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技术应用项目竞赛办法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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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技术应用”项目竞赛办法与规则
(试行稿)
一、竞赛范围与参赛对象
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电子类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在校学生。
二、竞赛组织机构
在“星光计划”组委会比赛办公室统一领导下,设电子技术应用比赛项目组,全面负责比赛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上海电子工业学校、上海工商信息学校承办本项目比赛。
项目组组长:周兴林(上海电子工业学校)
副组长:方德明(上海工商信息学校)
项目组成员:林军、顾虹、周征、孙鸿、金惠宝
联系人:谭克清联系电话:62747739
三、竞赛内容与标准
根据劳动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无线电装接工四级标准,结合电子类专业教学实际,设定以下五项竞赛内容:
(一)单项技能模块(必选模块)
1.手工焊接技术
比赛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所给图纸和装接工艺要求完成一组常用电子元件插装焊接。
评分细则:见附件一。
2.电子元器件的检测
比赛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正确使用万用表和晶体管特性图示仪检测常用元器件基本性能和参数。
评分细则:见附件二。
3.印制电路板(PCB)设计与测绘
比赛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运用protel99 SE软件绘制电原理图、印制电路板图以及根据已给的印制电路板图测绘出电原理图。
评分细则:见附件三。
(二)综合技能模块(二选一模块)
4.电子产品装配及基本功能调试
比赛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根据产品装配图纸,完成该产品的装配及其基本功能的调试。
评分细则:见附件四。
5.功能电路制作与调试
比赛要求:按电路制作工艺规范要求,根据电原理图在通用多孔印制板上完成函数信号发生器的制作与调试。
评分细则:见附件五。
四、竞赛形式与要求
竞赛以现场(实训室或机房内)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按图纸要求完成试件加工。
比赛设两个全能组项,每个组项由三个单项技能模块(必选)和一个综合技能模块组成。
全能组项一:单项技能模块3个+电子产品装配及基本功能调试
全能组项二:单项技能模块3个+功能电路制作与调试
五、组队报名办法
1.组队要求
按全能两个组项,每个组项每校可报一队参赛。
每队学生5人,指导教师1名。
(大型学校;或有分校;或电子类专业每届学生数超过120人的学校可酌情增报一队,须有说明)。
每校指定领队教师1名,以便于联系。
2.报名方法
采用集体报名方法。
各参赛学校在本校预赛的基础上,选拔优胜者组成团队参加比赛。
报名日期: 2004年12月20-24日
报名地点:市教委教研室(陕西北路500号)
六、竞赛日期与地点
日期:2005年3月12、13日
地点:上海市工商信息学校
地址:青浦区公园路2025号
七、奖项设置与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学生奖项:设全能奖、单项奖(均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单项奖在全能组项选手中产生,不另设单项赛事)
学校奖项:设集体奖若干名
教师奖项:设优秀指导奖若干名
凡达到职业技能标准的参赛学生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二)评选办法
1.评审组成员由若干名行业资深专家组成。
2.全能奖和单项奖名次均按各自项目得分从高往低依次排列。
成绩相同时,根据完成全部操作的时间决定名次。
3.各队选取4位成绩最好的选手的总分计算团队等第。
八、竞赛规则
1.为体现比赛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比赛承办单位将在赛前1个月向各参赛学校发出通知,安排好各队赛前来赛场熟悉场地(包括仪器设备和工具等)日期,并由承办单位负责赛前对各参赛队作必要的培训。
2.每个全能组项比赛时间为6小时,分上下午进行。
3个单项技能模块3小时,1个综合技能模块3小时。
3.选手实际操作的出场顺序、竞赛所用仪器设备、工位由抽签确定,不得擅自变更、调整。
4.选手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工(机)位号参加竞赛。
迟到30分钟者,取消竞赛资格;竞赛开始1小时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
5.选手应在竞赛试卷和加工工件规定位置上填写准考证号。
加工工件上不得有任何暗示选手身份的记号或符号,否则取消成绩。
6.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人员同意。
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耗用时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7.竞赛在规定时间结束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竞赛时间。
选手操作完成试件后,在《实际操作现场记录表》上签名确认,由裁判员现场封存试件后,方可离开赛场。
8.上机操作时,选手必须按参赛试卷上的要求存储全部数据,不按要求存储数据,导致数据丢失者按成绩无效处理。
9.如果确实是因为计算机(仪器设备)故障的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由赛场裁判视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10.参赛人员应爱护竞赛场所的仪器设备,操作设备时应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谨慎操作,不得触动非竞赛用仪器设备。
操作中若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导致发生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将立即取消竞赛资格,并由参赛选手所在学校负责赔偿。
11.选手提交加工试件时应进行必要的清理,裁判员需在试件的指定位置做好标记并需经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以便检验和评分。
九、评分方法与标准
评分采用百分制。
三个单项技能模块分别按30%、30%、40%的比例累计得分;全能模块按100%累计得分。
每个全能选手的总分由上述两项之和构成,满分为200分。
单项技能模块按参赛选手每个单项技能模块实际得分计算。
各项目评分标准见附表
十、注意事项
1.竞赛中,选手应严格遵守本专业操作规程,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2.选手在比赛中所需用的仪器设备、消耗材料、元器件均由承办单位提供。
3.选手自带基本工具前来参赛(项目组在教研活动时指定工具件数与型号)。
4.比赛日程安排见附件六。
附件一:手工焊接技术
电子元器件插装、焊接评分细则
附件二:电子元器件检测
常用电子元器件检测评分细则表
附件三:印制电路板(PCB)设计与测绘评分标准
印制电路板设计与测绘评分标准
附件四:电子产品装配及其基本功能调试
附件五:功能电路制作和调试
函数信号发生器制作评分细则
函数信号发生器性能检测评分细则
附件六
说明:在正式比赛前,根据各阶段准备工作的特点,项目组将安排三次教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