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综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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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综合管理制度
篇一:公司必备管理制度(综合通用版)[1]
公司必备管理制度
前言
近年来,中小企业作为市场经济大潮中一支庞大的生力军正在迅猛地发展着。

同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不断加快,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

而中小企业在资金、技术、人力等各方面较大型企业明显资源薄弱,那么它们如何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立足、快发展、击败强大的竞争对手而实现企业的持续成长呢?答案只有一个,从管理上下功夫。

麦斯特企业管理咨询小组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

麦斯特致力于中小型企业经营管理的研究,及相关书籍的编撰出版,以帮助中小企业迅速提升管理层次,从而实现企业市场和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以推动我国企业管理革新,全面强化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为己任,以期最终建立起一套适合中小企业的正确的管理理念、合理的管理模式、科学的管理方法、先进的管理技术、便捷的管理工具。

麦斯特汇聚了大批优秀人才,拥有数十名专兼职专业高级工作人员。

其中既有研究现代化企业管理的知名专家学者,也有在国内、外从事过企业管理咨询和经营管理决策的实战型英才。

麦斯特还与一些世界顶级学府建立有长期联系,从而使她能够既立足本土底蕴,又兼容了西方先进的管理思想与趋势。

考虑到目前国内针对中小企业管理方面的图书现状——大多内容空泛、可操作性差——或者内容过于陈旧、空洞;或者是对
西方经验的原样移植,因而往往水土不服、效用性差,甚至对国内企业管理造成误导。

麦斯特在认真研究了大量的美国哈佛经典案例及国内外中小型企业发展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吸收了国外先进的企业管理研究成果,充分结合了我国国情及中小企业现状之后,决定编撰这套“麦斯特管理丛书”。

本丛书避免了其他同类图书的缺陷,而追求中小企业管理的创新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及有效性。

麦斯特愿意与企业界的朋友一道探讨中小企业的管理问题,并以自己不懈的努力追求对我国企业管理水平、效率的全面提升及增强企业实力的最大贡献。

第一章组织分工管理制度
高速发展的社会要求企业必须高效运转,因此,对于任何一家公司而言,首先一条是要做到各部门权责分明,不能互相重叠,更不能互相牵扯,否则就会导致效率低下。

现代公司的组织分工管理制度,是防止互相扯皮、提高工作效率的惟一正确的手段,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权责划分办法
第一条公司为明确划分各层人员的权责,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按本公司组织系统分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经(副)理、科长、主任、承办员等六阶层,将所有应由各层人员负责的事项,分列于权责划分表(以下简称本表)中。

第三条各层人员的权责,分为下列三项,以三种符号代表:
1.○ 代表经办、主办或提出——指该事项应由该层人员负责办理或其发动提出; 2.△ 代表复核或核转——指该事项应由该层人员负责复核或核转上一阶层; 3.※ 代表核准——指该事项可由该层人员作最后决定,而付诸实施。

第四条将所有事项分为共同及个别两部分,再将共同事项划分为幕僚单位及直线单位两部分,以资简化。

第五条表中所列的权责,各层人员均应切实负责办理,不可借辞推诿;实施时,如遇困难或特殊事件发生,须向上一层人员请示后处理。

第六条各层人员依本表的规定办理后,如需向其上层人员报告时,仍须以书面或口头报告。

第七条本办法采用列举方式,其未列举的事项,如已在
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办法或其他规定中有所规定者,照其中规定办理;无规定者,可由一级单位主管(即幕僚及直线各单位的经理)酌情办理。

设有协理职位的直线单位,其权责划分表另行制定。

第八条任一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职责者,应送各有关单位会核后处理。

第九条有关目标、政策、计划、标准及重要人事事项,应经经营会议商讨后,呈请董事长核定。

第十条本办法规定的事项,可视事实需要随时修订。

第十一条本办法经呈请董事长核准并公布后施行,修订时同。

二、公司董事会工作职责管理办法第一条决定和批准合作公司提出的重要报告第二条批准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第三条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第四条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决定设立分支机构和投资开发新项目第六条讨论通过本公司章程的修改
第七条决定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第八条负责合作公司终止和期满时清算工作第九条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三公司董事长工作职责管理办法
董事长是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重大经营事项的主要决策人其具体职责如下
第一条主持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议并负责上述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
公司必备管理制度第一章组织分工管理制度
第二条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经营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提名公司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职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
第四条决定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待遇和支付方式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
第五条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全盘控制全公司的财务状况
第六条签署批准调入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第七条签署对外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第八条处理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重大事项四公司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管理办法
本公司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议闭会期间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参加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进行会议决策的机构管理委员会会议参加人员有董事长总裁执行董事各委员会正副主任副总裁总会计师和董事会秘书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如下第一条审议通过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方针和年度计划第二条审议通过公司内部的机构设置调整职责划分
第三条审议通过公司的薪金奖罚方案内部管理制度和年终分配方案
第四条审议通过公司新发展项目更新改造项目股权收购和转让第五条审议通过公司的证券发行分红派息方案
第六条讨论决定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年度工作责任指标第七条协调处理各业务部门之间的纠纷和冲突第八条讨论决定经营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条管理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会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提前通知并作好会议记录五公司执行委员会工作职责管理办法
本公司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是董事会所属日常工作机构执委会设主任一人其工作直接对董事长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第一条组织研究和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业务架构经营方针和公司必备管理制度第一章组织分工管理制度
年度利润计划
第二条组织研究拟订公司的机构设置及职权划分倡导和落实公司规范化管理工作
第三条组织拟定或修改公司章程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程序第四条组织新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项目报批第五条组织拟定和修改工资奖励方案
第六条负责筹备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负责准备上述会议材料第七条主持各部室日常工作向董事长提名经理及各部门主管人选第八条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执委会在工作需要时可设置副主任协助执委会主任开展上述工作执委会下设投资发展室和经济研究室六公司总经理工作职责管理办法
第一条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全面工作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及时足额地完成董事会和集团公司下达的还本付息和利润指标
第二条组织实施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报告及利润分配使用方案
第三条组织实施经董事会批准的新开发项目
第四条组织指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长委托权限内以法人代表的身份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合约和处理有关事宜第五条决定组织体制和人事编制决定总经理助理人选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各关联企业经理以及其他高级职员的任免报酬奖惩决定派驻境外机构人员建立健全公司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第六条根据生产和经营管理需要有权聘请专职或兼职法律经营管理技术顾问并决定其报酬
第七条决定对成绩显著的员工予以奖励加薪和晋级以及对违纪员工的处分直至辞退
第八条审查批准年度计划内的经营投资改造基建项目和流动资金贷款使用贷款担保的可行性报告
第九条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严守财经纪律做好增收节支和开源节流工作保证现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第十条抓好公司的生产服务工作配合各分公司搞好生产管理第十一条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作风优
良纪律严明训练有素适应需要的员工队伍公司必备管理制度第一章组织分工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发动员工参与管理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三条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搞好社会公共关系为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十四条加强廉政建设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支持各种社团组织工作第十五条具体主管办公室人事培训部财务部工程部市场部销售部等各部门工作
七公司副总经理工作职责管理办法
第一条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抓好各项工作
第二条熟悉和掌握公司情况并及时向总经理反映提出建议或意见当好总经理的参谋和助手
第三条具体抓好公司的生产安全防火服务物业管理和经营承包责任制的考核工作主管机电服务部综合服务部广告物业管理部商场售票服务处等部门
第四条负责规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协调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协助总经理建立健全公司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第六条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八公司总裁工作职责管理办法
本公司总裁由董事会聘任其工作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闭会期间对董事长负责其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第一条组织制定公司年度经营实施计划经董事长办公会议和董事会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条全面执行和检查董事长办公会议所做出的有关经营决策和各项工作决定
第四条负责召集和主持总裁办公会议检查督促和协调各项业务工作进展总裁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正副总裁总裁助理办公室主任和本公司各职能部门经理总裁办公会议原则上半个月召集一次会议纪要须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汇报
第五条代表经营层向董事长办公室建议并任命经营机构各有关部门主公司必备管理制度第一章组织分工管理制度
管和下属公司的正副经理第六条签署日常行政业务文件第七条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第八条由董事长授权处理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条总裁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助理一人协助开展上述工作总裁外出期间由总裁授权人员代行其职责表部门工作分类表
篇二:企业综合管理制度
一、综合管理制度
1.1.1员工文明行为规范
为了使公司员工讲文明、懂礼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特制定员工文明行为规范。

1、穿戴仪容方面:
(1)按公司规定穿着服装,整洁得体,衣扣整齐,不敞胸露怀,不挽袖挽裤。

(2)佩戴手饰不过于华丽,化妆不浓妆艳抹,指甲不过长或过于修饰。

(3)衣物、鞋子不脏污不堪。

(4)保持头部、面部、双手清洁,经常梳洗理发,不蓬头垢面,不披头散发。

2、上下班的表现方面:
(1)骑车上下班路遇领导、同事、朋友,要自觉下车,主动使用文明用语热情问候。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及时请假,不影响工作。

(3)按规定时间提前上班以便从容不迫地做好准备工作。

(4)临近下班,安心工作,不心浮气躁。

(5)下班时要把工作区域的工具、物品整理定位存放。

3、工作态度方面:
(1)服从领导的安排,尽职尽责干好工作。

(2)工作时间不大声喧哗、谈笑,不影响其他同事的工作。

(3)工作中态度不要蛮横、高傲、目中无人、不狐假虎威。

(4)工作时不要讲与工作无关的废话。

(5)工作态度要积极、向上、不怕脏、不怕累、不怕吃苦。

(6)严格遵守岗位纪律,需离开岗位时,要经领导同意并在黑板上登记。

(7)对于每天的每一件事都认真细致的做好,做到日事日毕,日清日高。

4、使用电话方面:
(1)接听电话时要神清气爽,欣喜爽快,使用文明用语。

(2)接听电话时要随时备妥纸笔,正确灵活地应对。

(3)转接电话或传话时要及时准确。

(4)不与对方聊谈冗长无用的话。

(5)使用电话时,要轻拿轻放,加以爱惜。

5、言语行为方面:
(1)与人谈话,要简洁明了,不罗嗦。

(2)言谈措辞要恰如其分,懂得正确的造词用句,自觉使用文明用语。

(3)讲话时要斟酌,不讲脏话、粗话,不盛气凌人,适当应用敬语、谦逊语、庄重语。

(4)不阴阳怪调,乱喊乱叫。

(5)与领导和长者谈话,要恰当地使用尊称。

(6)工作时间内与同事之间不以家庭、亲戚称谓互相称呼。

(7)举止要文雅大方,不粗俗。

(8)不吸烟,少喝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自觉捡起地面杂物扔到垃圾桶内。

(9)不在公共场所乱刻乱画,不乱采折花木,不践踏草皮。

6、待人礼仪方面:
(1)上下车时,让领导或长者先上下车,乘车时主动为老弱病残让座。

(2)并肩路过大门、窄路、楼梯等时,要让领导和长者先行。

(3)在公司内对有职务的领导要称呼职务名称,不要指名道姓。

(4)在共同就餐时,要让长者和领导坐到上首。

(5)对待客人要笑容可掬、和蔼可亲、礼貌热情、态度谦恭,不要蛮横无理。

(6)遇到外来客人,无论找谁,都要热情接待,并亲自给予联系,直至找到其要找的人。

(7)遇到客人时,要主动上前跟客人打招呼。

(8)当访客离去时,要以适当方式向对方道别。

7、待人接物方面:
(1)说话办事要讲信用,言必行,行必果。

(2)按时交纳电话费、手机费和各项应交税费,按时归还借欠款项和物品,按规定办理各种必要的证照等。

(3)孝敬父母,尊长爱幼,尊重领导,团结同事。

(4)参加任何会议都主动关闭手机,坐姿端正,聚精会神,不瞌睡,不交头接耳,避免影响会场秩序。

(5)对领导安排的事情或为他人承办的事情要及时复命或给予答复。

8、公私区分方面:
(1)使用公司电话,要言简意赅,不长时间占用;不使用公司电话拨打外线私人电话。

(2)使用公司车辆办私事要自觉交费。

(3)不擅自使用公司的簿本纸张等物品。

(4)不假公济私,不使用公司的工具、设施或占用工作时间干私事。

(5)爱护、节约使用公司财物,不故意破坏,不铺张浪费。

(6)不要把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和宠物带到公司。

1.1.2招工制度
1、公司各部门招聘员工工作,由人力资源科全面负责。

2、招工对象:
初中、中专、高中、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当年退伍军人,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专业技术人员。

3、具体招工条件:
(1)入公司目的明确,将公司视为自己的精神支柱和主要经济源泉,立志在公司提供的用武之地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2)讲诚信、讲友善、讲礼貌、讲团结、讲社会公德、讲团队精神、爱企守法、勤俭自强、助人为乐。

(3)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无家庭负担,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以公司为家。

(4)五官端正,身体无畸形,无纹身,无犯罪记录,一线工人双眼裸视0.8以上,后勤管理人员中专毕业生双眼裸视0.8以上,普高、大专毕业生双眼裸视0.6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受视力的约束,不色盲,男性身高1.68m以上,女性身高1.58m以上,衣着整洁大方。

(5)口齿清晰,谈吐大方,有问必答,答必所问,反应灵敏。

(6)年龄标准18-40周岁,有招远人民医院出具符合招工要求的《体格检查表》。

(7)特殊情况各部门可根据岗位、工种的实际情况,申请适当放宽招工年龄。

(8)本科毕业的,必须有四级以上英语证书、二级以上计算机证书。

4、招工时间:
各部门平日可根据需要随时申请招收。

5、招工程序:
(1)公司生产部如需招工(每次5人以上),由生产部经理向人力资源科索取并填写《招工审批表》,经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报送人力资源科安排招收。

(2)公司其他部门如需招工,每次招工不受人数限制,由用人科室负责人填写《招工审
批表》,经分管经理签字批准后,报总经理签字批准,最后报送人力资源科安排招收。

(3)人力资源科在接到签字手续齐全的招工申请后,在24小时内发布招工启示,面向社会招收或联系学校招收。

报名者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或退伍证书、一寸免冠照片一版等相关有效证件到人力资源科报名。

人力资源科按招工条件对报名者进行严格的审核和面试、口试,并由负责面试人员在面试记录表中详细填写面试记录,并签字。

a.属生产部的,符合生产部招工条件且面试、口试合格的由人力资源科安排到用工车间实习五天,五天后能够适应本车间工作环境和本工种条件的,予以录用。

b.除生产部之外公司其它部门的须经部门负责人进行面试或口试。

c.管理、辅助人员由人力资源科长对其进行面试和专业知识的笔试,并由人力资源科长将面试和笔试的情况向总经理汇报,经总经理同意后安排应聘者与总经理见面,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录用。

(4)对面试、口试合格的人员由人力资源科长统一组织到招远人民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

(5)所有被录用的人员,由人力资源科发放《入公司登记表》,由被录用者亲自详细填写,然后由人力资源科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培训后,由人力资源科将新招职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复印后连同培训考试成绩送到档案室存入个人档案。

身份证、毕业证等原始证件退还给本人。

(6)培训后由人力资源科长按各部门具体招工条件和被录用者自身素质安排岗位、工种,分配到相关部门。

不准将管理、辅助人员、班组长的直系亲属分配到其所辖部门直接领导。

(7)户口不在招远市的且需住宿(包括在邻村租房)的职工,必须办理暂住户口手续。

新招女职工入公司时在公司住宿的,在培训前必须先到公司计划生育负责人处登记和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公司不予安排住宿。

1.1.3用工制度
1、公司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用工制度、工资制度、安全劳动制度等。

对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同时对管理、辅助人员实行聘任制。

2、公司根据《劳动法》和劳动部门的要求及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外出培训、聘请人员合同除外)。

(1)一线职工入公司五日内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此劳动合同期内包括一个月的实习期(自入公司之日起一个月)。

(2)新招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签订试用合同,试用合同期满,如公司与个人双方满意可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前30日内,经个人书面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另行签订为期三年或五年的劳动合同,但男性员工初中和中专文凭者、普通高中和大专文凭者、大本文凭和获得会计师及工程师职称者、大本以上文凭及获得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职称者,最大分别签到48周岁、52周岁、55周岁、60周岁,女性比男性同等文化降低3周岁(如遇非常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公司派遣外出培训学习的员工须与公司签订为期10年的劳动合同(不包括学习时间)。

聘请人员与公司协商签订合同。

如合同期满,所在部门不需再与相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所在部门须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通知相关员工于合同期满之日解除劳动合同,并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3、公司在不低于本地区中等工资标准线基础上,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确定员工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4、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如有违犯,公司有权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1.4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1、劳动合同的签订由人力资源科长负责,员工与公司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

2、新职工入公司五日内由人力资源科长将既定“劳动合同”发到每位新职工手中,并领学其中内容,对新职工提出的疑问给予解释。

学习后自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新职工,由人力资源科按“用工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签订手续;不签订劳动合同者不予留用。

3、新招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试用期内由人力资源科为其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满后,如公司与个人双方满意,经个人申请,直接领导批准,由人力资源科为其签订为期一年或三年的劳动合同。

4、已签劳动合同即将期满,愿继续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在合同期满前30-60天内向直接领导递交续合同申请,并经逐级领导签字批准后,报人力资源科,由人力资源科按“用工制度”给予办理续订手续;合同期满前30日内,不申请签订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科在合同期满前25天内通知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征求合同到期者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意见,仍不签订者不予留用;对合同期满前不足30天提出辞职者,所在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有权要求其延长30个工作日,带出接岗人或新招职工后方可离公司;如员工合同期满,所在部门不予留用的,管理、辅助人员由总经理决定,职工由部门经理决定。

在合同期满30日前通知相关员工于合同期满之日解除劳动关系,并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5、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者,必须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按要求详细填写有关内容。

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续订协议”必须有本人亲自签名,并按手印,不得代签,签订以后,员工自存一份,公司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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