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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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表1 :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
市(州)县(市、区)乡镇(街办)托儿所(幼儿园、小学)班
单位负责人签字:登记查验人签字:登记验证时间:年月日复验人签字:复验时间:年月日
注:1、此表由托幼机构和学校填写,复印一份上报当地接种单位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记录:用“√”表示有、是,“×”表示无、否。

3、1.5-2周岁接种麻疹疫苗第2针、百白破疫苗第4针、乙脑疫苗第2针;3周岁接种流脑疫苗第3针;4周岁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第4剂;6周岁接种白破疫苗、乙脑疫苗第3针、
流脑疫苗第4针,未达到接种年龄记“○”。

4、需通知补证/补种栏填写“需补证”、“需补种”、“需补证、补种”。

5、复验情况栏根据“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反馈单”填写“已补”、“未补”。

附件2 表2 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情况汇总表(通用)
报告单位(盖章):
注:本表为通用汇总表,此表由托幼机构、学校填写,一式二份,一份留底,一份报当地卫生院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卫生院将辖区托幼机构、学校的上报的汇总表汇总后逐级上报至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附件3表3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抽查表
被调查单位:
调查人:调查日期:年月日
注:1、此表由调查单位负责填写,一式两份,留存一份;另一份反馈给各学校、托幼机构。

2、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记录:用“√”表示有、是,“×”表示无、否。

3、1.5-2周岁接种麻疹疫苗第2针、百白破疫苗第4针、乙脑疫苗第2针;3周岁接种流脑疫苗第3针;4周岁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第4剂;6周岁接种白破疫苗、乙脑疫苗第3针、流脑疫苗第4针,未达到接种年龄记“○”。

附件4
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通知单(存根)
儿童姓名:班级:需补办接种证/补种疫苗。

通知时间:年月日家长签字:
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通知单
新生家长: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和《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预防接种证是儿童免疫接种
的记录凭证,每个儿童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证并接受预防接种,完成国
家免疫程序所规定的疫苗针次。

凡入学新生必须凭预防接种证办理入托、
入园、入学手续,最近,我们对您孩子的预防接种情况进行了检查,您的
孩子缺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记录不全,特通知您:持本通知于年月
日前带您的孩子到预防接种门诊(点)补办接种证
或补种疫苗,并将接种证和反馈单一同上交学校。

谢谢您的配合!
学校名称(盖章)
年月日
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反馈单
儿童姓名:
该儿童已于年月日在我单位补办接种证/补种疫苗,其接种记录均符合国家免疫程序,特此证明!
注:此单盖章有效,请家长妥善保存,报名时将反馈单上交给儿童所在的幼儿园、学校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附件5: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的补种原则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在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时,对未完成免疫程序的儿童,按以下原则进行补种:
一、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疫苗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二、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三、未完成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6岁儿童使用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7~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12岁以上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型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四、未完成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3剂次。

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4剂次;
五、未完成2剂次麻疹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2剂次;
六、如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

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

严禁将不同疫苗混合在1支注射器中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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