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科的技术操作规程(3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1篇
一、总则
1. 为了规范输血科的技术操作,确保输血安全,提高临床输血服务质量,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程。
2. 本规程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输血科的技术操作。
3. 输血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程,确保各项操作符合国家标准和临床需求。
二、人员要求
1. 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经过岗前培训。
2. 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掌握输血科各项技术操作流程。
3. 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确保输血安全。
三、输血科工作流程
1. 输血申请流程
(1)患者病情评估:临床科室根据患者病情,评估是否需要输血。
(2)填写输血申请单:临床科室医生填写输血申请单,注明患者基本信息、病情、血型、输血目的、输血量等。
(3)送检血样:临床科室将输血申请单及患者血样送至输血科。
(4)血型鉴定与交叉配血:输血科对血样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
(5)输血前评估:输血科根据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结果,评估患者输血风险。
(6)输血申请审核:输血科对输血申请进行审核,签署输血同意书。
2. 病人血样采集与送检流程
(1)采集血样:输血科工作人员按照规定采集患者血样,确保采集量充足。
(2)送检血样:将采集到的血样送至输血科实验室。
(3)实验室检测:输血科实验室对血样进行血型鉴定、交叉配血等检测。
(4)检测结果反馈:输血科将检测结果反馈给临床科室。
3. 血型鉴定与交叉配血流程
(1)血型鉴定:采用ABO血型鉴定(生理盐水法)或微柱凝胶检测法进行血型鉴定。
(2)交叉配血:采用凝聚胺法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3)结果判定:根据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结果,判定患者是否适合输血。
4. 血液制品入库、核对、贮存流程
(1)接收血液制品:输血科工作人员接收血液制品,核对品名、规格、批号、有
效期等信息。
(2)入库登记:将血液制品登记入库,建立血液制品档案。
(3)核对:定期核对血液制品库存,确保库存准确。
(4)贮存:按照规定温度、湿度等条件贮存血液制品,确保血液制品质量。
四、实验技术与设备操作规程
1. ABO血型鉴定(生理盐水法)
(1)原理:利用生理盐水作为介质,观察红细胞与抗A、抗B试剂的反应,确定
患者血型。
(2)操作步骤:取患者红细胞,加入抗A、抗B试剂,观察红细胞是否发生凝集。
2. Rh血型鉴定
(1)原理:利用抗D试剂与红细胞上的D抗原反应,确定患者Rh血型。
(2)操作步骤:取患者红细胞,加入抗D试剂,观察红细胞是否发生凝集。
3. ABO正定型和Rh血型鉴定(微柱凝胶检测法)
(1)原理:利用微柱凝胶检测技术,快速、准确地鉴定血型。
(2)操作步骤:将患者红细胞加入微柱凝胶检测卡,观察红细胞与试剂的反应。
4. 抗体筛选试验(凝聚胺法)
(1)原理:利用凝聚胺法检测患者血清中的不规则抗体。
(2)操作步骤:将患者血清与已知红细胞混合,加入凝聚胺试剂,观察红细胞是
否发生凝集。
5. 交叉配血试验(凝聚胺法)
(1)原理:利用凝聚胺法检测患者血清中的不规则抗体,判断患者是否适合输血。
(2)操作步骤:将患者红细胞与供血者红细胞混合,加入凝聚胺试剂,观察红细
胞是否发生凝集。
五、输血不良反应处理规程
1. 输血不良反应报告:输血科工作人员发现患者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时,立即报告
临床科室。
2. 输血不良反应处理:临床科室根据输血不良反应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 输血不良反应登记:输血科对输血不良反应进行登记,分析原因,总结经验。
六、室内质控与室间质评
1. 输血科应定期进行室内质控,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参加室间质评,与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比对,提高检验水平。
七、附则
1.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程由输血科负责解释。
3. 各级医疗机构应根据本规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4. 本规程如有未尽事宜,由输血科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临床输血安全,提高输血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本单位的输血科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输血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程,确保输血工作的规范、安全、有效。
第二章输血科工作流程
第一节输血申请流程
第四条临床科室需输血时,应向输血科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输血指征、预计输血量等。
第五条输血科收到申请后,应及时审核申请单,确认输血指征、输血品种及输血量。
第六条输血科对申请输血的患者进行血型鉴定、交叉配血等检查,确保患者血型与供血者血型相合。
第七条经检查确认患者血型与供血者血型相合后,输血科向临床科室发出输血同意通知。
第二节病人血样采集与送检流程
第八条输血科应根据临床科室申请,采集患者血液样本。
第九条采集血液样本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确保样本质量。
第十条采集完毕后,将血液样本送至输血科实验室进行检测。
第十一条输血科实验室对血液样本进行血型鉴定、交叉配血等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临床科室。
第三节血型鉴定与交叉配血流程
第十二条血型鉴定采用标准方法,如盐水介质法、抗人球蛋白法等。
第十三条交叉配血采用标准方法,如盐水介质法、抗人球蛋白法等。
第十四条检测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检测完成后,输血科应将检测结果反馈给临床科室。
第四节血液制品入库、核对、贮存流程
第十六条输血科应严格按照规定接收血液制品,并进行入库登记。
第十七条入库时,应核对血液制品的品种、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血
液制品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血液制品入库后,应按照规定温度、湿度等条件进行贮存。
第十九条定期检查血液制品的贮存条件,确保血液制品质量。
第三章输血科实验技术与设备操作规程
第一节 ABO血型鉴定
第二十条 ABO血型鉴定采用盐水介质法、抗人球蛋白法等标准方法。
第二十一条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确保样本和试剂质量。
第二节 Rh血型鉴定
第二十二条 Rh血型鉴定采用盐水介质法、抗人球蛋白法等标准方法。
第二十三条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确保样本和试剂质量。
第三节交叉配血试验
第二十四条交叉配血试验采用盐水介质法、抗人球蛋白法等标准方法。
第二十五条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确保样本和试剂质量。
第四章输血不良反应处理规程
第二十六条输血科应设立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输血不良反应。
第二十七条临床科室发现输血不良反应时,应及时报告输血科。
第二十八条输血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人员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九条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十条输血科应建立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程由输血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以上规程仅为示例,具体操作规程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输血科的技术操作,确保输血安全,提高临床输血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输血科的技术操作。
第三条输血科技术操作应遵循科学、规范、严谨、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输血科工作流程
第一节输血申请流程
第四条临床科室向输血科提出输血申请,应详细填写《输血申请单》,包括患者
基本信息、病情描述、输血目的、输血品种、输血量等。
第五条输血科接到申请后,应认真审核《输血申请单》,对不符合输血指征的申
请予以拒绝。
第六条输血科对符合输血指征的申请,应及时与临床科室沟通,确定输血方案。
第七条输血科在输血前,应再次核对患者信息和输血方案,确保无误。
第二节病人血样采集与送检流程
第八条输血科接到输血申请后,应指导临床科室采集患者血样,采集部位为肘正
中静脉或肘静脉。
第九条血样采集后,应立即送至输血科进行检测。
第十条输血科收到血样后,应及时进行血型鉴定、交叉配血等检测。
第十一条检测结果应及时通知临床科室,对检测结果异常者,应进行复检。
第十二条输血科对检测结果异常的血液制品,应进行隔离,并报请上级部门处理。
第三节血型鉴定与交叉配血流程
第十三条输血科应对患者进行血型鉴定,包括ABO血型和Rh血型。
第十四条 ABO血型鉴定采用盐水法,Rh血型鉴定采用微柱凝胶检测法。
第十五条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直接交叉配血和间接交叉配血。
第十六条交叉配血试验采用凝聚胺法,必要时进行抗人球蛋白试验。
第十七条交叉配血试验结果异常者,应重新采集患者血样进行复检。
第四节血液制品入库、核对、贮存流程
第十八条输血科接收血液制品时,应核对血液制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九条血液制品入库前,应进行外观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等异常情况。
第二十条血液制品入库后,应按照品种、规格、批号等进行分类存放。
第二十一条血液制品储存温度为2-6℃,相对湿度为35%-75%。
第二十二条血液制品储存期间,应定期检查温度、湿度等环境参数,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三章输血科实验技术与设备操作规程
第一节 ABO血型鉴定
第二十三条 ABO血型鉴定采用盐水法,操作步骤如下:
1. 准备试剂:ABO定型试剂、生理盐水、抗A、抗B血清。
2. 采集患者血样,离心分离红细胞和血清。
3. 将患者红细胞与抗A、抗B血清混合,观察红细胞凝集情况。
4. 根据红细胞凝集情况,判断患者ABO血型。
第二节 Rh血型鉴定
第二十四条 Rh血型鉴定采用微柱凝胶检测法,操作步骤如下:
1. 准备试剂:Rh定型试剂、生理盐水、抗D血清。
2. 采集患者血样,离心分离红细胞和血清。
3. 将患者红细胞与抗D血清混合,观察红细胞凝集情况。
4. 根据红细胞凝集情况,判断患者Rh血型。
第三节交叉配血试验
第二十五条交叉配血试验采用凝聚胺法,操作步骤如下:
1. 准备试剂:凝聚胺、抗A、抗B血清、抗D血清。
2. 将患者红细胞与供血者血清混合,观察红细胞凝集情况。
3. 将供血者红细胞与患者血清混合,观察红细胞凝集情况。
4. 根据红细胞凝集情况,判断交叉配血试验结果。
第四章输血不良反应处理规程
第二十六条输血科在输血过程中,如出现输血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以下措施:
1. 立即通知临床科室,协助抢救。
2. 详细记录患者症状、体征、治疗措施等。
3. 及时向医院相关部门报告。
4. 对输血不良反应进行原因分析,并采取预防措施。
第五章仪器设备管理
第二十七条输血科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八条输血科应建立仪器设备档案,记录设备名称、型号、购置时间、使用情况等信息。
第二十九条输血科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第六章试剂与材料管理
第三十条输血科应建立试剂与材料档案,记录试剂与材料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第三十一条输血科应定期检查试剂与材料的储存条件,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三十二条输血科应定期对试剂与材料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质量合格。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程由输血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完)
注:本规程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规程应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