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教育局关于成立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工作专班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成立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
管理工作专班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3.04.12
•【字号】苏教德育〔2023〕7号
•【施行日期】2023.04.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成立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工
作专班的通知
苏教德育〔2023〕7号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代管)学校(单位):为认真做好2023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建设工作,发挥好各级文明校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坚决落实好市创建指挥部各项工作任务,经研究,苏州市教育局决定成立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工作专班。

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周志芳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徐卫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成员:徐国明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游波市委教育工委秘书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黄萍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沈昀市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处处长
王双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
周蔚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沈文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挂职处长
陈鸿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处长
朱文潇市教育局德育处处长
姚立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
徐展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秦宁人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处长
王云峰市教育局大数据管理处处长
江莉市教育局统战与群工处处长
糜剑华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处长
黄小辉市教育局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处处长
冷莉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督学处处长
陈琳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居万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副处长、苏州市学校管理中心主任
工作专班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统筹协调、统一部署、分工协作,负责上级精神传达、政策解读、舆论宣传、业务培训、专项督查等工作,指导各县级市(区)、在苏州高校文明创建工作。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德育处,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局211室,联系人:王品越,电话:180****0618,内线2118。

具体人员有:
主任:朱文潇市教育局德育处处长
副主任:周蔚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沈文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挂职处长
居万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副处长、苏州市学校管理中心主任
马守兴市教育局德育处副处长
成员:王品越市教育局德育处一级科员
羊子轶市教育局德育处上挂干部
张雨作苏州市第五中学校教学处常务副主任
余菁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石路校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高敏苏州市景范中学党办主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专班日常工作,采取定期会商和按需集中办公的方式,并可根据工作情况从有关单位抽调相关人员。

具体负责:(1)对接市创建办业务工作;(2)参与市创建办组织的专项督查;(3)开展对直属(代管)学校(单位)创建工作的明察暗访、实地测评和具体指导;(4)具体协调、指导各县级市(区)、在苏州高校文明创建工作和检查。

工作专班办公室开展工作时需佩戴或出示苏州市教育局统一制作的相关工作证件(仅限本人使用),有权进入学校开展工作并接受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特此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2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