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时期民间慈善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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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时期民间慈善公益事业
戊戌时期民间慈善公益事业发展演变的具体表现,首先是慈善界代表人物的思想观念出现了令人瞩目的变化。
例如,以从事赈灾活动著称的江南绅商经元善即较系统地提出了新的慈善观,其主要内容包括:“救急不如救贫”;善举之惠,应从一身及至一家,从一时及至永久;开拓新的慈善活动内容,消除善堂等传统慈善机构的缺陷;由兴办义赈推展至兴办近代新式学堂;重视“开风气、正人心”的社会公益事业等。
经元善慈善思想的变化,反映了当时民间社会慈善义理观发展演变的一种新趋向。
况且,这种慈善思想的发展变化不是发生在少数人身上,而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与社会性。
其次,某些传统的善会、善堂也发生了变化,许多新式社会公益组织和团体接连诞生,并开展一系列的公益活动,直接反映了传统慈善事业向近代社会公益事业扩展的新趋势。
例如,戊戌时期诞生的新式民间公益社团和机构--阅报社、阅报会、阅书会、戒烟会、不缠足会、蒙学公会、医学善会等。
戊戌时期民间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与维新派的呼吁、努力以及维新运动的广泛开展有非常紧密的联系。
许多维新志士在大力宣传维新变法的同时,呼吁发展新型慈善公益事业,有的甚至积极发起或参与了公益团体的创建。
可以说如果没有维新运动,这一时期民间慈善公益事业将难以出现如此明显的发展变化。
第二,具有明显的政治色彩。
例如,挽救民族危机是当时一些慈善界人士兴办新慈善公益事业的主要目的。
这显然与过去善堂行善济贫活动的传统目的不无差异。
第三,与官方存在着一定的联系。
有些地区的官员,不仅对新型公益社团的活动表示支持,而且还直接参加某些社团并担任董事。
戊戌时期民间慈善公益事业产生较大的影响。
其一,它使中国近代的民间善举开始从传统慈善事业的狭窄范围向活动内容更为宽泛的近代社会公益事业转化。
如果说传统慈善活动的作用救济贫困遭灾之人,有益于社会的稳定;那么新型公益活动的作用,则主要体现于使社会走向进步和发展。
两相比较,后者的作用与影响显然更为重要和突出。
其二,它对扩大维新运动的声势、推动维新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例如,阅书社、阅报会的创办,有益于人们增加新知与见闻,促进民众更新观念,关注救亡图存运动。
其三,它促进了近代中国新型民间社会的酝酿萌生。
民办阅报会、阅书社的出现,为民间社会提供了过去所没有的公共活动空间,扩大和增加了民间社会新的活动内容。
各类新式民间公益社团的设立,则使民间社会趋于近代化的组织程度较之以往有了明显的增强。
而各类新式民间审计署诞生,实际就是中国民间社会从传统向近代过渡转型的一个重要体现。
戊戊时期民间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还存在着若干缺陷,不仅传统善堂的演变趋新不很普遍,就是新出现的公益社团及其活动也表现出诸多缺陷。
例如,这一时期出现的公益社团在组织上还较为松散,规章制度不很严密,有些重要领域的公益社团尚付诸阙如。
其发展尚不平衡,仅局限在城市内,且参与者大都限于开明绅士、商董和一部分知识分子,中小商人在内的各阶层广大市民,很少厕身其间。
大多数公益社团缺乏延续性,在戊戌变法失败后很快遭到严重挫折。
我们应充分认识以上种种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