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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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一、场地、器材、设备
(一)场地
排球比赛场地包括比赛场区和无障碍区,其形状为对称的长方形。
比赛场地的地面必须是平坦、水平。
并且划一。
比赛场区为18×9m的长方形。
中线把它分为相等的两个区,两条长线是边线,两条短线是端线。
所有界线的宽均为5cm,线的宽度均包括在场区内。
发球区:在两条边线后各画一条长15cm,垂直并距离端线20cm的短线,两条短线之间的区域为发球区。
发球区的深度延伸至无障碍区的终端。
中线与进攻线构成前场区,前场区向边线外的无障碍区无限延长,进攻线于端线够成后场区。
比赛场区的四周至少有3m宽的无障碍区,从地面量起至少要有7m的无障碍空间。
(二)球网和网柱
球网为黑色,长9.5m,宽1m,架设在中线的中心线的垂直面上。
球网的高度男子为2.43m,女子为2.24m。
少年比赛网高男子一般为2.35m,女子一般为2.15m。
一般基层比赛或儿童比赛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网高。
球网高度的测量应用量尺在场地的中间丈量。
场地中间的高度必须符合规定高度,两条边线上空的高度必须相等,并且不超过规定网高2cm。
网柱为两根高2.55m的光滑圆柱。
最好能够调节高度,固定在边线外-1m处,一切危险设施和障碍物必须排除。
标志带:为两条宽5cm,长1m的白色带子,分别系在球网两端,垂直于边线。
标志带被认为是球网的一部分。
标志杆:两根有韧性的杆子,长1.8m,直径10mm,分别设在标志带外沿球网的两侧。
出球网80cm,高出部分每10cm涂有明显对比的颜色,最好为红白相间。
标志杆被认为是球网的一部分,并视为过网区的边界。
(三)球:
比赛用球的颜色可为一色的浅色或国际排联批准的多色球,圆周为65-67cm,重量为260-280g,气压为-0.325kgcm²。
二、主要规则及裁判方法
(一)胜一分、胜一局和胜一场
比赛采用每球得分制,胜一球即胜一分。
比赛的前四局以先得25分,并同时超出对方2分的队为胜一局。
当比分为24:24时,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2分为胜一局(如26:24,27:25)。
决胜局以先得15分,并同时超出对方2分的队获胜。
正式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最多比赛5局,先胜3局的队为胜一场。
(二)发球犯规与判罚
1、发球击球时的犯规
(1)发球次序错误:取得发球权队的6名场上队员必须按顺时针方向轮转一个位置,由轮到后排右首的队员(即1号位队员)发球。
处理:
队员恢复到正确的位置;
如果在发球次序错误中没造成得分则判失一分。
记录员必须准确地确定发球次序错误从何时发生,从而取消其发球次序错误过程中所得分数,对方得分有效,并且判罚发球次序错误的队失一分。
如已得分,而又不能确定其发球次序错误从何时发生,则仅给予失一分的判罚。
(2)发球区外发球:发球队员在发球时不受位置错误的限制,但队员发球击球时或跳发球起跳时,踏及场区或发球区外发球犯规。
跳发球队员在击球前允许在发球区外助跑,但起跳时必须在发球区内。
击球后发球队员可以踏及场内或发球区外。
判犯规队失一分。
(3)发球击球时球未抛起或持球手未撤离。
(4)发球8秒。
2、发球击球后的犯规
(1)发出的球触及发球队队员、球网或未能通过球网垂直面。
(2)界外球:
球的落点完全在场区界线以外的地面上。
球触及场外物体、天花板或非比赛成员等。
球触及标志杆、网绳、网柱或球网标志杆以外部分。
发球时或进入对方场区时,球的整体或部分从过网区以外过网。
(3)发球掩护:任何一名发球队的队员,以挥臂、跳跃或左右晃动等动作妨碍对方接发球,而且发出的球从他的上空飞过,则构成个人掩护。
如果是两名或更多发球队队员密集站立遮挡接发球队员,而且发出的球从他们的上空飞过,则构成集体掩护。
(三)位置错误
发球击球瞬间,双方任何一名队员不在规定的位置上,则构成位置错误。
判断位置错误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位置错误犯规只在发球击球瞬间才有可能造成,发球击球前、后两队队员可在本场区任意移动或交换位置,不受任何限制。
队员的场上位置应根据脚的着地部位来确定。
明确“同排”与“同列”的概念与位置关系:1、6、5及2、3、4号位队员为同排队员。
1、2号位;
3、6号位;
4、5号位队员为同列队员。
同排队员左边或右边队员的一只脚的某部分必须比同排中间队员的双脚距离同侧边线更近;同列队员中,前排队员一只脚的某部分必须比同列后排队员的双脚距离中线更近。
(四)击球时的犯规
1、四次击球。
2、持球判断时注意:
必须清楚击球与持球之间的区别,击球是一个单一的动作,而持球犯规先是使球停滞,再将球抛出。
进攻性击球时,吊球是允许的,但触球必须清晰,没有推压动作,并且不得用手改变球的方向。
运动员在拦网时有推、扔、携带等动作,裁判员必须判其持球。
比赛中,精彩动作和多回合的比赛是受欢迎的。
因此,运动员在困难条件下进行击球,裁判员应鼓励。
3、连击判断时注意:
在第一次击球时,允许身体不同部位在同一个击球动作中连续触球,不判连击。
在第二、第三次击球时,仍应注意判断连击犯规。
排除:在拦网一个动作中球可以迅速而连续触及一名或更多拦网队员。
拦网后即使是拦网触球的队员仍可再做一次击球。
4、借助击球
队员在比赛场地以内借助同伴或任何物体的支持进行击球,为借助击球犯规。
(五)队员在球网附近的犯规
1、过网击球
对方在击球前或击球时,在对方空间触及球或对方队员为过网击球犯规,其依据是击球点是否在对方场区空间。
2、过中线
在比赛进行中,队员整个脚、整个手或身体其它任何部分越过中线并触及对方场区时,为过中线犯规。
3、网下穿越进入对方空间并妨碍对方比赛
4、触网
比赛进行中,任何队员触及9.5m以内的球网、标志杆、标志带为触网犯规。
但队员未试图进行击球的情况下偶尔触网,不判为犯规。
队员击球后,在不影响比赛的情况下,可以触及网柱、网绳或网全长之外的任何其它物体。
5、进入对方场区的球
规则规定球的整体或部分从过网区以外进入对方无障碍区,队员在不进入对方场区的情况下,将球从同侧过网区以外击回是允许的。
在击球时,对方队员不得阻碍。
(六)拦网犯规
1、过网拦网
在对方进攻性击球前或击球时,在对方空间拦网为过网拦网犯规。
所谓进攻性击球是指出发球和拦网以外,多有直接击向对方的击球。
2、后排队员拦网三个条件:
后排队员在靠近球网处
手在高于球网上沿处阻拦对方来球
触及了球
3、拦发球
4、从标志杆外伸入对方空间并触及球为犯规。
(七)进攻性击球犯规
1、后排队员进攻性击球犯规三个条件:
后排队员在前场区内,或踏及进攻线或其延长线。
击球时整个球体高于球网上沿。
完成进攻性击球,即击出的球整体由过网区通过球网的垂直面,或触及对方拦网队员的手。
2、在前场区对发过来的并且整体高于球网上沿的球,完成进攻性击球为犯规。
(八)不符合规定的请求间断
1、超过规定次数的请求普通暂停
规则规定第1-4局,每局有两次技术暂停,各位1分钟,每当领先队达到8或16分时自动执行。
决胜局无技术暂停。
每队每局还有2次机会请求30秒的普通暂停。
2、超过规定次数的请求换人
每局比赛中,每队最多允许请求6人次换人。
3、同一个队在未经比赛过程再次请求替换
4、无权请求的成员提出请求
只有教练员和场上队长可以用相应的手势请求间断,其他成员无权提出请求。
5、在比赛进行中或裁判鸣哨发球的同时或之后提出请求
(九)延误比赛
1、同一局再次提出不符合规定的请求
2、换人延误时间
3、拖延暂停时间
4、场上队员拖延比赛顺利进行
5、请求不合法的替换
规则规定每局比赛中,主力队员可以换下场和再次上场,但再上场时只能替换原来替换他的替补队员;替补队员只可以替换主力队员上场比赛一次,再由该主力队员替换他下场。
凡是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替换为不合法替换。
排球规则裁判法必读
课程介绍
本课程介绍排球竞赛规则修改对排球技战术发展的关系、影响和排球竞赛规则修改的原则与趋势,按照排球竞赛规则的章节为序,编写了近120例习题问答, 选择教材内容注重实用性、高层次,突出理论性、先进性。
课程内容
一、排球竞赛规则修改对技战术发展的关系
排球竞赛规则是比赛双方在比赛中必须遵循的法则,排球运动的竞技发展产生了规则,并决定了规则的内容。
规则的存在限定了比赛的性质和形式,保证比赛在公正、平等的条件下顺利进行。
而规则又必须不断地修改,以适应排球运动的发展的需要,同时掌握好规则对排球运动发展的反作用,能动地把握规则修改,可以影响排球运动向着更理想、更美满的目标发展。
二、排球竞赛规则修改对技战术发展的影响
早期对规则的修补,仅限于适应技战术的发展和维护排球的特色上,取消了允许球在网前落地一次的规定,以维护“空中击球”“球不落地”的特点。
随着技术分化的出现,规则明确了发球和拦网的技术概念。
1921年设置中线是为了适应扣球和拦网技术的发展。
由于进攻技术的相对超前,人们想利用规则来加以控制,于是有了鼓励防守的规则变化,如:1938年的允许双手拦网,1941年规定了胸部以上身体各部位都可以击球等。
可是,到了六、七十年进攻战术发展迅猛,如西德的超手扣球,亚洲的快攻战术等使拦网防守难以招架。
于是有了限制进攻,有利防守的规则变化。
如:1965年的允许过网拦网,1968年设标志杆,1976年标志杆内移和允许拦网后击球三次。
直到80年代,人们对排球规则修改的原则进行了反省和重新认识。
对排球运动的特点和如何保持其特点,如何促进排球排球技战术的发展,以及如何改进比赛形式和控制比赛时间等多方面进行讨论,并采取了积极审慎的态度对待规则的修改。
如:比赛中进攻与防守的不平衡控制方面,主张积极鼓励防守技术的发展,而不是消极地限制进攻技术。
1984年放宽了对第一次击球时连击的判罚,1992年允许膝关节以上身体任何部位均可击球,1994年身体任何部位包括脚都可以触球;还减小了球的气压以适当降低球速,1999年采用每球得分制,2000年增设后排自由
防守队员。
这些条款的修改,以利于防守队,使比赛双方的攻防更趋平衡,以利于排球比赛更精彩。
排球运动要走向社会、走向市场就离不开媒体的传播,尤其是电视的传播。
1992年,竞赛规则规定了每局两次的一分钟技术暂停,就是适应赞助商对播放广告的需要;又如在比赛中,电视台导演认为刚才的一球精彩刺激,值得回味,可在适当的时间重播这一镜头。
这样,一场比赛成为观赏性极强的高质量的演出,以取悦于电视观众,达到商业性的目的。
三、排球竞赛规则修改的原则与趋势
排球竞赛规则修改的原则是要保持排球运动的特色,适应和推动排球运动的发展。
排球竞赛规则修改的趋势是:
1、保证规则的简洁。
规则要简单、清晰,手势要少而明,人们容易理解。
2、保持攻防矛盾的相对平衡。
攻防平衡是比赛精彩的重要因素。
目前进攻依然超前。
因此鼓励防守,仍然是规则修改的趋势,
3、维护比赛的连续性。
比赛精彩与否同比赛进行时间与中断时间之比有关。
据统计排球比赛进行时间与中断时间之比约为1:2,中断时间过长。
因此改进比赛形式,减少中断时间,如压缩暂停、换人和成死球时间,仍是研究的方向。
4、争取比赛时间的可控性。
排球比赛以前采用的局、分胜负制,时间难以控制。
以前发球权得分制最短的一场比赛为35分钟,最长的为3小时35分钟,相差悬殊。
这样既不利于运动员技术水平的正常发挥,又不悦于现场观众,更不便于电视转播,因此,现改为每球得分制,使比赛时间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5、有利于电视转播。
规则的修改要利于电视转播,这是为了通过电视传播媒介促进排球运动的发展,为了向电视观众提供高质量的排球比赛节目,也为了使排球运动成功地推向社会、推身向市场。
四、排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习题解答
第一部分有关器材与设备方面的问题
(一)比赛场地的面积是如何规定的
答:比赛场地包括比赛场区和无障碍区,其形状为对称的长方形。
比赛场区为18米×9米的长方形,由边线、端线、中线、进攻线(在每条进攻线边线两侧画五个长15厘米、宽5厘米,并间隔20厘米的虚线,虚线总长1.75米)和发球区短线(在两条边线的两端,距离端线20厘米,画一条15厘米长的短线)组成。
比赛场区的四周至少有3米宽的无障碍区,上空的无障碍空间从地面量起至少高7米。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场地边线外的无障碍区至少6米,端线外至少9米,比赛场地上空的空间至少12.5米高。
(二)比赛场地内有几个区域如何规定的
答:有八个区域。
即:
1、前场区:每个场区各画一条距离中线的中心线3米的进攻线(其宽度包括在内)。
中线与进
攻线之间为前场区。
其两侧至无障碍区终端。
2、后场区:端线与进攻线(不包括线宽)之间为后场区。
3、发球区:发球区宽9米(包括发球区短线的宽度),位于端线后(不包括端线)。
两条端线
后各画一条长15厘米、垂直并距离端线20厘米的短线,两条短线之间的区域为发
球区。
发球区的深度延至无障碍区的终端。
4、换人区:两条进攻线的延长线之间、记录台一侧边线外的范围。
5、准备活动区: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的无障碍区外的替补席远端,划有3米×3米的准备活动
区。
6、判罚区:位于各替补席之后1.5米处,长宽各1米,红色线、宽度至少5厘米,判罚区内放
两把椅子。
7、无障碍区:比赛场区的四周至少有3米宽的无障碍区,上空的无障碍空间从地面量起至少高
7米。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场地边线外的无障碍区至少6米,端线外至少9米,比
赛场地上空的无障碍空间至少12.5米高。
8、过网区:是球网垂直平面部分,其范围为:下至球网上沿,两侧至标志杆及延长线,上至天
花板。
(三)如何检查比赛场地是否准确
答:为了迅速而准确地丈量场地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成长方形,可用皮尺进行检查。
检查时可将皮尺一端固定在球场的一角,然后向各对角点进行丈量(以线的外缘计算),尺寸分别为10、
(四)比赛场地的地面和界线有什么要求
答:室内比赛场地的地面必须是浅色,室外场地为了排水,每米可有5毫米的坡度。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场地界线为白色,比赛场区和无障碍区分别为另外不同的浅色。
所有的界线宽5厘米,线的宽度包括在场地面积之内,其颜色应是与地面和其它项目画线不同的浅色(如:白色、黄色等);不得用任何坚硬的物体作为场地界线(如:砖头、木料、碎石等);若用油漆、胶带纸划线,应尽量保证线的宽度和直度。
(五)球场有哪些界线和区域被认为是可以延长的
答:中线、进攻线的延长线和发球区短线;前场区(向两侧)、发球区(向后)、过网区(向上)。
它们可延长至无障碍区或无障碍区空间终端。
(六)排球比赛的灯光有什么规定
答: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室内照明度在距地面一米高度进行测量,应为1000—1500勒克斯,光线应柔和、均匀,不可刺激眼睛。
国内一般比赛,至少应有12000瓦的照明度。
(七)球网应如何安装
答:用柔软的钢丝索(直径约3—5毫米)穿过球网上沿5厘米宽的双层白帆布带内,将网张挂在网柱上,白帆布带子的两端留有小孔,用绳索(最好是棉质的)穿过小孔系在网柱上,使网上沿拉紧。
球网的下沿用直径约5毫米的绳索穿起并拉紧,固定在网柱上。
网柱应在中线的延长线上,距离边线一米。
(八)标志杆如何安装
答:标志杆是球网的设备之一,它标志球网两端的界限。
因此,标志杆应紧靠标志带的外沿,即垂直于边线外沿的上空,并安装在球网的不同侧。
(九)标志杆有何规定基层比赛是否可用其它材料代替
答:标志杆是有韧性的两根杆子,长1.80米,直径10毫米,由玻璃纤维或类似质料制成;标志杆高出球网80厘米,高出部分每10厘米应涂有明显对比的颜色,最好为红白相间。
基层比赛时可用竹竿、藤竿、塑料竿或其它材料代替。
(十)球网高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球网架设在中线上空,男子网高为2.43米,女子网高为2.24米。
基层、少年或儿童的比赛网高,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
球网的高度应用量尺从场地中间丈量,球网两端(边线上空)的高度必须相等,并不得超过规定网高2厘米。
(十一)规则对比赛用球有什么规定
答:球是圆形的,由柔软的皮革或合成革制成外壳,内装橡皮或类似质料制成的球胆。
其颜色为一色的浅色或彩色。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国家的联赛和锦标赛所用的球必须是国际排联批准的用球,比赛采用三球制,其圆周(65~67厘米)、重量(260~280克)、气压(每平方方厘米~0.325公斤)、牌号(FIVB认可)等都必须是统一的。
第二部分有关比赛参加者的问题
(一)一个球队由哪些成员组成
答:规则规定:一个队最多有十二名队员,一名教练员,一名助理教练员,一名训练员和一名医生。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中,医生必须事先得到国际排联的认可。
各队在最后确定的12名队员中,可选择一名队员为后排自由防守队员和除其以外的一人为队长,只有登记在记分表上的队员才可以参加比赛,教练员和队长在记分表上签字后,已登记在记分表上的队员名单不得更改。
(二)对队员的比赛服装有什么主要规定
答:队员的比赛服装包括上衣、短裤、袜子和运动鞋。
全队队员上衣、短裤和袜子必须统一、整洁和颜色一致,后排自由防守队员必须穿着区分于其他队员颜色或式样的服装。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全队队员鞋子的颜色必须一致,商标的颜色和设计可不同,上衣和短裤需完全相同。
队员上衣必须有号码,序列为1—18号;号码必须在身前和身后的中间位置,并与上衣的颜色明显不同;身前号码至少15厘米高,身后号码至少20厘米高,号码笔画宽度至少2厘米。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短裤右腿处须有4—6厘米高号码,号码笔画至少宽1厘米。
队长上衣胸前号码下,应有一条与上衣颜色不同的长8厘米、宽2厘米的带状标志。
(三)在比赛中是否可以临时更换教练员
答:比赛前在记分表上签字的教练员,就是该队在该场比赛中临场指挥的教练员。
临场指挥只有一名教练员。
如果某队教练员必须要离队时(如:受判罚、健康等原因),根据场上队长的请求,经第一裁判员同意,助理教练员可以承担教练员的职责。
(四)教练员有哪些权力
答:比赛自始至终,教练员应在场外进行指导,他(或她)填写队员上场位置表、请求暂停和换人,并在暂停时进行指导,为此他与第二裁判员联系。
比赛前:教练员在记分表上登记或检查队员姓名、号码并签字;每局开始前填写位置表,签字后交给记录员或第二裁判员。
比赛中:①教练员坐在靠近记录员一端的球队席上,但可暂时离开;②与队的其他成员一样,可以对场上队员进行指导,教练员在进行指导时可以在替补席前自进攻线延长线至准备活动区之间的无障碍区内站立或行走,但不得干拢或延误比赛;③请求换人和暂停(如果教练员没有坐在球队席上,他可以让助理教练员按蜂鸣器,自己做请求换人或暂停的手势)。
(五)场上队长是否可以请求解释规则
答:比赛中,如对裁判员的判断有疑问时,全队只有场上队长是唯一代表本队请求裁判员对规则和规则的执行进行解释、转达本队成员提出的问题和请求的人(如果他未在场上参加比赛,不能行使此权力),只有在死球时才能提出请求。
如他对解释仍不满意,必须立即向裁判员提出声明,并保留其在比赛结束时将此意见作为抗议记在记分表上的权利。
(六)未登记在记录表上的队员是否可以参加比赛
答:不能参加比赛。
凡已报名参加比赛的队员,在比赛开始前由记录员(按照大会手册上的名单)登记在记录表上,并由教练和队长核准后签字。
如教练或队长在核对时发现有已报名而未登记的队员(记录员的疏忽),应立即按照大会手册上的名单进行更改后签字。
登记后才能准许参加比赛。
(七)助理教练员有哪些权力
答:助理教练员坐在球队席上,无任何权力。
如果教练员必须离队时,根据场上队长的请求,经第一裁判员同意,他可以承担教练员的职责。
(八)正式比赛,比赛队应何时到达比赛场地
答:为保证比赛的准时进行,比赛队应至少提前三十分钟到达比赛场地。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比赛队可提前更多的时间使用准备活动场地,以便进行比赛准备。
(九)队长被替换下场后,他(她)是否还可以请求暂停或换人
答:不可以。
因为队长被替换下场后,则失去行使场上队长的职权。
但临场比赛中,当场上队长
被替换下场时,裁判员应提醒教练员或场上队长此后由谁担任场上队长;或者教练员或场上队长
应指定场上任何一名队员担任场上队长。
第三部分有关比赛方法方面的问题
(一)抽签有什么规定
答:准备活动和决胜局前,由第一裁判员召集双方队长参加抽签,如甲队抽签获胜,则出现以下三种可能:
(1)如甲队选择发球,则乙队是当然的接发球队,乙队只能选择场区(A或B场区,挑选余下
的属甲队)。
(2)如甲队选择接发球,则乙队是当然的发球队,乙队只能选择场区(A或B场区,挑选余下
的属甲队)。
(3)如甲队选择场区(A或B场区,挑选余下的属乙队),则乙队必须在发球和接发球中选择
其一(挑选余下的属甲队)。
(二)正式准备活动时如何使用比赛场区
答:有二种使用方法,其一为分练:如另有场地供比赛队进行使用,则每队可上网活动3分钟,
由抽签获胜的队先使用;如另无场地,则每队可分别上网活动5分钟(另一队在无障碍区内活动)。
其二为合练:如双方队长同意,双方可共同上网活动6分钟或10分钟。
(三)何谓开始上场的阵容和替补队员
答:每一局比赛开始时,按照教练员填写在位置表上的位置开始上场的队员,叫做开始上场的阵容,未写在位置表上的其它队员叫做替补队员。
(四)何谓位置错误判断的依据是什么
答:当发球队员击球时,如果队员不在其规则规定的正确位置上,则构成位置错误犯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