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长办公会议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锡政办发[2013]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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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长办公会议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正文:
----------------------------------------------------------------------------------------------------------------------------------------------------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长办公会议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3〕207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长办公会议工作规程(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4日
市长办公会议工作规程
(试行)
一、市长办公会议是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下,研究、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中重要事项的决策性会议。
二、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组成;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
市长办公会议实行例会制,原则上每周一下午召开一次。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市(县)、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根据议题需要列席会议。
三、市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的内容有:
(一)回顾上一阶段市政府重要决策和重点工作实施情况,研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二)重点项目建设涉及政府协调的相关事项;
(三)政府国有资产重大产权变动事项;
(四)涉及经济运行、招商引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重大资金安排和社会稳定等专项性事件的处理意见;
(五)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重要工作会议和活动方案;
(六)上级专项工作落实方案;
(七)其他需要列入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
四、提请市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原则上由市长、副市长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由市政府办公室各综合处室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填报市长办公会议议题申报表(见附件),经分管秘书长和分管市长签字同意后,每周五中午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一处。
如议题需要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并汇报情况的,由市政府办公室各综合处室根据分管秘书长和分管市长意见,通知其做好准备。
五、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若涉及政策法规问题,需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并提出明确意见;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和单位的事项,市政府办公室各综合处室需督促议题主管(主汇报)部门事先做好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或由分管市长组织做好协调工作。
六、市政府办公室各综合处室报送议题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一处汇总市长办公会议议题安排表,报市政府秘书长、市长审定。
特殊情况下需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由市政府秘书长报市长审定。
七、市长办公会议议题确定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一处拟制市长办公会议安排表,确定会议日期、时间、地点、议题名称、汇报人及列席单位;拟制市长办公会议通知,由市政府秘书长签发,加盖市政府办公室公章后由市政府办公室文电处分送参会领导并下发通知至各列席单位。
八、各议题主管(主汇报)部门向市长办公会议提供的书面材料需做到主题鲜明、层次清晰、重点突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议题提交的背景及原因;
(二)与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协调协商过程;
(三)形成的统一意见;
(四)需市长办公会议明确的事项。
各议题主管(主汇报)部门必须于每周五下班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版送交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一处(打印份数另行通知)。
九、参加市长办公会议的部门和单位,原则上由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并汇报情况。
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应向市政府秘书长请假,获准后可委托副职列席会议。
原则上列席市长办公会议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不带随员。
主管(主汇报)部门说明情况时要开门见山,言简意赅,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十、市长办公会议会场准备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一处负总责,会议中心协助负责席次牌印制、摆放等工作。
十一、市长办公会议的协调和记录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一处、综合九处负责,确保与会人员及时
参加会议并做好会议录音和会议记录。
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一处、综合九处根据会议录音和记录整理,经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核,市政府秘书长审定后报请市长签发。
十二、对市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会议组成人员,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
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办检查,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对推诿扯皮或拖延不办、敷衍塞责以及长期不反馈办理情况和结果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办理或落实;对因推诿扯皮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