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财政局、教育局郑州市2005年秋季农村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财政局、教育局郑州市2005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郑政文[2005]137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08.10
【实施日期】2005.08.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财政局、教育局郑州市2005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
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文〔2005〕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财政局、教育局制定的《郑州市2005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十日郑州市2005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二○○五年八月九日)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即免费发放课本、免杂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2005年秋季实施方案。
一、基本政策
(一)资助对象
“两免一补”的资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
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就读,符合“两免一补”资助条件的学生,按规定享受“两免一补”资助政策。
(二)资助标准
1.免费课本(含作业本)标准。
我省免费课本(含省定地方课程课本)结算标准为:每生每期小学45元、初中80元、特教45元。
免费课本政府采购由省教育厅、财政厅按照“统一征订、统一定价、统一采购、分散支付”的原则进行,由学校向受助学生免费发放。
免费作业本标准按照我市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执行,由学校向受助学生免费发放。
2.免杂费标准。
学校对受助学生免收杂费,财政对学校给予补助,其标准为:每生每期小学45元,初中、特教生60元。
实施冬季取暖的学校另免杂费每生每期5元。
3.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标准。
在“两免”资助范围内,对贫困寄宿生在校住宿期间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天补助1元。
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2005年秋季受资助面达到100%。
对享受“两免一补”资助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目收取涉及课本费和杂费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资金负担
国家课程必设科目课本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省定地方课程课本所需资金由省财政负担;免杂费所需资金由省、市两级财政各负担一半;作业本费、冬季取暖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负担。
二、操作办法
(一)资助人数的确定下达
原则上按春季资助范围下达县(市)、区“两免一补”资助学生人数。
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