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推行河湖长制成效和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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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推行河湖长制成效和问题分析
葛子辉
【期刊名称】《《中国水利》》
【年(卷),期】2019(000)020
【总页数】3页(P17-19)
【关键词】河长制; 河湖治理; 建议; 思考; 长丰县
【作者】葛子辉
【作者单位】安徽省长丰县水务局 231100 长丰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V85
2017以来,安徽省长丰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行河湖长制决策部署和安徽省、合肥市推进相关工作的安排,以“五大发展行动”为总抓手,聚焦落实河湖长制六大任务,第一阶段工作在“见河长”上下功夫,强化制度建立和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建设,县、乡两级河长办和县级河长制会议成员单位努力履行组织协调、督查督办等职责,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实现了预期目标,在2017年度合肥市年度考核验收中获得“优秀等次”。
一、推行河湖长制成效分析
1.三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基本形成
一是县、乡、村三级河长组织架构全面构成。
长丰县以河流流域为单位,分级分段
设立河长。
确定县级总河长2名、副总河长4名和县级河湖长14名,分别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领导担任;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等18家县直部门作为县级河长制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县域 14条(座)重点河(渠)湖(库)县级副河长;设定乡镇(区)级总河长29名,副总河长40名,河长148名;设立村级河长691名;成立县、乡两级推行河(湖)长制办事机构(河长办),选定了具体工作人员。
二是建章立制,保障河湖长制工作扎实开展。
2017年10月底,县、乡、村按时
出台本级全面推行和完善河长制工作方案,均比省、市文件要求提前2个月制定
出台了《河长会议制度》《工作督察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七项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不断规范全县河湖长制工作。
2.工作力度明显加大
一是编制治理方案。
全县通过招标落实了方案编制工作,编制了县级22条(座)河、湖、库、渠的“一河(湖)一策”治理实施方案,瓦埠湖长丰区域和乡镇(区)“一河(湖)一策”河湖管理任务分解到个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区)。
二是高质量完成全县河湖信息录入工作。
全县流域面积5 km2以上的69条河(渠)、汇水面积1 km2以上的218座中小型水库和2座自然湖泊,已全部编入县、乡、村三级河湖名录,初步建立“一河(湖)一档”。
县域内瓦埠湖、高塘湖2座天然湖泊和10条河流、2条输水干渠、14座大中型水库及15个乡镇(区)
所属的44条支河(段)流、52 条渠(段)、224 座水库,以及相应设立的县、
乡两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等基础信息,全部按时高质量地录入全国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
三是扎实开展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查河等活动。
活动中累计排查重点水环境问题68个,完成整改48个,取缔各类污染点源30家,整改15家,关闭违法养殖场5家。
3.河湖管理保护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重点问题整改。
2018年1—7月长丰县河长办、县水务局、环保局和各乡镇(区)河长办派出人员358人次,采取自查和督查、检查及暗访等方式,对合肥市饮用水水源地董大水库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的居民生活排污、企业排污、畜禽养殖场及散养点和雨污混排口等问题进行地毯式排查,处理和整改上级交办、督办及自查问题168件;县河长办快速处置了与淮南市寿县交接的河岔铺分干渠雨季污水漫溢问题,办结合肥市河长办转办的与新站区、瑶海区交界的板桥河左右岸雨污混排、垃圾乱堆放等岸线环境问题;县水务局、畜牧水产局和属地乡镇(区)实施对滁河干渠、庄墓河、蔡塘水库、明城水库、双河水库等水域围网、拦网等清理行动,共清理网具36处7万m2。
县畜牧水产局补偿资金8000万元拆除畜禽养殖场183家。
暂时保留的12家规模以上养殖企业全部建有沼气池、粪尿干湿分离机和氧化塘等环保设施。
二是水环境治理项目迅速推进。
2018年上半年县住建局招标调查区域雨污水管网770 km,积极规划和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规划新建、提标改造9个乡镇的11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规模2.05万t,现已开建下塘、造甲、杜集、陶楼等污水处理厂;县住建局和水务局按照《长丰县2018年农村改水改厕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区),督促落实2018年全县计划卫生改厕2万户;县财政投入资金6400万元,安排保洁员5200人左右,全县15个乡镇(区)及所属266个行政村2800个自然村庄垃圾收集实现全面覆盖;水湖镇投入资金3000万元完成县城护城河上段1.6 km生态护坡和生态林绿化工程;下塘镇总投资1599万元实施1580 m下塘支渠道路、绿化、排水和清淤等渠道综合治理工程;双凤工业开发区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对梅冲湖水体进行系统治理,湖区水质从2015年、2016年的劣Ⅴ类提升到Ⅲ类;利用国家和省、市资金约1.8亿元,由县水务局牵头实施的环巢湖治理四期大房郢水库湿地建设及荒沛河等
水环境治理项目,生态效益明显。
二、存在问题分析
长丰县自开展河湖长制工作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1.全县部分乡镇和县直部门的工作合力有待加强
有的乡镇和县直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要意义,仍未真正把它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国家生态长丰建设的重大契机,在解决一些老大难问题上缺乏主动担当的意识和久久为功的韧劲。
2.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整治任重道远
全县河湖水生态环境形势仍然严峻。
部分国、省和市控等重点水功能区断面水质,存在月份监测不达标问题;大房郢水库一二级保护区内还有居民生活污水直排、漏排现象,存在废固物乱堆放、商品饵鱼塘、畜禽养殖场和散养点未搬迁未清除等;县域龙门寺、杜集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也存在不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等问题。
城乡生产、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低,全县还有多个乡镇政府所在地及新农村规划点未开建污水处理厂(站);城镇污水、雨水管网还存在混接和错接等;沿河、沿渠、沿库雨污混流问题突出。
县域自然河湖均未确权办证和划定管理界限,河湖岸线存在大面积被侵占、被填堵等违法现象;存在少数群众在水工程确权范围内挖塘筑坝、葬坟和乱搭乱建等违法现象。
3.河湖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尚未健全
一是全县基层河湖长责任落而不实,考核机制有待完善。
乡、村两级在河长制责任落实上存在薄弱环节,如河长巡查走过场,台账记录不规范,巡查劝导力度不够。
二是全县河湖管护执法各管一块,综合执法体制有待完善和加强。
行政监管执法合力、执法资源高效配置尚未形成。
三是跨区域河湖管护难度大,协调配合机制有待完善。
一些流域左右岸、上下游协调不畅,配合不够,跨区域河湖管理难度大。
四是全县河湖长协助单位角色进入慢、组织协调不够,部门联动、社会各方共同参与
治水管水护水的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河流生态评估工作尚未开展,日常监管机制尚未完善,跨境和上下游、左右岸之间联动机制未完全建立。
五是全县水环境治理资金投入压力大,投入机制有待完善。
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断面等治理资金缺口巨大。
六是全县原水管单位员工作用发挥不足。
直接与农村、农业和农民打交道,是推进河湖保护的重要力量,但由于经费投入等问题,制约了基层水管
单位在河湖长制推行过程中作用的发挥。
4.资金投入不足、投资渠道单一
全县河长制工作资金投入仍然以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投资渠道单一,缺乏其他投融资渠道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流环境治理和保护。
目前各地河湖治理资金缺口大,缺乏专项工作经费。
特别是基层乡镇,河道保洁治理、垃圾处理等各项治理资金难以落实。
5.全民参与氛围尚未形成
长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发动力度仍不够大,尚未形成声势浩大的社会舆论氛围,群众对河长制的知晓率不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还不够强,部分企业不达标排放污水及沿河沿渠部分群众违法占用河渠道、乱倒垃圾、乱排放污水等现象仍然存在。
三、思考与建议
1.进一步强化措施,以更大力度推进河长制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和工作制度建设,明确县乡工作任务和职责,加强巡查队伍和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在“有人发现问题”和“有队伍解决问题”上下功夫。
进一步强化“严管、勤查、联动、重罚”措施,相关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业务指导,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
各级河长办要加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制定长丰县生态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把长丰县“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
到实处。
2.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下力气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清河行动”等专项监督。
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加速推进入河排污口提标改造等工程性整改措施进度。
配合中央环保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做好市级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排查和整改销号等治理保护工作。
二是积极推进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项目工程。
全力推进瓦埠湖和高塘湖水系沟通、西水东调黄花山和北水南调输水干渠改建、古洛河入河口湿地建设和板桥河综合整治等项目开工,加快实施江淮分水岭区域小流域系统治理与保护项目建设进度,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三是开展专项综合执法行动。
严格执行《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和《安徽省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等涉河涉湖管理的法律、法规,由县水务局、环保局、国土局等政府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按照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全县河湖库渠岸线保护等专项执法行动,重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清理河湖库渠岸线违章设施,严惩水域非法捕鱼和乱设排污口、乱倒固体垃圾等。
四是加快全县河湖长制职能信息系统建设。
加快推进“河长APP”、微信公众号、无人机巡河等智慧河长建设,建立县级河湖长制信息化系统,为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查河等管河活动提供技术服务,为社会公众参与河湖长制活动提供信息平台。
3.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创新建立完善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一是充分发挥好河湖长的领导作用。
组织领导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责任单位履行职责。
要坚持定期巡查,真正掌握河情湖情,把握重点抓住关键。
要充分利用考核“指挥棒”作用,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反馈、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严惩不贷,不搞“下不为例”。
二是着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与机制。
借鉴福建省大田县经验,抓住新一轮政府机构
改革契机,整合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监管职能,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加强河湖保护统一综合执法。
继续深化创新河湖长制,探索创新设立河湖长协会,依靠村规民约、护河公约,提升群众护河治水的主人翁意识,逐步实现由“政府治水”向“全民治水”转变。
建立健全跨区域河湖管护协调配合机制,破解跨区域河湖管护难题。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保护投入机制。
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监管制度,对重点河湖、水域岸线进行动态监控,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处理。
持续组织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活动,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捕捞、养殖、采砂、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4.进一步加大投入,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
一是优化财政投入。
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整合统筹力度,不断增加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和民生改善的投入,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激励约束。
改革和完善流域治理招标投标及按效付费考核等机制,确保治理效果实现,加大对基层水管队伍经费投入,切实发挥基层水管单位员工在河湖治理中的作用。
二是扩展投融资渠道。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积极拓展绿色信贷、融资租赁等新型投融资渠道在流域治理中的推广和应用。
整合现有治理资金,探索成立专门的流域治理专业投资公司或基金,提高治理资金的运作效率。
三是鼓励发展河道经济。
积极探索治河护水与精准扶贫、全域旅游、设施农业、美丽乡村等工作相融合,弘扬水文化,做足水文章。
借鉴福建省大田县“以河养河”的河道经济模式,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进入河道流域开发治理。
企业对承包河道享有旅游开发、水资源使用等生产经营权的同时,要承担起河道的常态保洁、生态修复等环境保护工作。
5.进一步加强宣传,推进全民治水氛围的形成
一是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宣传媒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全面贯彻河长制的宣传力度,营
造全社会关注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的氛围。
二是鼓励社会监督。
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垃圾治理举报投诉奖励机制,积极鼓励群众参与河长监督工作。
可借鉴大田县县、乡、村三级分别成立河长协会的做法,广泛联络沿河企业、老党员、老干部和社会热心人士,定期组织治水经验交流活动,积极开展河长制宣传和舆论监督,逐步实现由“政府治水”向“全民治水”转变”。
三是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
运用新媒体力量,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曝光力度,并建立涉水违法企业黑名单,让涉水违法者在经济上受到重罚、在舆论上受到谴责、在法律上受到制裁,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相关文献】
[1]肖启栋.沈阳市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水利,2018(12).
[2]葛子辉.长丰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水利,2010(5).
[3]长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长丰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调研报告[R].2018.
[4]长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的报告[R].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