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案例分析实例
世界著名建筑工程案例分析
世界著名建筑工程案例分析在世界各地,有许多令人叹为观止的建筑工程,它们代表了人类智慧和创造力的结晶。
本文将对几个著名的建筑工程案例进行分析,旨在探讨其设计理念、建设过程以及对当地社会和经济的影响。
1. 古埃及金字塔古埃及金字塔是世界上最古老且最令人惊叹的建筑之一。
它们是埃及法老的陵墓,以其庞大的规模和精确的结构而闻名。
金字塔的建设涉及了数以万计的劳工和大量的石材运输,显示出了古代埃及人的卓越技能。
这些金字塔成为埃及文化和历史的象征,并吸引了众多游客和考古学家。
2. 吴哥窟吴哥窟位于柬埔寨的暹粒省,是印度教和佛教艺术的杰出代表。
这个建筑复杂而庞大的古代都市覆盖了40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其中的庙宇、水池和雕塑令人叹为观止。
吴哥窟不仅体现了高超的建筑技巧,而且还展示了当时人们对宗教和宇宙的深刻理解。
如今,吴哥窟是柬埔寨重要的旅游景点,也是世界文化遗产。
3. 埃菲尔铁塔埃菲尔铁塔位于法国巴黎,是奥斯卡·尼埃梅耶设计的一项工程壮举。
这座铁塔建成于1889年,是为了庆祝法国大革命一百周年。
埃菲尔铁塔高324米,是当时世界上最高的建筑物,它的结构设计独特、精确,并且使用了大量的钢铁材料。
铁塔的建设创造了多项工程记录,成为现代工程学的重要里程碑,也成为巴黎的象征。
4. 白宫白宫位于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是美国总统的官邸和办公地点。
这座建筑始建于1792年,历经多次扩建和翻新,成为美国政治和历史的象征。
白宫采用了新古典主义风格,并结合了欧洲和美洲原住民的设计元素。
白宫的建设过程涉及到了数以千计的建筑师、工程师和工人,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
如今,白宫是美国的国家重要场所,吸引了众多游客和访客。
5. 东京塔东京塔是日本东京市的地标性建筑之一。
建于1958年,东京塔高333米,是亚洲最高的自立式钢铁塔。
它的设计灵感来自于法国的埃菲尔铁塔,具有相似的外观和结构。
东京塔的建设是为了改善电视和广播信号传输,并提供一个观景台供游客欣赏城市美景。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ppt 58张)
事故案例分析及原因
• 案例六:2005年5月13日下午3时50分, 秦皇岛市承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 秦皇岛文化广场工程在浇筑文化广场E区 门厅屋顶梁板混凝土施工到约1/3时,由 于模板支撑系统没有采用合格的钢管, 按照有关标准搭设,东西水平方向有效 连接加固不足,造成模板支撑系统东西 向刚度较差,屋顶结构的模板支撑系统 发生失稳,造成支撑系统坍塌,使在屋 顶作业的12名工人随屋顶模板、钢筋及 部分未凝结混凝土下落,造成3人重伤, 9人轻伤。
模板支架 • 模板支架对安全、质量均有较 大影响,架体搭设前应进行策 划、计算,根据承受荷载确定 架管间距、数量,支撑体系应 与模板体系相配合,斜撑及剪 刀撑的布置须经过必要的验算 和复核,确保其可靠稳固、不 变形。浇筑混凝土时安排专人 对支架进行检查。
事故案例分析及原因
• 案例一:2003年1月7日下午13时10分, 广东省惠州市某花园工地的卸料平台架 体因失稳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 7人受伤,初步统计经济损失55万元。 • 原因分析:施工中缺少脚手架搭设方案。 卸料平台应单独进行设计计算,不允许 与脚手架进行连接,必须把荷载直接传 递给建筑结构。该工程脚手架搭设时, 只是由现场施工员向搭棚队负责人安排 了工作任务,在即无方案又无交底的情 况下,搭棚队完全根据自己的经验和习 惯,随意搭设脚手架,造成该工程脚手 架缺少技术依据和论证。
事故案例分析及原因
• 2005年3月27日,某市一在建框架结构商 务中心,梁板全部坍塌,整体结构失稳拉 倒塔吊。造成多人死亡。
原因分析
• 由于施工过程中板梁的支撑排架支设 不合理,没有经过计算,导致建筑物 整体失稳倾覆。
事故案例
• 2004年08月16日上 午8时30分左右,某 局三公司开始用泵 送混凝土浇捣附楼 报告厅屋面,该屋 面模板支撑系统为 扣件式钢管满堂模 板支架。于20时40 分全部浇捣结束。 屋面留3人对混凝土 表面进行收光,木 工班组长在补插钢 筋,21时20分左右, 模板支撑系统突然 整体坍塌,4名工人 随之坠落。木工班 组长经抢救无效死 亡
建筑工程事故案例与分析
加强施工组织管理,确保施工 顺序合理、支撑结构稳固;加 强材料质量检测,确保材料质 量合格;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 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 全隐患。
案例三:物体打击事故
总结词
物体打击事故通常是由于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物 料堆放不规范或作业人员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 。
案例分析
该事故是由于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管理不严格, 作业人员操作不规范所致。
完善安全制度与规范操作
01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 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职责。
02
规范操作流程
03
安全技术交底
制定详细的施工操作流程,确保 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有章可循 、有据可查。
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 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 防范措施。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维护
安全意识宣传
通过悬挂安全标语、制作安全教育宣 传栏等方式,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确保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减少不规范操作 。
现场安全设施配置
按规定配备安全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警示标识等,确保施工 Nhomakorabea场安全。
安全巡查与隐患排查
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03
CATALOGUE
建筑工程事故分析方法
建筑工程事故分析方法
• 请输入您的内容
04
CATALOGUE
建筑工程事故预防措施
提高安全意识与培训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模拟演练与应急预案
确保所有施工人员接受必要的安全知 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组织模拟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 件的能力,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建筑工程在现代社会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质量问题一直是困扰建筑行业的一大难题。
由于各种原因,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经典案例,以期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筑工程的安全可靠性。
一、尼科西亚购物中心坍塌事故2013年,尼科西亚购物中心位于拉托西亚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建筑工程质量事故。
事故发生后,购物中心的部分楼层突然坍塌,导致多人死亡和受伤。
调查显示,该建筑的主体结构出现了许多严重的质量问题,其中包括使用了劣质的建筑材料、未能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等。
这起事故的案例表明,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以及施工人员不符合施工要求是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重要原因。
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建筑企业应该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并确保所使用的材料符合相关标准。
同时,施工管理人员应该充分了解施工要求,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来进行施工,确保建筑质量。
二、深圳地铁旧改项目事故在深圳地铁旧改项目中,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建筑工程质量事故。
事故发生在施工过程中,一处正在拆迁的房屋突然倒塌,导致多名施工人员被埋。
经过调查,该建筑在进行拆迁工作时违反了相关安全规定,没有采取必要的支撑和加固措施。
这起事故的案例揭示了在建筑工程拆迁过程中,安全问题的重要性。
为了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可靠,建筑企业应该制定严格的拆迁工作方案,并在执行过程中加强监管和检查。
同时,施工人员在进行拆迁作业时,应该认真遵守所需操作规程,特别是涉及到安全的工作环节。
三、上海世博园区倒塌事故2007年,上海世博园区内的一处建筑工程发生了严重的倒塌事故。
事故发生时,一座正在建设中的建筑物突然倒塌,造成多名工人死亡和受伤。
调查显示,事故发生前,该工程存在严重的施工质量问题,包括不符合设计要求、使用不当的施工方法等。
这起事故的案例再次提醒我们,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建筑工程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是一家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企业,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
2018年5月,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承建乙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工程。
合同总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工期为两年。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程款的支付方式、质量要求、违约责任等内容。
在施工过程中,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主体结构施工,但由于乙公司未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甲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工程进度受到影响。
2020年6月,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的工程进度款,否则将停止施工。
乙公司收到通知后,以资金紧张为由拒绝支付。
甲公司遂停止施工,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工程进度款、赔偿因停工造成的损失以及承担违约责任。
二、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应支付甲公司剩余的工程进度款?2. 乙公司是否应赔偿甲公司因停工造成的损失?3. 乙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三、法律分析1. 乙公司是否应支付甲公司剩余的工程进度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乙公司未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违反了合同约定,应承担继续履行、支付剩余工程进度款的违约责任。
2. 乙公司是否应赔偿甲公司因停工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本案中,乙公司未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甲公司无法继续施工,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乙公司应赔偿甲公司因停工造成的损失。
3. 乙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近年来,建筑工程质量事故频频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然而,许多事故的原因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源自于设计、施工、监管等环节的失误和疏忽。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典型的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探讨其发生原因和应对措施,旨在引起人们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关注并提高安全意识。
一、案例一:XXX大厦坍塌事故XXX大厦是一座高20层的商业办公楼,于XX年进行了新建工程。
然而,仅仅几个月之后,该建筑发生了坍塌事故,造成了多人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经过调查,发现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设计缺陷:在设计过程中,未充分考虑周围环境和地质条件,导致结构不稳定。
2. 施工质量不达标: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操作,出现了许多质量隐患。
3. 监管不到位: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监管不够严格,致使施工方可以违规操作而不受到制约。
为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我们应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 加强设计审核:在设计阶段,应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审核机制,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规范和安全要求。
2. 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操作,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 提升监管水平:监管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力度,设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二、案例二:XXX地铁站事故XXX地铁站是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重要节点,在XX年投入使用后不久,发生了严重的事故。
该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设计缺陷:地铁站设计时未考虑到车站承载能力的问题,导致车站无法承载预估的客流量。
2. 车站管理不善:在车站运营过程中,发现乘客进出车站拥挤现象,但车站管理部门未能及时采取措施疏导人流。
3. 突发事件应对不力:发生紧急情况时,车站应急措施执行不到位,导致事故的严重后果。
为了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规划与设计:在地铁站建设之前,应充分考虑未来的客流量,合理规划站点容量。
2. 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地铁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领域的知识,因此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
本文将从实际案例出发,对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原因和教训,希望可以引起人们重视建筑工程质量,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一、案例一:某小区居民楼顶部坍塌事故某市某小区的一栋居民楼的顶部突然发生坍塌事故,导致多人伤亡。
经过调查,发现该建筑存在多个设计缺陷,施工质量不良等问题。
首先,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存在计算不周、结构设计不合理等问题;其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使用劣质材料等行为。
最终导致了该建筑顶部的坍塌事故。
二、案例二:某高层建筑严重渗漏事故某市某高层建筑自交付以来,业主们陆续反映该建筑存在严重渗漏问题,导致房屋墙面、天花板发霉、起皮等现象严重影响居住质量。
经过专业检测,发现该建筑存在外墙、屋面防水设计不当、防水材料质量不合格等问题。
加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施工质量差、工人操作不规范等问题,最终导致了该高层建筑严重渗漏事故的发生。
三、案例三:某桥梁工程桥面下沉事故某市某大型桥梁工程在通车后不久,发生了桥面下沉严重事故,影响交通,造成经济损失。
调查发现,该桥梁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存在多个问题,设计参数计算不准确、施工养护不到位等。
而且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管理不善,监理单位监督不力等问题,最终导致了该桥梁工程的桥面下沉事故的发生。
四、结语通过上述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多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
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都需要高度重视,绝不能掉以轻心。
同时,从事建筑工程的相关从业人员也要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专业素养,确保施工质量。
建筑工程质量关乎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希朼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以案为鉴,深刻吸取教训,共同努力,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案例一:2024年上海海洋大学食堂坍塌事故2024年9月29日,上海海洋大学食堂工程发生了一起坍塌事故,导致3人死亡,多人受伤。
经初步调查,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中忽视了施工安全,导致结构异常,最终引发了坍塌。
首先,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基础地基处理不当、工程设计与结构不符等问题。
由于食堂使用的土地是原有的草地,并没有进行深入的地质勘察,导致地基处理不当,增加了工程的不稳定性。
此外,食堂的梁柱结构设计也存在一些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承重能力的估计不准确。
其次,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
施工单位没有为工人提供足够的安全保证和培训,导致工人对危险的认识不足。
加之施工现场监管不严,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
最后,该事故还涉及到施工单位的责任问题。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追求速度和利润最大化,忽视了安全因素。
他们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也没有遵守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导致整个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
以上是对上海海洋大学食堂坍塌事故的分析,可以看出,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忽视了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管,没有落实相关的安全措施和培训,并且存在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
为了避免类似的安全事故再次发生,应该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和安全培训,确保他们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并加强对工程设计的审核和复核,确保设计合理和安全。
案例二:2024年深圳市外国语学校施工事故2024年5月20日,深圳市外国语学校的一处工地发生施工事故,导致2人死亡,多人受伤。
经调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违规操作和不当施工导致的。
首先,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
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设置施工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未对高处施工进行有效的围护和保护。
此外,施工现场存在临时电源和电线敷设混乱,电气设备安全存在隐患。
其次,施工单位的操作人员安全意识不强。
建筑工程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案例分析【篇一:建筑工程案例分析】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案例一:重庆市秀山县 12.04 模板坍塌事故一、事故简介 2oo8 年 12 月 4 日,重庆市秀山县某水泥公司改造项目施工现场,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发生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造成 4 人死亡、 2 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192 万元。
该公司 2500t/ d 新型干法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辅助原料破碎平台工程为单层现浇框架结构,长 33 m,宽 8.5 m,结构层高 9.6~9.727 m,建筑面积为280m2。
事故当日 16 时左右,施工人员正在对该工程平台混凝土现浇板进行浇筑,当浇筑到 2/ 3 时,发生了①轴一②轴/ a 轴一 b 轴现浇模板钢管支撑系统整体坍塌。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项目常务副经理、现场监理工程师、土建工程分包负责人 3 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包单位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土建分包单位经理等 4 名责任人受到相应经济处罚;总包、土建分包、监理等单位受到相应经济处罚。
二、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钢管立杆间距,大横杆步距和剪刀撑的设置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能满足承载力的需要,加载后致使模板支撑系统失稳。
2.间接原因 (1)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该工程属于高大模板工程,按规定需要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但该工程只是按经验进行施工。
(2)未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平台现浇板模板支撑系统基础未进行填平处理压实,立杆直接置于回填用的片石和块石上,并且立杆间距、步距、剪刀撑严重不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脚手架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的相关要求,不能满足承载力的需要;加载后造成标高9.6~9.727 m 平台立杆失稳。
(3)施工工序不合理,在上午浇筑的柱子混凝土强度还不能满足加载要求的情况下进行现浇板的施工,进一步增加了不合格模板支撑系统的荷载,导致事故的发生。
工程实践案例解析3篇
工程实践案例解析3篇案例一:建筑结构设计优化项目背景本项目为一项商业综合体建筑,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包括地上30层和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约为150,000平方米。
建筑功能包括商场、办公区、酒店和餐饮等。
在项目初期,设计团队面临如何在有限的空间内满足各种功能需求和保证结构安全性的挑战。
解决方案1. 结构体系选择:经过综合考虑建筑功能、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等因素,设计团队选择了框架-核心筒结构体系。
该体系具有较好的空间布局弹性和较高的抗震性能。
2. 材料应用:为了提高结构承载力和降低建筑自重,项目采用了高性能混凝土和钢筋。
同时,考虑到建筑的可持续发展,还使用了可再生材料和节能型建筑材料。
3. 结构分析与模拟:利用有限元分析软件对结构进行多种工况下的受力分析,确保结构在极限状态下的安全性。
分析结果为结构设计优化提供了科学依据。
4. 施工技术:针对高空作业、大跨度空间和复杂节点等施工难点,设计团队与施工单位紧密合作,制定了一系列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
成果展示通过结构设计优化,本项目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同时,结构安全性得到有效保障。
建筑物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寿命得到显著提高。
此外,项目还获得了市级优秀建筑设计奖。
案例二: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背景本项目为一座智慧化数据中心,旨在为各类企业提供数据存储、处理和分析等服务。
数据中心的建设要求高可靠性、高效能和智能化管理。
解决方案1. 系统架构设计:采用模块化设计理念,将数据中心划分为多个独立的子系统,包括供电系统、冷却系统、网络系统和安全管理系统等。
2. 关键设备选型:选用国际知名品牌的高性能设备,确保数据中心的稳定运行。
例如,采用高效节能的UPS不间断电源和精密空调。
3. 智能化管理平台:开发了一套智能化的数据中心管理平台,实现对各个子系统的实时监控、自动调节和故障预警。
例如,通过智能化的能源管理系统,实现供电和冷却的优化配置,降低能耗。
4. 安全防护措施:构建多层次的安全防护体系,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等。
建筑工程案例分析70例
建筑工程案例分析70例
1.高层住宅楼建设案例
该案例涉及一座23层的高层住宅楼的建设,项目由地基处理、混凝
土结构施工、建筑幕墙安装等多个阶段组成。
成功的关键是在施工期间保
证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并且充分考虑买家的需求。
2.购物中心扩建案例
该案例描述了一个购物中心的扩建项目,包括新建楼层、更改平面布
局和增加停车位等。
成功的关键是在施工过程中避免中断原有业务,并妥
善处理与租户的关系,以最小化对他们的影响。
3.工业园区建设案例
该案例介绍了一个工业园区的建设项目,包括工厂、仓库和办公楼等。
成功的关键是在项目规划阶段确保充分利用土地和资源,并在施工期间处
理复杂的供应链和安全问题。
4.大学教学楼改造案例
该案例描述了一所大学教学楼的改造项目,包括修复外墙、更新设施
和改善通风系统等。
成功的关键是在施工期间与学校合作,并在最短的时
间内完成工程,以减少对学生的影响。
5.医院扩建案例
该案例涉及医院的扩建项目,包括增加病床、新建手术室和更新诊断
设备等。
成功的关键是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医院正常运作,并最大限度地减
少对患者的干扰。
这些案例分析涵盖了建筑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从项目规划到施工和交付。
它们提供了实际操作中遇到的挑战和解决方案,对于建筑师、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等专业人士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建筑工程实务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实务案例分析案例一: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分析在某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由于不当操作和管理,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安全事故。
事故发生时,工地内有数名工人正在进行高空作业,其中一名工人因为没有正确系好安全带,不慎从高处坠落,导致严重伤害。
经过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单位对现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够,包括高空作业的安全操作规范。
施工单位没有制定明确的安全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导致安全管理的缺失。
2. 安全设施不完善:工地缺乏足够的安全设施,如围护栏、防护网等,没有为工人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同时,缺乏安全监测和检测系统,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3. 工人安全意识不强:部分工人对安全意识不够高,存在随意操作和漫不经心的情况。
这种态度和行为增加了工作中的风险,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为了避免类似的安全事故再次发生,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应建立明确的安全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确保安全管理落实到位。
同时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如围护栏、防护网、安全网等,为工人提供安全保障。
安装安全监测和检测系统,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3. 强化安全监督和检查: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力度,定期进行安全巡检和隐患排查。
对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及时纠正,并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以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
案例二:建筑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某建筑项目在验收阶段发现了一系列的质量问题,包括墙体开裂、漏水、地板变形等。
经过调查分析,发现质量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 施工工艺不合规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例如墙体砌筑时未按照标准选用砖块和砂浆,导致墙体开裂;地板施工时忽略了潮湿天气对木质材料的影响,造成地板变形。
2. 施工材料质量不过关:部分施工材料的质量不达标,如地板材料的含水率超过标准、涂料中添加了低质量的稀释剂等,这些材料质量问题直接导致了工程的质量问题。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6例)
1、人货电梯坠落12人当场死亡事故案例分析事故简介:2008年10月30日上午,在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的房地产项目“阳光城”施工工地,发生一起人货电梯坠落事故,造成12人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经过:宁德市霞浦某工地3#楼25层楼面混凝土10月29日浇注完毕,10月30日早上非操作人员擅自开机,共12名工人乘坐施工升降机东侧吊笼上行,当吊笼上行至第44、45节标准节时,由于第42、43节标准节间西侧2个连接螺栓的螺母均已脱落,致使上部4节标准节侧翻,向东倒在该楼外钢管脚手架上;因吊笼重力和冲击力的作用,致使吊笼滚轮和安全钩滑脱标准节,对重钢丝绳脱离顶部滑轮,吊笼坠落。
经现场勘验,该施工升降机由山东省某工程机械公司制造,型号为SCD200/200,2007年3月出厂。
现场已安装46节标准节,高度69.37米(每节高1.508米);自下而上在第7、14、18、22、26、30、34、37、41节标准节底框装有附着架,上部自由端高度为9米,标准节中心距建筑物外边缘3.02米;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钢管架搭设至建筑物24层,卸料平台脚手板铺设至21层。
事故现场施工升降机第42节标准节顶部(离地面高度63.3米)以上4节标准节向东倾翻在该楼外钢管脚手架上,标准节结构未见破坏;第42、43节标准节间西侧2个连接螺栓留在第43节标准节上,螺母已脱落,螺纹未见损伤,其中一个螺栓的螺纹有明显积尘(见图1);东侧2个连接螺栓未脱开,呈弯曲状(见图2);在倾翻的第44、45节标准节上,有吊笼脱落时留下的明显刮痕。
东侧吊笼坠落在附楼2层、距施工升降机中心约6米的平台上,吊笼变形严重(见图3);东侧吊笼对重落在基座上,且导轮未脱离对重导轨,其连接钢丝绳脱离顶部滑轮随吊笼落在地面;西侧吊笼停在楼层8层,对重悬挂在第30节标准节处,对重钢丝绳未脱离顶部滑轮。
现场勘验中还发现:在第40、41节标准节及倾倒的第44、45节标准节连接处各有一个螺栓无紧固螺母;第26、28、30、32、37节标准节处共有7个连接螺栓的螺母松动;顶部滑轮架底座4个连接螺栓缺2个(对角各缺1个),顶部滑轮轴的紧固螺母松动;地面西侧防护围栏门机械联锁装置缺失,东侧防护围栏门电气联锁装置失效。
70例建筑工程案例分析
70例建筑工程案例分析以下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建筑工程案例,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建筑工程在不同情境下的设计、施工和管理策略。
1.卢浮宫金字塔(法国巴黎):卢浮宫是一座世界著名的博物馆,其入口处的金字塔成为了该建筑的标志性元素。
该项目展示了如何将现代建筑与历史建筑相结合,既保留了卢浮宫的传统风格,又注入了当代设计理念。
2.迪拜塔(阿联酋迪拜):迪拜塔是目前世界上最高的建筑物,其高度超过828米。
该项目的成功在于结合了先进技术与可持续发展概念,通过使用高效节能设备和可再生能源,有效减少了能耗。
3.温布利球场(英国伦敦):温布利球场是英国重要的体育场馆,曾多次举办世界杯足球赛和奥运会等大型体育赛事。
该项目体现了如何在复杂的工程环境下实现时间紧迫的建设目标,同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4.史密森尼国家博物馆(美国华盛顿特区):史密森尼国家博物馆是世界上最大的博物馆之一,展示了世界各地的自然和人文历史。
建筑设计注重了功能性和空间布局,以满足博物馆展览和游客流量的需求。
5.弗兰克·劳埃德·赖特的居住建筑(美国伊利诺伊州):赖特是20世纪最杰出的建筑师之一,他的住宅建筑以简洁的几何形态和有机的空间布局而闻名。
他的作品结合了艺术和建筑,注重建筑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6.悉尼歌剧院(澳大利亚悉尼):悉尼歌剧院是世界著名的建筑物之一,它的独特造型和白色外墙成为了悉尼的地标景点。
该项目展示了如何将复杂的形式与施工技术相结合,以实现设计师的创意构思。
7.日本环球影城大阪(日本大阪):该主题公园的建设考虑了游客的娱乐需求,并将电影、游戏和其他娱乐形式相结合。
该项目注重了创意设计和施工安全,以营造出富有想象力和互动性的娱乐场所。
8.中国国家大剧院(中国北京):中国国家大剧院是中国重要的文化艺术中心,以其独特的外部形态和高度复杂的结构而闻名。
该项目通过创新的设计方法和先进的建筑技术实现了大跨度和高层建筑的结合。
9.大英图书馆(英国伦敦):大英图书馆是英国最重要的图书馆之一,拥有丰富的文献和文化遗产。
建筑工程质量多类事故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质量多类事故案例分析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维护和使用中发生的因设计、材料、工艺、施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对于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都有着严重的影响,因此对于建筑工程质量多类事故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是非常重要的,以下将分析几起经典的建筑工程事故案例。
一、青岛胶州湾高架桥坍塌事故(2024年)青岛胶州湾高架桥是青岛市城市近道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时存在严重的缺陷。
事故发生后,经过调查发现,该桥设计方案存在许多问题,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了劣质材料和不合格的工艺,加之管理不善,导致了该桥的坍塌。
此次事故造成了多人死亡和财产损失,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二、上海康桥花卉市场火灾事故(2024年)上海康桥花卉市场火灾是一起因火灾引发的建筑工程事故。
该市场在设计和建设时没有按照防火设计规范进行施工,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防护措施不到位,消防设备使用不当等问题。
火灾发生后,由于缺乏有效的防火措施和救援措施,导致了火势迅速蔓延,造成了多人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三、深圳市九龙山天然气爆炸事故(2024年)该事故是由于施工方对天然气管道的安装和维护不当引起的。
施工人员在进行天然气管道的焊接作业时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而且管道的质量不合格,导致天然气泄漏,并最终引发了爆炸事故。
此次事故造成了多人死亡和严重财产损失,对当地社会造成了巨大影响。
以上是对几起经典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从这些事故中可以看出,在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管理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和标准。
同时,在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方面也要加强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还需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优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案例分析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质量问题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涉及到房屋结构安全、建材质量、施工管理等多个方面,一旦出现问题,将对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具体案例,以加深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并探索解决方案。
案例一:某小区楼房结构安全问题某小区楼房建于近几年,然而不久前,一位住户家中的地基出现严重沉降,楼房存在结构安全隐患。
经过专家调查,发现施工方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多项问题。
首先,施工方使用了劣质钢筋和水泥,导致楼房结构强度不符合标准;其次,施工方在土建工程中未进行足够的检测和监控,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最后,施工方在地基设计上存在严重的失误,未考虑到地质条件和地基承载能力,导致地基沉降。
面对这个案例,我们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案:首先,政府部门应对施工方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监管,确保建筑工程在合理质量范围内;其次,施工方需要加强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最后,对于已经出现质量问题的建筑工程,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修复和加固受损部分,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案例二:某商业楼宇外墙装饰材料问题某商业楼宇外墙装饰材料是业主最近进行维护和改造的项目,然而不久前就出现了外墙掉落的情况。
经过调查,发现施工方在选材方面存在问题,使用了劣质的外墙装饰材料,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另外,施工方对装饰材料的安装质量把关不严,忽视了施工工艺规范导致材料无法牢固固定在墙面上。
针对这个案例的解决方案有:首先,政府应加强对施工方的市场准入管理,提高对建材市场的监管力度;其次,业主在进行装饰材料选购时应选择有信誉的供应商,并坚持使用符合标准的材料;最后,施工方应加强对装饰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装饰材料的安全和稳定性。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主要涉及到施工材料和施工工艺两个方面。
材料的选择和使用以及施工工艺的规范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案例分析事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在开发某住宅小区项目时,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工单位”)暂停施工。
随后,施工单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工程款及相应的违约金。
本案涉及建筑工程法律法规的适用及争议解决。
二、案件事实1. 2008年5月,开发商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承建某住宅小区项目,合同工期为两年。
2. 2009年6月,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完成主体结构工程,并提交了竣工资料。
开发商经验收合格后,支付了部分工程款。
3. 2010年10月,施工单位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但开发商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
4. 2011年3月,施工单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剩余工程款及相应的违约金。
5. 法院审理过程中,开发商承认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但认为系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故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争议焦点1. 开发商是否应支付剩余工程款?2. 开发商是否应支付违约金?四、法律法规适用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0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五、判决结果1. 法院认为,开发商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2. 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建筑施工典型案例分析
回主页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施工与设计不符,基坑施工时间过长,基坑支护受损失效,构成重 大事故隐患。 2.南侧岩层向基坑内倾斜,软弱强风化夹层中有渗水流泥现象,施工 时未及时调整设计和施工方案,错过排除险情时机。 3.基坑坡顶严重超载,致使基坑南边支护平衡打破,坡顶出现开裂。 4.基坑变形量明显增大及裂缝增长时未能及时作加固处理。
三、事故责任单位
1、南谊公司 作为建设单位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擅自通知施工单 位施工,未经招标擅自将基坑开挖支护工程直接发包给省机施;未将施工 图设计文件组织专家审查而擅自使用,未及时委托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未及时在开工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违法将基坑挖运土石方工程发包 给没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宏泰运输;故意逃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经 多次责令停工后仍继续违法施工;对有关单位报告的基坑变形安全隐患未 给予足够重视,错过了加固排险的时机,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 任 。 责令限期改正和罚款151.7万元 。
回主页
案例二 重庆市江北某小区工程土方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00年12月11日,在重庆市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江北某小区 工程的挡土墙基槽开挖时,发生边坡土方坍塌,造成边坡土壁下正在 开挖施工的4名工人死亡。
回主页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00年12月11日4名工人在江北某小区工程挡土墙基槽开挖时,近20m高的边坡在 未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支护的情况下,受雨水浸泡突然坍塌,4名 工人被掩埋入土方中,当场死亡。
二、事故发生经过
该建筑工程为一厂房工程,建筑面积10115m2,工程造价895.94万元,建 设单位为杭州某材料公司,施工单位为诸暨市某建筑公司(二级资质),项 目经理为边XX(二级资质),设计单位为浙江某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乙级 资质),监理单位为浙江某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乙级资质)。该工程已 办理建筑工程用地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计划、立项、工程招投标以及 施工许可手续。从建设前期的审批条件看,工程建设的手续基本齐全。 事故发生钱,该工程尚未正式开工,但建设单位已于2000年10月违章发 包给施工单位诸暨市某建筑公司砌筑完成工地围墙以及临时活动房、门卫室 和钢筋加工棚等临时设施。 从2001年6月22日开始,杭州市区连续降雨,使临近的山谷内集水区域 水流汇集冲向谷口,山谷口水量猛增,平均流量2.05m3/s,洪峰流量达 9m3/s,在短时间内形成山洪暴发。加上因连续降雨,围墙外原有水沟两边 黄泥和卵石塌落,堵住水沟,造成排水不畅,当山洪暴发时,水沟内的水位 不断太高,水压不断增加,洪水冲垮围墙,压塌距离东围墙仅2.2m处的9间 工棚,导致灾害性事故发生。
建筑工程案例分析实例
案例1 授权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一、案情简介2003年4月,A公司某项目经理部与B公司签订了加工定作合同,约定B公司帮该项目经理部加工橡胶制品若干,合同中特别约定:“货款必须按合同所约定的账号结算,否则造成经济损失,全部由定作方(即A公司某项目经理部)承担。
”合同履行中,A公司项目经理部按指定账户向B公司支付了货款10万元。
2003年6月,B公司业务员C(合同经办人)在没有出具书面收款授权的情况下,要求A公司项目经理部向其付款,A公司项目经理部未严格审查,以现金方式向C支付了15万元。
后C从B公司辞职。
B公司拒绝承认收到业务员C的15万货款,由此引发诉讼。
二、裁判结果法院一审认定,合同约定货款必须向B公司指定帐户支付,B公司未授权业务员C收款,C收款属于个人行为,因此一审判决A公司败诉,A公司向B公司支付15万元货款、违约金和利息的义务。
三、管理建议:本案例反映了授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授权管理应当做到以下几点:1、签订合同时必须要求签约对方单位的合同签订人(对方的法定代表人除外)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合同签订人的代理权限、代理期限等事宜。
2、合同中约定,必须支付到对方单位指定账户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约定将款项付到合同指定账户。
若需要付到其他账户,必须要求对方单位出具书面的委托付款书。
3、支付合同款项时,尽量通过银行电汇或者银行票据进行,不得将现金、现金支票以及收款人一栏为空白的转帐支票直接付给对方的合同经办人。
4、代债权人向其他人付款时,必须要求债权人出具书面的委托书。
5、分包单位的材料领用人,也必须是经过分包单位授权现场人员。
如施工中由对方代理人以外的人,代领了材料,事后必须要求对方的现场被授权人及时签字确认领用材料的数量和材料单价。
6、必须妥善保管签约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若在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对方提供的授权委托书是复印件或者是传真件的,一定要注意及时索要原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案例1 授权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一、案情简介2003年4月,A公司某项目经理部与B公司签订了加工定作合同,约定B公司帮该项目经理部加工橡胶制品若干,合同中特别约定:“货款必须按合同所约定的账号结算,否则造成经济损失,全部由定作方(即A公司某项目经理部)承担。
”合同履行中,A公司项目经理部按指定账户向B公司支付了货款10万元。
2003年6月,B公司业务员C(合同经办人)在没有出具书面收款授权的情况下,要求A公司项目经理部向其付款,A公司项目经理部未严格审查,以现金方式向C支付了15万元。
后C从B公司辞职。
B公司拒绝承认收到业务员C的15万货款,由此引发诉讼。
二、裁判结果法院一审认定,合同约定货款必须向B公司指定帐户支付,B公司未授权业务员C收款,C收款属于个人行为,因此一审判决A公司败诉,A公司向B公司支付15万元货款、违约金和利息的义务。
三、管理建议:本案例反映了授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授权管理应当做到以下几点:1、签订合同时必须要求签约对方单位的合同签订人(对方的法定代表人除外)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合同签订人的代理权限、代理期限等事宜。
2、合同中约定,必须支付到对方单位指定账户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约定将款项付到合同指定账户。
若需要付到其他账户,必须要求对方单位出具书面的委托付款书。
3、支付合同款项时,尽量通过银行电汇或者银行票据进行,不得将现金、现金支票以及收款人一栏为空白的转帐支票直接付给对方的合同经办人。
4、代债权人向其他人付款时,必须要求债权人出具书面的委托书。
5、分包单位的材料领用人,也必须是经过分包单位授权现场人员。
如施工中由对方代理人以外的人,代领了材料,事后必须要求对方的现场被授权人及时签字确认领用材料的数量和材料单价。
6、必须妥善保管签约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若在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对方提供的授权委托书是复印件或者是传真件的,一定要注意及时索要原件。
7、原则上要求项目经理部必须留存分包队伍合同签订人、材料领用人、分包工程款的领用人、分包结算签订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案例2 分包合同中约定的管理费,会被法院以非法所得收缴一、案情简介2003年8月,A公司与B交通设计院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将某路面改造工程承包给B交通设计院总承包施工。
B 交通设计院于同年9月与个人黄某签订了《某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将其总承包的工程肢解后部分分包给黄某组织的施工队施工。
B 交通设计院按分包价的 4.5%提取管理费,其他一切费用及税金由黄某承担。
此后,B交通设计院从黄某处收取管理费20万元。
后双方因结算争议诉争至法院。
二、裁判结果B交通设计院在与A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将所承包的工程肢解分包给黄某个人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的规定,法院依法做出民事制裁决定书决定收缴B交通设计院获取的非法所得— 4.5%的管理费,同时其仍应向黄某支付剩余工程款。
三、管理建议本案例中反映出的是,分包合同中约定收取管理费所导致法律责任问题。
为规避此类法律风险,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分包合同应当回避“总包单位收几个点管理费”或者“总包合同清单价下浮X%做为分包单价”之类的表述,这种约定及有可能会被人民法院认定为非法所得,将被予以追缴,还有可能被处以罚款。
2005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2004年3月19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赣高法[2005]52号文下发的关于印发《二00四年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中,更明确的指出:“对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的,对因其超越资质而取得的非法所得予以收缴。
承包方不具有法定资质的,对间接费和其他直接费予以收缴。
转包、违法分包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收取管理费的,对该收取的管理费部分予以收缴。
”2、分包合同的单价的约定应当针对不同的工作内容进行确定,并以清单列明,工作量的确定要采取根据现场施工签认工程量的方式确定。
另外,分包合同中不得出现委托分包单位施工的字样,否则诉讼中法院有可能将分包合同关系认定为委托关系,导致分包单位的对外债务由总包单位承担。
案例3 合同变更要注意完善细节一、案情简介:2004年12月,A公司项目经理部,经中间人B介绍,与C公司签订了工程材料买卖合同。
A公司项目经理部在收取材料后,向C公司支付了第一期货款10万元,向中间人B支付了货款32万元。
后A公司项目经理部和C公司协商对原合同进行了变更,在合同上添加了手写条款“由中间人B代C公司收款”,但没有加盖印章或签字确认。
另外双方办理了材料款结算,结算金额为45万元。
2006年7月,C公司以A公司项目经理部未及时付款,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A公司仅付货款10万元,要求A公司支付剩余货款35万元。
二、裁判结果在法院一审过程中,A公司主张基于C公司与中间人B委托收款的代理关系,A公司向B付款,也即向C公司履行了付款义务。
C公司主张合同上有关委托收款是A公司单方手写添加,并未取得C公司同意,对C公司均无约束力,因此A公司应按照结算金额45万元,向C公司支付剩余货款35万元。
一审法院初步认定A公司手写的委托收款条款,未经双方签字确认,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并判决A公司应向B公司支付35万元。
三、管理建议1、合同条款修改时,必须由双方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双方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合同签订后,页面较多的要在加盖骑缝章或者由授权签定人逐页小签。
3、任何合同内容的变更宜采用书面方式。
经过公证和备案的合同变更时,对变更的部分也必须公证和备案。
案例4 利用约定管辖条款,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一、案情简介2005年10月,A公司项目经理部与B公司签订一份分包合同,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为:“诉讼应由某某市某某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仲裁应由某某市经济协议仲裁机关作出裁定”。
后B公司因进度不能满足分包合同的要求而被A公司责令退场,双方因结算事宜产生争议,A公司将B公司诉至工程所在地的C地法院,诉讼标的为200万元。
二、裁判结果A公司在答辩期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指出分包合同约定了地域管辖,即应由某某市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工程地C法院以约定管辖无效驳回了A公司的管辖权异议。
同时由于分包合同仲裁条款约定错误,仲裁机构也不受理仲裁。
三、管理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争议管辖的法院,但是约定的法院必须是与合同有关联的法院,即只能在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例示如下:“合同履行中出现的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向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管辖条款是一个较简单,但十分重要的条款。
按照局《合同范本》有关管辖的规定或分包合同范本中的争议处理条款,将对我们解决纠纷提供很大便利。
要求必须做到:1、为规避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和降低诉讼成本,要求我方享有一定主动权的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合同中,应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且应约定在我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机构管辖。
2、在同一份合同中不得同时有关于仲裁和诉讼的约定,否则将导致约定无效。
同时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管辖法院或约定的法院不明也导致约定无效。
3、当约定仲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约定的仲裁机构要明确具体,并且要客观存在。
(2)不能约定在某某工商局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
4、由于仲裁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时必须到被申请人的住所地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原则上要求我方作为出租方的船舶租赁、设备租赁合同,不得约定仲裁。
5、关于约定诉讼。
在分包合同中应约定由“甲方(我方)隶属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得对管辖的法院的级别进行约定,如:若出现争议在“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约定就违反了不得对级别管辖进行约定的规定,直接导致此约定无效。
6、在加工定作合同中,应约定在项目经理部所属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对方在无管辖权法院起诉的,要在答辩期间内及时提起管辖权异议。
案例 5 强化分包结算管理,减少分包合同争议一、案情简介2002年,A公司某项目经理部与B施工队签订分包合同,合同约定B施工队承接A项目的土石方工程施工任务,工作内容为工程造价若干。
另约定,如因A项目经理部原因导致B施工队工期延误造成设备停滞的,每天补偿5000元。
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未能及时提供施工场地导致A未能及时向B提供场地等原因,B施工队设备在场停工了53天。
2004年双方对误工损失外的工程量进行了结算,并达成书面一致,结算书中明确“……以上结算金额不含误工损失”。
后B施工队据此起诉A公司,要求支付误工损失26.5万元及利息。
二、裁判结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B施工队向法院提交了分包合同、工程结算书、监理出具的有停工误工现象发生的证明以及A项目经理部留守人员2004年12月出具的盖有项目经理部财务专用章的欠款证明,用以证明误工天数及A项目经理部确认欠款金额的事实。
A项目经理部提供了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出警记录,证明欠款证明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做出,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受胁迫的民事行为可撤销,应属无效。
鉴于误工损失事实的存在,以及在工程分包结算中留有口子,A项目经理部主动与B施工队达成和解,B施工队撤诉,案件得以解决。
三、管理建议此案主要反映的是分包工程结算方面的问题。
综合目前项目管理现状,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时应注意做到以下几点:1、最终的分包结算必须签订书面的分包结算协议。
中间结算应当标明所结算的工作内容的时间段,前后之间有包含关系的应当注明所包含的以前结算中的具体内容,中间结算要相互衔接,做到不重复、不遗漏。
2、分包结算协议应由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如有修改、手写或添加项,必须双方在改动、手写或添加处盖章或签字确定。
3、分包工程完工结算应明确为最终结算,约定双方对结算价款再无任何异议。
4、办理分包结算过程中,在审减的对方报送的结算额时必须要交由对方签字确认,并填写相应的确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