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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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制度汇编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安全工作,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积极开展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识别不安全因素,不去危险的地方,不做有危险的活动.
第二条:班主任要加强班级管理,坚守工作岗位,不脱离学生,及时指导、检查、矫正学生的不良行为,防患于未然.在校内,学生进楼不准高声喧哗、奔跑、打闹.要严格遵守各楼层的行走路线,上下楼靠右侧,不准并列而行,不准在楼梯逗留、打闹.
学生在教室内,不准爬、伏于窗台,不准触摸电器开关、插口,打扫卫生时,要在教师的监护下进行.
各班负责的门窗要安排专人开启,及时检查牢固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不准学生去窗台下玩耍,以防楼上坠落物体.
师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校生不准骑自行车.
不准进入施工工地,不准在池塘、水库、井口附近逗留.
不准接触易燃、易爆和有毒化学物品,不准携带锐利物品、器具. 不准教职工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或役使学生.
学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放学.
第三条:各班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要制定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经学校同意签字后方可实施,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
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其它活动.
第四条: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实验操作应按规定要求来做,带有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按规定存放,实验完毕要填好实验报告.
上微机课时,任课教师不得擅自离开,不得让学生乱触摸开关、电源,注意触电、防火,一旦发生意外,应立刻切断电源,做好应急处理.
体育教师应按课程标准上课,按规定指导学生做好各项动作,不得擅离职守,让学生自由散漫.
各科教师要重视学生课间活动的安排,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级为单位,按指定位置整队入场,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五条:安全保卫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制度.
第六条: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校舍、财务管理制度》,管好、用好学校的一切财产,采取科学措施,加强重点部位的保卫与管理,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学校安全工作小组定期对安全工作检查指导、考核和评估.对模范执行本制度,无责任事故发生的班级和个人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本制度、安全意识淡薄、措施不利、造成责任事故的,由学校会同有关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创造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安全工作预警制度.
1、健全学校安全组织,完善安全网络,制订切实可行的各类安全管理员职责,督促其认真履行.
2、做好学生的安全常规教育.如不喝生水、不购买“三无”食品、不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课间活动注意安全等,使学生及时了解学校的安全制度.
3、强化饮水和饮食卫生安全工作.
4、学生和生活场地的安全:对学生教室、图书馆、厕所、会议室等人群集中等场所做好清洁、通风,进行必要的消毒.对安全通道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通道无阻.
5、消防安全:对消防设备、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排查,按照消防法规的要求,配齐配足消防器材,过期失效的要及时更新,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施能用、够用、会用;检查线路、开关、用电设施是否安全,禁止学生携带易燃物品、引火器材进入校园.
6、交通安全:禁止学生校内骑车,禁止学生驾驶机动车,要求严守交通规则.
7、安全防范:做好有关安全预警、隐患排查、目击报告,尤其是灾害性天气(雷击、台风、暴风雨等)及地质灾害的防范;禁止学生拾凶器、有毒物品入校;建立安全危险源跟踪制度,落实安全监控管理措施,建立特殊学生的档案,落实安全结对教育措施.
1、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2、值班人员负责检查本日学校安全工作,包括早读、课间活动等时间,协调处理安全事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
3、定期对学校卫生状况进行检查或评比,确保教师的身心健康.
4、定期对学校的水路、电路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不能解决的要向有关上级部门上报情况.
5、定期对各部门、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评比,确保安全工作的深入性和持久性.
6、安全防范.深入开展安全活动,对办公室严加防范,做到人走机关,随手关门、关窗、防火、防盗,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7、要对学校用电设施和电线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学校稳定,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把学校建成为安全文明校园,全体教师都应承担起安全教育工作的职责.同时也应受到一定的
奖励,为体现奖罚分明,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教育工作奖惩制度.
一、奖励
1、班主任、任课教师完成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所
提出的目标,量化计5分.
2、任课教师完成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所提出的目标,量化计3分
二、惩罚
(1)班主任
1、班主任因教育不到位,在校内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按情节轻重罚10-200元.
2、如遇学生伤害事故、学生急病等偶发事件,未及时汇报、及时处理,救治不及时的罚10-100元.
(2)任课教师
1、教育教学活动中擅离岗位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按情节轻重罚20-100元.
2、对需要帮助的学生,应诚恳、热情、关爱.如因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而发生的意外事故按情节轻重罚20-100元.
3、组织教学活动,如:大扫除、体育活动、实验等凡应注意安全的活动,教师都应先组织安全防范教育,再进行活动,活动时教师必须亲临指导,如因教师未亲临指导而发生伤害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罚20-100元.
4、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未经学校统一安排而停课、调休,提早放学或集体补课而发生伤害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罚10-100元.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㈠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救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㈡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㈢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
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㈣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㈠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4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㈡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4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㈢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一、定期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实践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防患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护能力.
二、每学期开学初,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三、每学期要安排一定的专门课时,如班会课、课外活动课等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讲解交通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以及防火、防电、防震、防沙尘暴、防煤气中毒、防意外伤亡事故的基本知识,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安全防范、自护自救和应付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
四、每学期开展一到两次安全紧急疏散练习.
五、利用黑板报、手抄报、剪贴报等形式,开展适合各级各类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
六、节假日、寒暑假放假前,要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同时要落实领导值班制度,扎实安排节假日期间的值班护校工作,做到值班领导(人员)、值班时间、值班职责、监督检查和奖惩措施五落实.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中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
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为严格门卫管理,确保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三、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四、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
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五、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六、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七、外单位车辆进校前,应检查证件、问明事由;车辆出校前,应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八、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一、班主任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学生本人或家访、电访、来访等方式,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二、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
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教导处报告.
三、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教导处.
四、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
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果有,要及时告知教导处,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五、班级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向学校有关处室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校舍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安全.因此,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制度.
1、经常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如墙体裂缝、掉皮脱落等,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问题较大的要上报有关领导.
2、经常对楼内电路进行安全检查,有无漏电之处和线路老化容易引起火灾的地方,不得私自用电取暖等.
3、如出现开裂、渗漏、掉砖等情况,应采取发现一处修理一处的措施.如严重情况或有险情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经鉴定为危房的,坚决停止使用.
4、楼内防火设施齐备有效,杜绝火灾隐患.
5、保持一楼安全门畅通.
6、校舍附属设施如围墙、大门、门窗等,有问题及时修复.
7、加强体育器材的安全管理,杜绝不安全隐患.
8、取暖、饮用水、厕所等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9、每一位教师和学生都有义务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防患于未然.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滕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严肃互联网使用纪律的通知》的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网络机房、各计算机网络用户.
二、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或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学校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学校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不得从事犯罪活动.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三、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或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
播有害信息.
四、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从事危害校园网络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五、在校园网络、学校网站、电子信箱中发现有反动、迷信、淫秽内容的信息应及时报告网络管理员.
六、校园网上网帐户的建立、变更等需填写申请单,由网络管理员完成设置并记入运行日志.
七、未经学校校园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批准,不得在校园网内建
立自己的web站点、bbs站点、讨论组及其它类似的信息站点.学校网站的策划,内容的增删由网络管理员负责.信息发布的内容须经学校办公室审核.
八、各处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处室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和信息管理.
九、对于违反上述制度的有关人员,将采取教育、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等措施,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值班巡查制度
为保证学校各项管理规范运行,经学校研究决定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巡查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当天值班领导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
二、当天值班要涉及学校安全、卫生、作息、生活等各项领域,逐项进行排查登记.
三、负责处置当日发生在校内外的违规违纪行为,并记入当日值班日志.
四、值班记录当日交由办公室保管并由办公室转交第二日值班领导.
五、值班领导要对值班当天检查情况进行汇总、编辑并形成书面材料.
六、值班领导之间不得随意调整值班时间,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报请校长批准.
七、值班领导负责组织教师集体行动,对不服从领导、玩忽职守
的教师,值班领导要进行登记.
八、学校对值班领导的工作,依据值班记录进行考核,学校办公室负责保管好记录档案.
值班领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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