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十二五”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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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十二五”促进农民专业合
作社提质增效目标任务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镇政办发[2011]232号
【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9.27
【实施日期】2011.09.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十二五”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提质增效目标任务的通

(镇政办发〔2011〕23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五好”(服务成员好、经营效益好、利益分配好、民主管理好、示范带动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积极创建示范社,促进提质增效,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带动农民创业就业、推进农民收入五年倍增的目标,经研究,现将全市“十二五”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提质增效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

请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培训,加强指导服务,加强政策扶持,确保“十二五”期间入社社员人均收入年增长20%以上,到2015年市及市以上“五好”农
民专业合作示范社达到400家,全市入社农户比例达到80%以上,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农户更加广泛、运作管理更加规范、服务功能更加完善、利益联结更加紧密”的良好局面。

附件:1.镇江市“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考核标准
2.“十二五”农民专业合作社提质增效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
镇江市“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考核标准
项目分
值标准得

服务成员好(20分)4分
1、合作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较好的服务设施(2分),能够
及时为成员提供生产经营所需服务,一体化经营程度高(2分)。

4分
2、农民成员数量达到100人以上(渔业合作社30人以上;农
机合作社20人以上、农机具20台套以上)(4分)。

6分
3、成员统一生产资料购买或技术服务达到80%以上(3分),
统一销售达到80%以上(3分)。

6分
4、参与农产品直销店(2分),建立网上销售平台(2分),
销售渠道稳定畅通(2分)。

经营效益好(20分)5分
1、合作社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农机合作社年作业面
积3000亩以上)(2分),开展主营农产品初加工或精深加工(3
分)。

7分
2、合作社拥有并使用自主注册商标(3分);种植面积或养殖
规模较大(2分)。

产地或产品通过“三品”认证认定(2分)。

4分
3、合作社资产状况良好,负债占资产比率小于60%(2分),
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2分)。

4分
4、遵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
生产记录制度,完整记录生产全过程,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2
分)。

建立健全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以信誉和品牌赢得市场(2
分)。

利益
分配好6分
1、合作社有明晰的产权关系(2分),合作社为全体成员建立完整的个人账户,成员出资、公积金份额、与合作社交易情况记录
(20分)准确(4分)。

6分
2、合作社成员股本占比合理(最大股东持股不超过50%)(2分)。

合作社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返还不低于60%(2分)。

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账户,并作为分配的依据(2分)。

3分
3、合作社的农民成员增收明显,社员人均收入年增长20%以上(3分)。

5分
4、每年组织编制合作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或亏损处理方案、财务状况说明书,并经监事会(执行监事)或成员直接审核(2分),在成员(代表)大会召开的15日前置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杳阅,并接受成员质询(3分)。

民主管理好(20分)5分
1、合作社依法登记设立,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2分),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章程约定运作(3分)。

3分
2、农民成员对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
权、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3分)。

8分
3、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社务公开制度、
议事决策记录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4分);安装使用省合作社财务管理软件,进行正常的会计核算(4分)。

4分
4、每年召开一次成员(代表)大会并有完整的会议记录,所有
出席成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2分),涉及到重大财产处置和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等事项由成员(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切实做到民主决
策(2分)。

示范带动好(20分)
8分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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