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调使用维修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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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空调使用维修管理规定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使空调系统设备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用户,在满足用户基本需要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电能的消耗、降低矿井用电成本,杜绝浪费现象,将我矿空调系统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纳入到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来,特制定本规定:
一、空调的维修管理
1.中央空调的日常管理维修由物业公司职工公寓服务队负责,其他普通空调的日常管理由使用单位负责。
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空调台帐(中央空调除外),明确专人负责。
设备出现故障需要维修,由单位提出申请,矿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机电科,由机电科汇总报计划科列入月度计划,经济运行科安排维修、财务科负责结算。
2.空调维修人员应牢固树立用户至上的工作理念,对空调用户反映的问题必须及时检修,在现场检修时应当注意规范个人的行为,爱护用户的物品,注意环境卫生,不污染墙壁,不抽烟喝茶,文明操作,自带梯子,不踏踩用户桌椅,检修完毕后注意清扫卫生。
违反上述规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50元。
3.冬季中央空调运行结束后,公寓服务队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全部夏季中央空调设备系统进行检修,每年5月10日前必须具备夏季运行条件。
夏季中央空调运行结束后(10月1日),必须立即对冬季中央空调的全部设备系统进行检修,每年11月1日前
具备冬季供暖条件。
违反上述规定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二、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时间规定
冬季运行时间为: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室外日平均气温低于5度,全天24小时供暖)
夏季运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室外气温高于35℃时,8:00至22:00供冷)
根据天气的实际情况,可适当提前或推迟运行时间。
夏季大风、雷雨天气时,为防止突然断电损坏制冷机组,必须停止设备运行。
三、空调用户使用管理规定
1.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抓好本单位空调的合理使用,明确各空调用户的责任人,对全体员工加强节能意识教育,并经常对空调的日常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浪费现象必须予以制止,充分发挥基层单位的基础管理效能。
否则,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被罚款总额的20%处罚,每月考核一次。
2.矿各办公室、会议室、高层公寓单身宿舍、托儿所、餐厅等开空调时必须关闭好门窗。
根据室内温度情况,适当选择空调的调温档位,为节约能源消耗,冬季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0℃,夏季室内温度不得低于26℃,人员离开10分钟以上的必须关闭好空调。
违反上述规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职工食堂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中央空调的日常操作。
夏季运
行时间为10:00~20:00,室内温度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0℃,无人就餐时及时关闭空调。
违反上述规定的,每发现一次罚相关责任人50元。
4.水暖队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文化长廊空调的日常操作。
夏季运行时间为10:00~20:00,室内温度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0℃。
违反上述规定的,每发现一次罚相关责任人50元。
5.在矿组织大型演出或会议时,经矿有关领导同意后,俱乐部的2台主机方能运行(平时主阀门关闭)。
否则,每发现一次罚相关责任人100元。
6.冬季水暖或汽暖供暖正常时,禁止使用空调器制热;空调器正常运行时,禁止开窗或长时间开门;空调器夏季设定温度不准低于26℃,冬季不准超过20℃。
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7.对监督检查人员实行罚款提成奖励制度,按照罚款总额的20%~30%提取奖励。
四、监督检查
1.机电科对单机空调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建立管理台账,并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审核签批维修依据),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生产日期、使用单位、使用地点、是否修理过、修理日期等。
2.严禁擅自移动单机空调。
否则,每发现一次罚相关责任人100元。
严禁用临时电源线供电,确保插头紧密接触,保证空调正
常运转。
3.单机空调损坏后,不在机电科空调管理台账范围、或已经进行过同类维修(未出保修期)的,不再安排维修;对于维修冒名顶替、移花接木谎报的单位,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4.企业管理科、机电科、高层公寓服务队不定期检查空调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通报。
中央空调维修电话:447112、445119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