票。
为了同一个操作目的,但根据调度命令中间必须进行间断的操作,应在操作票中注明“以下操作应在接到调度正式命令后再进行”(即“待令”)或分别填用操作票。
对某些专一性的操作如开、停发电机、调相机等应单独填写操作票。
1.5 接班后一小时内所进行的复杂操作,操作票可由上一班人员填写和审核,并分别在备注栏内签名,负责向下一班做好交班。
接班值班人员在执行操作任务前,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均应对操作票进行审核和签名,并对操作票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
1.6 在执行一个操作任务中,由于某种原因而中途停止操作,值班负责人应向发令人汇报操作终止项目。
在备注栏内作简要说明,并签名。
该操作票作为已执行的操作票统计。
1.7 无人值守变电站操作刀闸前,应检查相应断路器确已断开,并把控制方式转换开关切换在“就地控制”位置上(没有转换开关的应取下断路器控制电源熔丝)后方可操作(防止在操作刀闸时,远方合开关)。
“控制方式”转换开关的操作应作为操作项目写入操作票。
1.8 对无法直接观察到明显断开点的组合电器,检查开关、刀闸是否已断开时,可通过设备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信号的变化,且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不同原理的指示或信号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设备已操作到位。
对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可以进行间接验电。
即检查隔离开关(刀闸)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仪表及带电显示装置指示的变化,但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不同原理的指示或信号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若进行遥控操作,则必须同时检查隔离开关(刀闸)的状态指示、遥测、遥信信号及带电显示装置的指示进行间接验电。
33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可采用间接验电方法进行验电。
1.9 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抢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及有关部门。
1.10 同一变电站的操作票应事先连续编号,计算机生成的操作票必须在正式出票前连续编号,操作票按编号顺序使用。
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未执行的应注明“未执行”字样,已操作的应注明“已执行”字样。
操作票保存一年。
1.11检修人员操作:220k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由热备用至检修或由检修至热备用的监护操作,各单位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的需要,制定实施办法,由本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定,并报省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1.12实行遥控操作、程序操作的设备以及单人操作的设备、项目及运行人员,需经发供电单位批准,并在运行规程中明确,单人操作人员应通过专项考核。
2.1 操作票应统一格式(见附录三),并事先统一编号(或微机自动连续编号),采用A4纸单面印制;标题字体用宋体2号字,其他字体用仿宋小4号字;页边距为上下左各25mm,右20mm。
2.2 填写操作票要求操作术语规范,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包括刮、擦、改),个别错、漏字修改时,应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下方作“∧”或“∨”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并在错、漏处盖上值班负责人扁形红色印章,以示负责。
错、漏字修改每项不应超过一个字(连续数码按一个字计),每页不得超过三个字,但操作顺序号和操作打“√”记号等不得作为个别错、漏字进行修改。
设备名称、编号、动词不得涂改。
2.3 一个操作任务需续页填写时,续页的前一页备注栏应注明下页的操作票编号:“接下页×××××”,续页上操作任务栏应写出所承接上页的操作票编号:“承上页×××××”。
所有各页上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都应签名。
2.4 操作票中应记录操作开始和终了时间。
操作开始时间为操作第一项开始时间,操作终了时间为操作末项的时间。
对于涉及到系统的转电操作或并、解列(包括机组)、待令等操作,还应将有关操作时间记录在完成时间栏内。
2.5 “操作任务”栏的填写。
应指明电压等级、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如#1主变35 kV侧 301开关由运行转检修;无人值班变电站还应加上站名,如×××变35 kV金福Ⅰ路314开关由检修转冷备用。
凡是符合运行、热备用、冷备用、检修四种状态的,应以其状态变化来表示。
设备(开关、线路、主变、母线等)的四种状态应执行各级调度规程的规定,并应同时遵守2·5·1~2·5·5条规定的原则要求。
对于部分设备无法按“四态”表述的,可按照“四态”命名原则,按现场设备实际状态表述。
2.5.1 运行状态:设备的开关及其两侧的刀闸各有一组在合闸位置(所连接的避雷器、电压互感器无特殊情况均应投入)。
2.5.2 热备用状态:设备的开关在断开位置,两侧的刀闸各有一组在合闸位置。
2.5.3 冷备用状态:设备的开关、刀闸均在断开位置,包括变压器的中性点刀闸应在断开位置。
2.5.
3.1 开关冷备用状态:开关及开关两侧刀闸均在断开位置。
2.5.
3.2 线路冷备用状态:线路开关及开关两侧刀闸、旁路刀闸、线路PT刀闸均在断开位置(线路PT无刀闸的,则应取下线路PT低压侧熔丝或断开低压侧开关)。
2.5.4 手车开关冷备用状态:手车开关在试验位置。
2.5.5 检修状态:设备的开关、刀闸均在断开位置,并已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开关和刀闸的操作电源已断开,必要时解除相关继电保护的压板。
2.5.5.1 开关检修状态是指开关与两侧刀闸均断开,开关与两侧刀闸的操作、合闸电源熔丝(或空开)断开。
在开关与两侧刀闸间分别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检修的开关与刀闸
间接有电压互感器时,该互感器的刀闸应断开并取下低压侧熔丝或断开低压侧开关。
若开关柜线路侧仍带电,则该柜出线的第一组线路刀闸也应断开,否则该线路应转检修。
手车开关检修状态是指手车开关拉出开关柜,锁上网门并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2.5.5.2 线路检修状态是指该线路的开关及其两侧刀闸均断开,开关与两侧刀闸的操作电源熔丝(或空开)均断开,在线路侧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并在线路侧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如线路侧装有电压互感器时,应将其刀闸断开,并取下低压侧熔丝或断开低压侧开关。
手车式开关的线路检修状态是指手车开关在试验位置,并在开关柜上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在线路侧装设接地线或合上线路侧接地刀闸;如线路侧装有电压互感器时,应将其刀闸断开,并取下低压侧熔丝或断开低压侧开关。
2.5.5.3 母线检修状态是指接在母线上的所有开关、刀闸均断开,开关、刀闸操作电源断开,根据母线长度和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装设足够的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应取下母线电压互感器低压侧熔丝或断开低压侧开关。
2.5.5.4 变压器检修状态是指接在变压器各侧的开关、刀闸(含中性点接地刀闸)均已断开,开关、刀闸操作电源断开,并在变压器各侧接地。
变压器接有电压互感器时,应将其刀闸断开,并取下低压侧熔丝或断开低压侧开关。
2.6 “操作项目”栏的填写。
2.6.1断开、合上开关、刀闸的操作项目应填写设备双重名称,其他操作项目可以只写设备编号;调度操作票还应在设备名称前加写厂、站名称。
验电和装设接地线(包括合上接地刀闸)应作为同一个操作项目填写,即在验明确无电压后立即进行接地,接地线(包括接地刀闸)应填写编号。
2.6.2 为了同一操作目的,且根据调度命令中间必须进行间断操作时,应在操作项目中专项注明“待令”,并列入操作项目和顺序。
2.6.3 每个操作项目均应专项填写(包括规定需要分项填写的检查项目和“待令”、查带电显示装置是否正常,以及原已断开的刀闸,在设备转检修时需检查该刀闸确在断开位置等)。
2.6.4 合上和断开刀闸的操作,应先检查相应开关确在断开位置并专项填写。
2.6.5 在接地前应检查相应刀闸确在断开位置;在检修后合闸送电前应检查相应的接地刀闸(接地线)确已断开(拆除)。
跨班操作时应专项填写确认设备状态。
2.6.6 在进行倒换母线操作前,应填写“检查母联开关及两侧刀闸确在合闸位置”、“取下母联开关操作熔丝”等项目。
2.6.7在进行倒负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应填写检查相关电源运行及负荷分配情况。
2.6.8 凡就地操作的,检查开关或刀闸位置可与该开关或刀闸的操作合填一项;远方操作的,“检查”应专项填写;连续断开或合上几个开关时,允许几个开关操作完毕后再分项填写“检查”各开关位置。
2.6.9 在操作过程中,如连续断开几个开关和相应的刀闸时,允许先断开几个开关后再分别断开刀闸,但断开刀闸前必须检查相应开关位置。
2.6.10 一套继电保护的几个压板,其投入或解除应逐个逐项填写。
2.6.11 继电保护电源的投退、微机保护已固化的定值切换(含压板的投退、定值的切换、
保护定值的核对),应逐项填写操作票。
2.6.12 倒闸操作过程中,取下开关直流操作熔丝、断开开关合闸电源、断开电动隔离开关电动机电源的操作由运行人员执行,并作为操作项目填入操作票。
2.6.13 监护操作时,应分别在操作人和监护人栏填入人员姓名,单人操作,监护人一栏空出不填。
2.6.14 操作票未填完的空格,应在第一空行盖“以下空白”印章。
已执行或作废(包括因某种原因未执行)的操作票,应分别盖上“已执行”或“作废”印章,并妥善保存保存1年(从次月算起)。
3 电气工作票
3.1下列工作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五):
3.1.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3.1.2 继电保护、控制回路、自动化装置或通信(通道)、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3.2 下列工作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六):
3.2.1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3.2.2 继电保护、控制回路、自动化装置或通信(通道)、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2.3 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3.2.4 非运行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3.2.5 大于国家电网公司安规(变电)表2-1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
3.3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国家电网公司安规(变电)表2-1规定的工作,应填用变电站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七)。
3.4事故抢修是指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或严重缺陷,有扩大故障范围、危及人身安全、造成设备严重损坏的可能,必须立即进行隔离处理的工作。
事故抢修可不使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见附录八)。
上述情况应记入值班记录簿。
如抢修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则应办理工作票。
工作票的计划工作时间和许可开始工作时间从抢修开始时起算。
3.5 各变电站(巡检站)应建立工作票登记簿(见附录九),登记内容包括工作票号码、工作负责人、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
工作票的签发
3.6工作票应由设备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经设备管理的发供电单位审核合格且经省公司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签发。
修、试及基建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及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发供电单位审核、备案。
3.7 非省公司系统单位在系统内发电厂或变电所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必须由管辖该设备的单位(发电厂和变电所或工区)签发,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票上所填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和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工作单位对工作班人员情况、精神状态以及施工作业中的安全负责。
3.8到用户变电站内工作时,工作票应由有权签发工作票的供电单位、修、试及基建单位或用户单位签发。
对没有公布工作票签发人的用户变电站内工作,应先进行现场勘察后,由供电单位、修、试及基建单位有权签发的人员进行签发。
3.9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一份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变配电装置的一个电气单元中用刀闸与其他电气部分截然分开的部分。
该部分无论引伸到发电厂或变电所的其他什么地方,均视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
在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留在工作负责人手中。
3.10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使用一张工作票,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完成。
3.11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以及满足3.10条款的工作,允许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
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
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须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3.12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的需要,对涉及多个不同单位工作的一张停电工作票,允许采用总工作票、分工作票形式,但应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由本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定,并报省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3.13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的工作,可以使用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3.14在同一变电站内依次进行的同一类型的带电作业可以使用一张带电作业工作票。
同类型工作是指工作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完全相同的工作。
其中部分相同,不能称为同类型工作。
3.15 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有检修和试验时,可填写一张工作票,但在试验前应得到检修工作负责人的许可。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高压试验工作票发出时,应先将已发出的检修工作票收回(无人值守变电站,可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禁止再发出第二张工作票。
如果试验过程中,需要检修配合,应将检修人员填写在高压试验工作票中。
3.16在不变更或不增设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若需扩大工作任务,可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备注栏的“其他事项”内填入扩大的工作任务。
若须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时,则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3.17使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在无人值守变电站工作,无需布置现场安全措施的,由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内容和安全要求,决定是否派专人现场许可,在备注栏内注明。
电话许可,可由工作负责人代为签名,并在备注栏写明“电话许可”及许可人和许可时间。
巡检站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负责人、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入值班记录薄(运行日志)和工作票登记簿中。
3.18高压回路上的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线后始能进行工作者[如测量母线和电缆的绝缘电阻,测量线路参数,检查断路器(开关)触头是否同时接触],如:
(1)拆除一相接地线;
(2)拆除接地线,保留短路线;
(3)将接地线全部拆除或拉开接地刀闸。
上述工作必须征得运行值班人员的许可(根据调度员命令装设的接地线,必须征得调度员的许可),方可进行。
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3.19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
必须拉开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开关必须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应使各方面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对于有些设备无法观察到明显断开点的,检查隔离开关(刀闸)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仪表及带电显示装置指示的变化,但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不同原理的指示或信号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
工作的监护
3.20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代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临时负责人应穿红马甲。
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许可人。
3.21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在工作票内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必须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3.22对于因平行或邻近带电设备导致检修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时,监护人应督促工作人员使用个人保安接地线并监督个人保安接地线由工作人员自装自拆。
工作的间断
3.23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
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路,并将工作票交回许可人员。
次日复工时,应得到许可人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并重新召开现场班前会后,方可工作。
若无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3.24对于无人值守变电站每日收工,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次日复工时,应得到许可人员现场许可,工作负责人必须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并重新召开现场班前会后,方可工作。
对现场安全措施及设备运行方式不变的情况,许可人员可通过电话许可。
工作票的结束
3.25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中的工作任务全部完成,设备及安全措施已恢复至开工前状态,工作现场已清理完毕,工作班人员已全部撤离现场后,经工作许可人验收,由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盖“工作结束”章;工作票所列临时遮拦、标示牌已拆除,恢复常设遮拦,未拆除(断开)的接地线(接地刀闸)已汇报调度后,由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盖“工作票终结”印章。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后盖“工作票终结”章。
作废的工作票盖“作废”章。
印章盖在工作票第一页右上角。
已终结的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应保存一年。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要求:
3.26 电气工作票有关责任人(签发人、许可人、负责人)的聘任。
电气工作票有关责任人,首先由班组推荐,部门对推荐对象负责专业技术和有关业务考试、考核,合格后用书面申报厂(局)安监部门审查;厂(局)安监部门负责对工作票有关责任人资格审查,并负责《安规》等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考核,合格后报主管生产的厂(局)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并发文公布聘任。
3. 26.1 工作票签发人的任职条件:工作票签发人应由本单位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电业《安规》的生产部门领导、技术人员、班长担任。
正副班长或班组技术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的,只能签发本班组专业且同其他班组工作无关的工作票。
3. 26.2 工作许可人任职条件:电气工作许可人从变电站主值班工中挑选。
3. 26.3 工作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工作负责人由班长或工作班中熟悉现场设备情况,熟悉施工技术,熟悉工作人员技术水平的人员担任。
学徒工、实习生不能担任工作负责人。
无相应资质的外单位的人员不能担任变电站工作的工作负责人,确需进入变电站工作,应由管辖设备单位派有资格的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
具备相应资质的外单位承包相关工作,签订了安全协议的,其符合工作负责人条件的人员可以担任工作负责人,但需经厂(局)安监部门审查确认,书面通知有关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时管辖设备的单位要派熟悉现场的人员监督安全措施的实施。
3. 26.4专责监护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的人员担任。
检修过程中的试分合操作
3.27 变电站(包括开闭所、开关站、配电站等)开关、刀闸安装调试、检修过程中的试分合操作,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侧带电的设备需要进行开关、刀闸试分合操作,应得到值班调度员的许可命令后,方可进行,并应由运行值班员进行操作,不得由检修人员进行试分合操作。
运行值班员应遵守倒闸操作规定进行。
在开关、刀闸试分合前,应认真检查有关接地线和临时遮拦、标示牌确已拆除,恢复常设遮拦。
工作范围内两侧均不带电的设备的开关、刀闸试分合操作,可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提出,经值班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由检修人员操作。
试分合操作应严格执行监护制度,由工作负责人指定操作人和监护人,操作时认真核对设备名称、编号。
需要解锁的操作,由值班人员按有关防误装置运行管理规定进行解锁,解锁钥匙不得交由检修工作班人员使用。
值班人员对解锁的正确性负责,工作班人员对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4 电气工作票填写说明
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
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
4.1 电气工作票票面要求
4.1.1 工作票应事先统一编号(或微机自动编号),采用A4纸单面印制(事先印制的第一种工作票,采用A3纸双面印制);标题用宋体2号字,其他用仿宋小4号字;页边距为上下左各25mm,右20mm。
4.1.2 填写中若出现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下方作“∧”或“∨”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并在错漏处盖上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或工作许可人扁形红色印章,以示负责。
但对设备名称、编号、动词不得涂改。
4.1.3 手工填写的工作票,工作票上安全责任人员签名必须采用手签形式,不得盖章。
4.1.4 计算机网络办理工作票的方式,工作票在现场办理许可前的签名(如签发、收到工作票),可以采用计算机输入,但应具备身份识别(加密码)的功能。
其他各项和现场办理许可等的签名,均应采用手签形式。
4.2 “工作班人员”栏的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