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和深化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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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国新
作者机构: 北京大学
出版物刊名: 图书馆建设
页码: 1-1页
年卷期: 2010年 第1期
主题词: 政府信息服务 公共图书馆 政府信息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开信息 《条例》 法律依据 法定职责
摘要: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各级公共图书馆是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场所。

以此为标志,公共图书馆被纳入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成为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中的“新元素”。

这不仅使公共图书馆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政府信息服务有了法律依据,也成为一种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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