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杨文凯“河南省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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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杨文凯“河南省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5.03.26
•【字号】教学〔2015〕178号
•【施行日期】2015.03.26
•【效力等级】党内其他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杨文凯“河南省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教学〔2015〕178号各普通高等学校:
杨文凯,男,23岁,中共预备党员,2012级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冶金工程系工程造价专业学生、2班班长、系学生会副主席,2013、2014连续两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2013年获得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和安阳市“我把知识献家乡”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2015年3月2日23时许,杨文凯随父亲及其同事开车从郑州市返回林州,途经S226省道林州市五龙镇阳和村小虎山自然村路段时,看到前面一辆大巴车发生交通事故,坠下百米深崖。
杨文凯马上和父亲及其同事停下车来,第一时间报警、搜寻事故车辆,迅速在事故现场组织展开救援。
杨文凯同学与父亲及其同事不顾长途疲劳,不顾个人安危,不畏艰难,奋不顾身在荆棘丛中穿行搜救伤员,直到整个现场救援结束。
因为他们的发现和报警、救援及时,挽救了13个人的生命。
事故发生后,林州市委、市政府授予杨文凯“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共青团安
阳市委、安阳市教育局、安阳市关工委授予杨文凯“见义勇为好青年”荣誉称号。
杨文凯同学的先进事迹,充分彰显了中华民族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优秀品质,展示了当代青年学子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诠释了当代大学生的价值取向和理想信念,弘扬了社会正能量,是当代大学生的优秀代表,是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的楷模,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典范。
为表彰杨文凯的先进事迹,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授予杨文凯“河南省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并号召全省高校学生学习他的先进事迹。
广大学生要以杨文凯为榜样,激励自己刻苦学习,努力上进,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构建和谐校园、推进四个河南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做出新的贡献。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