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气候分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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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护结构部位
传热系数K[W/(m2·K)] ≤3层建筑 (4~8)层建筑 ≥9层建筑
屋面
0.35
0.45
0.45
外墙
0.45
0.60
0.70
架空或外挑楼板
0.45
0.60
0.60
非采暖地下室顶板
0.50
0.65
0.65
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隔墙
1.5
1.5
1.50
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户门
2.0
2.0
0.5<窗墙面积比≤0.7
屋顶透明部分
体形系数≤0.3 传热系数K W/(m2·K) ≤0.45 ≤0.50 ≤0.50 ≤0.8 ≤3.2 ≤2.9 ≤2.6 ≤2.1 ≤1.8
0.3≤体形系数≤0.4 传热系数K W/(m2·K) ≤0.35 ≤0.45 ≤0.45 ≤0.8 ≤2.8 ≤2.5 ≤2.2 ≤1.8 ≤1.6
强制性条文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9
表 4.2.2-1 严寒(A)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
围护结构部位
屋面
外墙
架空或外挑楼板
非采暖地下室顶板
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隔墙
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户门
阳台门下部门芯板
窗墙面积比≤0.20
外窗
0.2<窗墙面积比≤0.3 0.3<窗墙面积比≤0.4
16
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GBT50189-2019 节能50%标准
1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T50189-2019
4.2.1 各城市的建筑气候分区应按表4.2.1确定。
表4.2.1 主要城市所处气候分区
气候分区 严寒地区A区 严寒地区B区
寒冷地区 夏热冬冷地区 夏热冬暖地区
代表性城市
0.5
0.6
0.8
1.0
1.0
2.0
3.0(通往封闭空间) 2.0(通往非封闭空间或户外)
应符合本标准表4.0.5-1、 表4.0.5-2的规定
3.《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JGJ 75-2019 节能50%标准
14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75-2019
4.0.6 居住建筑屋顶和外墙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 指标应符合表4.0.6的规定,当设计建筑的屋顶 和外墙不符合表4.0.6的规定时,其空调采暖年 耗电指数(或耗电量)不应超过参照建筑的空调 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
0.30
0.30
0.30
0.45
0.55
0.30
0.45
0.45
0.35
0.50
0.50
1.2
1.2
1.2
1.5
1.5
1.5
1.2
1.2
1.2
2.0
2.5
2.5
1.8
2.2
2.2
1.6
1.9
2.0
1.5
1.7
1.8
保温材料层热阻R[(m2·K)]
1.40
1.10
0.83
1.50
1.20
0.91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9
阳台门下部门芯板
窗墙面积比≤0.20
外窗
0.2<窗墙面积比≤0.3 0.3<窗墙面积比≤0.4
0.4<窗墙面积比≤0.45
围护结构部位
周边地面
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外墙)
传热系数K[W/(m2·K)]
≤3层建筑 (4~8)层建筑 ≥9层建筑
0.35
0.45
0.45
0.45
0.60
0.70
0.45
0.60
≤2.5
20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T50189-2019
表4.2.2-2 严寒地区B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
围护结构部位
屋面
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非采暖房间与采暖房间的隔墙或楼板
窗墙面积比≤0.2
单一朝 向外窗 (包括透 明幕墙)
0.2<窗墙面积比≤0.3 0.3<窗墙面积比≤0.4 0.4<窗墙面积比≤0.5
0.4<窗墙面积比≤0.45
围护结构部位
周边地面
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外墙)
传热系数K[W/(m2·K)]
≤3层建筑 (4~8)层建筑 ≥9层建筑
0.20
0.25
0.25
0.25
0.40
0.50
0.30
0.40
0.40
0.35
0.45
0.45
1.2
1.2
1.2
1.5
1.5
1.5
1.2
1.2
1.2
2.0
强制性条文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75-2019
表4.0.6 屋顶和外墙的传热系数 K [W/(m2•K)]、 热惰性指标D
屋顶
外墙
K≤1.0,D≥2.5 K≤0.5
K≤2.0,D≥3.0或K≤1.5,D≥3.0或K≤1.0,D≥2.5 K≤0.7
注:D<2.5的轻质屋顶和外墙,还应满足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 50176-93所规定的隔热要求
—
(包括 0.3<窗墙面积比≤0.4
海伦、博克图、伊春、呼玛、海拉尔、满洲里、齐齐哈尔、富锦、哈尔滨、 牡丹江、克拉玛依、佳木斯、安达
长春、乌鲁木齐、延吉、通辽、通化、四平、呼和浩特、抚顺、大柴旦、沈 阳、大同、本溪、半新、哈密、鞍山、张家口、酒泉、伊宁、吐鲁番、西宁 、银川、丹东 兰州、太原、唐山、阿坝、喀什、北京、天津、大连、阳泉、平凉、石家庄 、德州、晋城、大水、西安、拉萨、康定、济南、青岛、安阳、郑州、洛阳 、宝鸡、徐州 南京、蚌埠、盐城、南通、合肥、安庆、九江、武汉、黄石、岳阳、汉中、 安康、上海、杭州、宁波、宜昌、长沙、南昌、株洲、永州、赣州、韶关、 桂林、重庆、达县、万州、涪陵、南充、宜宾、成都、贵阳、遵义、凯里、 绵阳 福州、莆田、龙岩、梅州、兴宁、英德、河池、柳州、贺州、泉州、厦门、 广州、深圳、湛江、汕头、海口、南宁、北海、梧州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T50189-2019
4.2.2 根据建筑所处城市的建筑气候分区,围护 结构的热工性能应分别符合表4.2.2-1、表 4.2.2-2、表4.2.2-3、表4.2.2-4、表4.2.2-5以 及表4.2.2-6的规定,其中外墙的传热系数为包 括结构性热桥在内的平均值Km。当建筑所处城市 属于温和地区时,应判断该城市的气象条件与表 4.2.1中的哪个城市最接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 能应符合那个城市所属气候分区的规定。当本条 文的规定不能满足时,必须按本标准第4.3节的 规定进行权衡判断。
强制性条文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T50189-2019
表4.2.2-1 严寒地区A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
围护结构部位
屋面
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非采暖房间与采暖房间的隔墙或楼板
窗墙面积比≤0.2
单一朝 向外窗 (包括透 明幕墙)
0.2<窗墙面积比≤0.3 0.3<窗墙面积比≤0.4 0.4<窗墙面积比≤0.5
外墙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分户墙、楼板、楼梯间隔墙、外走廊隔墙
户门
外窗(含阳台门透明部分)
传热系数K W/(m2·K)
热惰性指标D≤2.5 热惰性指标D>2.5
0.8
1.0
1.0
1.5
1.5
2.0
3.0(通往封闭空间) 2.0(通往非封闭空间或户外)
应符合本标准表4.0.5-1、 表4.0.5-2的规定
表 4.2.2-3 严寒(C)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
围护结构部位
屋面
外墙
架空或外挑楼板
非采暖地下室顶板
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隔墙
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户门
阳台门下部门芯板
窗墙面积比≤0.20
外窗
0.2<窗墙面积比≤0.3 0.3<窗墙面积比≤0.4
0.4<窗墙面积比≤0.45
围护结构部位
周边地面
≤2.6
21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T50189-2019
表4.2.2-3 寒冷地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限值
围护结构部位
体形系数≤0.3 传热系数K
W/(m2·K)
0.3≤体形系数≤0.4 传热系数K
W/(m2·K)
屋面
≤0.55
≤0.45
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 外挑楼板 非采暖房间与采暖房间的隔 墙或楼板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9
4.2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4.2.1 我国严寒和寒冷地区主要城市气候分区区属
以及采暖度日数(HDD18)和空调度日数 (CDD26)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确定。
强制性条文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9
4.2.2 根据建筑物所处城市的气候分区区属不同, 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表4.2.2-1~表 4.2.2-5规定的限值,周边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的 保温材料层热阻不应小于表4.2.2-1~表4.2.2-5 规定的限值,寒冷(B)区外窗综合遮阳系数不 应大于表4.2.2-6规定的限值。当建筑围护结构 的热工性能参数不满足上述规定时,必须按照本 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 衡判断。
强制性条文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134-2019
表4.0.4 建筑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K) 和热惰性指标(D)的限值
围护结构部位
体形系数 ≤0.4
屋面
外墙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分户墙、楼板、楼梯间隔墙、外走廊隔墙
户门
外窗(含阳台门透明部分)
体形系数 >0.4
屋面
0.91
0.61
-
注:周边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的保温材料层不包括土壤和混凝土地面。
2.《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JGJ 134-2019 节能50%标准
11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134-2019
4.2.1 建筑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 指标不应大于表4.0.4规定的限值。当设计建筑 的围护结构中的屋面、外墙、架空或外挑楼板、 外窗不符合表4.0.4的规定时,必须按照本标准 第5章的规定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 判断。
0.60
0.50
0.65
0.65
1.5
1.5
1.5
2.0
2.0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2.0
1.7
1.7
1.7
2.8
3.1
3.1
2.5
2.8
2.8
2.0
2.5
2.5
1.8
2.0
2.3
保温材料层热阻R[(m2·K)]
0.83
0.56
-
0.91
0.61
-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9
表 4.2.2-5 寒冷(B)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
0.5<窗墙面积比≤0.7
屋顶透明部分
体形系数≤0.3 传热系数K W/(m2·K) ≤0.35 ≤0.45 ≤0.45 ≤0.6 ≤3.0 ≤2.8 ≤2.5 ≤2.0 ≤1.7
0.3≤体形系数≤0.4 传热系数K W/(m2·K) ≤0.30 ≤0.40 ≤0.40 ≤0.6 ≤2.7 ≤2.5 ≤2.2 ≤1.7 ≤1.5
2.5
2.5
1.8
2.0
2.2
1.6
1.8
2.0
1.5
1.6
1.8
保温材料层热阻R[(m2·K)]
1.70
1.40
1.10
1.80
1.50
1.20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9
表 4.2.2-2 严寒(B)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
围护结构部位
屋面
外墙
架空或外挑楼板
非采暖地下室顶板
外窗(包括透明幕墙)
≤0.60 ≤0.60
≤1.5
传热系数K W/(m2·K)
遮阳系数SC (东、南、西
向/北向)
≤0.50 ≤0.50
≤1.5
传热系数K W/(m2·K)
遮阳系数SC (东、南、西
向/北向)
单一朝 窗墙面积比≤0.2
≤3.5
—
≤3.0
—
向外窗 0.2<窗墙面积比≤0.3
≤3.0
—
≤2.5
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隔墙
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户门
阳台门下部门芯板
窗墙面积比≤0.20
外窗
0.2<窗墙面积比≤0.3 0.3<窗墙面积比≤0.4
0.4<窗墙面积比≤0.45
围护结构部位
周边地面
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外墙)
传热系数K[W/(m2·K)]
≤3层建筑 (4~8)层建筑 ≥9层建筑
0.25
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外墙)
传热系数K[W/(m2·K)]
≤3层建筑 (4~8)层建筑 ≥9层建筑
0.30
0.40
0.40
0.35
0.50
0.60
0.35
0.50
0.50
0.50
0.60
0.60
1.5
1.5
1.5
1.5
1.5
1.5
1.2
1.2
1.2
2.0
2.5
2.5
1.8
2.2
2.2
1.6
2.0
2.0
2.0
阳台门下部门芯板
1.7
1.7
1.7
窗墙面积比≤0.20
2.8
3.1
3.1
外窗
0.2<窗墙面积比≤0.3 0.3<窗墙面积比≤0.4
2.5
2.8
2.8
2.0
2.5
2.5
0.4<窗墙面积比≤0.45
1.8
2.0
2.3
围护结构部位
保温材料层热阻R[(m2·K)]
周边地面
0.83
0.56
-
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外墙)
1.5
1.8
1.8
保温材料层热阻R[(m2·K)]
1.10
0.83
0.56
1.20
0.91
0.61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9
表 4.2.2-4 寒冷(A)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
围护结构部位
屋面
外墙
架空或外挑楼板
非采暖地下室顶板
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隔墙
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户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