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 化学实验室安全卫生及污染防治作业标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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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安全卫生及污染防治作业标准书
IW/AFO 38.06
Version :0/D
1. 目的:为使实验室能有一套完善环境安全与卫生管理系统,以避免于工作中遭受伤害及造成二次公害、特规定其必备之安全设备、措施及废水、废气、废弃物等处理方式,以提供检测员遵循之依据。
2 .适用范围:本作业标准书适用于化学实验室相关安全卫生及污染防治。
3. 制、修、废:本作业标准书之制定、修订、废止须经总经理室审议。
5. 内容:
5.1 实验室基本安全设备及措施:
5.1.1 需有包括洗眼盆及淋浴器喷头之紧急淋浴装置。
5.1.2 实验室之设备基本上应采用耐火与耐酸碱之材质构筑。
5.1.3 气体钢瓶必须集中于钢瓶固定架内,并用链条链上以防倾倒发生危险,备用钢瓶之开关需加盖,置放架栏外需上锁。
5.1.4 设置固体废弃物及各类废液之收集桶,各类收集桶需贴上废弃物分类标示。
5.1.5 实验室排烟柜于管道末端装有污染防治设备及其所排之废气洗涤处理装置。
5.1.6 实验室应设置火灾警示装置。
5.1.7 必须添置足够数量的个人防护设备,包括实验衣、安全眼镜、手套及口罩等。
5.1.8 灭火器(CO2)需配置在实验室每一方便取用之处所,并有置放架固定之,以便于就近紧急使用。
5.1.9 需有紧急照明设备之配置。
5.1.10 需配置简易急救药箱。
5.1.11 化学药品应具备“物质安全数据表”(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s简称MSDS) 以供检测人员参考及了解各化学物质之危害特性与安全防治之方法。
5.2 检测时安全卫生预防措施:
5.2.1 检测人员检测样品时,必须穿上实验衣,若操作试样有溅出或喷出之可能时,应配戴安全眼镜,以避免强酸强碱物质飞溅而受伤。
5.2.2 操作高浓度、高腐蚀性、毒性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等危险化学药品时,必须戴安全眼镜、口罩及手套,并于排烟柜内进行。
5.2.3 尽量避免单独一人于实验室操作危险之实验。
5.2.4 使用吸管时应装上安全吸球,并禁止用口吸取溶液。
化学实验室安全卫生及污染防治作业标准书
IW/AFO 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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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化验室人员均需了解灭火器使用方法,并确知化验室安全设备所在位置。
5.2.6 操作高温、高压之实验时,应使用安全遮板或安全防护罩。
5.2.7 仪器设备使用完毕,随手关掉电源开关,尤其是加热源及照明设备。
5.2.8 所有化学药品/试剂必须清楚地标示药品名称、浓度、配制日期及保存期限。
5.2.9 电源使用不可过度集中,以避免超过负荷。
5.2.10 食物不得与试剂或样品贮存于一般冰箱或冷藏库。
5.3 实验室意外事件紧急应变措施:
5.3.1 试剂进入眼睛时立刻以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利用洗眼器),不可以手揉眼睛,
洗后仍不舒适应就医诊治。
5.3.2 当有害药品打翻于地板时,应立即用吸液棉吸收处理;处理时须注意安全穿戴适
当防护口罩及防护实验衣。
当吸收处理完毕后,应将废吸液棉移置于废弃物处理
区妥善储存处理。
5.3.3 酸碱试剂沾及皮肤时立刻用量清水冲洗,并浸于清水中,若感觉皮肤痛痒则至医
护室请厂内护士处理。
5.3.4 有机物试剂沾及皮肤时大部份可用酒精洗除去皮肤上之有机物,然后用中性肥皂
水洗涤。
若是皮肤被灼红则将患部浸于水中3小时,然后就近医院处理。
5.3.5 割伤时于消毒后,用纱布包扎并保持干燥。
5.3.6 当药品溅到身上时,立即脱去被污染衣物并用大量清水冲洗。
如情况紧急,可立
即改用紧急淋浴装置冲洗。
5.3.7 烫伤时,将伤部冲泡清水使减轻疼痛,并尽速送医处理。
5.3.8 而火灾、爆炸时慎选消防灭火器,若无法控制时应叫人速拨119,请消防队前来
处理。
5.3.9 每次意外灾害发生时,应填写[安全卫生事件记录表]所列,详细叙述灾害发生日期、原因、受伤人员姓名、受伤状况、处理方法,并填写《纠正预防措施》表,以供实验室人员参考,以避免同类似伤害再发生。
5.3.10 实验室应每年应实施一次紧急应变训练演练,使人员能具备相当之防灾应变能力。
5.4 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
5.4.1 实验室内之安全卫生管理由安全生产主任负责,随时督导各工作人员确实遵守,并适时纠正。
化学实验室安全卫生及污染防治作业标准书
IW/AFO 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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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安全设备必需加以检查及作测试并记录,以确保功能,并由安全生产主任按《安全环境巡查记录表》所列,每季做定期检查。
5.5 实验室废水处理:
5.5.1 实验室于分析过程中所产生之废液、废水及废溶剂均依规定储存于废液桶内收集,并集中送往公用流体处冷轧废水处理池内处理。
5.5.2 废液绝对禁止倾倒入排水管内直接放流出厂区水沟内。
5.6 实验室废气处理:
5.6.1 实验中会产生有害气体者,一律须在抽风柜下处理,而抽风柜之抽风速度则每月定期测定1次。
5.7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
5.7.1 实验室在实验中所产生废弃物,统一由公司集中处理。
5.7.2 各类日常生活及实验过程中所产生之一般性废弃物依垃圾分类储存处理。
5.8 实验室化学溶剂处理:
5.8. 废溶剂则收集于废物溶剂桶内于一定量时,送往本公司废溶剂、废油处理池中集中处理。
编写:审批:
生效日期:2008/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