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已征未建用地管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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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已征未建用地管理的建议
关于加强对“已征待建”土地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由于各土地收储机构、有关乡镇和业务主管部门对已征用土地的管理还存在
一定的薄弱环节,已征用土地的手续还不够完备,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等原因,我县丰桥
港南侧、县政府大楼西北侧、国土局东侧、气象局南侧、上邻世家西侧、城东邻里中心、
狮子山东侧、横塘路(东七路)两旁、南山路(东六路)东侧等多处地块出现已征用土地
被非法占用,无法如期顺利开工建设的问题。
具体危害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增加建设成本。
施工单位或土方承包者往已征未开发地块上偷倒、乱倒淤泥渣土
和建筑垃圾等,等业主单位对该地块进行三通一平时,需将此堆弃物再次搬走,从而造成
了机械费、人力费的损失。
如气象局南侧地块土方堆积5万多方,县城建发展总公司对该
地块进行土方平整花费100余万元。
再者,由于疏于管理,农户在已取得过赔偿的已征待
建土地上种植青苗等,施工单位进场时又需对该青苗进行二次补偿,这部分损失最终又只
能算到业主单位的头上。
2、延误建设工期。
由于渣土和建筑垃圾的堆放、青苗种植等因素,进行政策处理需
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加上某些个人坐地起价,造成该地块项目迟迟未能开工建设。
如后溪
街道路工程所在的丰桥港南侧地块。
3、影响城市形象。
G20峰会临近,周边县区已在积极打造门户节点,展示新面貌。
但当前,我县中心城市门户区域的已征用但未利用土地,乱搭建、乱种植、乱堆放等现象仍
时有发生,导致此类区域环境面貌差,不仅影响了城市整体形象,还破坏了绿色生态环境,更对我县的建设美丽县城造成不小的影响。
4、埋下安全隐患。
偷倒、乱倒淤泥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行为,如狮子山东侧堆土已经
较高,经雨水冲刷极易造成坍塌、泥石流等灾害。
12月20日的“深圳山体滑坡事件”,
据报道其主要原因就是发生灾难的这块土地在脱离监管的情况下,不受限制地接纳着从城
市拉来的渣土,直至超出山体的承受极限而崩塌。
鉴于上述危害,特提出关于加强对“已征待建”土地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是充分认识加强已征土地管理的重要性。
进一步规范已征土地管理,健全管理机制
体制,确保已征土地高质量如期供地,有利于加快我县“六重”项目的落地和推进,减轻
建设成本;有利于保障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用地需求,改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各有关乡镇、土地收储机构和县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坚决纠正签订协
议就认为完成征地的片面思想,把已征未用的土地管理纳入土地征用工作的重要内容,进
一步增强做好已征用土地管
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G20峰会顺利召开和我县美丽县城建设保驾护航。
二是及时做好已征用土地的用地规划,建立巡查员制度。
土地收储机构要负责管理已
征用土地,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的产业布局、用地规划部署和业主单位的项目建设需要,
定期制定当年已征用土地的用地规划。
为保证已征用土地的完整性,有效制止已征用土地
的偷倒、乱倒渣土和建筑垃圾的现象,尽量减少纠纷,对已征未供土地,由土地收储机构
负责按已征用土地的实际情况,聘请熟悉情况、有责任心且在当地有一定威望的人员作为
临时巡查员。
专门对已征用土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通过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看好、管好已征用土地。
对已供未用地,则由业主单位负责聘请巡查员进行看管。
三是加强对非法占用已征用土地的强制综合执法。
土地收储结构或业主单位要根据巡
查员定期巡查的情况,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在已征用土地上的偷倒、乱倒渣土和建筑垃圾
的现象,对情节比较突出的,要及时向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汇报反映,由县行政综合执法
大队及时强制综合执法。
四是探索以用代管的管理方式。
土地收储机构可以将未用的耕地或菜地采取连片整理、连片规模种植,临时承包、短期租赁等形式转租给诚信企业或个人,但必须确保土地可按
用地需求随时供地,不得发生二次补偿现象。
同时,鼓励
有花木临时迁移、苗圃种植等临时使用需求的单位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合同约定管理
责任,明确不得改变土地现状、开发收地时无偿退出等义务,以低费用甚至免费的方式临
时使用土地,实现以用代管,节省管理费用支出。
五是建立专项管理经费保障制度。
通过土地储备贷款或者县财政将该项费用纳入财政
基本建设立项计划安排的方式,按照一定的标准设立已征未开发土地管理专项经费,用于
地块围蔽、放点及日常看管等。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