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分析我国的网络营销法律规范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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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分析我国的网络营销法律规范和政策
在网络营销方面,虽然计算机专家从各个角度开发了许多网上交易安全的技术保障措施,但仍难以完全保障电子商务的交易安全,众多商家和消费者仍然对在网络上大量进行商业活动心存疑虑。
合同的执行、赔偿、个人隐私、资金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税收及其他可能出现的问题使得商家和消费者裹足不前。
在这种情况下,相应的法律保障措施必不可少。
目前,各国政府正在加大法律调整的研究力皮,纷纷出台各种法律法规,规范网络营销行为,以求网络营销的安全得到可靠保证。
发展网络营销需要建设、完善法律环境,必须对新的市场规则、市场准入、认证体系、支付结算、各主体的行为规则,以及合同、发票、税单等凭证,具有法律规范作依据,做到有法可依。
目前,在网络营销方面,亟须解决以下有关的法律和政策问题。
一是解决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税单,以及电子证书、电子签名和电子凭证的合法性问题。
二是解决网络营销法律纠纷处理问题。
目前国内统一的《合同法》中,巳承认电子合同与书面合同一样具有合法性,亦即可证明买卖成立,但不能解决合同纠纷(如何保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问题。
要解决此问题有两条出路:到法院起诉(要有法律依据)或通过仲裁解决(要制定协议)。
如北京市在启动首都电子商务工程试点工作时,拟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利用首都电子商城会员制的组织形式,制定大家公认的仲裁条例,或由合同双方签订书面协议,以便在处理法律纠纷中发挥仲裁作用。
目前与互联网贸易相关的法律已经不是空白了,根据新颁布的合同法规定:“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可以作为订立合同的书面形式,这就为规范和保护网上贸易提供了法律保障。
据有关部门报道,火车票网上订票者多,
取票者少,80%的网上订票者不取车票,影了铁路售票工作。
根据最新颁布的合同法的规定,这种网上订票不取票的行为将是一种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另外,只有建立了网上结算体系,才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网络营销,而所有这些体系的建立均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