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获国务院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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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获国务院通报表扬
作者:肖俊徐白鹿
来源:《浙江国土资源》 2017年第5期
4月27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报,对苍南县土地管理工作予以通报表扬,奖励用地计划指标1000 亩。
近年来,苍南县高度重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作为发展的
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通过“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全面落实国家土
地政策措施,实现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地方发展创造了平台,提供
了空间。
一、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重大政策落地
苍南县引领土地、资金等资源要素配置推进结构调整,坚持“好而优则快则先”原则,采
取差别化用地政策,减少无效和低端土地供给,保障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降低土地取得成本,支持新业态发展。
一是以“简政放权”为核心,助推政府职能转变。
苍南县全面推进国土资源
权力运行标准化建设,编制并公开了土地利用管理行政权力清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
实“两集中、两到位”和“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改革,创建“全心登记、情暖万家”服务品牌,优化流程、提升效率、压缩时限,逐步实现土地管理“轻审批、重监管”。
二是以“零土地”为方向,形成新型用地模式。
不断深化“腾笼换鸟”“退二优二”“退二进三”及“扩容
提升”等用地方式,结合“四无”整治,开展“零土地”技改,引领规范土地要素配置方向,
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结合本县实际,出台全市最优惠扶工政策,重点保障工业用地需求,推进
以“零土地”技改为核心的新型企业用地模式。
2016 年,苍南县通过“零土地”节约土地
1552亩。
三是以“转变安置”为手段,确保民生节地共促。
苍南县在城市化、工业化推进中,
转变安置方式,在确保失地群众安居乐业前提下,实现节地最大化。
制定中心镇1+X空间布局
规划,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集聚建设政策,改变传统意义直间独户安置方式,推行农
民公寓小区建设,引导农民向居民、农村向社区转变。
二、以存量定增量拓空间,全力缓解用地供需矛盾
苍南县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滩涂围垦造地为平台,拓展土地增量空间,提前谋划,
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土地利用计划,实现以有限的土地要素资源集中保障重点项目、民生项目。
一是做好项目储备库管理,确保用地合理安排。
积极适应全省用地指标分配制度改革,摸准底数,统筹谋划,充分运用项目信息管理,实行项目储备库管理,实现年度用地计划科学合理分配,优先保障三澳核电、台商小镇等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产业项目、农民建房等项目用
地需求。
二是加快滩涂围垦造地,化解用地瓶颈制约。
充分利用好苍南滩涂资源优势,紧盯进度,强化督考,加快滩涂围垦造地,实现向海要地。
仅2016 年就完成滩涂垦造耕地4346 亩,缓解土地“瓶颈”问题,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三是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挖潜有效用地资源。
坚持“以存量定增量、增量撬动存量”,加大拆后土地再利用,保障危旧房集中改造、小
微企业园建设等。
2016年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3059 亩。
三、做活拆整清理文章,促进利用方式转变
苍南县建立并完善土地共同监管新机制,坚持县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乡镇协同作战,形
成土地利用管理共同监管、联合执法的新机制,开拓土地合法有序利用新局面。
一是紧抓大拆大整,做实整治文章。
坚决打好“耕地保护”“三改一拆”“大拆大整”系列组合拳,预防为主、以拆为先、防查结合,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五年来共拆除违法建筑28300 多宗,
面积1696 万平方米,拆违总量连续多年位列温州市前列。
充分运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裁执分离,在“整”的文章上下功夫,清理消化土地历史遗留违法问题。
二是重抓闲置土地处置,做
细清理文章。
强势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实行挂图作战、逐宗核销,建立一日一报进度,一
周一督查、半月一次协调会等制度,逐宗明确处置方案,确定时间节点,督促处置工作落实,
对上海督察局列入督查的81 宗2082 亩,除受司法查封限制的8 宗458.85 亩土地外,其余
73 宗1623.15 亩闲置土地全部处置到位。
另外,针对司法查封的8 宗闲置土地,苍南县多次
召开附院联席会议,允许法院对投资未达25% 以上的被司法查封企业由法院依法组织拍卖,在
没有竞买对象的情况下,要求县土地储备中心在不高于土地出让价格的前提下,积极参与竞买,目前,已经成功处置4 宗。
三是巧抓存量用地,做强盘活文章。
着力解决存量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连续多年开展土地清理破难攻坚专项行动,采取“一宗一策”、简化程序、落实责任等措施。
通过努力,苍南县十二五期间供地13425 亩,1999 年至2016 年总供地率为85.48%,
2016 年完成转而未供土地清理1423 亩,存量建设用地盘活825 亩,近五年新增建设用地平均供地率为73%。
四是强抓批后监管,做优节约文章。
严格有效落实批后监管,实行双合同管理。
密切跟踪项目的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严格要求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做好项目节约集约
用地评价,促进项目提高用地效率。
实行双金制度,推行履约保证金制度,督促企业在规定的
时间内开工建设、投产、达产。
严格落实违约金制度,加固土地节约集约监管防线。
充分运用
建设用地动态监管系统,即时监管企业开竣工,及时下发提醒动工通知书,对未按期开竣工企
业追究违约责任,限期整改,并按约定收取违约金。
2016 年,苍南县已供土地按期开工率达到92%,有效保障土地节约集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