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药物临床试验登记填写指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药物临床试验登记填写指南(试行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目录
一、简要说明 (2)
二、填写指南 (4)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4)
登记号 (4)
适应症 (4)
试验通俗题目 (5)
试验专业题目 (5)
试验方案编号 (5)
临床申请受理号 (5)
药物名称 (6)
(二)申办者信息 (6)
申办者名称 (6)
联系人相关信息 (6)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7)
(三)临床试验信息 (7)
试验目的 (7)
试验设计 (7)
受试者信息 (10)
试验分组 (11)
终点指标 (12)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12)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13)
(四)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时间 (13)
(五)试验终止时间 (13)
(六)研究者信息 (13)
主要研究者信息 (13)
各参加机构信息 (14)
(七)伦理委员会信息 (14)
(八)试验状态 (15)
进行中 (15)
已完成 (15)
主动暂停 (15)
被叫停 (15)
一、简要说明
本指南是根据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对“药物临床试验登记和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总体目标要求,结合网络实现的具体设计而起草。
本指南用于指导临床试验申办者指定的登记人完整如实地填写临床试验的相关信息,完成药物临床试验信息的登记操作。
临床试验申办者应指定特定登记人实施试验登记和保证所登记试验信息的真实完整。
关于操作层面的指导,详见《公示平台使用手册》。
试验登记人在进行试验登记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已获准临床批件和技术审评结论为“批准进行临床试验”的药物所
进行的所有临床试验(如生物等效试验、PK试验、I、II、III期试
验)均应进行登记。
2、一个临床试验对应一个试验方案编号,进行一次试验信息登记。
登
记的信息首次保存后获得平台自动赋予的具有唯一性身份标识的
“登记号”,此后对于该临床试验信息的更新和变更均在该登记号的
记录上操作。
3、每个试验的信息登记必须在第一例受试者入组前完成并予以公示。
4、进行登记操作时,临床试验信息登记单所列条目均为必须填写的试
验信息。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条目信息均对社会公众公示。
根据内
容和性质又分为首次必填项(首次提交时必须登记的信息,否则无法
提交)和首次选填项(首次提交时若因暂无此项信息,可以不填);
不可更新项(条目内容一经系统提交便不可更新)和可更新项(条
目内容在登记提交后可以根据试验进行情况进行有限次更新)。
首次必填项:适应症、试验通俗/专业题目、试验方案编号、临床申
请受理号、药物名称、申办者信息(申办者名称、联系人相关信息
和试验项目经费来源)、临床试验信息(试验目的、试验设计、受试
者信息、试验分组、终点指标、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和为受试者购
买试验伤害保险)、研究者信息(主要研究者信息和各参加机构信息)
和试验状态。
首次选填项: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时间、试验终止时间和伦理委员会
信息。
不可更新项:适应症、试验专业题目、试验方案编号、临床申请受理号、药物名称、申办者名称、试验目的、试验设计、受试者年龄、受试者性别、健康受试者、目标入组人数、试验分组、终点指标、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时间、试验终止时间、主要研究者信息和伦理委员会信息。
可更新项:试验通俗题目、申办者联系人相关信息、试验项目经费来源、受试者入选/排除标准、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各参加机构信息和试验状态。
可更新项的信息内容在试验过程中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
二、填写指南
本指南的编写顺序与“临床试验登记”模块中的临床试验信息登记单的条目顺序一致;首次必填项的条目以“*”标记。
进行登记操作时,按“保存”键仅在平台保存已完成填写的信息,但不提交;按“提交”键则在平台保存并予以公示。
登记人可进行多次保存但不提交的操作以备因信息不确定或短时无法完成填写登记的情况。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登记号是该临床试验具有专属唯一性的身份标识,即一个临床试验对应一个登记号,反之亦然。
试验信息填写后首次保存即由平台系统按照编号原则自动赋予登记号。
登记号格式为“CTR********”,其中“CTR”是来源于“Clinical Trials Register”各首字母的简称,3个字母后为8位阿拉伯数字,前4位为该临床试验登记的年份,后4位为该试验在本年份登记的流水号。
同一个药物名称或临床申请受理号可能开展多个临床试验,则具有多个登记号。
举例:“CTR20130012” ,指在2013年进行登记的第12个药物临床试验。
适应症*
该临床试验所针对的主要疾病状态,其中的医学术语关键词应参考和采用普遍应用的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NLM)编订的MeSH主题词填写,适应症的描述应清晰简洁,避免缩写和简略语。
试验通俗题目*
公示平台的设计中,为针对不同的受众,临床试验题目分为“通俗和专业”二种表达方式,均要求填写。
通俗题目由非专业词汇描述,应可被非专业的一般公众理解其含义。
请勿超过25个汉字。
(可更新项)
举例:“评价手足口病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
“格列美脲与二甲双胍合用时对糖尿病患者饭后新陈代谢的影响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试验专业题目应通过准确的医学术语进行专业的描述。
请勿超过50个汉字。
举例:“评价人肠道病毒71型(EV71)灭活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II期临床试验”;
“格列美脲与二甲双胍联用对2型糖尿病患者餐后的β细胞功能、新陈代谢和氧化应激的影响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试验方案编号是临床试验申办者对某个试验方案自行编码的代号,须与临床申请技术审评时的申报资料一致。
需注意一个试验方案对应一个专属编号。
举例:GSK025; CP12-0922
临床申请受理号*
申请开展临床试验时的申报受理号。
该信息将由平台系统自动关联,不需登记人填写。
但登记人需选择该条目是否愿意被公示。
药物名称*
指申请开展临床试验时的申报药物的名称。
该信息将由平台系统自动关联,不需登记人填写。
但登记人需选择该条目是否愿意被公示。
如选择不愿公示,则平台公示结果为“试验分组”项下的“试验药名称”。
(二)申办者信息*
申办者名称*
指开展临床试验的责任主体,通常为持有临床批件的企业申请人。
如有多个责任主体负有共同责任,则应具体列明,通过下拉可扩展的表单填写本条目。
名称应填写全称,不得简略或缩写。
联系人相关信息*
(以下5项均为同一个联系人的信息,可更新项)
●姓名:应登记代表试验申办者负责该临床试验的联系人姓名(由申办者
任命或委托),联系人应为对该临床试验有全面认知和理解、能回答药监部门以及非专业人员(如社会公众和欲了解和参加试验的患者)询问的专业人士。
●电话:填写该联系人的国内电话号码(填写阿拉伯数字),可为固定直拨
座机或包含分机号,格式为“区号-电话号(-分机号)”;也可登记国内手机号码;所登记号码应确保可以接通该联系人。
●Email:填写该联系人常用的Email地址,应确保正常可用。
●邮政地址:填写该联系人详细的国内邮政地址,应确保通过该方式可收
到投递信件。
●邮编:与上述邮政地址相对应的邮编,填写阿拉伯数字。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指开展某临床试验所需资金的资助来源。
首次登记某个临床试验时,需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完全自筹”或“有外部资助”。
完成首次登记并提交后,如果在临床试验进行过程中有所变化,应及时更新信息。
(可更新项)
●完全自筹:研究经费全部由申办者自筹则勾选该项,
●有外部资助:研究经费的部分或全部来自外部资助则勾选该项,勾选后
须具体填写:A.资助部门:在文本框内输入资助部门全称。
B.项目名称:在文本框内输入项目名称的全称。
C.项目编号:在文本框内输入该项目的完整编号。
举例:A.资助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B.项目名称:“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
C.项目编号:2011ZX09304
(三)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即开展该临床试验的理由和意图,可较详细和全面的进行阐述,但请勿超过100个汉字。
举例:“试验目的是研究格列美脲对同时使用二甲双胍稳定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的餐后新陈代谢和氧化应激相关的若干参数的影响”;
“验证接受常规药物加用MT993药物治疗的糖尿病患者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比例不高于接受常规药物加安慰剂治疗的患者。
主要目的是确定接受常规治疗的2型糖尿病患者加用MT993治疗的安全性特征,同时评估任何潜在的心血管风险”。
试验设计*
包括5部分内容,每部分均为单选项。
●试验类型:应在安全性、有效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生物等效性试验或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中勾选一项。
如勾选生物等效性试验或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则应在“生物样本检测单位*”项的文本框中填写生物样本检测机构的全名及所在城市。
请注意,“生物样本检测单位”为非公示条目,仅用于药审中心的技术审评目的。
安全性:临床试验仅评估研究药物在试验计划的使用情况下的安全性。
有效性:临床试验仅考量研究药物作用于疾病或健康状态的效果。
安全性和有效性:临床试验同时考量和评价研究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生物等效性试验:指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一种药物的相同或者不同剂型的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份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年)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药物在机体一段时间内的行为,包括吸收、组织分布和定位、生物转化和排泄的过程称为药代动力学;药物对生物系统的作用称为药效动力学。
试验分期:在Ⅰ期、Ⅱ期或Ⅲ期中勾选其一,若均不相符,可勾选最后一项“其他”,并需在其后文本框内简要说明,如单纯的药代动力学研究、药效动力学研究、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研究、生物等效性试验或生物利用度试验等。
I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
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
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
此阶段的研究设计可以根据具体的研究目的,采用多种形式,包括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确证阶段。
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
试验一般应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
验。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年)
●设计类型:在平行分组、交叉设计、析因设计或单臂试验中勾选其一。
平行组设计:是最常用的临床试验设计类型,可为试验药设置一个或多个对照组,试验药也可设多个剂量组。
对照组可分为阳性或阴性对照。
阳性对照一般采用按所选适应症的当前公认的有效药物,阴性对照一般采用安慰剂。
交叉设计:是按事先设计好的试验次序,在各个时期对受试者逐一实施各种处理,以比较各处理组间的差异。
析因设计:是通过试验用药物剂量的不同组合,对两个或多个试验用药物同时进行评价,不仅可检验每个试验用药物各剂量间的差异,而且可以检验各试验用药物间是否存在交互作用,或探索两种药物不同剂量的适当组合。
(《化学药物和生物制品临床试验的生物统计学技术指导原则》,2005年3月)
单臂试验:即没有对照比较组的单组试验。
●随机化:在随机化或非随机化中勾选其一。
随机化是使临床试验中的受试者有同等的机会被分配到试验组或对照组中,而不受研究者和/或受试者主观意愿的影响,可以使各处理组的各种影响因素(包括已知和未知的因素)分布趋于相似。
(《化学药物和生物制品临床试验的生物统计学技术指导原则》,2005年3月)
●盲法:在双盲、单盲或开放中勾选其一。
盲法是为了控制临床试验过程中和解释结果时产生偏倚的措施之一。
根据设盲程度的不同,分为双盲、单盲和非盲。
(《化学药物和生物制品临床试验的生物统计学技术指导原则》,2005年3月)
若试验中研究者和试验受试者均不知道研究药物对受试者的具体配发情况,则为“双盲”;若仅研究者或受试者一方不知道研究药物在受试者中
的具体配发情况则为“单盲”;某些情况下,由于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盲法试验时,则为非盲的开放试验。
受试者信息*
●年龄:在两个文本框内分别对应填写受试者的最小年龄和最大年龄,均
填写阿拉伯数字,并在其后选择单位:岁、月、周、天。
如果没有最小或最大年龄限制则应均填写为“N/A”。
●性别:选择受试者的生理性别。
如果仅有男性或女性参加试验,则仅勾
选男性或女性选项前的单选框,若受试者包含有男性和女性,则勾选“男性+女性”项。
●健康受试者:是否选择无患疾病及相关疾病和症状的人参加试验,应与
受试者的入选/排除标准相符。
●入选标准:入选标准是受试者入选应符合的条件。
本条目为下拉式可扩
展文本框,每行填写一条标准,对应一个序号。
(可更新项)
举例:“1.临床诊断为阿尔茨海默病;2.必须能够吞服药物”。
●排除标准:排除标准是受试者的排除条件,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则不能成
为该试验的受试者,必须排除在该临床试验外。
本条目为下拉式可扩展文本框,每行填写一条标准,对应一个序号。
(可更新项)
举例:如“1.胰岛素依赖的糖尿病患者;2.患有甲状腺疾病”。
●目标入组人数:试验方案中估算的试验样本量,填写阿拉伯数字,系统
默认单位为“人”。
如为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则除了填写总样本量外还须填写中国人群样本量。
举例:240人;总体800人,中国80人。
试验分组*
在“名称”项下,分别对应填写试验药物和对照药物(仅指阳性药品或安慰剂)的全名及其生产企业。
在“用法”项下,分别对应填写试验药物和对照药物的剂型、规格、给药途径、用药频次、剂量、用药时程等关键信息,描述应能够明确区分不同分组(如多剂量时以高剂量组、低剂量组等词汇标识不同组);试验药和对照药条目均为下拉式可扩展文本框,每行填写一种药物用法,对应一个序号;语言表述应清晰、简洁,每行请勿超过100个汉字。
●试验药名称:仿制药物应登记国家药典委员会确定的通用名;创新药物
可登记药物化学名称或企业定义的其他名称(如企业编订的药物代号等)。
●对照药名称:阳性对照药须登记药典会确定的通用名、英文名及商品名。
安慰剂如为注射途径必须写明其成分及生产企业。
终点指标*
须准确填写指标的全称。
如需补充阐述,则可简要填写额外信息。
为下拉式可扩展文本框,每行填写一个指标,对应一个序号。
语言应清晰简洁,请勿超过100个汉字。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主要终点指标是指试验中与研究目的密切关
联的用于检测研究药物效应的关键指标。
“评价时间”项下对应处填写评估判定该终点指标的时间点。
根据终点指标性质选择与研究药物的安全性或有效性的关联性,对应勾选“有效性指标”或“安全性指标”。
注意此处为复选框,如果该指标即是有效性指标,又是安全性指标,则均须勾选。
举例:“指标:所有原因导致的死亡;评价时间:1年,■有效性指标”“指标:经CT或MRI确诊的缺血性休克的病例发生率;评价时间:药物注射后30天内,■有效性指标 ■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次要终点指标是指用于检测药物效应的次要
指标。
表格为下拉式可扩展表格。
指标名称、评价时间和指标性质的填写要求同“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明确该试验有无委托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ate Monitoring Committee, DMC)。
DMC应由独立(于研究者外)的科学家组成,并受申办者委托负责监察某试验研究的安全性和科学诚信,同时评估研究药物的有效性、危害性或无效而给予申办者是否终止试验的建议。
DMC成员的科学技能和知识水平应能满足监察某一特定研究的要求。
首次登记时该条目须按照实际情况登记,之后若有变化则须及时进行信息的更新。
(可更新项)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非公示条目,仅用于药审中心的技术审评目的)明确该试验有无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首次登记时该条目须按照实际情况登记,之后若有变化则须及时进行信息的更新。
(可更新项)
(四)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时间
即试验中第一例受试者招募入组(不论试验组还是对照组)的日期。
该条目首次登记时可不需填写,但必须在第一例受试者入组后14天内完成登记。
如该信息不确定则建议暂可不填。
注意!此条目信息一经填写,则不可修改和更新。
(五)试验终止时间
临床试验终止的日期信息须在临床试验终止后的30天内完成登记。
临床试验终止定义为:按照试验方案,最后一例受试者完成给药和全部检查,已收集到计划的全部数据;或试验并未完成被中途终止。
本条目非首次必填项,注意!此条目信息一经填写,则不可修改和更新。
(六)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相关信息为不可更新项。
●姓名:应登记主要研究者(PI,中国或外国)姓名的全名及学位。
举例:“王一明,医学博士”;“Jim Brown, M.D.,Ph.D”
●职称:如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研究员,教授等;
●电话:填写国内电话号码(填写阿拉伯数字),可为固定直拨座机或包含
分机号,格式为“区号-电话号(-分机号)”;也可登记手机号码;国外研究者的电话须填写国家代码。
所登记号码应确保可以接通。
●Email:填写常用的Email地址,应确保正常可用。
●邮政地址:填写详细的国内邮政地址,应确保通过该方式可收到投递信
件。
●邮编:与上述邮政地址相对应的邮编,填写阿拉伯数字。
●单位名称:应填写主要研究者所属机构的全称。
各参加机构信息*
填写参与临床试验的各个机构名称全名及地点。
为下拉可扩展文本框,每行对应一个临床试验机构及序号,第一行应登记牵头单位临床机构。
(可更新项)举例:“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国,山东省,济南市”;
“Massachusetts General Hospital, US, Maryland, Boston”
(七)伦理委员会信息
临床试验必须经过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入组第一例受试者。
伦理委员会的责任是审核试验方案,并监察试验方案的执行过程以保护受试者的权利和福利。
本条目非首次必填项,即指只要在入组第一例受试者之前,无论是否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登记人均可进行试验的登记,待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后,应及时登记伦理委员会全称和试验批准日期。
注意!此条目信息一经填写,则不可修改和更新。
(八)试验状态*(可更新项)
进行中
包含尚未招募、招募中和招募完成3种状态,为单选项。
●尚未招募:该临床试验尚未开始招募受试者,如正处于准备阶段或
伦理委员会的审核阶段;
●招募中:该临床试验已进行,正在招募受试者;
●招募完成:该临床试验尚在进行中,但已经完成了全部预定受试者
的招募过程;需注意,当状态由“尚未招募”更新为“招募中”后,必须同时登记上述“伦理委员会信息”才能完成登记信息的提交和公示。
已完成
该临床试验正常完成,按照临床方案已经完成计划的试验数据的全部临床收集工作。
当选此状态时,必须同时登记“试验终止时间”的信息才能完成登记信息的提交和公示。
主动暂停
指申办人由于某种原因主动暂停了(可能再启动并继续进行)或停止了(不再启动)该临床试验的进程;选择此项时,须在文本框内简要说明暂停的原因。
被叫停
由于某种原因,临床试验在进行过程中被伦理委员会或药品监管部门叫停。
应单项勾选“被伦理委员会叫停”或“被监管部门叫停”,并在文本框内简要说明被叫停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