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调整趋势及最低工资调整对制造企业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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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调整趋势及最低工资调整对制造企业的影响
研究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制度是一项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报酬权的重要制度,对于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意义重大。
特别是我国目前劳动力自由市场的基础条件尚不成熟,最低工资制度有利于规范与完善劳动力市场,“从经济运行角度看,最低工资制度往往还被一些国家作为维持社会购买力的重要措施”,并且长远看来,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因此,在我国有必要采用国际通行的做法,建立并不断完善最低工资制度。
一、最低工资调整趋势
我国自1994年起,开始借鉴国际惯例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表1是2003年——2011年我国主要城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2009年我国各地都暂停了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2010年以来,我国各地纷纷开始调高最低工资标准。
从表1可以看出,2010年上海,苏州,广州,深圳都不同程度地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平均增长幅度达到34.32%。
2011年12月30日,深圳市公布了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经深圳市政府审定,2012年2月1日起,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
1500元/月,为目前全国最高水平。
由此可见,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仍然会上调,并且具有不断增长的趋势。
表1 历年各大主要城市最低工资调整情况
二、我国推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遇到的主要问题
最低工资制度的目的是一定程度上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消除贫困,避免由于收入分配不公平、贫富差距过大导致的一系列问题,有利于促进我国与谐社会的构建。
但是最低工资制度终究是对劳动力价格的一种管制,性质上属于借助法律手段强制规定高于劳动力市场均衡工资水平的工资标准。
这种对竞争市场的干预必然会引发一些劳资矛盾,进而产生负面效应。
1、我国的国情加大了最低工资制度的执行难度
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而资本相对稀缺,这种基本国情导致我国人均资本拥有量比较低,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符合比较优势的产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而且该类型产业目前也已经成为拉动我国
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
可以说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离不开劳动力成本低廉的明显优势。
更关键的是我国的制造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多数处于产业链的中、下游,产品附加值低,获得市场竞争优势所依靠的主要是低成本的劳动力。
所以最低工资制度的实行,直接冲击中小制造企业的健康发展———加大了企业的生产成本,致使利润总额大幅度下降。
很多企业因为成本上升,经营效益不佳而倒闭或外迁,制造业总产值下降,还造成了地区失业率的上升。
这种负面效应很可能使我国推行最低工资制度时受到上述中小制造企业的抵制,执行难度较大。
2、缺乏全国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
首先,目前我国将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权赋予省级政府,还允许省内的部分城市执行不同的标准。
这种区别对待虽然考虑到了地区发展与居民消费水平的不均衡,却违反了同工同酬的基本分配原则,是造成我国劳动力向部分城市不均衡流动的主要原因。
其次,我国最低工资标准过低,东西部差异较大。
发达国家的最低工资标准通常为平均工资的40%—60%。
截至2010 年6 月,我国35 个大中城市平均最低工资标准为778 元/月,中位数为740 元/ 月。
虽然2010 年上半年很多城市先后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最低工资数额仍不尽人意。
而且地区标准差异明显,东部沿海15 个大中城市平均最低工资标准为919 元/ 月。
中部地带9 个大中城市
平均最低工资标准为686 元/ 月,西部地区为662 元/ 月,高低相差较大。
3、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不合理
我国实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时间不长,经验不足,在标准的制定上还存在很大的缺陷。
一方面是最低工资标准与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不合理。
从横向上看,截至2008 年12 月,全国35 个大中城市最低工资标准与当地平均工资之比的平均比例为26.8%,如果按照国际40%—60%的标准,我国没有一个城市的最低工资是达标的。
从纵向上比较,最低工资标准与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比例呈下降趋势。
原因就是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的速度远滞后于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
另一方面是最低工资标准与人均GDP 的比例不合理。
世界最低工资与人均GDP 之比平均值为58.0%,而我国该比例为22.2%。
制定的最低工资数额根本不能表达劳动力的价值,加剧了劳动者的生活困难程度,无法起到最低工资制度的保护作用。
三、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必要性
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很多普通劳动者拍手称快,但也有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中小企业主眉头紧锁。
2011年以来,中小企业主们哀嚎一片,大呼经营比2008年更困难。
一些中小企业用人成本大幅提高,尤其外贸主导型的制造企业,受欧美债务危机影响订单减少,通货膨胀导致成本上升,加上劳务成本上升使企业利润大幅减少。
虽然目前我国推行的最低工资制度存在很多问
题,但是该制度对我国经济的有利影响还是显而易见的。
尤其是在我国着力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转型的形势,对我国制造业的整体升级是强有力的催化剂。
1、有利于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成为构建与谐社会的基本保证
我国劳动力资源极丰富,如何利用与保护处于绝对优势的资源,发挥其最大的效用是我国经济发展规划必定包含的内容。
但是也正是由于这种资源的丰富,使得企业领导者容易忽略丰富资源的可贵。
再加上大多数企业工会组织不健全,独立力量缺失,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而且出现权益被侵犯的现象也无力争取自己的正当利益。
在一些中小制造企业,拖欠工资现象普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被肆意侵犯,众多工人长时间加班加点却得不到补偿、工作环境艰苦甚至充满危险性。
在这种条件下的工资水平违背了公平原则,也无法刺激效率的提高,长此以往,必将影响企业的长久可持续发展。
通过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可以有效地杜绝制造企业滥用劳动力的现象,给工人的基本生活保障赋予法律保护的含义。
不仅弥补了工会力量的缺失,切实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助于消除贫困,缩小贫富差距,压缩工资分布,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与谐社会的构建。
2、有利于加强企业管理,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分析目前的劳动力市场现状,要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业普遍集中在制造业,尤其是黑色金属、建筑等用工密集行业的普
通工种劳动者呼声最高对。
相对而言,高新技术产业等新兴行业,受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的影响最小。
所以,很多中小制造型企业会借此时机,调整组织结构与用人制度,引入现代先进技术,更新设备、开发新产品,调整与升级产业结构,摆脱“世界工厂”的头衔,降低单位产品生产成本,削弱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成本的不利影响,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获取最大的利润。
同时也会刺激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壮大,加速区域经济格局的变化,淘汰落后产能行业,重塑“中国制造”的良好国际形象,获得国内外市场竞争优势,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我国有限资源的使用效率。
3、有利于积极应对当前用工荒现象,平衡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
受2008 年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我国约2500 万农民工失业。
2010 年春节后,又突发了用工荒,且势头迅猛,仅福建省晋江市制鞋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缺工额就高达40%—70%。
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农民工价格长期偏低,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无法满足在城市的基本生活保障,致使农民工外出务工的意愿逐年下降。
而且地区制造业工资水平差异较大,劳动力不均衡的流动现象较严重。
通过制定最低工资标准,调节劳动力流向,缓解供需矛盾,并结合政府的一系列惠农政策与社保新政,改善工人的福利条件,保证中小型制造企业的成本优势的发挥。
四、中小制造业应对最低工资标准挑战的对策
中小型制造企业是在此次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制度中受到的冲击最大的。
要想维持中小型制造企业的平稳、健康、持久发展,必须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为此,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合理制定全国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在制定上的不合理已经严重制约了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效果。
很多中小型企业都存在创始人“一切说了算”的管理缺陷,工资发放的随意性较大,克扣与拖欠工资的现象比较普遍,工人工资层级水平不公平,严重损害了工人的利益。
所以,目前最首要的工作就是制定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综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提升最低工资标准的立法层次,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统一最低工资标准的内涵,赋予不同地区在统一内涵的基础上具体制定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合理自由裁量权,使得最终确定的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既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又有利于促进制造业的产品升级与市场结构调整,实现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2、加大最低工资标准的执法与监督力度,有效落实制度规定
很多中小型制造企业迫于市场竞争压力,采用底薪+ 加班费+ 补贴的工资结构支付一线工人工资,严重地歪曲了最低工资规定。
因此为了确保最低工资制度在企业的贯彻实施,最有力的保障措施就是加大执法力度,由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国家行政
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以及相关执法部门联合出台强制性措施,树立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的权威性。
同时加快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并充分利用社会舆论的监督力量,综合运用法律、行政与经济手段,对千方百计阻止最低工资的贯彻实施、侵害劳动者利益的企业与行为进行严厉处治,使中小制造企业树立正确的态度,提高认真对待与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积极性。
3、加强理论研究,完善最低工资制度的配套制度体系
随着我国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最低工资制度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与重视。
实践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要想取得最低工资制度的预期效果应该与时俱进,不断加强最低工资制度的理论研究,建立科学规范的理论指导体系,提高该制度的可操作性。
同时,最低工资制度的含义不应该局限于工人的工资水平高低的问题,完善的管理体系应该与社会保障体系等相关的利益保护措施相结合,即在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尤其是在对最低工资标准做出调整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必须同步跟进,构造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公平对待,共享相同的社会保障资源,全方位地保证最低工资制度的落实。
4、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企业产品升级与产业结构转型
中小型制造企业因组织层次少、对市场反应灵敏,再加上机制灵活,会吸引很多优秀人才。
所以中小型制造企业应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管理优势,一方面提高一线制造工人的职业素质,提高劳动效率,转变竞争优势。
另一方面加大技术设备的投入力度,
引进新的生产设备,采用科学的生产手段,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的价值链层次,保持稳定的竞争优势,提高中国制造的产品质量,促进我国整体产品结构的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