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产品变更作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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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修订状况
序号
修订说明
版次
修订日期
修订人
批准人
备注
文控中心
体系专员
评审部门
是否评审
□生产部
□品质部
□研发部□财务部□销来自部□要;□不要;
制订部门
□资材部
□采购部
□综合管理部
□工程部
制订
审核
批准
1.目的
确保CCC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结构变更等处于受控状态,保证此类变更在得到认证机构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
5.4产生本文件第5.2条款中第6、7、8、9、15、17时由本公司向证书持有人提出变更项目,由证书持有人自行向认证机构提交变更申请,向本公司提交变更结论。
6.相关表单
6.1《产品变更申请单》
6.2《关键元器件清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CCC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材料、结构及影响关键性能的变更项目。
3.权责:
各部门(包括客户):提出对产品材料、结构及关键性能的更改请求。
工程部:对更改做出变更评估,通过适当方式联络认证机构并提出变更申请。
品质部:对变更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
4.变更程序
4.1各部门(包括客户)在确实需要时,提出书面变更要求;
(14)明显影响产品的设计和规范发生了变化,如获证产品的关键件变更;
(15)生产厂的质量体系发生变化(如所有权、组织结构或管理者变更);
(16)其它机构换证申请;
(17)其它。
5.3产生本文件第5.2条款中第1、2、3、4、5、10、11、12、13、14、16、17时由证书持有人自行向认证机构提交变更申请,向本公司提交变更结论。
5.2认证后的产品,遇以下情形发生变化时,应适时提交变更申请:
(1)商标变更;
(2)由于产品命名方法的变化引起的获证产品名称、型号变更;
(3)产品型号变更、内部结构不变(经判断不涉及认证特性方面的问题);
(4)在证书上增加同种产品其它型号;
(5)在证书上减少同种产品其它型号;
(6)生产厂名称变更,地址不变,生产厂没有搬迁;
4.2工程部对变更要求进行评估,如确认可行,即制定书面变更方案;
4.3品质部确认更改方案;
4.4总经理确认并签名;
4.5由工程部通过适当方式联络认证机构,并向认证机构提出书面的“产品变更申请”。经认证机构审核批准,并获得批准变更文书后方可实行变更;
4.6品质部负责对变更过程及结果的监督;
4.7保存变更的申请、批准及其他记录。
5.变更控制时机
5.1认证后的产品,如不涉及关键安全件或影响电磁兼容性能部件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的更改,或不涉及安全、电磁兼容的设计、电气结构的更改,只是外观颜色或使用操作上的轻微改变,可根据国家强制认证的有关规定由公司自行审核决定进行更改,但对更改的内容和认证产品的区别应明确指出,并以文件形式存档备查。
(7)生产厂名称变更,地址名称变更,生产厂没有搬迁;
(8)生产厂名称未变,地址名称变更,生产厂没有搬迁;
(9)生产厂搬迁;
(10)原认证委托人的名称和/或地址更改;
(11)原生产者(制造商)的名称和/或地址更改;
(12)产品认证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或者认真实施规则更新;
(13)更换、增加或减少适用性一致的关键件供应商;
序号
修订说明
版次
修订日期
修订人
批准人
备注
文控中心
体系专员
评审部门
是否评审
□生产部
□品质部
□研发部□财务部□销来自部□要;□不要;
制订部门
□资材部
□采购部
□综合管理部
□工程部
制订
审核
批准
1.目的
确保CCC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结构变更等处于受控状态,保证此类变更在得到认证机构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
5.4产生本文件第5.2条款中第6、7、8、9、15、17时由本公司向证书持有人提出变更项目,由证书持有人自行向认证机构提交变更申请,向本公司提交变更结论。
6.相关表单
6.1《产品变更申请单》
6.2《关键元器件清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CCC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材料、结构及影响关键性能的变更项目。
3.权责:
各部门(包括客户):提出对产品材料、结构及关键性能的更改请求。
工程部:对更改做出变更评估,通过适当方式联络认证机构并提出变更申请。
品质部:对变更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
4.变更程序
4.1各部门(包括客户)在确实需要时,提出书面变更要求;
(14)明显影响产品的设计和规范发生了变化,如获证产品的关键件变更;
(15)生产厂的质量体系发生变化(如所有权、组织结构或管理者变更);
(16)其它机构换证申请;
(17)其它。
5.3产生本文件第5.2条款中第1、2、3、4、5、10、11、12、13、14、16、17时由证书持有人自行向认证机构提交变更申请,向本公司提交变更结论。
5.2认证后的产品,遇以下情形发生变化时,应适时提交变更申请:
(1)商标变更;
(2)由于产品命名方法的变化引起的获证产品名称、型号变更;
(3)产品型号变更、内部结构不变(经判断不涉及认证特性方面的问题);
(4)在证书上增加同种产品其它型号;
(5)在证书上减少同种产品其它型号;
(6)生产厂名称变更,地址不变,生产厂没有搬迁;
4.2工程部对变更要求进行评估,如确认可行,即制定书面变更方案;
4.3品质部确认更改方案;
4.4总经理确认并签名;
4.5由工程部通过适当方式联络认证机构,并向认证机构提出书面的“产品变更申请”。经认证机构审核批准,并获得批准变更文书后方可实行变更;
4.6品质部负责对变更过程及结果的监督;
4.7保存变更的申请、批准及其他记录。
5.变更控制时机
5.1认证后的产品,如不涉及关键安全件或影响电磁兼容性能部件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的更改,或不涉及安全、电磁兼容的设计、电气结构的更改,只是外观颜色或使用操作上的轻微改变,可根据国家强制认证的有关规定由公司自行审核决定进行更改,但对更改的内容和认证产品的区别应明确指出,并以文件形式存档备查。
(7)生产厂名称变更,地址名称变更,生产厂没有搬迁;
(8)生产厂名称未变,地址名称变更,生产厂没有搬迁;
(9)生产厂搬迁;
(10)原认证委托人的名称和/或地址更改;
(11)原生产者(制造商)的名称和/或地址更改;
(12)产品认证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或者认真实施规则更新;
(13)更换、增加或减少适用性一致的关键件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