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期广东历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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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时期广东历史大事记
明?
太祖洪武元年(元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戊申)?
二月,明太祖朱元璋命廖永忠为征南将军,朱亮祖为征南副将军由海道取广东。

三月,命赣
州卫指挥使陆仲亨自韶州出师,进军德庆,与廖永忠会师广东,元广东守将何真遣使奉表迎
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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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廖永忠入广州,并攻破元参政邵宗愚山寨,擒斩邵宗愚。

六月,元海北海南道降明。

至此,明统一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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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将广东道,海北南道的各路和州加以调整,改为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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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年(1369年己酉)?
正月,置广东、海北二盐课提举司,管理广东东、西部盐务,广东盐课提举司辖14盐场,每
年办盐4?4万余引;海北盐课提举司辖15盐场,每年办盐2?7万余引。

每引给盐民“工本米
”1石。

整个明代,广东海盐除行销两广外,还销于江西南端及湖南南端若干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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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改广东道为广东等处行中书省(广东省),治所设在广州,以治书侍御史周祯为广东
行省参政。

六月,将海北海南道合并于广东行省。

十一月,置广东都卫于广州,主管全省军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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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置提刑按察使司于广州,长官为按察使,掌监察、狱讼及兵备、学政、巡海、驿传、
水利、屯田、招练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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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兴学校,府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府州县均设训导,规定生员名数:
府学40人,州学30人,县学20人(各学生员数此后均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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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倭寇侵犯潮、惠诸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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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三年(1370年庚戌)?
九月,潮州府程乡县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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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四年(1371年辛亥)?
广州府境内的海寇钟福全、李夫人等自称总兵,率倭船200艘,侵扰广州府属之海晏、下川(
均在今台山境),被广州官军击平于肇庆府阳江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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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雷州府同知余麟孙等大兴海康、遂溪境内水利,在宋、元旧有的基础上,扩大兴筑
,筑堤两万余丈,建闸70余处。

在此先后,肇庆府则在府城以北筑基围,长3?5万余丈,护
田7万余亩;乡人李儒杰等增筑莲塘基,护田5万余亩。

广州府东莞县又重修福隆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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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五年(1372年壬子)?
四月二十一日,广州府地震;八月二十日晨又震,西北有声如雷,震中地裂两里余;九月二
十一日再震,声如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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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七年(1374年甲寅)?
九月,罢广州、泉州、明州三市舶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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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裁撤廉州府钦州之安远县、高州府化州之石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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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八年(1375年乙卯)?
三月,颁行“大明通行宝钞”(纸币)于全国,规定钞1贯等于铜钱1000文或银1两,钱、钞并
用,禁民间以金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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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改广东都卫为广东都指挥使司,长官为都指挥使。

先是洪武三年置潮州卫;五年置海南卫、雷州卫(另有记载,云设于洪武元年九月)、广州左卫、广州右卫。

此后直至洪武二十
八年,又陆续增置南海卫、肇庆卫、清远卫、惠州卫、碣石卫、
广州前卫、广州后卫、广海卫、神电卫、廉州卫。

广东共15卫,机构为指挥使司,长官为指挥使,皆隶于都指挥使司。

每卫皆辖若干千户所,明末全广东共有52个千户所。

广东都司(都指挥使司)所统驻军皆隶属于中央五军都督府的前军都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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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潮州府濒海居民屡遭倭寇大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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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九年(1376年丙辰)?
六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设左、右布政使“掌一省之政”,佐以左
、右参议。

广东布政司辖(按最后建置):广州、肇庆、韶州、南雄、惠州、潮州、高州、雷
州、廉州、琼州10府,1个罗定直隶州(直辖于布政司),7个府辖州,75个县。

德庆府降为州
,并裁撤其所辖之端溪县,德庆州隶属于肇庆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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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十年(1377年丁巳)?
十一月,免除广东本年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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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始遣监察御史巡按州县。

约至永乐年间,渐成定制,每一布政司常派驻巡按御史1员。

巡按“代天子巡狩”(但官品却较低),对所巡按地区内的一切官员皆有监察、劾奏之权,
并审查狱讼案件,“大事奏裁,小事立断。

”巡按御史不仅侵夺当地按察使司之权,而且可
以干涉全省民政、军事、财政等,其权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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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复征夏税(元代广东不征夏税,明初何年始夏征夏税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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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十一年(1378年戊午)?
四月,倭寇扰琼州府儋州沿海乡村。

十九年(1386年丙寅)五月及二十年,倭寇又分别侵扰
琼州府儋州海港及琼山县的海口(今海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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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十二年(1379年己未)?
十二月,明廷命镇守广东永嘉侯朱亮祖,发军民3万人,增拓广州北城800余丈,并建镇海楼
(今广州市博物馆)于越秀山上(此工程当完成于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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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十三年(1380年庚申)?
正月,命吏部选文职治民官,以浙江、江西、湖广、直隶(含今江苏、安徽)之人于两广等处
任用,两广之人于山东、山西、陕西、河南、四川任用,即实行“避籍”制度。

此后
,以上的限定逐渐放宽,治民官只要不是该省籍贯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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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免全国本年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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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倭寇劫掠广州府东莞等县;八月,倭寇又犯惠州府海丰县,杀戮吏民。

诏广东都指挥
使司率兵讨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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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广州府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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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广州府南海、番禺等县大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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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十四年(1381年辛酉)?
十月,禁濒海人民私通海外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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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南雄侯赵庸大破广州府境内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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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诏天下编赋役黄册,以110户为一里,一里分为十甲,曰里甲;分各户为上中下三等
,均编各户应服之役。

规定每10年重新造册一次。

明代的“役”,含均平法和均徭法,均徭
又分出力、出银两类,出力者称“力差”,出银者称“银差”。

各地均平及银力二差极其繁
重,且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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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十五年(1382年壬戌)?
赵庸陆续讨平广、韶、惠、潮、肇5府境内的大小叛乱,俘号称“铲平王”者,共获“贼党
”17850人,“贼属”(家属)1?6万余人,斩首8800人,招降13267户。

为防止水上?民为寇
盗,赵庸又征?民1万为水军。

至是,广东境内自元末遗留下来的和明初以后新起的“寇盗
”和叛乱基本肃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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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定全国河泊所为252处(洪武初年陆续设),征收鱼税(通称鱼课)。

广东是设置河泊所
较多的省,鱼课主要征于水上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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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十六年(1383年癸亥)?
何真奉命回广东,收集土豪10623人,以消弭动乱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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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十七年(1384年甲子)?
十一月,韶州府翁源县,因经多年战乱,民多离散,田地荒芜,暂免征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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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潮州府城大火,官署、民房、仓库皆“焚荡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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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始定科举之式,每3年一科(此前各科开科之年不定),子、卯、午、酉年为乡试(考举
人)之年,丑、辰、未、戌年为会试(考进士)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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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广东盐“工本”每引米1石为每引钞两贯(此时宝钞已贬值,此后继续贬值,渐等于无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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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年(1387年丁卯)?
闰六月,敕福建备海船100艘,广东备200艘,讨捕倭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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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广州、南雄二府大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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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庚午)?
十月,诏户部下交通外国之禁令,严禁沿海居民与外国人来往、私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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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令各处税课司、局(洪武初年全国各府皆设税课司、县设税课局征商税,最早是道光
《万州志》卷7记洪武二年设琼州府税课司),商税俱征三十分之一,不得?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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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府德庆州旱灾,大饥荒。

广州府南海、番禺等县秋大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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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辛未)?
九月,倭寇侵扰雷州府遂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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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壬申)?
定“贡士”制度,选拔地方官立学校生员入京城国子监读书,府学每年“贡”两人,州学两
年3人,县学每年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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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甲戌)?
八月,令安陆侯吴杰、永定侯张铨等率致仕武官到广东训练沿海卫、所官军,以备倭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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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八(1395年乙亥)?
正月,广东都指挥同知花茂奉命负责讨捕海盗,率海船50艘,往来巡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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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令商民得采矿冶炼出卖,课税十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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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丙子)?
在广东按察使司之下设按察分司3道:岭南道,管肇庆、南雄、韶
州、广州、潮州、惠州6府;海南道,管琼州府及海南等卫;海北道,管高州、廉州、雷州3
府。

其后,广东各“道”增之甚多。

最后,广东计有督粮道1员,及由布政司参政、参议分
管的各分守道:岭东道(驻潮州)、岭西道(驻高州)、罗定道(兼兵备道,驻罗定州)、岭北道
、岭南道(驻南雄);由按察司副使、佥事分管的提督学道、清军道、驿传道各1员;各分巡
道:岭东道(驻惠州)、岭西道(驻肇庆)、岭南道(驻广州)、海北道(驻雷州)、海南道(驻琼
州);整饬兵备道:南韶道、南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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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三十年(1397年丁丑)?
四月,禁人民出海至外国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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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允许商人于广西边远处纳米“中盐”(称为“开中”,由商人纳米于边疆缺粮处,凭
证至各处盐场提盐贩卖),赴广东支盐至江西南部4府发卖(据此推知,明洪武初年以来广东
盐大致仍沿袭元代制度,部分官卖,部分由商人运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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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戊寅)?
十二月,诏免“明年天下田租之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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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年间(1368年戊申~1398年戊寅)?
广东各地军士皆奉令屯田,以给军食。

最初仅有屯田7000余亩,至永乐年间(1403年癸未
~1424年甲辰)因大力推行而达极盛。

其后,军屯渐废,万历前期(16世纪末),犹有屯田6
3万余亩,年收屯粮15万余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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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帝建文四年(1402年壬午)?
七月,明成祖朱棣即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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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文年间(1399年己卯~1402年壬午)?
广州赋役繁重,“常有百姓聚众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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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祖永乐元年(1403年癸未)?
五月,广州府南海、番禺飓风,海潮溢,漂没民房,溺死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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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潮州府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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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雷州府飓风暴雨,淹海康、遂溪二县田8万余亩,溺死16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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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全国蠲免赋役,广东蠲免本年田税之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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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州府临高县蝗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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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置广东市舶提举司,按旧制设提举、副提举,同时又命宦官齐喜提督广东市舶,是
为明代由朝廷派宦官督理广东市舶事务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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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二年(1404年甲申)?
正月,因福建沿海有海船“交通外国”,且有抢劫行为,明廷遂“禁民下海”
,并令将原有海船一律改为平头(应为“底”)船,使不能远航大洋,又令沿海有关官府防止
海船私自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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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雷州府修海康、徐闻那隐坡、调黎等港堤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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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诏徙广东富民充实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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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全国实行户口食盐法,由官府配售食盐,大口每月1斤,纳钞1贯;小口每月半斤,纳
钞500文。

但商人“中盐”不废。

当时此法是作为收回宝钞、稳定钞法的手段之一,并未达
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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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三年(1405年乙酉)
三月,朝廷命修筑堤防。

广东修南海卫上下坡屯田堤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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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令“悉填坑洞”,禁民间开矿冶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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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置怀远驿于广州,以接待外国使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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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令琼州府“熟黎”(汉化黎族)田产纳税,免差徭;“生黎”(未汉化黎族)归附者,免
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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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四年(1406年丙戌)?
五月,敕广东等六省共调兵8万赴广西,往讨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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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五年(1407年丁亥)?
筑肇庆府高要银冈、金山等溃堤,溉田5万余亩。

永乐年间,又有乡民黄阿思等筑肇庆府城
东丰乐大围堤,包含田、地、塘10万余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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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六年(1408年戊子)?
二月,广东奉命海运粮食20万石赴安南,以充军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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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七年(1409年己丑)?
十月,倭寇攻陷廉州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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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琼州府大旱,复遭蝗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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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八年(1410年庚寅)?
十二月,倭寇侵扰廉州府境。

翌年二月,倭寇攻陷海南昌化千户所,千户王伟等败死,军士
死亡甚多,人口、食粮、军器皆被劫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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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九年(1411年辛卯)?
九月,雷州府飓风暴雨,遂溪、海康两县毁坏房屋1000余间,坏
庄稼8万余亩,溺死1600余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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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广州府大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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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十三年(1415年乙未)?
冬,广州府降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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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十八年(1420年庚子)?
春,琼州府宁远县山水暴涨,冲毁庄稼,漂溺人民,毁坏房屋。

免该县是年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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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雷州府海康、遂溪两县飓风暴雨,海水涨溢,伤坏庄稼;十一月,免受灾田地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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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十九年(1421年辛丑)?
正月,广东巡海官兵在靖海(今惠来境)击败倭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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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明廷始遣郭??宣?、艾广巡抚广东。

巡抚一般带都察院监察官职衔,最初仅是临时派出的性质,任务完毕回朝,后来成为地方常
设的大员,广东巡抚渐成为都、布、按三司的上司,即一省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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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二十年(1422年壬寅)?
五月,广东沿海诸府飓风暴雨,潮水泛溢,漂没民房1200余间,溺死360余人,坏仓粮2?5
万余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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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二十一年(1423年癸卯)?
八月,琼州府飓风暴雨,潮水泛溢,漂没民房牲畜,溺死近海居民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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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年间(1403年癸未~1424年甲辰)?
广东各府(主要是肇庆、琼州2府)瑶、黎等族首领到京城朝贡,皇帝亦给予厚赐,民族矛盾
缓和。

一部分原来不属州县管辖的琼州府黎人和肇庆府瑶人也“内附”,并奉命“输赋比内
地”。

此后广东各少数民族的赋役负担加重,民族矛盾逐渐加
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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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洪熙元年(1425年乙巳)?
九月,始定直隶与各省每科乡试取士之名额,广东每科取40名(此后有所增加,但会试无每
省取士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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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宗宣德二年(1427年丁未)?
二月,肇庆府高要县民请准,由受益之家出资,筑堤、开水窦,护低洼处之田20万余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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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因皇长子出生,免全国明年税粮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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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广州府南海县水灾,大饥荒。

次年,南海县又饥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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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六年(1431年辛亥)?
十二月,诛太监袁琦及阮巨队等共11人。

阮巨队等受袁琦指使到广东等处,以“采办”为名
,凌虐官吏军民,逼取大量金银财物,故被诛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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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八年(1433年癸丑)?
因官民往往私造海船,擅自出国,甚至诱引“外夷”为寇,遂又重申“私通番国”之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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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倭寇侵扰琼州府昌化县;翌年,又一度攻占琼州府文昌县清澜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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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九年(1434年甲寅)?
春,肇庆、雷州两府旱灾。

秋天又遭飓风,潮水淹没民田,庄稼无收,官府开仓?赈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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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琼州府大饥荒,“死者白骨遍野”;广州府南海、香山等县大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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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十年(1435年乙卯)?
七月,明廷又禁私自下海捕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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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正统元年(1436年丙辰)?
七月,广东淫雨,伤庄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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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广东奉命将部分税米折银解赴北京。

此后遂成定制:每年
将田赋税米中之40万石,每
石折银0?25两,共折银10万两解京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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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各省置提学官,提督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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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四年(1439年己未)?
六月,撤琼州府儋州之宜伦县、万州之万安县、崖州之宁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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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在廉州、雷州两府海域的“珠池”遣宦官巡察,此后在两府各置珠池太监1人,广东
始受珠池宦官之害《明英宗实录》卷61,此处只云遣宦官巡察,而崇祯《廉州府志
》卷6则云:“正统初始令内官一员分镇雷廉”,其“一员”乃各一员之意,“分镇” 不应
早于巡察,故将始派宦官定于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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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五年(1440年庚申)?
广州府地震。

是年广州府大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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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六年(1441年辛酉)?
二月,广州府蝗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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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八年(1443年癸亥)?
秋,广州府饥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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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九年(1444年甲子)?
广东仓粮充足,财赋丰裕,各卫、所驻军地方,粮食储备可支用10年。

广东当局奏准,将田
赋粮米进一步折收银两,并将银两“解赴甘肃、宁夏、辽东等处备用。

”?
正统十年(1445年乙丑)?
九月,广东各地多发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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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潮州府海阳县奏准,在县境开长沟(即溪),至出海口,以利灌溉及通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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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十一年(1446年丙寅)?
二月,广西瑶人进入高、雷两府境,掠石城、遂溪等县。

六月,责成广东都指挥使、布政使
等剿捕。

九月,广西瑶人复攻高州府之化州,执知州茅自得,索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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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十二年(1447年丁卯)
四月,因受灾,赐惠州府归善、长乐两县及潮州府海阳、揭阳两县税粮米麦1?4万余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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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十三年(1448年戊辰)?
初,广州府新会、肇庆府新兴及广州城外,多有盗贼,劫乡村,杀官军。

三月至八月,肇庆
、高州两府境内瑶人时有叛乱,多者达3000余人;广西瑶人亦越境至雷州、廉州、高州、肇
庆4府边界攻劫。

沿海各卫,因调兵剿捕,用粮浩大,导致仓廪空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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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命印绶监监丞阮能镇守广东。

此为宦官镇守广东之始,镇守宦官权力极大,凌驾于广
东所有地方长官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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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十四年(1449年己巳)?
八月,黄萧养在南海起义,
围广州城,自称顺天王(一作顺民天王),年号东阳。

当时广州兵力薄弱,驻粤西的广东总兵
官安乡侯张安、都指挥佥事王清奉调,率兵5000、船200艘援广州。

九月,两军交战于广州
附近,张安溺死,王清战败被俘亦死,起义军获得大量军械,其势更大,达2~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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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任前广东左参议杨信民为左佥都御史,“专捕广东叛贼”。

十二月,明廷认为杨进兵
迟缓,命都督同知董兴为左副总兵,调江西、两广官军征剿黄萧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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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广州府东莞黄循等响应黄萧养,肇庆府高要县吴大甑等聚众万余人,响应?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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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府化州、吴川、石城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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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年间(1436年丙辰~1449年己巳)?
广州府连州商人按规定的连州销盐引数“折买”(即纳税贩盐)至连州贩卖,广东盐已不完全
官卖(官运官销)或“开中”,一部分已由商人纳税运销。

此后,商人运销日益扩大,取代了
官卖与开中,盐民缴盐,也改为纳银,其盐自卖与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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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宗景泰元年(1450年庚午)?
四月,董兴在广州击败起义军,黄萧养中箭死。

是月中旬至下旬,官军进
攻黄的家乡冲鹤堡、潘村及三山、大良(当时均属南海县)等处,最后攻破聚有起义军万余
人、船800余艘的大良《景泰帝实录》卷10、卷11。

《明史·景泰帝纪》云董兴破黄
萧养在五月,但《实录》记黄已死,官军于四月十五日开始进攻三山、大良等处,故黄死当
在四月十五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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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令广东凡经战乱处“免其明年租税之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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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二年(1451年辛未)?
八月,禁广东、福建、浙江等处军民之家不得私藏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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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三年(1452年壬申)?
夏,广西“蛮贼”,三、四年来,计进入广东62次,“凡广东地方俱被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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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明廷任命左都御史王翱总督两广军务,两广“都布按三司等官俱听节制”,是为两广
置总督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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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分广州府南海、新会二县地新置顺德县,隶广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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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五年(1454年甲戌)
三月,总督两广军务马昂击败肇庆府泷水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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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马昂集兵10万、船4000余艘,讨伐广州府新会诸峒。


七年(1456年)初,官军攻破诸
峒,斩自称大将军之刘三仔及其党2000人,招抚复业9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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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天顺元年(1457年丁丑)?
七月,诏税课司、局及河泊所每年所收课钞不及1万贯者,“俱各革罢”,税课由所在地方
政府代管。

(弘治十五年[1502年]广东仍共有河泊所37个,每年征收鱼课米数量颇多,其
后复大加裁革,万历十二年[1584年]以后仅存12所。

各府县的税课司、税课局,经陆续裁
革,至万历年间仅存广州、惠州、肇庆、雷州四个府的税课司。

)?
天顺二年(1458年戊寅)?
四月,改两广总督为两广巡抚,命右佥都御史叶盛巡抚两广(不再分设广东巡抚、广西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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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广州、肇庆两府大雨,冲决沿海堤岸,低处禾苗尽被淹没,人民多迁居?避水。

??
是年,廉州府饥荒,盗贼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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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三年(1459年己卯)?
两广“盗贼”蜂起,雷州、廉州、高州、肇庆4府地方“或数百里无人”,皆因官吏贪暴,
“千方百计巧取财物”激变所致。

广西“流贼”不仅攻劫以上四府各地,甚至到达广州府境。

当时,官军皆无战斗力,“流贼”所到之处,诸将皆不敢战,而是杀平民以报功,人民纷
纷“从贼”。

?
天顺五年(1461年辛巳)?
二月,明廷命颜彪佩征夷将军印、充总兵官大举征剿两广“瑶贼”。

?
三月,南雄府知府刘实,为官清廉刚正,被宦官诬陷,冤死狱
中。

?
是年,广州府南海、东莞等县大饥荒,官府劝民赈济。

?
天顺六年(1462年壬午)?
初,颜彪攻破广西大藤峡(在桂平境)瑶寨700余处(此处瑶人常深入广东境)。

五月,颜彪在
广西及广东廉州、潮(《实录》原文中“潮”字疑误)州等府进剿,残酷屠戮,“积尸盈野,
流血成川”。

七月,又于广西贺县、广东廉州府等处擒杀“蛮贼”8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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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至七月,广州等府大雨水,伤害庄稼,百姓艰难,户部发文令地方速予赈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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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分巡抚两广为广东、广西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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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七年(1463年癸未)?
颜彪“大征”无果,广西瑶人仍屡深入雷、廉、高、肇4府境内,且逼近广州。

所到之处
,如入“无人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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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八年(1464年甲申)?
正月,大赦,诏两广等处,因官府采办物件,官吏害民,以至饥寒为盗者,凡能“悔过自散
”者皆免其罪,所有积欠税粮等等,一概蠲免,并免杂差役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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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广东上奏:自永乐、宣德以来,素称殷富,亦无大的动乱;黄萧养乱后,“贼众军
少”,不能抵敌,现在各处民穷财尽,军疲气馁。

与广西接界的广东诸府,“残毁过半。


亩荒芜,遗骸遍野,余民无几,道路几无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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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宗成化元年(1465年乙酉)?
正月,明廷任命都督同知赵辅佩征夷将军印、充总兵官,浙江参政韩雍为左佥都
御史、?理军务,统大军征伐两广“蛮贼”。

并以御马监太监陈??
宣?总镇两广。

是为太监总镇两广之始。

是年冬,明军击破广
西大藤峡各寨之瑶,随后又进军广东高州等府,“随处杀戮”,至成化二年(1466年)夏,又
将进入广东境的“流贼”逼至雷州府境溃散下海。

韩、赵征“蛮”,残酷镇压,除溺死受伤
者外,计擒斩万余人,广东雷、廉、高3府“数百里间无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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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惠州府大水;雷州府城因广西瑶人围攻,民多入城避难,日久,城内疫?疒
万?大行,十死六七,户口大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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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二年(1466年丙戌)?
倭寇侵犯琼州府澄迈县,焚掠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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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琼州府地屡震,震时有声;高州府石城县地大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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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三年(1467年丁亥)?
秋,广州府饥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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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四年(1468年戊子)?
三月十二夜,琼州府地震。

震前有声从西南起,大震后复震,良久方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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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五年(1469年己丑)?
闰二月,琼州府琼山县雨雹,大如斗;十一月,临高县地震,响彻山谷,是年该县大饥荒,
斗米值钱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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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设总府于广西梧州府,总制两广地方。

太监陈??宣?仍总镇两广,以韩雍总督两广军务兼理巡抚(兼两广巡抚),南宁伯毛宁佩征蛮将军印、充总兵官镇守两广。

总镇太监、两广总督、镇守两广总兵官这一体制延续时间
甚长,其中总镇太监居首,在总府议事时坐于正中,总督和总兵官分坐左右。

自陈??宣?之后,其余历任总镇太监皆牵制总督,并与武将勾结,贪残害民。

太监为争取出镇两广,约须以银15万两贿买方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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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六年(1470年庚寅)?
八月,高州、雷州两府地震。

十一月,高州府复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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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两广总督韩雍整顿吏治,奏罢广东老懦无能及贪酷官员,计文官按察副使徐海以下
197员,武官都指挥使方盛以下67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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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韩雍正式在梧州置两广总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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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广饥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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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七年(1471年辛卯)?
十二月,因频年战祸,“民物稀少”,裁撤廉州府石康县,并入本府合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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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十一年(1475年乙未)?
十二月,分肇庆府高要县地置高明县,隶肇庆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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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潮州府大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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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十二年(1476年丙申)?
六月,两广边境军粮匮乏,广东、广西奉命召商人“中盐”各20万引,纳米于两广边境,皆
从广东各盐场取盐运销。

又实行卖官,命纳米两广边境,按米之多少给七品至九品冠带(非
实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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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分潮州府海阳县地置饶平县,隶潮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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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十四年(1478年戊戌)?
四月,广州府增城县地震,“天鸣如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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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分肇庆府阳江、新兴及广州府新会县地置恩平县,隶肇庆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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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广东每年向朝廷进贡的土产日益增多,皆由总镇两广太监经办。

贡物计有:蜜
煎果品、藤丝、雕漆器皿、海味、布匹、药材、银箱、酒器等“八十余品”。

因进贡而导致
的各种弊害,超过明以前各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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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十五年(1479年己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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