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07法律法规识别、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0目的
为了及时获取、识别、传递和更新适用于本公司的法律法规,保持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等管理活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本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中有关的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要求资料的获取、识别、传递和更新。

3.0职责
3.1各部门负责将获取的法律法规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行政部汇总备案。

3.2行政部负责收集有关的法律法规,并转发给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3.3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批准公司《适用法律法规清单及合规性评价表》,并传达满足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4.0管理内容
4.1法律法规的识别与获取
4.1.1行政部负责对适用于公司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进行识别和及时收集、更新。

(1)获取渠道
a 环保局、劳动局等国家政府机关
b 权威杂志刊物(此类信息必须到政府机关确认)
c环保组织、团体、公共管理机构等信息交流
d 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
e 客户、周边居民等相关方、员工的信息交流
(2)获取方法
a 权威杂志刊物、互联网报道,向相关政府机关确认
b定期(半年)与相关政府机关(主要为环保局)交流信息
(3)收集范围
a 国家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及签署的国际环保公约。

b 广东省、深圳市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c 顾客提供的相关法规及要求。

d 其他相关方的需求。

4.1.2行政部对适用于本公司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进行识别、汇总整理及筛选,将适用于公司的法律法规记录于《适用法律法规清单及合规性评价表》。

4.1.3行政部对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识别公司适用条款及对应的环境因素、危险源,并将识别结果记录于《合规性评价报告》。

5.2合规性评价
5.2.1检查和评价的内容
(1)水污染物排放相关法规、标准执行情况;
(2)化学危险品管理相关法规、标准执行情况;
(3)固体废弃物管理相关法规、标准执行情况;
(4)新、改、扩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标准执行情况;
(5)节约资源能源相关法规、标准执行情况;
(6)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测相关法规、标准执行情况;
(7)消防安全相关法规、标准执行情况;
(8)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保险法等相关法规、标准执行情况。

5.3检查、评价的方法和执行
5.3.1行政部采用日常监控检查的方法,对公司各部门适用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执行的符合性进行监视、检查。

5.3.2行政部对日常检查发现偏离法规的运行和行为依据《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督导相关部门予以纠正。

5.3.3行政部每年组织各部门主管对公司适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性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形成《合规性评价报告》,向管理者代表报告。

5.3.4对评价中出现偏离法规的情况,行政部应依据《纠正措施控制程序》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向各相关部门下《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

5.3.5对评价中出现严重偏离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情况,管理者代表应及时报告最高管理者。

5.3.6当法规执行偏离的纠正需要资源投入时,管理层必须提供适当、必要的资源。

5.3.7行政部应对各相关部门法律法规执行偏离的纠正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5.4评价人员的资格要求
4.4.1评价人员必须经过相关法规知识的培训,熟悉国家环境安全法规的内容及要求。

5.4.2评价人员应随时关注国家环境安全法规的变更情况,掌握新的法规知识。

6.0相关文件
《纠正措施控制程序》《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7.0记录表格
7.1《适用法律法规清单及合规性评价表》
7.2《合规性评价报告》
7.3《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