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工作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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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光电继教学生会宣传部
2014年11月
第一章总则
本条例根据光电继教学生会《学生会规章制度》,并结合宣传部的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宣传工作管理条例》,经宣传部常务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条例自2014年12月4日起生效。

第一条宣传部是光电继教学生会对外的形窗口,以网站、宣传栏建设与维护,海报、展板、横幅设计与制作为主要任务,努力光电信息学院继教学生会特色宣传媒介。

第二条宣传部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纪律等有关规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保证健康发展。

第三条宣传部接受校团委及学生会的领导。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四条宣传部有四大组成机构,分别是常设机构宣传部轮值处、新闻板报组、对外活动组、信息技术组。

第五条宣传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成员若干。

第六条部长负责把握方向,统揽本部门工作,监督、指导副部长工作并对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副部长负责配合部长引导本部成员规范、高效、有序地展开工作;部内成员以展现宣传部风采为己任,相互团结合作,高效率、严要求完成各项宣传任务。

第三章职能范围
第七条职能范围:
(一)新闻板报宣传组,负责院校各大事件、活动与宣传部学生会各部门活动前后期的新闻宣传工作,包括制作海报、展板等;负责宣传资料的设计制作与更新。

(二)信息技术组;负责为学院、学生会各部制作宣传海报、PPT、办公电子化处理、以及时提供网络技术支持等。

(三)对外活动组,负责宣传部对外的活动和联系以及部门承担的相应活动的策划、财政预算,代表宣传部联系其他各个部门的相关工作。

(四)轮值处,是宣传部轮值负责人制度的常设机构,他是宣传部的核心组成,轮值处由每周的轮值人主持相关工作,负责本段时间相关会议和活动的通知安排,协调并监督各组成部门的工作进度,对外代表宣传部门参加各类活动,部长和副部长缺席时,轮值负责人代主持工作。

第四章常规工作制度
第八条新闻组
第九条展板使用要求:
详情请见《宣传部海报、展板管理条例》
第十条展板海报制作要求:
(一)展板、海报讲求干净整洁、书写规范、画工精细、粘贴严谨。

(二)每次出板做好记录(时间、内容、人员等),以待总评考核。

(三)做完展板后自觉打扫卫生,清洗用具,清倒杂物,摆放物品归位。

第十一条网络组工作具体流程:
(一)宣传部团学工作网页更新流程:
通解宣传对象(文章、照片等)——确定上传栏目——明确格式(文字、图像格式、大小等)——文章上传——上传完毕
(二)宣传部宣传栏喷绘制作流程:
通解宣传对象——准备阶段(文字和图片)——构思制作——后期修饰(文字字体、颜色等)——定稿制作——展出
(三)照片、视频拍摄、制作流程:
通解拍摄对象——准备阶段(设备)——拍摄落实——后期修饰、制作——上传网页
第十二条网络组工作具体要求: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灵活运用操作软件,构思表达设计理念,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高效的完成(定期更新网页内容;照片、视频要求画面清晰,重点内容突出)。

第五章管理考核办法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条例
(一)宣传部财务由部长主管。

每学期初部长向学院辅导员老师提交活动经
费预算表,如遇重大活动递交专项活动经费申请报告(附活动方案),经辅导员
审批后拨款购物,每次重大活动结束后及时结算。

(二)预支活动费用要开据发票,并及时交秘书处统一报销。

(三)宣传部活动经费须本着“力求节约,拒绝浪费”原则。

第十四条例会考核制度:
(一)每周召开一次全体例会,进行上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部署。

如有临时通知需要召开会议,以通知为准。

(二)例会按时召开,与会成员不准迟到。

开会时不准吃东西,手机调到震
动状态,不准接听手机。

(三)例会成员如不能参加例会, 须提前向部长请假。

(四)各副部做好每次例会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部门成员考核制度:
宣传部严格服从学校、学生会管理,积极配合兄弟部门搞好宣传工作。

(一)对于上级任务,必须保质保量完成,不得借口推辞,故意推迟拖延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各种处罚。

(二)珍惜节省公共财物,损坏公共财物应原价赔偿,对于故意浪费公共财物,假公济私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勒令退出部门等处罚,并记入档案。

(三)合理安排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工作上应热情参与,在学习上争做同学表率,一学期有2门功课不及格者,劝其退出学生会。

(四)开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故意旷会,有事须事先请假。

对于迟到,早退者,给予扣综合测评、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五)树立良好学生干部形象,时刻注意维护学生会荣誉。

因个人利益损坏学校、学生会声誉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综合测评,警告、严重警告等处分并记入档案。

第十六条宣传部物资管理条例:
(一)宣传所需一切用具一律由专人统一购买,无特殊情况其他部员不得擅自购买;用具如有欠缺或者不足,请负责人及时上报采购人员。

(二)大型宣传资料统一处理,小型宣传资料(如传单)交由宣传部设计,秘书处统一印刷。

(三)悬挂、摆放宣传资料以不影响校园的整洁为前提。

(四)其他部门要求借用物资,需填写申请单。

第十七条班级宣传工作量化考核及奖励测评办法
根据学生制作展板数量情况由个人提出申请进行奖励综合测评加分。

详情参考最新公示的加减分标准。

第六章宣传部成员操守
第十八条宣传部成员操守
(一)宣传部成员须在部长领导下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求各成员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力求创新与突破。

(二)处理问题效率高、速度快。

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向部长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解决办法,对所做工作有责任感,不故意拖欠和推辞。

(三)不得假借学生会工作名意,违反学校相关纪律规定,如有发现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四)作风优良,团结同学,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全面锻炼、提高综合素质,树立宣传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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