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数据使用的法理基础及其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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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数据使用的法理基础及其风险控制
摘要:本篇文章阐述了政务数据的法理基础,包括数据产权的界定与归属、
信息自由原则以及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

并针对政务数据使用过程中的
法律、技术和伦理风险,提出了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旨在为政府部门提供合理
的数据使用建议,以保障数据的安全、公平与合规性。

关键词:政务数据;法理基础;风险控制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政务数据的重要性不断增加。

政务数据可帮助政府决策、规划和执行公共政策,以及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
治理。

然而,在政务数据的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

因此,需要制定有效
的政策、法律和技术措施来确保政务数据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1政务数据的法理基础
1.1数据产权的界定与归属
数据产权作为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是指数据的所有者、使用者和传播者在
法律上享有的权益。

数据产权包括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


据所有权是指对数据的控制和支配权;数据使用权是指对数据的合法使用权;数
据处分权是指对数据进行转让、许可或者终止使用的权利;数据收益权是指通过
对数据的使用或者处分所产生的收益归属权。

数据产权的外延包括数据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相关权益。

这些
权利在不同程度上涉及数据的创作、使用和保护。

政务数据作为一种特殊的数据
资源,涉及政府职能、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等多方面的内容,其产权归属和权益
保护具有特殊性。

政务数据产权的归属问题是指政务数据在使用、共享和开放过程中产权归属
的确定。

政务数据产权归属的确定,既要保障政府部门的正常职能,又要充分尊
重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一般而言,政务数据产权归属于相应的政府部门,但
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确保政务数据的合理使用和共享。

1.2信息自由原则
信息自由原则是指人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自由获取、传播和使用信息的权利。

信息自由原则在政务数据使用中的体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众知情权:公众知情权是指公民有权获取政府部门的政务数据,以便了解政府的政策、决策和行政行为。

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的政务数据,涉及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等多方面的内容,公众对政务数据的获取和使用,有助于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公众监督能力。

(2)公众参与权:公众参与权是指公民有权参与政府部门的政策制定、决策和执行过程,为政府提供意见和建议。

政务数据的开放与共享,使公众能够更好地了解政府的工作,发挥民间智慧,推动政府部门优化政策和改进服务。

(3)信息自由原则与政务数据使用的平衡:在政务数据使用过程中,信息自由原则需要与其他权益如隐私权、知识产权等进行平衡。

政府部门在提供政务数据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数据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防止数据滥用和侵权行为。

1.3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
隐私权是指个人在私人生活、家庭、通信等方面享有的权益,以及对个人信息进行自主控制的权利。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公民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

为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政府部门在处理政务数据时,应对含有个人信息的数据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剔除与个人身份关联的敏感信息,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另外,政务数据使用者在获取政务数据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承担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与义务。

2政务数据使用的风险控制策略
2.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政务数据使用的风险控制首要任务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确保政务数据
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

因此,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法律法规建设:首先,制定专门针对政务数据使用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务数据的产权归属、
使用范围、信息公开要求以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这既有助于保障政府
部门的正常职能,也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其次,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
审查和完善,适应政务数据使用的新形势和新需求。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
政务数据应用场景的日益拓展,原有法律法规可能存在不适应的地方,需要及时
调整和完善。

再次,在政府部门层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政务数据使用规范和操作
指南,指导政务数据的收集、整理、存储、共享和开放等环节,确保政务数据使
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最后,加强法律宣传与教育,提高政府部门、企业和公众
对政务数据使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和遵从度。

通过普及法律知识,使各方充分
认识到政务数据使用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形成自觉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

2.2提高数据安全技术防护能力
政府部门应关注技术创新,加大投入,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
保政务数据的安全、可靠和高效使用。

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首先,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政务数据的存储、传输、共享和开
放过程中的安全。

这包括数据的加密、备份、访问控制和审计等技术手段,以及
数据泄露、篡改、破坏等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其次,采用先进的数据去
标识化技术,对含有个人隐私信息的政务数据进行处理,剔除与个人身份关联的
敏感信息,降低政务数据使用过程中的隐私泄露风险。

同时,还需关注去标识化
技术的发展趋势,以应对潜在的反向识别和数据关联分析等技术挑战。

再次,利
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提高政务数据的处理效率和安全性。

这些技术可以帮助政府部门实现政务数据的智能分析、实时监测和分布式存储,
提升政务数据使用的价值和可靠性。

最后,加强政务数据安全技术防护能力的培
训和教育,提高政府部门、企业和公众对数据安全技术的认知和应用水平。

通过
培训和宣传活动,增强各方在政务数据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养,形成
共同维护政务数据安全的氛围。

2.3强化伦理道德建设
政府部门、企业和公众在政务数据使用过程中,应遵循诚信、公正、透明等伦理原则,确保政务数据的合理和公正使用。

首先应明确政务数据使用的伦理道德要求,提倡数据利用者在数据使用过程中,尊重公众利益、保护隐私权、遵循法律法规,防止数据滥用和不当行为。

另外,要加强伦理道德教育和培训,提高政府部门、企业和公众在政务数据使用过程中的道德素养。

通过宣传活动、培训课程和实践案例等方式,强调伦理道德在政务数据使用中的重要性,培养公众的道德意识。

3结语
综上所述,政务数据使用的法理基础及其风险控制是关乎政府治理、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的重要问题。

政府部门、企业和公众应共同努力,形成政务数据使用的综合治理体系,推动政务数据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价值,为构建更加美好的社会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肖革新, 张烨, 张睿, 王俊玲. 公共卫生数据中心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与思考[J]. 医学信息学杂志. 2012(33):13-17.
[2] 邹立刚, 张新跃.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思考[J]. 网络空间安全. 2020, 11(12):44-48.
[3] 曹树军. 关于政务数据中心建设的研究思考[J].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 2020(11):4-6.
作者简介:范宇婷,1989年9月,女,内蒙古乌兰察布市,蒙古族,电子工程师,研究生,硕士,大数据分析(数据交换共享应用)和政府机关公文智能化高效化签批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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