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 房地产公司审计监察制度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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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
审计监察部的宗旨“监督服务、查错纠弊、促进管理”。
二、【目的】
通过高效率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对集团运作过程潜在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评估、揭示、预警。
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降低成本消耗,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堵塞漏洞,防止舞弊,促进公司改善经营管理,实现公司发展目标。
三、【基本原则】
内部审计是在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的指导和监督下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合理、有效,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依法”: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独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和建议。
“客观”: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实事求是,注重证据,不夸大或缩小事实。
“公正”:坚持证据确凿,结论公正,评价合理,建议中肯。
四、【制度文件】
注:各部门作业指引,根据审计计划以专项审计模式展开。
五、【审计范围】
1.集团所属各职能部门、项目部、子公司;
2.需要专项审计的其他事项。
六、【审计职责】
1.建立和健全集团内部审计制度,并逐步完善;
2.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定期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审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3.对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4.对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
5.对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离任时实施离任审计,对其任职期间的一切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6.对公司各部门、子公司进行年度审计;
7.对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重大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
8.其他职责,不限于上述内容。
七、【审计权限】
1.资料查阅权:有权要求被审计部门、子公司报送或提供有关资料文件等;
2.监督检查权:有权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日常工作、经营活动;
3.调查取证权:有权查阅、复印,索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4.违纪行为制止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损失浪费行为,有权做出临时制止决定;有权就审计事项提出改进经营管理、健全内部管理的建议;
5.有权对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各类办公管理系统进行查阅;
6.其他权限,不限于上述内容。
审计人员按照权限履行职责的行为,有关部门、子公司和个人必须予以配合,协助审计
人员工作,如实向审计人员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若拒绝配合,甚至阻碍审计进行调查,审计部将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做出处理。
八、【审计纪律】
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
1.不准由被审计部门、子公司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
2.不准使用被审计部门、子公司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
事项。
3.不准参加被审计部门、子公司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4.不准接受被审计部门、子公司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5.不准在被审计部门、子公司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6.不准向被审计部门、子公司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7.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部门、子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
谋利。
8.不准向被审计审计部门、子公司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九、【附录】
1.本总则若有未尽事宜,后续补充修订。
2.本总则支持性文件详见各审计制度细则。
3.本总则由集团审计监察部负责制定、解释和实施。