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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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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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为做好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避免药品出现过期等现象,应制定规范的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及本院《特殊药品管理制度》《退药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

三、组织成立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分管院长为组长,小组成员由药剂科主任、药品质管员、护理部副主任、病区护士长、专项药品分管护士组成。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四、内容(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审核,由主管院长签批。

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及急救车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药剂人员每季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

对于效期<3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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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及本院《特殊药品管理制度》《退药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

三、组织成立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分管院长为组长,小组成员由药剂科主任、药品质管员、护理部副主任、病区护士长、专项药品分管护士组成。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四、内容(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审核,由主管院长签批。

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及急救车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药剂人员每季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

对于效期3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引言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减少浪费和损耗,提高病区的医疗服务水平。

二、管理职责与机构设置1. 病区护士长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

2. 病区护理部门设有专门的备用药品管理岗位,由专业的药师负责日常管理。

3. 护士长和药师要建立紧密的工作联系,密切合作,确保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备用药品的采购与储存1. 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由医院药事部门统一负责,按照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

2. 采购的备用药品应具备合格证书,并符合国家相关药品管理法规。

3. 病区应配备适当的储存设施,保证药品的安全、稳定储存,严禁将备用药品存放在不符合要求的环境中。

四、备用药品的领用与归还1. 病区备用药品的领用应由专人负责,需出示相应的手续和授权文件。

2. 领用人员在领用时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批号、数量等信息,确保领用药品的准确性。

3. 领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备用药品的归还,未使用完的药品应及时归还到指定位置。

五、备用药品的使用与处置1. 病区备用药品的使用应符合医院的临床操作规范和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2. 备用药品不得私自开封或使用,严禁将过期、损坏或质量有问题的药品使用。

3. 发现备用药品存在破损、过期等问题时,应立即上报护士长和药师,并进行记录和标注。

六、备用药品的盘点与监测1. 病区应每月对备用药品进行一次盘点,确保药品的库存准确,数量一致。

2. 盘点时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并进行记录和归档。

3. 病区应建立备用药品的监测机制,对药品的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估。

七、备用药品的更新与报废1. 备用药品的更新应根据药品的有效期进行,即将过期的药品应及时更新。

2. 更新时应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确保药品的顺利更新和替换。

3. 备用药品的报废应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严禁私自乱报废药品,必要时需上报相关部门并进行记录。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___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对于保障患者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至关重要。

为了更好地管理病区备用药品,提高药品使用效率,我们制定了本制度,以便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存储、配送和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二、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1. 采购计划病区备用药品采购计划由每个病区制定,每季度更新一次。

采购计划应根据病区的实际需求和患者的用药情况来确定,避免药品浪费和过度采购。

2. 供应商选择选择可靠的供应商是确保药品质量和供货能力的重要保证。

病区应与有资质的药品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药品供应商的职责和要求。

3. 药品采购流程药品采购流程应包括采购需求确认、编制采购计划、采购申请、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药品验收等环节。

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病区制度执行,确保药品采购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病区备用药品的存储1. 存储条件病区备用药品的存储条件应符合药品的要求,包括温度、湿度和光照等方面。

存储区域应清洁、干燥、通风良好,并且有足够的空间来储存各类备用药品。

2. 药品分类和标识病区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分类进行存放,并且要做好药品的标识工作,确保每种药品都能够清晰地被辨认出来。

标签上应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和质量状态等信息。

3. 药品保质期管理病区应建立药品保质期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保质期,并及时清理过期的药品。

过期药品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销毁,不得随意丢弃或重新使用。

四、病区备用药品的配送和使用1. 药品配送病区备用药品的配送由专门的仓库人员负责,确保药品的准确送达和及时配送。

配送过程中,应查验药品的名称和规格,确保药品的准确性。

2. 药品使用病区医生和护士应按照医疗质量管理的要求使用备用药品。

使用时应注意药品的规格和剂量,避免用错药或者用药错误。

同时,还应注意药品的保存条件,避免药品受到污染或者变质。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病区药品管理,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因存贮不当致药效降低,贮备药品过多影响成本控制等,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药品的种类和范围(一)临床常用备用药品:(二)急救药品:(三)特殊科室精、毒、麻药品。

贵市药品不作为备用药品。

急救药品按《抢救车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管理;特殊科室精、毒、麻药品按照《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等管理。

二、备用药品基数审核(一)各病区根据专科特点,以满足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由科室负责人笑字后提交药剂科、护理部共同审核。

(二)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三)备用药品目录一式三份,通过OA发给药剂科、护理部备案,本病区保留一份。

三'备用药品储存要求(一)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类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

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药品标签上清楚地标注药品的名称、规格等基本情况。

(:)高危药品实行专柜储存,全院统一警示标志。

1、高危药品的标签:背景白色、字体黑色,并在标签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并有高危标识。

2、10%氯化钾在标签上红字注明“禁止静推”。

(三)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全院统一警示标志。

(四)根据药品说明书上的避光、温度要求等储存条件进行存储。

(五)备用药品按照效期摆放,采取“领新用旧”、“左进右出”的存取方式。

四、备用药品的日常管理(一)备用药品专人负责管理,每周进行药品质量检查一次;备用药品每班书面交接。

病区护士长作为科室备用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采取每月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管理措施。

(一)每班备用药品使用后及时补充,保持备用状态。

(三)备用药物药品到有效期少于3个月要有警醒标识,到有效期少于1个月及时申请领取更换。

(四)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进行药品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反馈、整改。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减少浪费,加强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

三、管理职责1.医院医院应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施,确保备用药品的安全存放。

医院应定期对各病区的备用药物进行检查和监管。

2.病区病区应设立专门负责备用药品的管理人员,负责备用药品的领取、使用和上报。

病区应定期进行备用药品的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四、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1.备用药品种类备用药品应涵盖常用急救药品、常用救治药品、重要抗生素和特殊药品等。

具体备用药品种类应根据病区的特点和需求进行确定。

2.备用药品的数量备用药品的数量应根据每个病区的床位数、患者需求、历史药物使用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预估和补充。

五、备用药品的购买和入库1.购买备用药品的购买应根据病区的实际需要,由病区药剂科提出采购计划,并向医院药剂科提交。

药剂科应按计划进行采购,并确保采购的药品质量合格。

2.入库药品送至病区后,病区药剂管理员应进行验收,包括确认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验收合格后,应将药品及时入库,并进行分类存放。

六、备用药品的领用和使用1.领用医生需要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提前向病区药剂管理员提出申请,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

病区药剂管理员应核对申请内容,并及时提供药品。

2.使用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正确计量、正确使用方法等。

医生应将使用情况及时记录在患者病历中。

七、备用药品的药物过期管理病区药剂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过期情况,并做好记录。

过期药品应及时销毁,销毁过程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做好销毁记录。

八、备用药品的库存管理1.盘点病区药剂管理员应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盘点,并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2.补充病区药剂管理员应根据盘点结果,提出补充计划,并按照采购程序进行补充。

九、备用药品的损耗和报损1.损耗备用药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发生损耗,病区应定期对损耗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5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5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通过健全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

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____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

对于效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

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

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确保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经济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

三、药品采购1.备用药品的采购应符合医院采购预算和相关法规,严禁私自购买和接收赠品。

2.采购应与医务科室联合进行,遵守“三级审批制度”,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和避免过剩。

四、备用药品的存储1.备用药品应在指定的专门储藏室内存放,确保温度、湿度和光照等条件符合药品的保藏要求。

2.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分类、批号和有效期进行整理和标识,确保易操作和查找。

3.备用药品的储存须有监控记录,记录包括药品的种类、数量和出入库情况等。

五、备用药品的领用1.备用药品的领用应符合医院的相关规定,凭领用单及时领取,确保使用的合理性。

2.领用药品时应与出库记录的药品进行核对,确保使用的准确性,发现药品错误或异常应及时上报并纠正。

六、备用药品的使用1.备用药品的使用应符合患者诊疗实际需求,严禁滥用和浪费。

2.使用备用药品应按照医嘱执行,严禁超量和长期使用,避免不良反应和药物依赖。

3.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注意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如出现不良反应或者不明原因的异常病情,应及时上报并停止使用。

七、备用药品的退库1.备用药品按照有效期进行定期检查,将过期药品进行封存和标识,并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退库。

2.退库药品应仔细填写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附上退库的原因和出库记录,以备日后审计和查询。

八、备用药品的核算1.备用药品的核算应与财务科室进行联合,定期进行盘点和比对,确保账实相符。

2.核算应记录备用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信息,并填写交接记录,确保交接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九、备用药品的报废1.过期、退库和未标识的备用药品应及时报废,报废药品应进行销毁和记录,严禁私自使用或出售。

2.报废药品应填写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和报废原因,进行签字确认,并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供应,并规定了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适用于所有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

二、术语定义1.备用药品:指日常医疗中需要的、不可随时获得的药品,用于急救、危重抢救、疼痛控制等的药物。

2.负责人:指病区主任或指定的专门负责备用药品管理的人员。

三、备用药品的采购1.备用药品的采购工作由病区负责人负责组织和指导。

2.采购工作需按照病区的实际需求,制定购买计划,并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采购要与相关部门(如药房、采购部门)保持紧密联系,确保备用药品的供应及时、准确。

四、备用药品的储存与管理1.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固定的储存柜中,按照药品的类别、性质进行分类放置。

2.储存柜应保持干燥、通风、远离日光直射和温度过高或过低的环境,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3.备用药品储存柜应定期检查并清理,过期或破损的药品应及时清除并做好记录。

4.备用药品的使用应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保药品的有效期限和安全性。

五、备用药品的发放和使用1.备用药品的发放由负责人统一负责,需经医生或护士的申请和审批方可发放。

2.发放时应填写相关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领取人员、领取时间等信息。

3.使用备用药品前,应通知负责人,负责人需知晓并与医生或护士核对使用的药品和剂量。

4.使用后需填写相应的使用记录,包括用药时间、用药剂量、效果等信息,并进行签名确认。

六、备用药品的库存管理1.定期进行备用药品的库存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并做好盘点记录。

2.库存不足时,负责人应及时进行补充采购,并重新调整库存量。

3.库存过剩或过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清理,严禁擅自处置或私自使用。

七、备用药品的报废和消耗品的购买1.备用药品过期、变质或损坏应立即报废,需有相关人员进行记录并签名确认。

2.消耗品的购买应与备用药品的采购相互配合,确保病区的需求。

八、备用药品的培训和监督1.病区负责人需对相关医护人员进行备用药品管理的培训,包括药品的储存、发放、使用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备用药品的审批、领用及储存,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2.范围:需要有备用药品的临床科室、部门(如门诊单元、手术室等)。

3.定义:无。

4.权责4.1医务部:备用药品目录的审批。

4.2护理部:备用药品的定期督查。

4.3药学部:备用药品目录的审核及定期督查。

4.4护士长:负责本单元备用药品的监管。

4.5护士:正确保管、使用、补充药品及日常检查。

5.制度内容5.1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批和领用5.1.1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除抢救车药品目录以外的备用药品品种和数量,不得备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科、肿瘤科除外)、高浓度电解质(麻醉科除外)。

备用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5.1.2由科主任和护士长提交《备用药品审批表》,报药学部审核后,提交医务部审批。

使用科室凭审批结果到相应药房(病区单元到住院药房,门诊单元到门诊药房)领取备用药品,病区和药学部各保留一份《备用药品审批表》。

5.1.3备用的品种和数量一经批准不得自行更改,如需变动,需重新审批。

凭新审批结果,需增加的药品到相应药房领取;需减少的药品应退回相应药房,不得自行处理。

5.2备用药品的使用和补充5.2.1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妥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效期近的先用。

5.2.2备用药品使用后,按使用数目及时下达医嘱并补充。

5.2.2.1病区备用药品使用后,在医嘱下达后,药房按整点清药方式发送到病区;5.2.2.2门诊单元备用药品使用后,护士根据余量定期凭处方到相应药房换回药品。

5.2.3备用药品仅供本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5.3备用药的贮存与养护5.3.1病区单元的备用药品可存放于药物治疗准备间,门诊单元的备用药品可与抢救车放在同一位置,储存区域上锁或设置门禁。

5.3.2抢救车以外的备用药品应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固定存放位置,标签及标识清晰。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各病区根据疾病特点确定备用注射用药品品种和基数,由病区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科主任签字后报护理部和药剂科共同审核备案,由分管院长签批。

二、病区护士长为所在病区药品管理第一责任人,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

三、药剂科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过期等质量问题。

四、建立“备用药品交接登记本”。

药品专人管理、班班交接并签名。

五、备用药品标识清楚,药品目录应注明:药品名称、剂量、单位、数量。

六、急救药品须放置抢救车内,分类、定量、定位放置,标示清楚,有统一定位图示。

七、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设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严格加锁。

八、建立“病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本”,完善使用记录,对使用后剩余药液处理,应两人签字。

九、高警示药品如:高浓度电解质制剂(10%氯化钾、浓氯化钠)、胰岛素制剂(门冬胰岛素30R注射液、精蛋白生物合成人胰岛素(预混30R)、精蛋白锌重组人胰岛素混合
注射液、甘精胰岛素注射液)等需单独存放,标识醒目。

十、需冷藏药品(如白蛋白、胰岛素等)应放在冰箱内,以保证药效。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4篇)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4篇)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1.1 目的为了保障病区基数药品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制定本制度,明确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病区,包括各科室和病区仓库。

1.3 定义1.3.1 基数药品:指在医疗机构中使用频率较高、使用量较大、疾病谱覆盖范围广的药物,常见的如抗生素、抗感染药物、抗心绞痛药物、抗高血压药物等。

1.3.2 备用药品:指病区为应对突发情况或临时需求,提前储备的基数药品。

第二部分:备用基数药品采购管理2.1 采购原则2.1.1 根据病区临床需求和医疗机构的采购政策,合理确定基数药品的种类、规格、进货量和供应商。

2.1.2 优先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2.1.3 采购基数药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操纵和变相倒卖等行为。

2.2 采购流程2.2.1 病区药品管理人员应根据病区的临床需求,制定备用基数药品的采购计划,并报请病区主管领导审批。

2.2.2 采购人员应按照采购计划,与供应商进行联系和谈判,确定价格、数量和交货时间等细节。

2.2.3 采购人员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进行相关登记和备案。

2.3 采购验收2.3.1 采购人员应进行采购随货同行验收,对采购的备用基数药品进行核对和验收,确保品种、数量、规格等与合同一致。

2.3.2 采购人员应及时将验收结果记录并报告病区主管领导。

第三部分:备用基数药品储存管理3.1 管理责任3.1.1 病区主管领导负责备用基数药品的储存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监督。

3.1.2 药剂科负责备用基数药品的保管、监管和使用工作。

3.2 储存环境3.2.1 病区应根据基数药品的特点,配置专门的储存设施,确保温度、湿度、通风等环境指标符合药品储存要求。

3.2.2 储存设施应有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3.3 储存要求3.3.1 基数药品应以成箱为单位进行储存,并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和储存日期等信息。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确保病区能够及时、有效地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同时保证药品使用安全和药物管理规范,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

1.备用药品的定义:备用药品是指在病区按规定储备的非常用、但在特定情况下需要使用的药品。

2.备用药品的数量和种类:病区根据患者需要、病情特点和医生的建议,制定备用药品的数量和种类,并定期考核和调整。

备用药品应根据病情分类、分级储存,并用明显的标识标示。

3.备用药品的采购和储存:备用药品的采购应按照医院的采购程序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理性。

药品的储存要求干燥、通风、常温,并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以防止交叉污染和混淆使用。

同时,要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存放状况,确保药品有效期内。

4.备用药品的使用:病区应制定备用药品的使用规定,明确备用药品的使用范围、适应症、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使用备用药品必须由主管医生作出书面指示,并在病历中做明确标注。

同时,要做好备用药品使用的记录和报告,及时补充使用后的备用药品。

5.备用药品的管理和盘点:病区应建立备用药品的台账,记录备用药品的入库、出库、使用和盘点情况。

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盘点,确保数量和有效期的准确性,及时报告上级。

6.备用药品的报废和更新:备用药品在过期、超过有效期、受潮、出现品质问题等情况下应及时报废,并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处理。

同时,病区要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备用药品,确保药品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不同医院和病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结合具体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医院备用药的管理制度

医院备用药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科室、病区及药房备用药品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1. 医院药剂科负责制定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2. 各科室、病区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领用和补充等工作。

3. 药房负责备用药品的验收、储存、养护、调剂、出库等工作。

四、备用药品的品种和基数1. 各科室、病区根据疾病特点,在药剂科的指导下,确定除抢救车药品目录以外的备用药品品种和数量。

2. 不得备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

3. 备用药品的基数由药剂科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五、备用药品的采购、验收和储存1. 备用药品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规定,选择合法、有资质的供应商。

2. 药剂科对采购的备用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3. 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

六、备用药品的使用和领用1. 各科室、病区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严格遵守医嘱,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使用备用药品后,应及时将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记录在药品使用登记本上。

3. 领用备用药品时,应填写领用单,由药剂科进行审核,确保领用药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七、备用药品的补充和养护1. 备用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短缺,应及时向药剂科报告,由药剂科负责补充。

2. 药剂科应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养护,确保药品质量。

八、监督检查1. 药剂科定期对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各科室、病区应积极配合药剂科的监督检查工作。

九、奖惩1. 对在备用药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室、病区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药品浪费、损坏或安全隐患的科室、病区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药剂科年月日。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5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5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目的。

建立临床科室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的药学服务。

责任人:护士长、药品保管护士。

内容:1.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负责。

由其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护士任基数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备案等具体管理工作。

2.备用基数药品实行专人专柜保管。

基数药品保管员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并向药剂科报告。

由药剂科指定人员参加基数药品移交工作,负责药品质量、数量的检查和监督。

3.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

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由护士长会同科主任按需要协定品种和数量。

4.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应由护士长规范填写《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调剂室(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5.基数药品的补充,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或领药记帐凭证领取。

如发现因长期未用造成过期,护士长需书面说明、申请(同时如数交回过期变质的药品),由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药房予以补充。

6.贵重药、自费药不作科室备用基数,口服药除精神科外也不作备用基数。

7.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除手术室外,不作其它科室备用基数。

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登记。

8.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需冷藏的必须冷藏,须避光、密闭保存的药品,应按要求保存。

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有效期。

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

对氯化钾、阿托品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和风险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示,提醒注意。

9.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

使用药品应做到用旧存新,避免浪费。

10.基数药品应建立登记,每日交班、核对。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3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3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提高药品使用效率,减少浪费,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病区备用药品是指供病区临时使用的药品,包括急救药品、常用药品、特殊用药等。

第四条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定。

第五条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原则是“统一管理、分类管理、精细管理、有效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医院药事部门是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的主要负责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管理、分发等工作;(二)编制备用药品目录和规范使用指南;(三)监督病区备用药品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四)定期对病区备用药品进行盘点和验收;(五)开展备用药品的培训和教育;(六)对病区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病区护士长是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接收、分发、使用、记录等工作;(二)监督病区备用药品的存放情况,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三)根据患者情况和临床需要合理使用备用药品;(四)定期对病区备用药品进行库存盘点,及时报告药事部门;(五)组织病区护士进行备用药品的培训和教育。

第八条病区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当按照药事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指南合理用药,做到科学、安全、有效。

第三章药品的采购与接收第九条医院药事部门根据病区的需求和临床指南,制定备用药品的采购计划。

第十条采购部门根据药事部门的采购计划,进行备用药品的招标、比价和谈判,选择供应商。

第十一条药事部门对备用药品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供应商的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药事部门负责药品的接收工作,应当进行验收,检查药品的包装、标签、有效期等信息是否符合规定。

第十三条药事部门接收的备用药品应当进行入库登记,并及时通知病区护士长和病区医生。

第四章药品的存放与使用第十四条病区备用药品应当专门设立药品储藏室或专用柜,保证药品干燥、通风、无尘、无异味等环境条件。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病区备用药品品种范围抢救药品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1、药剂科,护理部定期对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2、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病区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病区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3、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

定期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包装、颜色、效期等。

4、各相关病区有急救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5、各病区急救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三、药品基数1、各病区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对常用药品基数不作要求。

2、备用药品目录中毒、麻及精一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一式3份,分别留病房药房、药剂科药品质控员处、及相关病区备案。

3、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调整,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后,药剂科主任确认,在药房备案,以科室发药方式处理。

四、药品领取流程1、病区备用药品,以科室发药方式处理。

2、各病区凭填写的诊疗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 填写病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时,药品的名称应使用通用名称。

3、摆放药品:各病区领药后,将药品放入抢救车(箱),注意要将药品按照效期摆放,保证在取用时先进先出、近期先用。

4、药品补充:药品使用后,各病区按照使用的数量,凭记账后的处方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后补充进抢救车(箱),使抢救车(箱)中的药品数量保持基数。

五、药品储存1、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标签清晰。

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2、高危药品实行专柜储存,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3、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2篇)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2篇)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目的。

建立临床科室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的药学服务。

责任人:护士长、药品保管护士。

内容:1.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负责。

由其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护士任基数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备案等具体管理工作。

2.备用基数药品实行专人专柜保管。

基数药品保管员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并向药剂科报告。

由药剂科指定人员参加基数药品移交工作,负责药品质量、数量的检查和监督。

3.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

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由护士长会同科主任按需要协定品种和数量。

4.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应由护士长规范填写《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调剂室(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5.基数药品的补充,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或领药记帐凭证领取。

如发现因长期未用造成过期,护士长需书面说明、申请(同时如数交回过期变质的药品),由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药房予以补充。

6.贵重药、自费药不作科室备用基数,口服药除精神科外也不作备用基数。

7.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除手术室外,不作其它科室备用基数。

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登记。

8.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需冷藏的必须冷藏,须避光、密闭保存的药品,应按要求保存。

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有效期。

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

对氯化钾、阿托品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和风险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示,提醒注意。

9.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

使用药品应做到用旧存新,避免浪费。

10.基数药品应建立登记,每日交班、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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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批和领用
(一)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除抢救车药品目录以外的备用药品品种和数量,不得备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科、肿瘤科除外)、高浓度电解质(麻醉科除外)。

备用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由科主任和护士长提交《备用药品审批表》,报药学部审核后,提交医务部审批。

使用科室凭审批结果到相应药房(病区单元到住院药房,门诊单元到门诊药房)领取备用药品,病区和药学部各保留一份《备用药品审批表》。

(三)备用的品种和数量一经批准不得自行更改,如需变动,需重新审批。

凭新审批结果,需增加的药品到相应药房领取;需减少的药品应退回相应药房,不得自行处理。

二、备用药品的使用和补充
(一)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有效期近的先用。

(二)备用药品使用后,按使用数量及时下达医嘱并补充。

1.病区备用药品使用后,在医嘱下达后,药房按整点清药方式发送到病区;
2.门诊单元备用药品使用后,护士根据余量定期凭处方到相应药房换回药品。

(三)备用药品仅供本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
用。

三、备用药的储存与养护
(一)病区单元的备用药品可存放于药物治疗准备间,门诊单元的备用药品可与抢救车放在同一位置,储存区域上锁或设置门禁。

(二)抢救车以外的备用药品应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固定存放位置,标签及标识清晰。

注射剂、口服药和外用药须严格分开摆放。

(三)有特殊储存条件要求的须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存放,阴凉储存的药品可存放于医用冰箱内。

(四)备用药品存放区需进行温湿度监控,并每日上下午各记录一次。

(五)护士每班检查药品的质量、数量,防止积压、变质、过期等,发现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及时联系相应药房处理并报告护士长。

(六)对于特殊紧缺药品,考虑到临床治疗需要和市场供应不足,允许近效期药品在临床备用,但须特别注意效期管理,严格按照《药品效期管理制度》执行。

四、备用药品的交接
备用药品每班应由专人管理,要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

五、备用药品的督查
(一)质控护士每月对本部门备用药品进行一次管理质量检查。

(二)护理部定期督查。

(三)药学部每月组织对各临床科室(单元)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督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科室,及时整改。

六、备有高浓度电解质的科室/部门同时按照《高警讯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七、备有麻醉和精神药品的科室/部门同时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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