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太原市环保系统迎中博“保减排、保达标、保形象”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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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太原市环保系统迎中博“保减排、保达标、保形象”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1.04.25
•【字号】并环发[2011]62号
•【施行日期】2011.04.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太原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太原市环保系统迎中博“保减排、保达标、保形象”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环发[2011]62号)
各县(市)环保局、直属分局,各开发区管委会环保部门,市环境监察支队,各有关工业企业:
现将《太原市环保系统迎中博“保减排、保达标、保形象”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太原市环保系统迎中博“保减排、保达标、保形象”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

第六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以下简称为“中博会”)将于2011年9月26日~28日在我市召开。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城高速公路及沿线环境整治的通知》(并政办发[2011]26号)要求,为确保中博会期间我市优良的环境质量,向全国、全世界展示我市靓丽的城市面貌,市环保局决定从4月26日起组
织开展全市环保系统迎中博“保减排、保达标、保形象”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九届七次全会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确保优良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保减排、保达标、保形象”为主题,以整治企业环境、美化城市景观为重点,按照“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的原则,采取“市区结合、统筹协调、全面整治”的方法,着力打造中博会期间工业企业崭新的环境面貌。

二、整治范围
太原市辖区范围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及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重要交通设施和晋祠风景名胜区等旅游景点(区)周边区域可视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特别是环城高速和石太、大运、太长、太佳高速,108、208、307国道和104(太原至古交)、215(古交至娄烦)省道,石太铁路客运专线和石太、同蒲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工业企业。

其中,环城高速公路两侧工业企业是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整治要求
1、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污染源和燃煤设施,一律立即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杜绝和周边景观不协调的污染排放现象。

2、对环城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工业企业的排气筒、生产设施和建筑物外立面及燃煤设施排气筒等,有碍观瞻的,一律限期进行美化和亮化。

对属关停和长期停产企业的,力争实施拆除;对工业企业厂区内的煤堆(场)、料堆(场)、渣堆(场)等各类物料堆(场),一律限期进行封闭和围挡。

3、对重点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博会期间拟签约和承担参观接待任务的工业企业厂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厂容厂貌要干净整洁,物料堆存要有序,垃圾存放要密闭,施工现场要围挡。

四、时间安排
1、摸底排查阶段(4月26日~5月15日)
对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及重要交通设施和旅游景点(区)周边区域可视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和燃煤设施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提出限期整治要求。

其中,市环保局直管工业企业由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

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制定和完善辖区内专项整治的措施和方案,市环保局直管工业企业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专项整治的措施和方案,于5月15日前报市环保局和市环境监察支队备案。

其中,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对位于环城高速迎西出入口区域的焦化厂、第二焦化厂、矸石电厂和晋阳选煤厂、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要联合对位于环城高速罗城出入口区域的生产设施,提出统一的整治方案,经市环保局同意后组织实施。

2、集中整治阶段(5月16日~6月30日)
按照专项整治措施和方案,各有关工业企业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按照工作分工,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管委会环保部门对辖区内相关工业企业和燃煤设施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市环保局直管工业企业和燃煤设施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各县(市、区)、各开发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后,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管委会环保部门及市环保局直管工业企业要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6月30日前报市环保局验收。

3、验收整改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市环保局组织对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及市环保局直管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

对达不到整治要求的,限期1个月内完成整改。

4、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10月15日)
在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措施,进一步提升专项整治水平,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组织领导
成立太原市环保系统迎中博“保减排、保达标、保形象”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陈继光梁丽明
副组长:刘福梁建中许德茂孔向明李锦
戈新文孙占良郭玺王安才
成员:牛爱民付立夏玉林马力军刘剑明
陈贵荣郭涛马春亮白向荣雷建平
郭宏刘效文冀卫平刘建国李吉生
杨建英赵春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许德茂(兼)
成员:刘士俊王卿兮车东
办公室主要职责: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起草有关文件,督促检查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收集、综合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承担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是全市环保系统迎中博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2011年全市环保工作的一个重大行动。

各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2、明确职责,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分解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

对辖区内每一个相关企业,每一个排污环节都要做到有人管、有人问。

市环境监察支队要深入各县(市、区)、开发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整治效果。

3、严格执法,强化监管
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要坚持日常监督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采取远程监控、在线监测、监督监测、定期抽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及重要交通设施和旅游景点(区)周边区域可视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实施全过程、全天候严密监控,对燃煤设施进行严格监管。

市环境监察支队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每天至少保证一台巡查车辆在环城高速公路进行巡查。

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排污行为,坚决做到依法行政、查处到位。

市环保局将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环保考核目标,并适时组织抽查和督查,对监管不严、敷衍应付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加强舆论宣传,市环保宣教中心要组织新闻媒体深入整治现场,对整治情况进行现场宣传、跟踪报道。

对责任不明、行动迟缓、效果不好的单位,要及时曝光,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进程。

附件:
环城高速公路两侧重点整治区域及工业企业名单
1、罗城出入口区域
太化合成氨、焦化、宝源分公司,一电厂,晋源区管辖的石灰窑、石料厂、石膏粉厂等。

2、冶峪出入口区域
太化硫酸厂、氯碱分公司,立唐水泥,蓝星化工,晋源区管辖的保温材料厂、电石厂、耐火材料厂、洗涤剂厂等。

3、冶峪~迎西出入口路段
西峪煤矿等。

4、迎西出入口区域
煤气化一焦、二焦、矸石电厂和晋阳选煤厂,万柏林区管辖的选煤厂等。

5、迎西~东社出入口路段
狮头水泥,西山水泥等。

6、东社出入口区域
恒通能源,万柏林区管辖的西山石膏厂、省公路构件厂、太古高速公路施工现场等。

7、东社~柴村出入口路段
太原选煤厂,城西热源厂,尖草坪区管辖的石料厂等。

8、柴村~向阳出入口路段
尖草坪区管辖的荣宜铁合金厂、混凝土搅拌企业等。

9、向阳出入口区域
二电厂、尖草坪区管辖的金滩水泥粉磨站、轨枕厂、旭峰混凝土搅拌站、市政沥青拌合站等。

10、阳曲镇~丈子头出入口路段
杏花岭区管辖的春光锻造厂、永安殡仪馆等,不锈钢园区锅炉房等。

11、丈子头~杨家峪出入口路段
煤气化长沟煤矿,杏花岭区管辖的双良水泥厂等。

12、杨家峪~松庄出入口路段
民营区锅炉房等。

13、松庄~长风出入口路段
迎泽区管辖的特种垃圾焚烧队、垃圾电厂等。

14、长风出入口~武宿立交桥路段
小店区管辖的中联泽农等。

15、武宿立交桥~小店出入口路段
经济区锅炉房等。

上述为环城高速公路两侧初步排查的工业企业和燃煤设施名单,各直属分局、各开发区管委会环保部门和市环境监察支队在摸底排查过程发现有遗漏的,要一并纳入专项整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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