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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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调研报告
一、全县农民建房主要特点
(一)农民居住条件持续改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民收入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全县农民居住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
根据调查了解,全县农民人均住房面积已由改革开放前不足20平方米增加现在的45平方米。
马坳镇10082户农民、征村乡4409户农民中,有90%以上的农民都在改革开放后新建了住房,其中60%以上新建于近20年。
同时,农民建房品位也不断提升。
上世纪八十年代农民建房以满足生活基本需求为主,九十年代建房以居住改善为主。
进入新世纪,农户建房已进入到居住和享受共发展的阶段,越来越重视户型设计、风格品位、内在质量等,并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房屋的装修,并逐步向庭院式、别墅式方向发展。
近两年,上杭乡、马坳镇等部分村民新建住房都是二三层新式楼房,每栋花费资金都在20万元以上。
(二)农户建房投资持续增长。
根据县农调队调查显示,近年来,全县农民建房投资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
20xx年以来,全县农民建房投资连续4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
据调查,征村乡和马坳镇在近两年,分别新建住房328户、245户,户均投资近14万元。
农村建房对于农村拉动建材、家电等市场消费的作用十分明显。
较多农户在搬进新居后配置数字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等家用电器,享受型消费在农村已逐步发展。
根据大桥镇对当前正在建房的农户调查,新建房投资装修户均在5万元左右、配置家用电器和家
具达3万余元。
(三)农民建房需求持续提升。
随着城镇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农民对改善居住条件的意愿明显增强,许多上世纪八十年代建的简易二层砖混结构楼房都进入了翻建期。
加上新农村建设村庄改造、移民扶贫等实施,当下农村到处都有建新房、盖新居的场景。
今年,上杭乡农民新建房106栋,大桥镇有176户农民申请新建住房,马坳镇今年申请建房的农民有50多户,还有860余户建房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村民有拆旧建新的想法。
在农民人均住房面积大为改善的情况下,提高住房品质仍将成为我县农民今后建房的主要需求。
二、存在问题
(一)建房选址散乱。
在宅基地调换和土地流转不畅的情况下,加之长期以来规划缺失,农民建房随意选址行为普遍存在。
有的“追”公路建房,采取乱占责任田地、私自买卖集体土地等办法,傍乡村公路而建,甚至建在公路红线内;有的居民点布局零散,哪里地势好、“风水好”、交通方便,住宅就建到那里,傍山切坡建房、侵占河道建房、“开天窗”建房等势头难以遏止;有的村庄呈“环状扩张”,新房不断向外围延伸,四周新房林立,村内破破烂烂,建新不拆旧,形成“空心村”。
白岭镇在桃树河综合治理中,就有20多户因侵占河堤建房被拆除,造成极大浪费。
大桥镇礼源村陈家大屋30多户农民,在村庄四周建新房后,老屋堂仅剩3户住户,大多空房已成破房、危房,
却无法拆除,象这类外新内破的“空心村”,全县到处都存在。
建房选址散乱造成农村废弃地、闲置地及空置房屋不断增多,公共基础设施配套难以到位,村容不整洁,“只见新房、不见新村”,或“只见新村,难有新貌”,阻碍了农村经济的进一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二)违建现象严重。
由于管理缺位、监管缺失,农民违规违章建房现象比较突出。
有的未批先建,不申请、不报批,不办任何手续,偷建、抢建、突击建行为大有人在。
大桥镇朱溪村和马坳镇十甲村因申请建房审批难,便纷纷不经报批在柯龙线两旁突击建房,有的少批多建,多占超建。
相关法律法规和县里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农民建房每户占用非农用耕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占用原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不得超过180平方米,占用农用地建房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但实际中普遍超标,甚至出现“做三分田的'房要占用一两亩”现象。
有的违法侵占田地建房,大量的良田好地被擅自改作宅基地使用。
大桥镇墨田村在20xx年有耕地1500亩,去年统计剩下1200亩,除少数抛荒外基本被占用建房。
“一年挖塘、二年栽树、三年抛荒、四年建房”,大桥镇农民的顺口溜,形象地描述了农村蚕食耕地建房的的现状。
有的“一户多宅”,大桥镇礼源村672户农民中,约有65%村民拥有两处以上宅基地。
违法违章建房现象致使大量耕地被蚕食侵占,违反了国家土地政策法规,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三)质量参差不齐。
前些年,县规划部门编制了《新型农村住宅图集》,并免费供农民建房选择,但受观念、资金等因素影响,我县农民建房普遍样式单一、户型简易,大多为砖混结构的“火柴盒”式平顶房。
加上农民建房管理监督相对滞后,缺乏技术指导,致使房屋结构不尽合理,防灾抗震能力较弱。
当前,我县农民建房没有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农村个体工匠绝大部分是“土瓦匠”,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建筑知识缺乏、质量意识淡薄,施工过程中既无规范设计图纸、也无质量监管程序,都是凭经验施工,造成施工质量难以保障,建筑品位和档次普遍较低下。
三、农民建房管理难的主要原因
一是村庄建设缺规划。
各地镇村干部和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均反映,由于绝大多数村庄没有编制建设规划,建在哪?哪里能建?哪里不能建?怎么样建?村民无从知晓,建房无章可循,致使农民建房随心所欲,违规违章建房时有发生。
二是现有规划欠科学。
20xx年实施新农村建设政策以来,县委、县政府曾启动了以行政村为单元的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但没有完成。
已修规划编制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农民建房需求,许多村庄周边没有预留建房用地;有的由于过度超前,不切合农民从事生产生活实际而难以实施。
同时,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虽经过修编,但由于与村镇建设规划
编制不同步,致使土地利用规划情况与农民建房用地需求矛盾时常突显。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的建设用地,可能农民不愿接受;符合新农村建设规划且农民又愿意建的,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却为禁止建房的基本农田。
两个“规划”无法有效衔接,使规划的引导作用并不明显。
三是规划执行落地难。
调研中发现,有的村庄虽在新农村建设中有规划,而实际建设却并不按规划执行。
规划挂在墙上成装饰,丧失了在建设指导中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