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化系统专职运维人员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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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化系统专职运维人员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企业信息化系统应能长期、稳定运行,特指定安全部朱长杰为企业信息化系统专职运维人员。
2.企业专职运维人员职责
2.1负责信息化系统企业端的日常管理,组织与参加人员和线上平台辨识、运行等管理要求;
2.2负责对公司各级人员账号进行管理;
2.3负责向系统服务单位反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2.4负责日常隐患排查并上传隐患,督促各车间、部门及时对派发的隐患进行系统确认。
2.5对违反信息化系统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内容的相关车间(部门)和人员按制度予以考核。
2.6负责汇总整理考核结果,经安全总监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生产技术部执行。
2.7负责监督本部门、车间的信息化系统账号的日常运行。
2.8负责本公司移动终端设备,确保其完好并正常使用。
2.9对于参与系统运行人员,公司做好运行知识技能的培训,确保系统运行人员能及时高效的做好系统的运行工作,确保系统任务能按时按量完成。
3.奖惩
3.1车间双重预防机制系统任务未及时运行,导致任务超时,对
车间负责人考核100元/次。
3.2车间隐患未及时整改,或任务超期未整改,对车间负责人考核100元/次。
3.3车间隐患验收不及时(整改完成后3天内未验收),对车间负责人考核50元/次。
3.4车间隐患确认不及时(隐患派发后3天内未确认),对车间负责人考核50元/次。
3.5人员聚集报警未能及时消警的,对车间负责人考核50元/次。
3.6特殊作业票证未按规定开票的,作业完工后未及时进行完工验收的,对车间负责人考核1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