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矛盾的主要责任不在于医院 一辩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思路:对方举例子,我就就另一个例子反驳。
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开宗先明义,让我们来看看何为医患矛盾。
所谓医患矛盾是指医院和患者及其家属这两个社会群体在就医过程中中存在一种不信任甚至对立产生摩擦的情况。
我方认为,在医患矛盾这个问题上是不存在主要责任的。
1,一方面,医疗矛盾的责任是多方面的,有很多因素互相连结掣(che)肘:从体制上来说,现有的制度安排把医方和患方放在
了利益争夺的两极,形成了所谓的零和利益结构。
“我掏一分
钱,你就挣了一分钱,你挣了一分钱,我就一定少了一分钱。
”
在这种结构下,不冲突是不可能的。
也就是说,医患冲突的本
质是在既有制度安排下的医方和患方之间的利益冲突。
很不幸,由于医护人员是医疗体系的窗口,自然就演化成了人际关系层
面的直接冲突。
在医保体系方面,报销制度的不及时和不完善,常常让患方对医方不满,将责任推给医方而不能看到是医保体
系的不完善。
从我国国情来看,公民或患方的医疗常识水平整
体较低,患方常常认为只要付钱就能得到相应的治疗效果,事
实上每个患者的体质,手术本身的风险性都决定了医疗效果的
不确定性,这样的责任对方还能以为的指责医院吗?同时,医
疗水平医疗资源的匮乏并且发配不均,患方整体的医疗需求与
远高于我国当今社会能够提供的医疗服务,这样的需求不对等
关系也导致了医患矛盾这一社会现象的客观存在。
这些各种各
样的因素相互联接,共同导致了医患矛盾的存在。
根本不存在
孰为主孰为次的问题。
2,另一方面,在不同的医疗纠纷个案中,主要责任是不同的,然而这些纷繁多种的责任就整个社会来说到底归谁,对方辩友是
无法论证清楚的,这更加说明了对于这一社会问题,主要责任
是不存在的。
最后,我们想说医疗矛盾主要责任不在医院,是希望舆论媒体,大众的注意力不要放在一味的去问责追责医院这一社会群体
上,而应全面多样的看待各个因素,不断完善与推动各方面的
因素,将医疗矛盾这一社会问题逐步化解。
引导媒体舆论对医疗矛盾客观、真实、全面报道,
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首先,我方认为医患矛盾的主要责任是在于社会现状:我们发现,医院本是事业单位,是福利性机构,但由于国家的扶持等不够,在市场经济冲击下,医院不得不寻找一个途径去生存。
同时医疗条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方的利益与责任是存在冲突的。
医闹,医方也蒙受损失,公众对他的期望过高
其次,
最后,我方想说医患矛盾的主要责任不在于医院,是希望媒体和群众能够更加理性,更加深入的看待
新医改方案公布至今已近3年,公众满意在哪,不满意又在哪?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和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中心进行的医患关系调查研究给出了答案——总的来说,大家满意的是人,不满意的是钱。
这项时间横跨本轮医改整个进程的研究表明,居民对医改反馈积极。
居民对就医体验基本满意,对医护人员的服务尤其满意,但对就医总费用、检查费用、药品费用不满意,甚至认为更差。
“患方不满意的内容并不是医生、护士等人员,他们不满意的问题比如费用,通常来自制度机制。
”主持此项调查的北京大学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邱泽奇对此做出解读,“但由于医护人员是医疗体系的窗口,就被推到了冲突的前端。
医生和护士表面上看是医患冲突的制造者,实际上是冲突的受害者。
比如医生要对病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个人奖金与创收挂钩(机制问题)
框架
主打:不在于医院——美化医院——撇清医院的责任(
固定的主要责任不存在,因为主要责任在不断变化的,以致无法分清。
造者,实际上是冲突的受害者。
”
大家不满意的都跟钱有关
中国青年报:从调查来看,公众如何评价本轮医改?
邱泽奇:公众对医药卫生改革的成效,总体上是比较满意的,满意度在60%以上。
具体说来,满意的前三项是,加强公共卫生措施,更好地预防疾病;提高便利程度,让看病变得更方便;改变取药方式,让人们取药更便捷。
有就医体验的人群,满意的前三项是:设备条件;取药的便利程度;检查的服务态度。
大家不满意的,都跟钱有关。
在有就医体验的人群中,不满意的前三项是:就医总费用、检查费用、药品价格。
还有一个比较不满意的地方,是报销不及时,以及报销比例不高。
这些都涉及钱的事儿。
中国青年报:感觉大家比较满意的方面集中在设备、环境、服务等。
像很多人关注的看病贵、药价高等问题,还是不够乐观,这是为什么?
邱泽奇:患方不满意的内容并不是医生、护士等人员,他们不满意的问题比如费用,通常来自制度安排。
是医药卫生体制的制度安排出了问题。
医患关系被安排在了供方垄断的供应—消费模式中,即整个医方成为一个商业集团,整个患方被动地也被迫地成为一个不愿消费又不得不消费的消费集团。
在这个模式中,医方可以不受约束地为自己获取垄断利润,又可以运用医患关系中的知识、信息、能力不对称,将责任减到最低;患方则不得不被动地接受医方提出的所有条件,直至破产。
中国青年报:调查描绘了对医疗活动最不满意群体的“群像”——非农户籍、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下、受教育程度在高中或以下、已婚、60岁以下、无工作等。
针对这个群体,我们可以有什么样的措施?
邱泽奇:这个范围内的群体,是城镇的中低收入者,甚至主要是低收入者,他们对收入和支出变动的敏感性远远大于其他群体。
对于一个月收入1000元或以下的城市居民来说,增加100元就是极大的改善,减少100就是极大的损失,所以他们对医疗总费用特别敏感。
这个人群主要分布在城镇,特别是城市。
在农村,新农合的实施以及患方对医疗活动的低需求,使得患方在费用上敏感性要低一些。
也可以说,在农村人口现有医疗需求的条件下,农村的医疗保障要好一些。
针对城镇的这部分人群,我们现在还没有更好的医疗保障措施。
但也不是没有解决之道,比如是不是就可以像新农合那样,在城镇现有医疗保障体制的基础上,专门针对这个人群,建立类似新农合那样的保障机制,让他们交少量的钱,获得更多的医疗保障。
不太严谨地说,我们已经初步解决了全民医保的覆盖性问题,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解决公平性问题,对于这部分人群应该有特殊制度保障。
把最不满意群体的问题解决了,整体的满意度就会提高很多。
医护人员对医患关系的评价比患者更低
中国青年报:卫生部部长陈竺说,中国要想破解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离不开600万医生的理解和支持。
但这次调查中,有超过40%的医护人员表示压力巨大。
他们的压力来自于哪里?
邱泽奇:他们在执业活动中面对多重压力。
首先是执业安全的压力。
万一出了什么事,任何一个患者找上门来,都将是他一辈子的麻烦,所以医护人员什么时候都要小心翼翼。
第二,执业环境的压力。
同行之间、同事之间,都有竞争,既要看好病人,又要做研究发文章,还要竞争职称,否则待遇上不去,这也是一个巨大的压力。
我们调查发现,医护人员对医患关系的评价仅60分,甚至低于患者的评价。
这是因为,他们对和谐医患关系的期待更高,认为不应该搞成这个样子。
他们希望患者给予他们更多的尊重,希望获得更高的社会声望。
但目前没有,他们认为这一切,都是现有制度安排下的医患关系造成的,所以更不满。
中国青年报:有人发现,在医改的这几年,医生多数时候更愿意沉默以对,显得有些被动消极。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局面?
邱泽奇:因为他们没有看到更好的出路,譬如正在探索中的公立医院改革,并没有在体制上让他们看到可以改变现状的出路。
医生们希望知道的是,无论怎么改革,他们提高收入的机会在哪里?提高社会地位的机会在哪里?是不是依然需要为了自身的职业甚至生命安排而不得不做有悖医德的事情?。
所有这些,他们还无法预期。
本次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
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就要让他们得到足够的社会地位,以及至少中上的经济收入。
其实很少有医生会希望成为富豪,他们希望更多的是,得到人们的尊敬,不要为衣食住行而操心。
如此,我们还需要建立合理的医生薪酬分配体系。
比如说在目前的就医总费用中,药费贵、检查费贵,但诊疗费便宜。
这是完全不合理的!药、设备,都是批量生产的产品,只有医生的诊疗活动,才是针对患者的个性化服务,是最反映医生技术和智慧的结晶。
滑稽的是,恰恰是这样一个最需要基本激励的活动,在医疗总费用中,几乎完全被忽略了!通过医生的智慧活动获得了价值药品和设备,却让医生的智慧活动本身要从批量化生产的药品和设备的消费中去分成,这难道不滑稽?
医患冲突的根本原因,是现有制度安排把医方患方放在了利益争夺的两极
中国青年报:您曾提出人们对医患关系的理解过于狭窄。
能具体阐述一下,我们对于医患关系有哪些认识误区?
邱泽奇:很多人认为医患关系就是医生个人跟患者个人的关系。
就中国目前的情况,这是一个误解。
我们总结了一个适合中国的医患关系的定义,即患者及其家属在就医过程中与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之间发生的特定关系。
这组关系中其实包括两个群体,即医方和患方。
所谓医方,包括了医疗卫生制度、医疗卫生机构、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管理人员等;所谓患方,包括了患者、患者亲属、监护人等。
医患冲突的根本诱因,是现有的制度安排把医方和患方放在了利益争夺的两极,形成了所谓的零和利益结构。
“我掏一分钱,你就挣了一分钱,你挣了一分钱,我就一定少了一分钱。
”在这种结构下,不冲突是不可能的。
也就是说,医患冲突的本质是在既有制度安排下的医方和患方之间的利益冲突。
很不幸,由于医护人员是医疗体系的窗口,自然就演化成了人际关系层面的直接冲突。
从表面上看,医生和护士是医患冲突的制造者,实际上他们是冲突的受害者。
中国青年报:这对于我们认识医患关系有什么启示?
邱泽奇:我们应该从整个医疗体制来看待医患问题。
遗憾的是,患者很难做到,对他们而言,“谁给我看病我找谁”,这最直接、最简单的办法。
正因为如此,我们不能要求患者,但可以要求媒体。
媒体对医患冲突的报道,需要有更加公正的视角和更加细致的事实,如果只是简单地告知高医药费用、患者与医护之间有肢体冲突等,很容易误导受众,把个人的行为简单化地推及到整个群体。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现在不少患者也存在心理误区,这就是在求医过程中“看贱”自己健康甚至生命的价值,希望越便宜越好,甚至不花钱看病最好;一旦产生医患冲突,甚至进入法律诉讼程序,又认为自己的或自己亲人的健康甚至生命是无价的,要医方赔偿很多钱才行。
这就是对健康甚或生命价值的“逻辑悖论”。
这种矛盾的逻辑,在患方比医方体现得更严重。
我认为,患者应该摆正心态,对健康或生命既不能“看贱”也不能“看贵”,要跟医生达成共识。
要相信大多数医生在职业道德上是可信任的,你既然去找他,就要信任他。
这就要求医患双方有足够的沟通。
而现有医疗体制下医患双方的利益争夺,把信任感完全都破坏掉了。
中国青年报:在当下,您有什么具体建议?
邱泽奇:改善医患关系,本质上是要重塑适合中国社会的医药卫生体制。
举一个具体例子,如果我们有一个由患者“可授权”的查询系统,“我的健康信息我做主!”病人到一家医院只要告知自己的健康诊疗号,医院就可以从公共的诊疗信息系统中获得患者全部的就医状况和病史甚至健康史,就可以在一定意义上避免过度检查以及检查费用高的问题。
再譬如,我们有可征信的医患行为评价系统,就可以约束医患双方的不良行为,在社会层面建立起管理监督机制。
置于类似的系统谁来做,我认为,作为公权力机构,应该由政府来做。
如此,也帮助政府改变目前的一些舍本逐末的做法。
中国青年报:什么是“本”?
邱泽奇:所谓“本”,就是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公益性。
医药卫生活动本身应该是公益性的,不应该追求利益最大化。
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器械、药品都是商品。
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持医药卫生活动的公益性,最核心问题。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重塑机制,例如医药分家。
医药分家的本质,就是要医疗活动回归公益性。
不仅是医药分家,医技也应该分家,甚至医护都应该分家,如此使得医方作为服务提供方之间具有竞争,患方作为
健康保障需求方可选择。
没有竞争,没有选择,是很难满足患者的需求,也是很难改善医患关系的。
本报记者杜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