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水质监测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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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作者:PanHongliang
仅供个人学习
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水质监测技术方案为掌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现状及其变化趋势,评估防病改水效果,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集中式供水工程(以下简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

一、目标
(一)掌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状况及其变化趋势。

(二)了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源类型、水处理工艺、覆盖人口等基础信息。

(三)重点掌握农村高氟高砷地区农村饮用水水质现状及其变化趋势,了解降氟降砷工程运行状况。

二、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区域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三、内容和方法
(一)监测点的设置
监测点数按照国家统一安排,优先选择新建的饮水安全工程。

监测点的设置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源类型、水处理工艺、规模大小,结合供水人口等进行分层,按分层随机原则确定。

各地应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确定降氟降砷工程和其它涉水重病区监测点。

(二)监测指标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氨氮。

毒理学指标:砷、氟化物、铅、汞、镉、铬、硝酸盐。

微生物学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

与消毒有关的指标:根据饮用水消毒剂所用情况确定相应的指标,如游离余氯、二氧化氯、臭氧等。

在此基础上,选择10%的工程,对其丰水期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42项常规指标的要求进行监测,放射性指标不作要求。

检测指标如下: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氨氮。

毒理学指标:砷、镉、铬、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

如用臭氧消毒时检测溴酸盐和甲醛,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检测亚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检测氯酸盐。

微生物学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与消毒有关的指标:根据饮用水消毒剂所用情况确定相应的指标,如游离余氯、二氧化氯、臭氧等。

(三)水样的采集、检验和评价要求
枯水期和丰水期抽取出厂水和末梢水各检测1次。

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和检验按现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 2006)规定执行;水质评价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执行。

(四)质量控制
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可比性,参加监测的实验室须通过计量认证。

参加监测的实验室应采取从现场调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的质量保证措施。

建立监测数据的审核检查制度,监测实施中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料审查。

(五)数据录入上报和审核
监测信息实行统计报表逐级汇总报告制。

通过网络直报将枯水期和丰水期的监测数据于10月20日前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改水技术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改水中心”),逾期网络系统的直报和审核功能将自动关闭。

地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资料录入和初审,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上报的监测资料及时审核,并反馈监测县。

改水中心负责监测资料的审核和指导。

(六)信息管理
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资料未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公布或发表监测信息资料。

原始资料归档保存在地市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查。

四、监测管理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人员培训、质量控制、数据审核、数据分析,撰写技术报告。

各地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本地区监测工作的采样、检测和现场调查等工作,及时报送监测结果,并保存监测的原始资料备查。

工程完成后,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监测报告报改水中心。

五、调查表格
表1 监测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基本情况调查表
表2监测县高氟高砷地区改水进度及运转情况
表3 监测县农村生活饮用水基本情况调查表
表4监测县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类型及供水方式调查表
表5监测点情况和水质结果报告表
附件:1.名词解释
2.填表说明
3.计算方法
表1 监测县集中式供水工程基本情况调查表
2.水源类型:江河填1,湖泊填2,水库填3,沟塘填4,溪水填5,深井填6,泉水填7,浅井填8,其他填9。

3.井深:水源类型如为地下水的填写井深。

4.水处理方式:完全处理填1,沉淀过滤填2,仅消毒填3,未处理填0。

5.工程类型:县城填1,饮水安全工程填2,降氟工程填3,降砷工程填4,淮河流域填5,其他填0,可多选。

6.是否监测点:是填写1,否填0。

7.工程编码:前6位为县行政区划代码,后3位为各县工程的顺序码。

如全县供水工程超过1000个,顺序码可多加1位。

报告单位(盖章):负责人:
报告人: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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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监测县高氟高砷地区改水进度及运转情况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
3.是否改水:是填1,否填0。

如改水则继续填写后面的选项。

4. 水源类型:江河填1,湖泊填2,水库填3,沟塘填4,溪水填5,深井填6,泉水填7,浅井填8,其他填9。

5. 运转情况:正常供水(除正常检修外,一年所有时间都能供水)填1,间歇供水(一年累计有4个月及以上不能正常供水)填2,报废(完全停止供水)填3。

6. 改水工程编码:同一工程需与表1编码相同。

报告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报告人: 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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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监测县农村生活饮用水基本情况调查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
地区编码□□□□□□
全县总人口:人;农村总人口数:人,县城总人口数:人。

报告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报告人: 日期: 年月日
表4 监测县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类型及供水方式调查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市):
地区编码□□□□□□
表5 监测点情况和水质结果报告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村
供水工程名称:(集中式供水工程填)
监测点编码□□□□□□□□□(同一工程编码需与表1编码相同)
1.监测点类型:
农村国家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
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
省级监测点或常规工作□
2.水源类型:
地面水:江河□湖泊□水库□沟塘□溪水□其它□
地下水:深井□泉水□浅井□
3.集中式供水工程:水处理方式:完全处理□沉淀过滤□仅消毒□未处理□4.消毒方式:
不消毒□液氯□漂白粉□二氧化氯□臭氧□紫外线□其它□5.消毒设备使用情况:
无消毒设备□按要求使用□偶尔使用□不使用□
6.工程建成时间:年月正式运营时间:年月
总投资(万元):其中中央投资(万元):
供水覆盖人口(人):供水能力(吨/日):
供水工程解决的主要问题(可以多选):
高氟□高砷□苦咸水□缺水□污染水□(主要污染物)
7. 水质检测结果
采样日期:年月日测定日期:年月日
报告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报告人: 日期: 年月日
附件1
名词解释
1.监测点:是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的基本抽样单位,能代表本省/县的水源类型、供水方式、水质状况的饮水安全工程设施。

2.集中式供水:自水源集中取水,经过处理或未处理后,通过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

3.降氟工程:在高水氟地区以解决降氟为目的的改水工程,覆盖1个或多个高水氟村。

4.降砷工程:在高水砷地区以解决降砷为目的的改水工程,覆盖1个或多个高水砷村。

5.完全处理供水工程:指原水经过混凝沉淀、过滤和消毒处理后通过配水管网送往用户的供水方式。

如以地下水为原水,在原水水质较稳定而不需混凝沉淀、过滤处理的情况下,仅经过消毒处理后通过配水管网送往用户也可列为完全处理。

6.沉淀过滤:只经过沉淀过滤水处理工艺的供水方式。

7.仅消毒:只有消毒处理工艺的供水方式。

8.未处理供水工程:指原水不经过任何处理,直接通过配水管网送往用户的供水方式。

9.分散式供水: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10.浅井:指水井的水是取自第一个不透水层上的地下水。

11.深井:指水井的水是取自第一个不透水层下的地下水。

12.机器取水和手压泵取水:用器械取水时,需用动力取水的属于机器取水,不需用动力取水的属于手压泵取水。

13.地区编码:各个县行政区划代码为六位数编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为准。

14.覆盖人口数: 指水厂供水的人口总数。

15.水厂数:指全县(含县城)的镇、村自来水厂数量。

16.工程编码和监测点编码:前6位为县行政区划代码,后3位为各县工程或监测点的顺序码,同一工程编码相同。

编号尽量保持与往年监测一致,多出的监测点往后排。

如超过1000个供水工程可多加一位顺序码。

附件2
填表说明
在表1-5中,表1-2按本《方案》的报表格式,用excel表汇总后上报,表3-5的内容直接录入至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直报系统。

表1 监测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基本情况调查表
1.为监测县全县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基本情况,需要进行现场调查逐项核实后填入。

2.水源类型如为地下水,需填写井深(m)。

3.水处理方式按实际情况填,如完全处理、沉淀过滤、仅消毒、未处理。

4.覆盖人口为设计供水人数。

5.是否为监测点指是否为本年度的监测点。

表2 监测县高氟高砷地区改水进度及改水工程运转情况
按照调查表下方备注的要求填写。

表3 监测县农村生活饮用水基本情况调查表
1.监测县编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2260-1999)为准。

2.人口总计应为全县总人口数。

3.人口计数单位均为人。

表4 监测县农村饮用水水源类型及供水方式调查表
1.水源类型中的供水人口总数应与覆盖人口和饮用人口总数一致。

2.机器取水和手压泵取水的区别在于是否需要动力,凡是需用动力取水的属于机器取水,不需要用动力取水的属于手压泵取水。

表5 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结果报告表
1.监测点编号为监测县编码加顺序码。

2.偶尔使用:这里定义为使用但未按要求使用(查阅水厂的消毒情况记录);不使用指完全不用。

3.臭和味:按照臭味等级描述。

在录入网络直报系统时,“有异臭异味”则录入1,“无异臭异味”则录入0。

4.肉眼可见物:描述。

在录入网络直报系统时,“含有”时录入1,“不含有”时录入0。

5.余氯检测适于加氯消毒的饮用水。

6.使用臭氧消毒时测定溴酸盐、甲醛,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测定亚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测定氯酸盐。

7.各监测指标的测定结果小于检出限时填写检出限的1/2。

附件3
计算方法
1.水质合格率
24项检测指标:必须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氨氮、砷、氟化物、硝酸盐、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18项水质指标,
不得缺项。

18项全部合格的即为合格水样,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为不合格水样。

42项检测指标:必须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氨氮、砷、镉、铬、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32项水质指标。

如用臭氧消毒时检测溴酸盐和甲醛、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检测亚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检测氯酸盐,上述检测指标全部合格即为合格水样,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为不合格水样。

(1)枯水期出厂水水质合格率=(枯水期出厂水水样合格数/枯水期出厂水水样总数)×100%
(2)枯水期末梢水水质合格率=(枯水期末梢水水样合格数/枯水期末梢水水样总数)×100%
(3)丰水期出厂水水质合格率=(丰水期出厂水水样合格数/丰水期出厂水水样总数)×100%
(4)丰水期末梢水水质合格率=(丰水期末梢水水样合格数/丰水期末梢水水样总数)×100%
(5)单项指标合格率=(监测某单项指标合格的水样数/监测某单项指标的水样总数)×100%
注:某单项指标合格率可分枯(丰)水期和出厂(末梢)水分别计算。

2.消毒剂合格率和耐热大肠菌群合格率
消毒剂合格率是指根据消毒措施检测了水样中相应的消毒剂及其合格情况。

(1)消毒剂合格率=(有水质消毒的消毒剂合格水样数/该类水样总数)×100%
(2)耐热大肠菌群合格率=(耐热大肠菌群合格的水样数/水样总数)X 100%
3.供水工程(水厂)水质合格率
将该供水工程或水厂枯(丰)水期的出厂(末梢)水4个水样合并计算。

供水工程或水厂水质合格率=(水质合格的供水工程或水厂数/监测的供水工程或水厂总数)×100%
注:供水工程(水厂)水质合格数:一个供水工程或水厂对应的4个水样的全部指标均合格即为一个水质合格的供水工程或水厂,否则为不合格。

4.消毒设施配备率及使用情况分析
消毒设施配备率指所监测的供水工程设施中配备消毒设施进行水质消毒的比例。

以配备水质消毒设施的供水工程设施为基数计算消毒设施按要求使用、偶尔使用和不使用的构成。

(1)消毒设施配备率=(配备有消毒设施的供水工程设施数/监测的供水工程设施总数)×100%
(2)按要求使用的消毒设施比例=(按要求使用的消毒设施数/配备有消毒设施的供水工程设施总数)×100%
(3)偶尔使用的消毒设施比例=(偶尔使用的消毒设施数/配备有消毒设施的供水工程设施总数)×100%
(4)不使用的消毒设施比例=(不使用的消毒设施数/配备有消毒设施的供水工程设施总数)×100%
5.降氟降砷工程氟/或砷合格率
降氟降砷工程氟/或砷合格率计算所有监测的降氟降砷工程中氟/或砷达标的工程,也可适用于人口的计算。

降氟降砷工程氟/或砷合格率=(氟/或砷合格的工程数/监测的降氟/或降砷的工程总数)×100%
(1)降氟/或降砷合格的工程数:一个降氟/或降砷工程对应的4个水样的氟/或砷均合格即为一个氟/或砷合格的工程,否则为不合格。

(2)可分枯水期和丰水期分别计算合格率:可分别计算枯水期和丰水期降氟/或降砷工程的氟/或砷合格率。

6.饮用合格水人口比例
以一个供水工程设施为单位,以它的4个水样合格情况为基数计算其饮用合格水人口比例。

饮用合格水人口比例=(水质合格的供水工程设施所覆盖的人口数/监测的供水工程设施覆盖人口总数)×100%
(1)水质合格的供水工程设施所覆盖的人口数:4个水样的全部指标均合格的供水工程设施所覆盖人口数。

监测的供水工程设施覆盖人口总数:监测的所有供水工程设施所覆盖人口数的合计。

(2)可分单项指标计算合格水的人口比例。

例如:饮用氟/或砷合格水人口比例=(氟/或砷合格的工程所覆盖的人口数/监测的降氟/或降砷工程覆盖人口总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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