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学的两个面向和三个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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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学的两个面向和三个维度作者:***
来源:《现代艺术》2023年第09期
彭贵军
博士研究生、研究员、硕士生导师。

现为内江师范学院专任教师,四川轻化工大学美术学院硕士生导师,四川省艺术研究院智库专家,四川大学书法研究所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访问学者。

2009年—2016年任成都蓉城美术馆馆长、首席策展人,2017年—2022年任四川民族学院书法研究所所长、书法系主任。

当代书法审美价值的混乱和无序导致当代书法教育的标准缺失。

高等院校书法学专业教育肩负着传承和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使命,通过书法学专业教育来为青年一代培根铸魂将是中华优秀传统文脉在当代延续的有效路径之一。

基于此,建立科学的书法学专业培养标准、价值标准、课程标准乃是专业建设的重中之重。

我思索,高等院校书法学专业建设应立足于中国书法文化的传统根脉,同时面向古代和当代。

面向古代即是需要继承传统书法,对古代书法史中的经典作品和代表性书法家进行深入学习,使書法学专业学生的临摹和创作在取法上有出处,进而达到眼和手的同时入古;面向当代即是要求书法专业学生具有守正创新的能力,通过主动融入当代世界的社会语境,密切关注当代社会的文化生态,主动介入当代书法创作的现象、风格、流派等,以现代性的学术视野和学科立场,带着批判意识对当代书法进行扬弃和吸收,从而创造出具有时代精神的书法作品和书法文化。

与此同时,书法学专业学生在具备对传统和当代书法进行有效鉴别的基础上,应同时把握三个维度,即书法本体论、书法认识论、书法方法论。

书法本体论即是要从文化形态和艺术形态双重立场把握中国书法的本质属性;书法认识论即是要求书法学专业学生在把握书法本质的基础上,培养其关于书法的审美能力、鉴赏能力和认知能力;书法方法论即是要求学生掌握书法学习的科学方法,具备熟练的临摹和创作能力。

如此,从中国书法传统与当代的价值塑造,到书法本体论、书法认识论和书法方法论的能力培养,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高等院校书法学专业建设的学科体系和价值标准。

在我于成都平原生活、工作十余年后,2016年的冬天,终于怀揣着多年以来对三尺讲台的崇敬之情来到了位于川西高原的一所省属本科院校——四川民族学院。

学校依偎着“世界屋脊”青藏高原,坐落于“蜀山之王”贡嘎山下,西靠情歌故乡康定,东望高耸入云的二郎山,南邻“大渡桥横铁索寒”的泸定,北接丹巴美人谷和仙境般的甲居藏寨,最美景观大道G318从校园旁边迤逦而过,汹涌澎湃的大渡河从这里不舍昼夜奔流入海。

这里闻莺起舞,枕涛入眠,白云诗意,书海蓝天,实乃求学问道和潜心治学的世外之地。

我最初在学校主要从事美术学本科专业的美术史论课程教学和研究工作,同时担任全校公选课《书法鉴赏》《美术鉴赏》《艺术概论》三门艺术通识课程的教学工作。

教学研究之余,我一直在思考学校艺术学科的建设和发展之道。

在我的极力倡导和几位同仁的热情支持下,终于在2019年7月得到学校领导的支持,学校正式成立了校级特色科研机构——四川民族学院书法研究所。

书法研究所立足四川,面向全国,广泛吸纳全国范围的优秀中青年书法家、书法理论家及文化学者进入书法研究所的学术创新和科研体系,为我校的书法学科建设积蓄了坚实力量。

2020年,学校有关领导委派我领衔申报书法学本科专业,经过半年左右的调研论证和
材料打磨,先后通过了专家评审、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国家教育部审批等全部环节,并于2021年3月正式获批。

有幸执教于书法学本科专业,我特别强调在书法学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实践中融入中国美学精神的美育思想。

书法艺术不同于其他造型艺术,文字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象征,它是深深植根于中国文化土壤之中的,中国古典哲学中儒释道的天人合一精神是对书法文化内核的较好诠释。

中国美学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一套独特的范畴体系,集中表达了中国人的审美意识,这对于书法是有着深刻启示意义的。

书法的核心范畴不是“美”,也不是“艺术”,而是“道”,文字的情感和文字的内涵,即所谓的“书以载道”。

道的特征是自然,与之相对的是具有“人为”特征的“技”。

道与技、自然与人为之间的差异,不是实体上的差异,而是境界上的差异。

大千世界的万象万物,只要能体现出“道”的特征,均可称之为艺术作品,书法作品更是如此。

因而,强化对书法学专业“学”的认识是高等院校现代学科建设的重中之重。

梁启超在《学与术》中说:“学也者,观察事物而发明其真理者也,术也者,取所发明之真理而致诸用者也。

”蔡元培说:“学为学理,术为应用。

”由此可见,建构现代意义上的书法学必须是“学”“术”并存、“技”“道”并重,此为两翼,不可偏废其一。

再者,书法教育需要有“大艺术观”和“大文化观”的开阔视野,仅仅停留在书法本体的理论和实践教学,无疑是难有长远出路的。

放眼当下的中西艺术生态,不能再简单地把艺术理解为绘画、书法或雕塑等传统样式,这些仅仅只是艺术的表现形式。

除此还有众多表现形式,也就是艺术的形式语言,如影像、装置、行为、诗歌、戏剧、电影等。

对艺术本体而言,重要的不仅是形式语言本身,更是形式语言背后的观念,也就是你的作品要表达什么?而在今天,好的艺术(包括好的书法)一定是语言和观念的高度统一。

形式语言,也就是艺术的技法或技巧,是可以通过训练和勤奋来获得的,而艺术的观念却是思想和哲学层面的,需要通过对人类的自我意识和生存经验,甚至一切社会科学进行思辨和批判,才能抽离出最具有价值和意义的思想观念。

没有观念和思想注入的书法艺术,仅仅只是在不断重复一种前人早已成熟的技巧而已,此中意义甚微。

书法是“无色而具图画的灿烂,无声而有音乐的和谐”,它源于自然又高于自然。

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之一,高校学子在系统学习书法的过程中,一方面,要通过技法的纯度和理法的深度,实现书体之间的贯通、临摹和创作的贯通、书论与书写的贯通,穿透各类书体书风以形成对书法本体的认识。

另一方面,要回返书法传习之初心,推进中国书学与古典学术的知识整合,要对中国古典文化的规模与精神有真切认识,深切体会书法赖以生成的文化土壤,以古文字学、金石文献为基础,实现书法与学问之贯通,以诗词研习与文言写作为路径,实现书法与心性修养之贯通,在润物细无声中感知和传达中国人的哲学思维、审美追求和人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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