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人员外出请假审批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研究人员外出请假审批管理制度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研究人员外出请假审批的管理制度,确保请假程序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研究人员,包括在校研究生和聘用的研究员。
2. 请假申请程序
2.1 研究人员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属研究组或研究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2.2 请假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 请假日期及时间;
- 请假原因;
- 请假期间的工作安排。
2.3 请假申请材料应提交到所属实验室或研究室的行政办公人员。
2.4 行政办公人员应在收到请假申请后,及时将申请转发给研究组或研究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批。
3. 请假审批程序
3.1 研究组或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在收到请假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书面通知行政办公人员和研究人员申请的结果。
3.2 审批结果应包括批准、不批准或需要进一步讨论的决定。
如果需要进一步讨论,请假申请人应与负责人协商并提供进一步说明。
3.3 若请假申请获得批准,研究人员应按照申请所规定的日期和时间请假,并与研究组或研究项目负责人保持联系。
3.4 若请假申请不获批准,研究人员应按照原定工作计划进行工作,并无条件遵守负责人的决定。
4. 请假记录和统计
4.1 行政办公人员应建立并维护研究人员请假记录。
4.2 请假记录应包括研究人员的姓名、请假日期、请假原因和审批结果。
4.3 行政办公人员应定期统计请假记录,并将统计结果报告给所属实验室或研究室的主管。
5. 外出请假的特殊情况
5.1 若研究人员需要外出请假超过三天,应提前向主管提交请假申请,并说明外出期间的工作情况和代理人。
5.2 主管应对外出请假超过三天的申请进行更为详细的审批,并需与研究人员沟通并达成一致。
6. 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6.1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研究人员可紧急请假。
6.2 不可抗力情况下的请假,研究人员应立即通知所属研究组或研究项目负责人,并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6.3 行政办公人员和研究组或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处理不可抗力请假申请。
7. 处罚措施
7.1 若研究人员违反请假管理制度,超过批准的请假时间或未经批准请假,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措施。
7.2 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减少奖励或补贴、降低职务等,具体处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8. 附则
8.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之前已提交的请假申请按照原有管理规定处理。
8.2 如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建议,研究人员可与行政办公人员、研究组负责人或研究所负责人进行沟通。
以上为研究人员外出请假审批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够确保请假程序的公正性和规范性,促进研究工作的有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