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桂政发[2014]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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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
通知
正文: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
(桂政发〔2014〕1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做好2014年政府工作,实现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现就《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按部门分工如下(列在分工事项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主要参加单位)。
一、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一)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
2.财政收入增长10%。
(财政厅等)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8%。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等)
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居民消费价格涨幅4%左右;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2%。
(商务厅等)
6.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之内。
(环保厅等)
7.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82%。
(教育厅等)
8.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40%。
(科技厅等)
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等)
10.城镇化率46.3%。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11.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0万人,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8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二)以改革创新为统领,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自治区的行政审批事项,能减就减,能放就放,能取消就取消,坚决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的事项要依法管好。
推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实施民事登记制度改革,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把婚姻登记、农民建房审批、计生服务、养老医疗等事项,以授权或委托的形式向乡镇、街道办事处下放。
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让市场更加公平开放透明,干事创业更加方便快捷。
(自治区编办、工商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法制办等)
2.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全面放宽投资领域,研究制定公共资源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
完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筹资区市联动机制,对铁路、公路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创新利用各种资源筹措建设资金。
设立铁路发展投资基金。
研究改革多部门之间相互前置的审批体制,提高审批效率。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金融办、法制办等)
3.深化农村改革。
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土地集中流转,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
在农民自愿基础上,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或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按国家政策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产业化经营。
让农民在改革中获得更多实惠。
(农业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推进“营改增”扩围以及消费税、资源税等税收制度调整和改革,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扩大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范围。
推进重点支出与财政收支增幅或GDP挂钩的清理规范工作。
完善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合理划分自治区与市、县的收入范围,理顺自治区与市、县的支出责任。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
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所有市县级“三公”经费和部门预决算都要公开。
推进自治区本级预算编列方式改革,清理、整合、规范现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重点是建立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增加对贫困地区的财力性转移支付。
建立将政府性基金中应统筹使用的资
金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的机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的力度。
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使事权更加明确,预算更加透明,支出更加规范。
(自治区财政厅、地税局、国税局等)
5.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加快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推进人民币跨境业务创新,加强跨境合作,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
全面推广田东农村金融改革经验,加快建立面向县域经济和“三农”的金融机构组织、政银企(农)合作平台、政府投融资平台、农村社会信用、农村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和奖励激励等六大体系。
发展服务中小企业的特色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方式,努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自治区金融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商务厅等)
6.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推动北部湾经济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城市低效土地再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土地“只征不转”等改革,扩大试点范围。
深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并与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相协调。
坚持资源要素的市场配置,加快农村集体土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实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统筹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
使土地利用更加集约高效,土地收益分配更加公平。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等)
7.深化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
创建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建设资金保障机制,争取国家支持发行市政建设债券,更多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建设、运营。
健全城市基础设施服务合理收费机制。
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
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使用制度。
完善城市规划制定、实施、监督的地方性法规,强化规划指导和约束。
破除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障碍,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城镇化进程,共享现代化成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法制办等)
8.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建立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制度,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政企分开。
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推动国有大型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
支持具备条件的自治区级企业开展跨国界、跨地区、跨所有制、跨企业集团联合重组,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
探索建立国有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
(自治区国资委、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等)
9.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进一步清除市场准入障碍,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
支持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重大项目建设,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软环境。
自治区扶持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逐步提高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扶持比重。
自治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投向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中小微企业。
(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工商局等)
10.深化北部湾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
深入落实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中的各项综合配套改革措施,自治区探索推进的改革,都可在经济区率先试行。
推进重点园区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组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
探索试行负面清单管理,在重点园区逐步建立“以准入后监管为主,准入前负面清单方式许可管理为辅”的投资准入管理体制,取消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审批,实行备案制。
(自治区北部湾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编办)
11.深化社会事业改革。
加快推进教育、医药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科技、文化、就业创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改革。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三)以现代工业为主导,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1.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以壮大总量、调活存量、做优增量为主攻方向,全面推进工业强桂战略。
重点支持汽车、机械、食品、电子、石化、有色金属等现代制造业,加快培育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争取电子信息产业成为新的千亿元产业,汽车、机械、石化产业成为两千亿元产业,食品产业成为三千亿元产业。
集中力量支持一批重点园区建设,争取百亿元园区达到42个。
培育引进一批龙头企业,扶持一批关联性强、成长性高、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力争10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23家,5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54家。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以企业为主体建设技术进步和创新体系,培育一批产学研用一体化科技创新平台,新增自治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超过30家、研发中心超过15家,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550家。
建设一批重点技改项目,全年更新改造投资5000亿元左右。
加强节能减排和化解产能过剩工作,建设火电、水泥等行业脱硝工程,抓好酒精、造纸、淀粉、化工等行业废水治理,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项目,继续淘汰一批水泥、铁合金、炼钢、造纸等落后产能。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环保厅等)
2.推进农业现代化。
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
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实施“粮安”工程,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500万吨以上。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种养业,实施500万亩优质高产高糖甘蔗示范基地建设。
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建设带动性强的粮食、水果、蔬菜、桑蚕、油茶、香料、木薯、花卉、中药材、畜牧、海洋产品等一批农林产品加工物流企业和园区。
培育优势特色产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龙
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发展20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进农超、农校、农企对接。
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支持发展良种繁育,切实提高水稻、甘蔗等大宗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强化农民技术技能培训。
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
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力争开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35座,完工595座。
实施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
加强新农村建设的规划组织与指导。
(自治区农业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水利厅、林业厅、商务厅、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扶贫办、农机局、农垦局,广西农科院等)
3.加快发展旅游业。
加快构建以桂林为龙头,“桂林-柳州-来宾-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和“梧州、贺州-贵港、玉林-柳州、来宾-南宁-崇左、百色、河池”旅游发展带为骨架,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为核心,南宁、桂林、梧州、北海旅游集散地为支撑的旅游产业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重点围绕建设三大国际旅游目的地,高起点、高标准做好规划,启动实施桂林文化旅游产业城、北部湾滨海旅游休闲度假、巴马长寿养生等一批重点景区景点项目,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完善涠洲岛路、水、电等建设,开展巴马国际旅游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推进盘阳河流域环境整治与综合治理。
突出建设20个特色旅游名县,打造一批旅游品牌。
加大力度扶持旅游龙头企业。
高水平开展旅游策划、宣传和营销。
全区旅游总收入2500亿元以上,增长25%。
(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等)
4.加快发展金融、商务服务业。
大力推进“引金入桂”“引银入桂”,争取更多的境内外金融机构落户我区。
鼓励商业银行开展人民币兑换东盟国家货币挂牌交易。
争取中国-东盟股权交易中心和互联互通投融资平台落户南宁,建设南宁区域性金融中心。
鼓励并支持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银行、区域性银行、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推进民间资本参与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或城乡信用合作社改制,支持成立混合经济成分融资性担保公司,完善担保体系,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再融资,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自治区金融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
做大做强商贸业。
重点在南宁、柳州、桂林、玉林等中心城市建设大型现代商贸综合体、大型专业批发市场。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业态,实施“电商广西”“电商东盟”工程,推动“中国智能骨干网”核心节点落地广西,打造与东盟商品双向进入的主通道。
发展“南菜北运”专列和广西农产品全冷链果蔬运输专列,建设连接东盟、辐射内地的物流通道。
同时,发展文化、会展、信息、中介、健康养老、家政等各类服务业,挖掘农村消费市场,培育消费热点,拓宽消费领域。
(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委、文化厅、民政厅等)
(四)以交通能源为重点,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1.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重点抓好“通、畅、联”。
要抓好一批重大交通项目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铁建办,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
铁路方面:以南宁为中心,建设形成“12310”高铁经济圈。
新开工合浦至湛江、南昆铁路南宁至百色段增建二线、黎湛铁路电气化改造、铁山港铁路物流中心、柳州火车站扩建等5个项目,力争开工防城至东兴、柳州至肇庆(广西段)铁路,确保贵广铁路(广西段)等项目竣工投产,抓紧黔桂铁路扩能改造、贵阳至南宁等铁路项目前期工作,新增铁路营运里程443公里。
(自治区铁建办、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南宁铁路局等)
公路方面:重点开工建设河池至百色、南宁至柳州改扩建、梧州外环等高速公路项目,建成桂平至来宾、岑溪至水汶、靖西至那坡、河池至都安、南宁外环等高速公路,新增里程375公里。
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等)沿海港口方面:以建设千万标箱现代化港口为目标,提高开放合作程度,加快大能力泊位建设,大力发展集装箱运输,推进物流、港口服务和集疏运体系建设,增强对西南中南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重点建设钦州港大榄坪12-13号泊位、北海铁山港西港区5-6号泊位等项目,建成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北1-3号泊位等项目,推进钦州港30万吨级支航道、金鼓江航道一期、北海铁山港10万吨级航道、防城港企沙南作业区进港航道等航道建设。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等)
航空方面:以打造中国-东盟国际航空区域性枢纽和航空经济产业基地为目标,建设以南宁、桂林机场为中心的航线网络,加快实现“全国通”“东盟通”,确保南宁机场新航站区按期建成使用,开工建设桂林机场新航站楼,加快梧州机场迁建、北海北部湾新机场和玉林机场的选址和前期工作,争取建设若干个通用机场,大力发展空港物流,培育壮大航空经济产业。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等)
2.提高能源保障能力。
扩大能源供给总量,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确保岩滩水电站扩建工程竣工投产,加快钦州电厂二期、红沙核电站一期等项目建设,争取开工神华北海能源基地、防城港电厂二期、中石油钦州原油储备库一期第二阶段工程,全年新增装机容量65万千瓦;推进县县通天然气工程,新增贺州、玉林等6个市和藤县等10个县通达天然气管线,年底实现全部设区市和37个县用上天然气,县县通覆盖率达到49%。
加强电网建设,加紧“十二五”后两年电网规划项目建设,尽快实施沿海电源送出工程,完善城市配网网架,提高农村电网供电能力,稳妥推进主电网与地方电网联合重组。
抓好产电结合,重点推进百色、来宾铝电结合试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广西电网公司等)
3.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开工建设大藤峡水利枢纽,基本建成桂林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川江水库、小溶江水库,续建斧子口水库、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等工程,规划建设桂西北治旱及左江治旱工程,解决380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新建河堤及护岸工程260公里,海堤15公里。
(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等)
(五)以重大项目为支撑,促进投资平稳较快增长。
围绕重点领域,继续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和投融资工作。
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572项,开工130项,续建251项,投产83项,预备开工108项,完成年度投资2033亿元。
向社会发布第四批引入民间资本项目,力争民间投资8500亿元。
创新项目推进方式方法,完善自治区领导联系重大项目机制。
加快已列入“十二五”规划后两年开工的项目前期工作,研究规划“十三五”新的重大产业、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服务业项目。
加大财政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在增收节支、开源节流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办大事、解难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六)以“双核驱动”为引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全面提升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水平。
围绕建设区域性航运中心目标,以更加开放的理念推进与国内外大型港航企业合作,加快港口设施建设,扶持培育通往东盟、欧美日韩的班轮航线,全面提升港口建设管理运营水平。
壮大临港产业集群,重点扶持石化、电子、新材料、造纸、有色金属等产业延伸产业链,大力引进和培育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使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相互匹配、互动发展。
加快交通、通信、金融和社会保障同城化,推进产业差异化发展。
加强与东盟的互联互通和开放合作,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和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建设,把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成为中国-东盟战略合作先行区和开发开放重要窗口。
(自治区北部湾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金融办、通信管理局、外办等)
2.加快建设西江经济带。
按照现代化内河港区的标准推动西江航道、船闸、码头、集疏运体系建设,重点加快长洲水利枢纽三线四线船闸、老口航运枢纽、贵港二线船闸、左江三级航道、梧州塘源紫金村码头一期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黄金水道通航能力。
积极争取国家批准建设西江综合保税区。
优化沿江城市产业布局,培育和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轻工食品、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等现代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陶瓷、建材、汽车等优势产业,建设一批有规模、上水平的园区,重点推进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梧州再生资源加工园区、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等特色园区建设。
推进两广经济一体化,加强跨省区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加快承接产业转移,提升产业合作水平。
探索建立珠江-西江流域生态保护机制,确保沿江生态安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环保厅、商务厅、西江黄金水道办)
3.推进桂西资源富集区开发建设。
加快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平果铝铝基合金新材料产业基地、河池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崇左生态锰业示范基地等一批特色产业园区。
做大做强特色旅游产业,建设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和旅游扶贫试验区,发展壮大中医药、高海拔经济类农作物、碳酸钙、朗姆酒、茧丝绸等特色产业,培育节能环保、生物质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
推
进滇黔桂石漠化片区综合治理。
编制《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旅游发展委员会、农业厅、林业厅、扶贫办等)
(七)以人为核心,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
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制定实施广西新型城镇化规划,以南宁五象、柳州柳东、桂林临桂、梧州苍海、钦州滨海新城等新区为重点,推进中心城市建设,其他设区市加快完善城市功能,积极吸纳人口,提升城市辐射带动力。
培育中等城市,开展城镇化示范县建设,逐步将城区人口超过10万的县(市)培育为中等城市。
积极发展小城市和重点镇,开展百镇建设行动,培育经济强镇、特色名镇,发展一批建成区人口5-10万的重点镇。
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完善城镇交通路网系统,加快建设南宁轨道交通等重大工程,完善城镇给排水、电力电信等设施,加大城市老城区、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改造力度,提升城市应急防灾能力。
继续实施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完善农村水、电、路、通信、邮政网络等配套设施。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八)以新的机遇为动力,掀起开放合作新高潮。
1.加快建设开放合作园区。
年内建成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三纵三横”主干路网,引进并开工一批高技术含量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加快马中关丹产业园区建设,实现“两国双园”互动发展。
推进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等建设。
实施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总体规划,重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先行区产业布局。
研究规划建设信都粤桂产业合作示范区。
加快连接西南中南的通道建设,扩大与西南、中南的开放合作,共建临海产业园。
提升物流体系功能,推进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升格为综合保税区,建好北海出口加工区B区一期、钦州保税港区二、三期并通过国家封关验收,加快凭祥综合保税区扩容提量。
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口岸通关一体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北部湾办、投资促进局,南宁海关等)
2.积极谋划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要抢抓机遇,主动参与国家“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举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暨第8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
争取建立国家级海洋研究所,建设海洋经济合作试验区。
打造港口合作网络和临港产业带,推进港口航运和产业合作,加强海上互联互通。
抓好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建设,规划建设中国-东盟港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培育友好城市和人文交流圈,推动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圈。
以钦州保税港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为平台,积极开展建立自由贸易港区的前期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北部湾办、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商务厅、外办、海洋局等)
3.扩大沿边开放开发,建设跨境经济合作区。
加快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争取设立凭祥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抓住国家建设新亚欧大陆桥的机遇,推进南宁-崇左-凭祥对外开放经济带建设。
尽早完成东兴-芒街、凭祥-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总体方案,力争今年获准开工建设,推进边境“两高、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