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例(三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4年“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例隐患整改效果评价与注销规定
第六章隐患注销
第十五条在涉及“一通三防”的隐患处理中,仅当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时,方可认定隐患已得到有效治理并予以注销:
1. 隐患治理方案及措施中规定的所有工程量(工作量)已全部圆满完成。
2. 治理效果经过评估,已达到预期效果和目标,确认不会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
一般隐患的注销需由安检科负责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确认隐患已消除并注销。
对于重大隐患,则先由煤矿内部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再上报至集团公司生产部进行进一步的审核与处理。
第五章考核
第十九条矿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成效与安全绩效紧密挂钩,实行月度与季度相结合的考核制度。
“一通三防”隐患认定办法
“一通三防”隐患根据其性质与潜在危害程度,分为一般隐患与重大隐患。
隐患的认定依据主要包括《____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____第____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规程》、《一通三防管理规定》以及煤矿通风行业AQ标准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在原有重大隐患分类基础上,将易导致事故的____条隐患增补为重大隐患。
具体分类如下:
一、重大隐患:
1. 矿井生产超出其通风能力范围的。
2. 未配备备用主要通风机或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
3. 主要通风机采用单回路供电的;或虽有两个回路,但取自同一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段的。
4. 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实施分区通风,或违规进行串联通风的。
5. 通风系统未按正规设计形成的。
6. 掘进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7. 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达标,设置不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
8. 未按规定对盲巷、窒息区实施封闭管理的。
9. 使用____台(含____台)以上局部通风机同时向____个掘进工作面供风,或使用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____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
10. 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11. 瓦斯检查不按规定执行,存在漏检、假检现象的。
12. 井下出现瓦斯积聚、超限情况后,未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13. 掘进工作面及其他地点放炮时,未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
14. 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监控机房无专职值班员____小时值守,出现瓦斯报警未及时汇报的。
15. 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导致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的。
16. 超层越界开采,且未进行防密闭隔绝处理的。
17. 开采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未编制防治自燃发火设计或未按设计生产的。
18. 未选定自燃发火观测站或观测点位置,未建立监测系统,未建立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或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全部充填、注惰性气体等措施的。
19. 出现自燃发火征兆但未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
20. 使用非阻燃皮带、非阻燃电缆,采区内电器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
21. 未根据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选用相应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或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
22. 矿井未建立防尘洒水系统或洒水系统管路不到位即进行生产的。
23. 存在煤尘堆积现象的。
24. 其他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
二、一般隐患:
除上述重大隐患之外的所有隐患均归类为一般隐患。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长:王____
副组长:常____
技术员:田____、木锦云____、冯旭峰、白____
监督员及各科室人员、各队组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回采队高____、掘进队贾____、维护队蒙____、开拓队刘____、机电队高
____、运输队康____、通风队车____、瓦斯队高____、抽放队刘
____、皮带队薛____、防尘队李____)
二、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矿井系统的隐患排查工作,并将发现的问题汇总后提交至相关部门及队组进行处理。
三、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对
2024年“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例(二)
一、系统设备完善与运作稳定
1. 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及传感器等关键设备需确保齐全且完好,其安装与配置必须严格遵循AQ1029-____标准,以保障系统运作的连续性与准确性,杜绝漏报现象。
2. 矿井监控体系需满足特定要求,包括矿井监测中心实施双回路供电策略,实现双机热备份,确保备用电源随时可用并具备自动切换功能。
矿调度室应配备主机与显示终端,以实现安全监控与生产调度系统的无缝对接与联合值守、统一指挥。
3. 针对井下采掘工作面穿越老巷、采空区及钻孔等高风险区域,必须增设瓦斯传感器。
同时,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亦需安装瓦斯传感器,其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及复电浓度分别不得低于____%、____%及____%,且安装位置需符合相关规定。
4. 通风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必须健全,配备充足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安全监测与维护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均经过专业培训并合格上岗。
监测中心室应实行____小时值班制度,同时保持检测中心室、装置维修室及库房等工作场所的清洁与秩序。
二、数据准确性保障
1. 瓦斯传感器需定期进行校准,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无误。
2. 瓦斯检查员每班需至少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对瓦斯探头进行一次比对校验。
当两者显示值不一致时,应以瓦斯探头的显示值为准进行管理与控制。
若两者读数误差超过____%,则必须在____小时内予以处理。
3. 监控中心需实时反映监控场所的瓦斯真实状态,并确保监控日报等内业资料的完整性与审阅的规范性,以保障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4. 完善瓦斯监测与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及足够数量的后备瓦斯检查员。
每月的瓦斯检查计划需经总工程师签字确认,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检查地点。
三、断电可靠性强化
1.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需具备可靠的断电功能,一旦瓦斯超限,能立即切断工作场所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
同时,报警点、断电点及断电范围的设置需符合《煤矿瓦斯防治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并实行挂牌管理。
2. 确保瓦斯超限断电、停风断电功能及断电范围的准确可靠。
中心站应能准确显示报警断电及馈电的时间与地点信息。
四、应急处置效率提升
1. 制定切实可行的瓦斯事故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并确保迅速有效的处置。
2. 严格执行瓦斯超限即视为事故的规定,建立健全瓦斯超限分析追查处理制度。
根据瓦斯浓度的不同范围,实行分级追查处理机制。
具体而言,瓦斯浓度在____%至____%之间的,由矿值班领导和分管副
总工程师组织分析处理;瓦斯浓度达到____%至____%及采掘工作面瓦斯处于临界状态的,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分析处理;瓦斯浓度超过____%的,则由公司层面组织分析处理。
五、建立健全防灭火系统
1. 严禁在井下使用灯泡取暖和电炉等可能引发火灾的设备。
2. 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易燃物品必须存放在密封的铁桶内,并由专人送至地面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同时,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3. 井下机械、电气设备及供电网络的选用与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
严禁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
一旦发现防爆性能受损的电气设备,应立即进行处理或更换,禁止继续使用。
井下供电应遵循“三无四有”原则,即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弹簧垫圈、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并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和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装置。
4. 在井口附近及井底车场设立消防材料库,并按要求储存足够数量的消防材料和工具(具体品种和数量见附表)。
消防材料库应配备明细卡片,并由消防队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
非因处理事故需要,不得擅自使用上述材料和工具;因处理事故所消耗的材料必须及时补齐。
5. 井下机电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及井底车场等关键区域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其配备数量和种类需执行《矿井防灭火规范》的相关规定。
掘进巷道中,距窝头____米处应配备____台8kg干粉灭火器;综采工作面每____组支架应配备____台8kg干粉灭火器;使用胶带运
输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还需额外配备干粉灭火器及沙箱等灭火设施。
每半年需对灭火器的化学药剂进行一次
2024年“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例(三)
隐患是事故的先兆,消除隐患即是预防事故,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履行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煤矿事故隐患,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与煤矿安全生产,特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制度,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范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一通三防”隐患,系指矿井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及“一通三防”相关管理规定,或因其他因素所导致的可能引发事故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不足。
第二章隐患认定
第三条“一通三防”隐患分为一般隐患与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指其危害性与整改难度均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重大隐患则指其危害性与整改难度均较大,需全部或局部停产,并需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方能消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矿井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一通三防”隐患的认定,依据《____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____令第4____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通风行业AQ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本矿特设立“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具体组织架构如下:
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分管副矿长、通风科、工程科、安全管理科、机电科、调度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