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四无乡镇”和“四无村居”活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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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四无乡镇”和“四无村居”活动的
实施方案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努力减少群众越级访、异常访,理顺群众情绪,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县信访工作要求,现就我镇开展“四无乡镇”和“四无村居”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市、县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提高基层解决信访问题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建设和谐官庄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努力实现信访事项按期结案率100%,信访老户结案率95%,信访人息诉罢访率98% ,杜绝群体性事件及恶性信访事件发生,争取我镇取得“四无乡镇”名称,“四无村居”全部达标。
三、组织领导
为使创建“四无乡镇”和“四无村居”活动扎实有效开展,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连坤
副组长:尉成辉
成员:胡宜团邱伟黄新士王燕良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乡创建“四无乡镇”和“四无村居”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新士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工作日常事务。
各村党总支要按照镇党委、镇政府的创建工作部署,分别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各村党支部书记担任。
四、实施步骤和方法
(一)7月21日-8月10日各村开展自查
各村按照创建目标要求,进村入户实行“下访”工作制度,掌握本辖区的重点上访户,除按信访制度严格进行接访外,还要抽出专门时间或利用下户工作之际,深入到户了解情况,建立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分类登记台帐。
各村根据查找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具体整改措施。
要将各种问题分类列表细化,制定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措施要符合实际,要具体,操作性和针对性要强,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8月11日-12月20日集中创建
各村进行集中创建期间,要有效化解农村基层各种矛盾,基本消除全镇农村基层到县级以上初访、复访的现象
1、坚持镇领导接访和谁接访谁负责谁解决的制度,镇领导的接访日要向社会公开,不能按时接访的,应委托相关人员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填写登记卡,批转和督促有关部门限时解决,对于复杂问题,要亲自召开联系会议,进行协调解决,并承诺解决时限和告之具体落实部门,不得推诿扯皮,引起矛盾激化和越级上访。
2、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完善接访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做到谁接访谁化解,不推诿不回避,要建立严格的接访和化解上访工作登记卡,上访问题化解后,需由上访人员签字认可。
3、各村、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四无乡镇”、“四无村居”工作措施,要配备完善群众工作联络员、群众诉求代理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建立接访制度和解放登记,明确接访时间和解决问题的时限,不得寻找借口回避推诿,凡是能够当场解决的必须当场解决;需要做进一步了解的必须深入村组,摸清具体情况,再行解决;因工作职权所限无法解决的,按照程序上报相关部门去解决。
要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信访条例》进村组、进家庭,让人民群众全面准确理解《信访条例》的基本内容和规范要求,并自觉贯彻执行,努力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
4、包村干部要求全面了解和掌握所包村存在的各种具体矛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认真进行分析,能解决的及时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反映,争取尽快解决,不能因回避矛盾、工作不力而导致群众上访。
驻村干部进村排查矛盾要记录问题的内容、件数、解决结果
5、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化解本村群众上访的直接负责人。
村级“两委”要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和工作制度,按规定和制度管理村级事务,要做到办事公开、公平、公正,自觉主动化解农村各种矛盾。
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及时化解,不得人为造成矛盾和问题,对于反应的重大问题,村委会要有专门的登记本,要注明谁接待、解决的过程和结果做到一事一登记。
村级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积极协助镇党委政府解决,不得推诿敷衍,避免激化矛盾造成上访。
五、考核时限及责任追究
此项活动开展情况将12月底由镇活动领导小组进行专项检查、考核、总结、评选。
对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上访事项办理、导致上访人不满而越级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一岗双责”制度要求,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