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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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调研报告
作者:黄将姚富兴马帅明等
来源:《南方国土资源》 2017年第12期
近年来,桂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始终坚持突出重点、便民利民的原则,以实际行动深
化现代产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广西国土资源厅跟班学习干部调研组对该
项工作进行调研后认为,桂林市经验对于各地开展相关工作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桂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组织架构基本情况
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局设在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由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设专职
副局长一职,负责协调处理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及桂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桂
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作为桂林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面承
担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工作职责包含该市的土地、房屋、森林、林木、林地登记等相关
职责。
桂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内设审核一科、审核二科、受理发证科、信息档案管理科4 个科室,共有162 名工作人员,在市本级范围内设立6个不动产受理点、30个不动产业务受理窗口。
二、近年桂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桂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围绕如何提高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从
3 个方面进行了探索。
1. 优化流程,完善内部机制,破解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办理时效问题。
通过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整合资源,桂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不动产登记政策的基础上,重
点从是否方便群众办事、是否做到让群众满意、是否减轻群众负担等方面细化标准,明确各关
键岗位职责权限,完善内部的管理制度与工作机制,实现了办结时限的两次缩减。
2016年10月,首次在桂林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承诺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办结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2017年3月,在原20 个工作日办结时限的基础上,各类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根据自身实际努力实现40%~85%的提速率。
经过实践,预告登记业务办结时限由原来
的20 个工作日缩短至10 个工作日,提速率为50%;抵押注销办结时限由原来的20 个工作日
缩短至8个工作日,提速率为60%;针对工业企业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业务的特殊要求,
权籍调查办结时限由原来的7 个工作日缩短至1 ~ 3 个工作日,提速率为57%~ 85%。
2. 以尊重历史,妥善处理为原则,破解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历史遗留问题。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作为新事物,登记过程中难免遇到各种历史遗留问题。
对此,桂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
等不靠,群策群力,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通过建立内
部三级会审制度、设立联合查处工作组等多种方式,分类处置、分步解决,极大地推进了不动
产统一登记工作。
截至2017 年9月,召开中心业务专题会12 次,研究解决事项85项;召开
不动产登记业务会审会11 次,研究解决事项79 项;上报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的24 项议题,均已落实。
3. 强化宣传,增强公众认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认知度,增强人民群众的物权保护意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不动产统
一登记工作,桂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新闻报道、记录采访、刊登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开展
宣传教育,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广泛的社会基础。
截至2017 年9 月,共接受桂林市电视台采访2 次,专题采访1 次;在各类有影响力的报刊发表不动产专题文章13篇,其中《中国国土资源报》4 篇,《广西日报》2 篇,《桂林日报》6 篇,《南方国土资源》杂志1篇;广西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6 篇;累计编报机构内部月刊《桂
林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动态》8 期,及时将不动产工作每月工作动态、主要业绩、存在问题等以
报告形式上报桂林市委、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同时,充分利用全国土地日、政务信息公开
日等有利时机深入群众、企业、学校、社区一线,以散发宣传单、标语宣传、现场答疑等多种
形式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知识宣传。
三、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亟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实地调研,调研组认为桂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仍存在着
一些亟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1. 机构“三定”方案尚未得到落实。
桂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新版“三定”方案(定机构、定职责、定人员)目前正在修改完善,尚未上报桂林市有关部门审批,新“三定”方案未
得到批准和落实,导致了指导性文件的缺失,无法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和重点,以至于对自身
工作职责、人员来源等界定不够明确。
比如: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有关文件要求,不动产
统一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应由各县根据工作实际要求,抽调国土、房屋登记中心、林业等多部门
的骨干组成,以保障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在短期内可以迅速地开展相关业务和保障各项登记工
作的有序衔接。
但从目前情况看,桂林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移交的部分档案因档案载体多样、
内容参差不齐及现有工作人员技术条件、业务熟练度有限等原因,无法对档案进行核实并按规
定归档,归根结底是因为“三定”方案没有能够落实到位。
2.数据移交相对滞后且不完整。
2016年12月,桂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了与桂林市房
产登记电子档案数据的移交工作,但纸质档案仍未完成移交。
此外,所移交的电子档案数据载
体有Excle、MDB等多种,各记录内容详细度存在较大的差异,局部资料甚至无法达到建库的标准,需进一步核实加以完善。
加之档案年代久远,难以进一步核实,同时受限于现有工作人员
技术水平、业务熟练度,因此这些数据整合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3. 队伍稳定性有待提高。
桂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聘用人员人均1 300 元/月的工资过低,
导致聘用人员流动性大,同时应聘人员数量也在直线下降,出现了不动产登记中心既无人可用
又无人可聘的尴尬情况。
4. 上级政策难以在基层落实到位。
国土资源部分别于2017 年8 月1 日、9 月11 日发布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32号)和
《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108 号),指导关于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各数据的有序移交,但基层单位在
实施时,面临着认同感较高但失落感较强的困境。
如:《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
人员管理的通知》中提出“探索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岗位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创造
条件实现在职在编、聘用人员‘同工同酬’”的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无法对在职在编、聘
用人员做到“同工同酬”。
再如:在众多数据移交工作中,桂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从2016 年
12 月开始多次主动与房产登记部门沟通、交涉纸质档案移交工作,但至今仍无法完成移交,以至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产生疲倦感,严重影响了工作的推进。
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建议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结合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实际情况,调研组提出了 3 点建议:一是建议地方政府自上而下统筹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积极响应社
会新变革、新形势要求的有力措施,需要多部门在各市、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精诚合作
和无私奉献才能顺利实现预期目标。
但从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实际情况看,一些部门未
能充分认识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涉及部门利益时不愿割舍或拖拉办事,
导致该项工作推进进度较为缓慢。
建议从地方政府层面自上而下协调多部门联动、积极配合参与,共同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二是建议强化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
不动产统一登记队伍建设、大数据移交与建设、共享平台建设这三个方面构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重要部分,应将这些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建议广西国土资源厅强化对不动产统一登记队伍建设、大数据移交与建设、共享平台建设这三个方面的监督检查,同时对各市开展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落实相关重要文件精神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建议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加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人员配备和平台建设。
不动产统一登记队伍是登记工作的基础,不动产大数据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核心基础数据,建议地方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强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人员配备和加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平台建设,切实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作者为广西国土资源厅跟班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