亢害承制----火亢、水亢、木亢、金亢,皆累于脾,脾有累,则后天气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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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害承制----⽕亢、⽔亢、⽊亢、⾦亢,皆累于脾,脾有
累,则后天⽓伤
⼈受⽓以成形,⽓失其平则成病,故肝⽊太旺则肝亢矣。

肝亢则害脾,脾害则不能⽣⾦⽽防⽔,故⽊亢则⾦⽔亦俱伤。

斯时当以扶⾦为要,⾦扶则⽊制⽽⽊平,⽊平则能和⼟⽽⽔不泛,⾦得⽣矣。

若肺⾦太旺,则肺亢矣,肺亢则不能⽣⽔⽽害⽊,⽊病则脾亦损。

斯时当扶⽕以制⾦,⽕旺则⾦暖⽽平,⾦平则能⽣⽔⽽制⽊,⽊和则⽆伤于脾矣。

⼜若脾胃过于湿热,饮⾷思虑,则脾胃之⽓亢,脾⼟亢,则伤肾⽽不能⽣⾦,⾦弱则⽔之化原绝,⽽肾益衰。

期时当疏⽊以制⼟,⼟平则⾦⽔俱平矣。

⼜如肾亢则⽔泛,泛则⽔失其流⾏之道,⽽不能⽣⽊,⽊伤则邪⼲于⼟,⽽脾胃亦伤,故当补⽕以⽣脾,脾旺则⽔有所制⽽平矣。

⽕亢、⽔亢、⽊亢、⾦亢,⼀有所亢,皆不能⽆累于脾,脾有累,则后天⽓伤,后天伤,则先天不能成其⽣⽣之⽓,治宜⽤纳⽓法。

盖胃⽓为中⼟之阳,脾⽓为中⼟之阴,脾不得胃⽓之阳,则多下陷,胃不得脾⽓之阴,则⽆以转运,⽽不能输于五脏,脾既不输,则⼼亦⽆以奉⽣⽽化⾚,⼼不化⾚,则⼼⽕弱不能制肺⾦,⾦既⽆制,则下降之令不⾏,于是五脏中失其和平者多矣。

夫脾⽓由⼼⽽⾄肺,肺得⽓⽽⾏下降之令,⼊⼼为⾎,⼊肝⼊脾亦为⾎,⼊肾为精,⾃⼊为液。

五脏和则能互为⽣克,相⽣相克,相制相化,⽽⽆过与不及之病,所谓⽓得其平也。

其不能平者,或因六⽓之感,则外伤⽽不平,或因饮⾷劳倦欲事七情,则内伤⽽不平,不平于先天者,必伤于后天,伤于后天者,必害于先天,⼀有所伤害,则多⽓不纳肾之患。

故医者必先审其起病之由,⽽察其何脏亢?何脏弱?亢者则以所承制之,盖⼦能报⽗仇也。

弱者则以⽣化求之,盖制则能⽣化也。

⽽以脾为要,盖五脏之⽓,皆能奉脾⼟归⽓于先天之原,万万物赖阳⽽⽣,从⼟⽽发,⼟不得阳,则不能制⽔,⽔⽆以⽣化,则反来侮⼟,⼟⾃救⽆暇,焉能复⽣⾦乎?
⾦⽔寒则坚滞⽽不能⽣化,虽有微⽕,亦不明也,岂能化⾦⽔之寒乎?急宜桂附姜参救之,盖阳者胃脘之阳也,救之⽽不愈者有之,未有不救⽽能⾃⽣者也。

(炳章按∶胃中为冲和之⽓,故能化物,若燥热则为偏驳之⽓矣,且古⼈以胃为阳⼟,最喜清润,何能受桂附之⾟燥乎?唯脾⼟寒湿者,与之相宜⽿。


古⼈云∶泻其有余,因不⾜者泻之。

补其不⾜,因有余者补之。

何以⾔之?假使⽊⽓盛者,由肺⽓有亏,当泻南⽅以制肝,使⽕不相克,则肺⾃清矣。

若⾦不⾜⽽⽕盛,⽕盛则⽔亏,脾⼟因亢⽽不⽣,当补脾以养⾦,滋阴以降⽕,则⽔⾃⽣⽽⾎⾃长,⼟常不⾜,再⽆有余。

(炳章按∶然则古⼈⼜有敦⾩之说,何以通之?)⽓⾎以冲和为上,偏胜者乃邪胜也,⾮⽓⾎有偏胜也。

泻其有余,是泻邪也。

以邪⽓反胜,正⽓不⾜,当却邪以卫正,补其不⾜,是补正也。

因正⽓不⾜,邪从虚⼊,当扶正以却邪。

⽓⾎均平,邪从何⼊?⽓有余者⾮⾔⽓之有余,⽽⾔⽕之有余也。

因⾎不⾜,⽓过盛则化⽽为⽕,五脏空虚,烧灼真阴,为害甚⼤。

夫⼈之⼀⾝,⽓以⾎为主,⾎以⽓为先。

⾎以⽓为先,故当补⾎中之⽓。

四物加⾁桂,⾎热者不宜。

⽓以⾎为主,则当补⽓中之⾎,保元加⾎药,治病不可忘⾎,亦不可忘⽓。

忘⾎则四肢不能⽤,脾⽆统也;忘⽓则体⽆管摄,肺⽆主也。

⽓⾎互相周流,⽣⽣不息。

和平之药,疏畅⽓⾎,宜多不宜少;寒热之药,不过却病,宜少不宜多,多则伤脾胃,切宜谨慎。

虚中有实,正虚便⽣实邪,实中有虚,邪实皆由本虚,故实者以泻为补,虚者以补为泻,总不外亢则害,承乃制之道也。

(炳章按∶数语格⾔,放⼿桂附,开⼝芩连者,切宜记之。


⽔者所以⽣⽊也,⽔泛则⽊浮,必得⼟克⽔⽽后能⽣⽊,⽊者所以⽣⽕也,⽊盛则⾃焚,必得⾦克⽊⽽后能⽣⽕。

⽕⽣⼟,⽕炎则⼟燥,必得⽔克⽕⽽后能⽣⼟。

⼟⽣⾦,⼟重则⾦埋,必得⽊克⼟
⽽后能⽣⾦。

⾦⽣⽔,⾦寒则⽔冷,必得⽕克⾦⽽后能⽣⽔。

此⽣克制化之道也五⾏不克则不⽣,在五脏亦然。

⼈徒知克我者为贼邪,⽽不知克我者为夫也。

盖⼥⽆夫则不⽣,五脏⽆克亦不⽣,如⽔⽣⽊,⽊不⽣于江湖河海⽽⽣于浓⼟,⼟克⽔⽽⽣也。

故相⽣之道,⼈皆知之,相克之义,举世莫知。

经云∶承乃制,制则⽣化,有志歧黄者,宜详味焉。

⽓运之理,⾮⼀⾔能尽,⼤端要知五运属地,六⽓属天。

故五运有过不及,⽽⽣病多在有形之⾎⾁筋⾻,六⽓之有过不及,⽽⽣病多在⽆形之⽓。

其过与不及,则会主⽓客⽓,主运客运之五⾏⽣制旺衰⽽论。

如主克客,客克主,或运克⽓,⽓克运,或⼀克三,三克⼀,其⽣化之异,亦如克之彼此多寡也。

其间⼜有主客运⽓,相助相解之不同,太过不及平⽓之不⼀。

总之,当其位值其时则正,⾮其位违其时则邪,如政恒其德,⽆过不及,则虽克我者亦同化,故不恒其德,则有过有不及,有余⽽往,不⾜随之,随往随动,动则成败倚伏⽣焉。

有胜则必有复,则虽我克我⽣者,亦必来复,既有胜复则病⽣,病之浅深轻重⽣死之期,则再察其⼈之本原,或相需,或相背,以定其⽌发。

⾄于⽤药,⼜当详当时⽓运中,何运何⽓为害伤⼈,然后定夺,不得豫以⼀定之法,该其细也。

(王胥⼭⽈,运⽓之详载于书传者,所谓⼀定之法也,但亦只明其⼤略⽽已。

⾄于⽓化迁流则有常变之殊,盛衰之别,先后之异,真伪之杂,细微反复之间,未经⼀⼀指⽰,神明变通之道,全在学⼈深思⽽⾃得之,勿为纸上陈⾔所印定则善矣。

慎斋谓须详当时⽓运中,何运何⽓为病伤⼈,当时⼆字⼤宜着眼,慎经⽈∶寒暑燥湿风⽕,天之阴阳也,三阴三阳上奉之;⽊⽕⼟⾦⽔,地之阴阳也,⽣长化收藏下应之。

三阴三阳者,六⽓也,地也⽽本乎天;⽣长化收藏,五运也,天也⽽本乎地。

⾠戌年,太阳奉寒;寅申年,少阳奉暑;卯⾣年,阳明奉燥;丑未年,太阴奉湿;巳亥年,厥阴奉风;⼦午年,少阴奉⽕。

本乎天者,始于天⽽还复于天,故⽈上奉。

甲⼰之年化应⼟,⼄庚之年收应⾦,丙⾟之年藏应⽔,丁壬之年⽣应⽊,戊癸之年长应⽕,本乎地⽽还应于地,故⽈下应。

总之,五运六⽓,本⼀⽓也,⽽有阴阳升降,相⽣相制之义,故有天⼲地⽀⼗与⼗⼆之殊,亦遂有⽔⽕⽊⾦⼟,风寒暑湿燥⽕五与六之别,其实不过⼀⽓,升降上下于天天元纪⽈∶所以欲知天地之阴阳者,应天之⽓,动⽽不息,故五岁⽽右迁;应地之⽓,静⽽守位,故六期⽽环会。

盖五运起于甲,终于癸,甲与⼰合为⼟,⼄与庚合为⾦,丙与⾟合为⽔,丁与壬合为⽊,戊与癸合为⽕。

每岁⼀运,五岁则⾦⽊⽔⽕⼟五⾏,每岁⼀迁,由左⽽之右,所谓地道右旋也。

六⽓则⼦午为君⽕,丑未为湿⼟,寅申为相⽕,卯⾣为燥⾦,⾠戌为寒⽔,已亥为风⽊,本于天⽽流⾏于地,地位乎中,乘天之运,以为营运⽓化者也,故六运循环⽽定位也。

然六⽓本天也,五运本地也。

本在地则⽤在天,故动⽽不息;本在天则⽤在地,故静⽽守位,此五运六⽓阴阳天地体⽤互为动静也。

故知体⽽不知⽤,知⽤⽽不知体,则于五运六⽓之动静,犹未明也。

未明五六相需动静之机,则治病⽤药多差矣。

凡五岁之中,当辨其过与不及之殊,五六相⽣相克⽐和之别,则体⽤分明,强弱了了,⽣死病安之道,即五年⼗年之内,俱可预期也。

能预期者,能预推五年⼗年之⽓化也。

六⽓定,五运迁,⼈⾝之⽓⾎盛衰⽣死,亦随之转流⽽⽆差也。

若其⼈真元完固⽆损者,则能不随之⽽转流,故⼈贵保元,⽽治病者,亦以保元⽓为⾸务也。

⼈病时⾏之证,是感⼀时之⽓也。

如⼦午年君⽕司天,则⼈必多暑伤者矣。

然暑⽓虽⼀,⽽⼈之禀⽓不同,则受病亦异。

⼈但知医病,未知医天。

六⽓在外则为天,在内则为⼈中之天,即知医天,恐亦不能医⼈中之天也,医云乎哉!五运六⽓俱右旋,倘迁⼊地⽽左旋则为逆,所谓⼦能令母实也。

如⾠戌年寒⽔司天,司天者寒⽔⽽化燥⾦则实,⾦实则左迁,⾄湿⼟,⼊地⽽逆转矣,能⽆病乎?故⾠戌年有湿⼟之病,当以润药治之。

盖润者⽔也,⽔⾏则湿⼟得流,有⽣⾦之功,⽆实⾦之弊矣。

此天逆⽽⼊地,药顺⽽违天也。

司天主⼀年天⽓,如⼦午年,君⽕司天,则⼀年之天⽓,⽆⾮君⽕司事。

丑未年湿⼟司天,则⼀年之天⽓,⽆⾮湿⼟司事。

除司天外。

其左右间则为客⽓矣。

分上下半年者,不过上半年为天⽓之升,下半年为地⽓之降。

在泉者地⽓⽤事也。

总之⼦午丑未岁,则本乎天者君⽕也,湿⼟也;本乎地者燥⾦也,寒⽔也。

本乎天者⽓也,本乎地者⾎也。

故⼦午年⽓病当清,⾎病当润;丑未年⽓病当燥,⾎病当温也。

余以类推。

凡⼈⼀⾝,⾃⾸⾄⾜,皆有经络联之,⽆断⽽不接之处,但其中有五⾏之别。

凡五⾏经络,遇其所⽣则为根,遇其所克则隐伏,遇其所属则为表为枝。

如肺脉起⾃中焦,中者⼟也,⼟⽣⾦,故起于此。

其络循胃⼝,胃亦⼟也。

譬如⽠藤然,其⽼根则本也,其节遇⼟,复⽣⼩根,遇⽊则⽣枝果。

肺络⼤肠,⼤肠为⾦之表,如⽊之枝;肺为⾦之⾥,如⽊之本。

⼈之⾸,⼈之根本,故五脏经络皆倒垂,粗者为经,细者为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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